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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叵罗不由得想起每次陆一鸣问他话,他不愿答随口敷衍时,陆一鸣黯下去的眼神和抿下去的嘴角。
这种神情,在两人初次相遇不久,金叵罗就从陆一鸣脸上看到过。
那时两人还在轮船上,陆一鸣眉飞色舞叽叽喳喳说个没完,金叵罗一句话也没有回。
在轮船渐渐靠近省城的大海港时,陆一鸣脸上飞扬的神采才蓦然消逝。
他眼神黯下去,嘴角抿成向下的弧度,自言自语似地叹道:“啧,又要回到那个笼子去了。”
当时金叵罗并没有多想,只觉得这个人,呱噪。
现在回想起来,才察觉有些异样。
陆一鸣平常总是笑兮兮的,像是每天都有说不出来的好事发生。
即便不笑,脸上也总是自带三分暖色。
对谁都这样。
金叵罗初见他时便觉得此人轻佻无比。
所以金叵罗总是故意捉弄他,想看看他还有什么样的神情。
每当成功让他浮现愠色,让他赧颜,让他窘迫,金叵罗便像看到夏日晴雪,冬夜莲开那样,觉得妙不可言。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恶趣味。
——反正,你对谁都可以笑得那样假惺惺。
只有对着我时,必须不一样。
苍罗见主人脸浮现出淡淡的戾色,不由小心地说道:“陆少爷在火车站呆了一会儿就坐了汽车回家了,兴许是有朋友路过呢。”
“他带了东西没有?”金叵罗沉声问道。
“带了一只行李箱,之后又拎回来了。”
金叵罗板着脸抿起嘴,没有再说话。
他侧脸朝东南方陆宅的方向望去,若有所思。
…
陆一鸣趁着吃中午饭的当口回了家一趟。
进了自己房中,他不慌不忙地从床底抽出一只行李箱,把里面叠好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放回衣柜。
然后坐在桌边给自己泡了一壶碧螺春,一边抿着茶,一边寻思着往后的事。
终究还是没走成。
陆一鸣喉间发出几不可闻的叹息。
原本想在陈姐和金叵罗去码头的时候,直接不管不顾地坐了北上的火车,逃离这里,一走了之再也不回头。
——没有他,镇子上的人也照旧平安喜乐;没有他,铺子也照旧能开,只要有陈姐在就好了;没有他,金叵罗也依旧可以过得很好,兴许少了个使唤他的人,还可以更快活些。
反正少了他陆一鸣,这个世界并不会有丝毫的不同。
但当火车呼啸而至在他眼前打开大门,望着向他伸出手的列车员,他却犹如惊弓之鸟,落荒而逃,急急地离开火车站回了家。
这个破镇子就像个年久失修的牢笼:沉闷,腐朽,无趣,藏满了他所有的阴暗回忆。
就连这里的春天都渗透着阴冷的气息。
他厌恶这里。
只要呆在这里,他做什么都索然无味,兴致缺缺。
即使在人前使劲了全身的力气来假装喜欢这里的一切,他也无法欺骗自己的心。
外面的世界多么美好啊。
——那种美好,指的不是富丽堂皇的建筑,不是宽敞平坦的街道,更不是衣着考究的人们。
那是一种扑面而来的自由,一种崭新的、明亮的、富于活力与新思想的自由与蓬勃。
那是这个小镇所匮乏的东西。
原以为去外省上学,又去了国外,便可以远远地逃开这里,等到在外面生活安定下来,就可以接阿汀出去,过上自己所向往的自由生活。
可没想到,祖父临终前特意留下了遗言,逼他发毒誓,终生不可移居他地。
祖父牵着他的手语重深长地说:“你喜欢外面,可以去读书,也可以时不时地出去旅游,但你终究要把根扎在这里。”
当时他只有十岁出头,根本不懂为什么。
那八个铺子有那么重要吗?
找个能干事的交给他打理不就好了。
在上大学的时候,陆一鸣满脑子盘算着,到时铁了心不回去,家里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大不了断供嘛,他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又有何难,再说了,血浓于水,父亲不可能真的跟他断了关系。
直到去年父亲病重,他正好也混到了毕业,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回乡。
父亲临终前说的话比祖父的遗言更让陆一鸣匪夷所思。
——“我知道你心里对你祖父的话不以为然,但此后再没人替你担着了,你须得照料好自己。我们让你留下,只因你五行俱缺,唯有此地的风土能让你一世无虞,若是过了今年你还要去外面久住,命不会长,怕是活不过二十四岁。”
活不过二十四岁?
荒谬。
陆一鸣发出一声冷笑。
他今年,都已经二十三了。
再过九天,就是他二十四岁生辰。
陆一鸣一面觉得这是父亲为了拴住他而说下的谎言,一面又隐隐的有些不安。
毕竟,他父亲陆有庭,是个不苟言笑,品行端正的人,他从来没见过父亲说谎。
尤其想起一些小时候的事
这镇子,着实不寻常。
罢了,只要过了二十四岁再离开这里,不就没事了?
命长命短,横竖都有说法。
只不过命一短,就爱往那些谶语上靠。
在这镇上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意思?
原本,陆一鸣想等过了二十四岁,把铺子和宅子的事好好交待一下,再去京城。
可是前天晚上,花莫言和那些妖怪们说话的时候,他竟然猝不及防地醒了。
他们说的那些东西,他都听得一清二楚。
——“这座宅子的独子将会在下一次天狗食月夜前,变成一个厉害的人物。”
厉害的人物?
哼。
陆一鸣并不完全相信那只妖怪的话,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人可以说出各种各样的花言巧语,妖怪也一样。
但从种种迹象看来,他身上,或者说这座宅子里似乎很快真的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就连金叵罗也要跟他订什么契。
如果真的是好事,金叵罗为什么不能明说?
谁又知道金叵罗和那些妖怪是不是一路的。
所有的一切,在他心头凝成阴云。
黑云压城,城欲摧。
恐惧和焦虑让他把逃离这里的计划提前。
陈姐在家里,不知道会不会被殃及
因此,他找了个理由,趁机把陈姐也打发走了。
一切都在照计划进行。
可是今天早上,他临阵退缩了。
车门前,祖父和父亲的遗言反复在脑海里回响。
像一句句紧箍咒,让他头疼欲裂,终于没有踏上北上的列车。
可恶。
明明离自由只有一步之遥。
他本该,抛弃一切的责任,忘记他对逝者许下的诺言,义无反顾地踏上北上的列车追逐他的自由才是。
他想起金叵罗曾经嘲笑他是个懦夫。
——是啊,我就是个懦夫!
一个贪恋生,畏惧死的懦夫。
那又如何?!
我本就不是什么圣人。
陆一鸣淡淡地抿下一口碧罗春,任茶香在口舌间肆意流窜。
舌尖不经意间抵过某一颗臼齿,被光滑的齿壁蹭得发麻。
麻,不是因为这颗臼齿。
而是因为,昨天晚上
陆一鸣霍地站起身,用床头水盆里的凉水洗了把脸,把脸上腾起的热意冲掉。
啧。
忿忿地抹了把脸上的水,懊悔不已。
——早知道今天走不成,昨晚就不由着他胡来了。
他怎么能这么得寸进尺!差点没被他吃进去。
果然还是以前把他宠坏了,给他点颜料就开起了染坊。
不过,想到当时被亲得晕陶陶的情景
陆一鸣觉得自己昨晚约莫是脑子里进了水。
第110章 晃眼()
河畔。
楼船依旧。
二楼的甲板上;两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茶几畔看风景。
周云轩皱着眉头:“表哥;什么时候才能走?在这呆了快一个月了;什么都玩腻了。”
现在再叫他上台演戏,他也不想干了。
“快了;”周小生摆弄着掌心的一只檀香木盒;指尖一弹,盒子上的活扣被顶开;盒子里沙沙地掉落出十几枚芝麻大的金色壳子,“再等等。”
他不紧不慢地把这些金色碎壳摊在茶几上;摆出花的形状。
“这些是相思虫的残骸?”周云轩拈起一枚;眯起眼睛对着阳光细细端详,“原来它们死后变成这个样子”
半透明的金色壳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嗯。”周小生淡淡地应道;“可惜都死了。”
“养了那么多年;竟然一下子死了这么多!”周云轩摇摇头,“那只匣子里的东西有多宝贝?族长竟然下了血本放了这么多相思虫,平常我要摸一摸这些虫子他都不许呢。”
相思虫是一种寿命极长的金色甲壳虫,短则可活数十载,长则可数百岁,极为罕有。
相思虫往往以一雌一雄为一对,长相厮守,若将彼此分开,即使相隔千万里;也能感知对方所在;有如指南针一般;将头指向伴侣的方向,伴侣死去,另一方也会在几年前慢慢死去,故得此名。
这种虫子一旦进入到密闭空间,则自动进入长眠状态,不吃不喝,不动不弹。当重见天日,则可复苏如故。
此虫还有一种奇异的特性,身体可与金子相融,若是投入金匣之中,则如鱼得水,可与金子融为一体。
自古以来,许多收藏家往往会以高价觅来此虫,雌雄成双,将其中一只和名贵的收藏品一起放在一只金匣子里,将另一只单独放在另一只小木匣中。
——万一藏品失窃,就可以用剩下那只相思虫追寻失物,往往有奇效。
只可惜相思虫寿命虽长,却天生难产,后代极少,一对相思虫一生可能连一枚卵都无法产下,更遑论一枚卵还需数十年方可成虫。
所以相思虫越来越罕有。
到了现在,除了专门饲养,它们在民间已是绝迹了。
茶几上的这些相思虫,全是当年随同族长说的东西一起放到匣子里去的,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若是失窃可以找回。
上回他们两人去了趟陈宅,花了不少功夫,才勉强在陈连城的房间里找到这些虫骸。
至少说明,那只下落不明的匣子,在陈连城的房间里被打开过。
“放在里面的,可不一定就是宝贝。”周小生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朝楼船下方瞟了一眼,“起来,找事的来了。”
周云轩放眼往下看。
船下准备带头上门“找事”的人,容貌魁梧,额角一道斜疤。
赫然是清泉县东署的副局长,李飞云。
他带着近百名全副武装的警|察,慢慢走近了楼船。
…
清泉县的城东集市。
人头攒动。
这里是全县最大的集市,最新最全的货品往往都会先出现在这里,然后被二道贩子们迅速地转手拉高一二成价格卖到周边的乡镇集市上。
不少江湖术士也趁机混迹其中浑水摸鱼。
一名中年道人举着“乐天知命故不忧”的幌子在街边慢慢晃悠。
今天一单生意没捞着,有些惆怅。
自打大清亡了国,西洋那些所谓新思想传进来,他们这行生意真是愈来愈难做了。
忽然,他在人群中相中了一个面色苍白的青年。
只见那青年俊秀的眉目间不时流露出几分忧愁,清澈的眸子下两抹青黑,典型的晦气缠身、长期睡眠不足的模样。
心中一喜,径直冲过去拽住就是一声吆喝:“这位先生,你看起来印堂发黑、元神涣散、口干舌麻,近日恐有一劫,所幸遇上了贫道”
陆一鸣停住,转头朝这个把他拽住的人上下一番打量,眼角浮上浅浅的笑意,启唇开腔道:“这位道长还能化劫?”
好端端地出来逛个集市还能碰到个乌鸦嘴。
道人微微一笑:“相逢即是有缘,你若听贫道一言,逢凶化吉,消灾避祸,自然不在话下。”
“那好,”陆一鸣不慌不忙、和颜悦色地说,“你先替我化了,等我渡了劫再来谢谢你。”说完转身竟然就直接要走。
“哎哎哎!”道人忙把人拽回来,扯着笑腆着脸说,“先生,我也是看你我有缘才不惜道破天机,你若是不信,不出十天,必有血光之灾”
长期的生活困窘不仅练就了他的厚脸皮,更铸就了他一张巧嘴,这种套话信口就是一出。
滔滔半天见青年仍不为所动,道人便立马转换了业务方向:“贫道这里除了消灾解难,还能除妖降魔,驱邪祈雨,此外堪舆风水、前程姻缘无一不通,先生就没有点用得上的?”
边说着,边偷眼去瞟那青年,只见青年挑眉瞥他两眼,黑白分明的眼珠子转了转,像是被他的热情打动,勉为其难地动了下嘴皮子,道:“你这里有没有什么镇妖祛邪的符?”
“有有有。”见终于有了生意,道人激动得连连点头,“不管是镇妖还是祛邪,要什么符都有!”
陆一鸣刚想说随便来两张,道人已掏出一大把符纸塞到他怀里,笑得几颗大板牙直闪:“两枚铜元一把,不单卖!”
这么便宜,青年也不好再说什么,掏了钱只当打发了,不然絮絮叨叨的吵死。
原打算道士一走就随手把符丢掉,奈何那道士还站旁边冲他傻笑,一点要走的意思也没有,估计是定点生意。
道士嘴里还叽叽呱瓜:“把符烧了成细灰,撒在水里搅一搅,妖怪喝了能现出原形,人喝了能祛邪治病”
啧。就你这道行,省省吧。妖怪能乖乖喝下还要你画符?
陆一鸣嘴上应着好,不耐烦地看了看天,眼角瞟到不远处拐角走过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抿了下嘴,匆匆当着道士的面把那堆符草草整理了下,塞到怀里。
这才慢步冲那人迎上前去:“阿金!”
那个身材高挺的人循声抬眼望来,色泽浅于常人的眸子在阳光下闪动着灼烈的光亮。
陆少爷的身影清清楚楚地映在两枚透亮的瞳仁上。
陆一鸣走到他跟前,粲然一笑:“药材送到永安堂了?”
“嗯。”
刚才金叵罗和铺子里的伙计出来送货,陆一鸣正好出来和一个老主顾谈续约的事情,就一起进了县城。
为了提高效率,兵分两路,约好到点在这个路口碰面。
“小张呢?”陆一鸣环顾,不见伙计和马车。
“那头。”金叵罗指了指拐角那边。
这条巷子太挤,马车不好进来,伙计就在路口等着。
两人一起走了几步,陆一鸣回头去看刚才那个道士,人已经不见了。
不由侧头轻笑:“嘿,走得倒挺快。”
“谁。”金叵罗随着他的视线往后一瞥,看到了川流不息的人流。
“没事儿。”陆一鸣摇摇头,“本来还想顺道逛逛,现在没什么兴致了,晦气。回去吧。”
明明已经过了午后,阳光却仍然烈得扎眼。
近来天也热得有些异常。
陆一鸣随手揩了把额角淌下的汗,感受到旁边比阳光还灼烈的视线投过来,脸都快被扎穿两个洞。
他有些尴尬地清咳两声。
明明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行人纷纷,他楞是觉得比两人独处更不自在。
活像一只涂满了香油的烤鸭正和只饿得两眼直冒绿光的野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