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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姑奋斗纪-第1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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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呵呵,小卫卫的番外结束了。

    对于男尊的小卫卫来说,这样的小媳妇才是他的理想吧?

    不过某月也很喜欢小卫卫这一款的。

番外(浣花1)() 
阳光明媚,正是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的季节。

    每年的四月初八,是浣花国由来以久的百花节。

    浣花国民风开放,热情外向,每到这个宜人的节日但凡家中有些条件的,都会举家出游,赏花踏青。

    特别是那少女和少男们,更是要换上明快的春衫,打扮得一身光鲜亮丽。

    约上三五好友,或是骑马,或是坐着敞蓬车,说说笑笑,打打闹闹。

    或于水边看风景钓鱼,或坐在花树下吟诗长歌,饮酒品茗。

    还有那好动的便穿了骑装,带剑背弓,呼啸来去,射猎林间,尽显豪放英姿。

    当然了,这些游乐的人群里头,虽是少年居多,但也不乏白发老人和中年女男。

    白发老妇由伶俐小侍搀扶着坐在花树下这种场景,固然让人感叹梨花海棠居然相配,也更欣赏这易逝的春色。

    而一对携手共扶的老伴儿却更让人投以羡慕的目光。

    人到中年的游客那又是另一种情形了。

    多是带着小闺女小儿子的一家几口,又或是一位妻主率领着两三位夫侍和一群孩子,热热闹闹,欢声笑语,也是别有一番和谐。

    在这种日子里,游人的心情一般都很好。

    也因此,引来了不少做生意的小贩。

    卖风筝皮球风车等玩具的,卖各色甜咸小吃的,总之是几乎在这春天的野外里用得着的,那是应有尽有。

    “咦,这儿还有卖斗笠和纸伞的。”

    “这么好的天气,谁会买啊。”

    路人语带微微的鄙视。

    大家都尽情享受大好春光,这位在这里摆摊,明显是要诅咒下雨啊!

    “就是就是,这不是白费工”

    你一言我一语的。听得那卖东西的大娘脸上顿时有些讪讪的,身子缩了缩,把头低下。

    心里有些后悔,不该听了新认的侄女的话,出来卖自家做的这些个物件。

    她身边的女子却不干了,拿起一个斗笠来,大声道,“天气好,才更要戴斗笠呢!”

    见路人不信的模样,又接着道。“到了正午,那阳光就有些晒,若不带个斗笠啊伞啊的遮着。皮肤容易变得又粗又黑,我们这斗笠一个不过十文钱,又不贵,样子还好看,还专门有成双成对的斗笠”

    见有三五成群的人上来围观。把斗笠的尖头朝外,展示给大家瞧。

    “上头还有各种花样呢,瞧我大婶的手艺多好。”

    又戴在自己头上,左右显示给众人瞧看。

    “哎呀,这姐姐的皮肤真好。”

    这乡里小贩,可真是难得见到生得这般细皮嫰肉的女子。那脸上白净净的,简直跟雪一般,半点瑕疵都不见。看模样也非二八少女,至少是年过二十的成熟少妇了,也不知道吃的什么用的什么,保养得这般好?

    就算是穿着粗布褐衣,也看着水灵灵的。

    在此地摆摊卖货。倒真是可惜了。

    戴着斗笠的女子听着夸奖,却是大方地露齿一笑。阳光下更显得明眸皓齿,而面容的上半部分却被斗笠遮着,单是瞧着鼻子以下的部分,就觉得清丽可人。

    “要想皮肤细白,可就要防着日晒雨淋啊。”

    女子趁机兜售着自己手上的货品,果然围观众里有个年轻小姐,被她说得心动,就要买上一顶。

    “这位小姐,这同样花色的都是有两顶,不如买上两顶,一顶自带,一顶送人啊?”

    那油青色的竹笠,尖头的一侧,用烧红的炭烫出的各种花朵,虽然颜色单一,但浓淡深浅,竟似分出了五彩一般,煞是雅趣动人。

    “好,那就来两顶吧。”

    姑娘痛快地付了钱,接了两顶斗笠过来,笑吟吟地递了一顶给身侧的年轻男子,那男子憨笑着接过来,美滋滋地赶紧戴在头上,果然这一对儿,戴着同样花色的斗笠,看着竟是十分的各谐般配,两个人在众人的目光中,拉着手走了。

    众人反应过来,都纷纷掏钱来买,几乎都是一对一对的买,不一会儿,那斗笠就几乎被抢光了。

    卖斗笠的大娘掂着手里沉沉的钱袋子,满面是笑。

    “姜家丫头,还是你的主意好。”

    这小娘子,先前自家不过见她孤身在外,很是可怜,收留她住了一两个月,谁想到还有这般的造化呢。

    原先挣不了几个大钱的货品,却是呼拉一下,模样也好看了,卖的价也上去了。

    果然是好人有好报啊。

    这位帮着卖斗笠的年轻女子,可不正是姜缨。

    当日在那什么九转玄天大阵之中,姜缨被杜鸿生生地拉着,挣扎未遂,居然被阵法带回了浣花国。

    姜缨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回了浣花国,身体似乎还是原先在大昭朝的身子?

    原本回到浣花国是她朝思暮想的事,可被人强逼着在婚礼当晚抛夫弃子地穿越,可就令人心情不那么愉悦了。

    而更苦逼的是,就算是回了浣花国,不回到上辈子姜缨刚刚身亡的那一年也罢了。

    偏偏她回到的是五十年后!

    五十年后,别说父后他老人家了,就是皇姐,都驾崩快二十年了。

    连后来继位的女皇,也就是姜缨的小侄女,都退位做了太上皇,现下是小侄女的长女在坐着皇位了。

    姜缨想要见到的人,都不在了啊。

    就算是小侄女,也都老眼昏花,怕是早把自己这个英年早逝的皇姨给忘记了。

    何况自己改了容颜,若是跑到小侄女面前说我是你皇姨的话

    戏弄太上皇的下场可想而知。

    一定是她穿越的方式不对!

    都怪那该死的杜鸿!

    在满怀的愤怒之下,几乎是才穿过来没几天,姜缨就想法子从杜鸿身边逃走了。

    当然了,也不能说逃,只不过,走的时候没和杜鸿打招呼而已。

    姜缨到皇陵那里,拜祭了母皇父后皇姐,还有自己的前身。

    意外地发现,跟自己合葬的,还有两个男子。

    正君姬五公子。因亲王在婚前死去,姬五公子在灵前哭祭,结果悲痛过度而亡,被女皇追封为亲王正君。

    至于那跟亲王殒情的慕容凤,大约是看在皇侧夫慕容鹤的面上,也给了慕容凤一个侧夫的名号,和姬五公子一道都跟亲王埋在了同一个坟头里。

    当然了,这是因为女皇不知道自己妹妹死去的真相,只当成了是殒情。不然慕容家族就算不满门抄斩,也会丢官流放。

    看着自己百年之后,居然还有一正一侧的王夫,这让心情沉重的姜缨也有点啼笑皆非。

    本王又哪里是殒情啊!

    真乃千古奇冤!

    ps:

    小凤凤(咆哮):有没有搞错,老子死后还得不着一个正室!!!

    小缨缨(宽面条泪):千古奇冤啊~本王才没有不爱生命爱美男~

    姬五(咳):其实本公子,咳,是生病才。。。不是断肠而终啊~

番外(浣花2)() 
姜缨自家知道自家事,可惜这浣花国的老百姓们不知道啊。

    只当是痴情亲王专爱一个男子,可惜不能娶作正室,一生一代一双人。

    于是只黯然**,跟情人双双服毒而亡。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各种野史传奇,在姜缨死后的数年后就以春风野火之势流传遍了整个浣花国。

    经过无数版本的添枝加叶,涂抹美化,姜缨已经成为痴情贵女钟于爱情的化身,荣登无数春闺少男公子们最理想的梦中情人宝座,历经数十年而不衰。

    每每听到那所谓的爱情传说,某人便觉得心中一口老血,吐之不出,咽之不下。

    也打定了主意,就算是穿回了浣花国,也绝不再见那人,跟那人扯上关系了。

    不然谁知道还会有什么倒霉事发生在本王头上?

    也正是为此,姜缨就算是有本事挣得大把的银子,也不敢随意用出来,免得招人注意,被小凤凤闻讯寻来。

    姜缨现下住的这个小城,在浣花国的东边,在浣花国的众多城池里,根本排不上座次,姜缨当年身为亲王,爱四处闲游,把浣花国的各处名胜美景几乎都逛了个遍,也从来没来过这个名叫曲川的小城。

    姜缨也是从皇陵出来之后,深感无处可去。

    上辈子活着的时候,她最爱去的那些地方,小凤凤都了如指掌,她是断不可能再去的了。

    也正因此,姜缨的行动路线几乎是完全听天由命。

    搭一段马车,到了某个村镇就停下来,然后打听附近都有哪些地名,若是有完全陌生的。姜缨就想法子自己去或是跟着商队一道。

    现下就是让姜缨自己按着她来时路再返回去,都是不可能了。

    在这个陌生的小城,姜缨身上的银子也花得干净了,幸好结识了这位热心的姚大婶,被收留着在她家里住着,每日虽是粗衣蔬食,倒也没有饿着姜缨。

    今日卖出这许多斗笠,姚大娘喜滋滋地收拾了剩下的东西,和姜缨两个一道回去。

    路过肉摊时,姚大娘一狠心。一咬牙,买了两指宽的小条五花肉,笑着向姜缨说。“姜丫头,咱今个发了利市,也打回牙祭。”

    姜缨微微笑着点头,心里内牛满面。

    每天只有青菜萝卜的日子,嘴里的滋味可算是淡得连个油花都不见。这种感觉,貌似也就是在大昭朝的姜村才有。

    要不,也去小打小闹,先弄点银子再说?

    也不知道是不是没有见着想见的亲人,姜缨现如今有些心灰意冷,得过且过的意思。

    就算是怕被杜鸿找到。其实姜缨也完全可以过上比现在好上许多倍的日子的。

    可她就是懒懒地,打不起精气神儿来。

    不像当年刚穿越到大昭,还一门心思地要买屋置地修庄院娶夫郎。

    现如今。就是木然地依附在姚家这个贫户之家里,跟着做些活儿,顶多出些小主意,多挣几个铜子而已。

    二人回到姚家,姚大婶把刚买回来的肉切了一半。同青菜炒了,肉类特有的香气顿时散在空中。诱人口水。

    姚家的人口不多,姚大婶的男人身子骨不好,早年当兵受过伤,不能做重活,也就能在家里编些个东西,也因此更加沉默,姜缨总是见他拿了材料坐在屋檐下默默地做着手工的活儿,半天能不吱一声,好像一个背景。

    姚大婶生了一子两女,大儿子已经出嫁,大女儿十二岁,在酒铺里当学徒,小女儿才七岁,生得黑黑瘦瘦,倒是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看着有几分可爱。

    姚家的晚饭里居然有了肉,这让一家人都吃的很是开心。

    姜缨也就夹了一筷子,尝了尝味道就罢了手。

    想来是不经常做的缘故,姚大婶做肉菜的手艺实在是太糟糕了。

    瘦肉的部分又柴又老,肥的部分却是腻且咬不动。

    不过尽管如此,姚家人却是吃得极香。

    特别是那个小女儿,嘴里嚼着一块肉那小表情满足的模样,让姜缨觉得心里软软的。

    小朱朱,也不知道现在如何了?

    其实姜缨有时候,夜里也会做梦。

    梦里却是她自己根本没有穿越,留在了大昭,跟小朱朱和赵希生活的情形。

    那梦是如此真实。

    让姜缨分不清,到底哪一边,才是梦境

    “娘,姜姐姐,街口那个刘家的大院子,有人住了。”

    姚小妹兴奋地说着邻居的新鲜八卦,“二娅说那家是个财主。”

    街口刘家,是这一片最为富裕的人家,他家的院子,也几乎是旁人家的两三倍。

    据说还分内外院,里头还有个小花园呢。

    可惜那刘家一向看不上这些街坊,从来不怎么跟街坊们来往,因此大家伙光是听说,并没有亲眼瞧见过。

    刘家做买卖红火,在省城里买了更大的院子,全家人两年前就搬走了,只留了个老仆人看房子,听说刘家也不打算再回这小地方,想把这院子卖掉,只是这一片住的人都是穷人,他要的价高了,而出的起的人又不大乐意在这片买产业,所以那院子就一直闲着。

    如今搬来了新人家,想来是那院子终于卖出去了。

    能买得起刘家院子的,想来也是富裕人家。

    不知道这个新来的,会不会也象刘家那样,自视甚高,不跟街坊来往?

    抱着同样想法的众街坊邻居们很快便知道了答案。

    这新来的人家倒是十分亲和,才安顿好,就有个六十多岁的老者,领着个小孙子,挨家挨户的送点心,当作是初次与街坊相识的见面礼。

    姚家也得了一盒。

    是在姜缨和姚大婶出去摆摊不在的时候送来的,等二人回来时,姚小妹蹦蹦跳跳地跑过来。

    两眼闪闪发亮,拉着二人去看那送来的点心。

    那点心一共六块,放在一格一格的硬纸盒子里,外头包着印花的绸布。

    在姜缨看来,实在是很稀松寻常了,但在姚家众人的眼里,那简直是精致好看,闻起来又香得不可思议的点心啊。

    要知道,就是亲儿子回娘家,都舍不得拿这般好的点心呢!

    得了厚礼的街坊们,不由得对这新来的人家印象好了不少,同时,也添了些好奇。

    万事不理的姜缨却是对这个不感兴趣的。

    可没想到,她的平静日子就要到头了。

    没多久,媒婆便上了姚家的门,提亲的对象,居然是姜缨!

番外(浣花3)() 
媒婆口绽莲花,把个小公子夸的是貌美如花,直如天池仙草,座前金童一般。

    这小公子家在城东,家境富裕,不单有个大粮铺,在乡下还有田产。

    可惜他娘只生了一个独子,因此便想招个上门的妻主。

    浣花国女子尊贵,哪有正经的好人家的女儿愿意当上门妻主的。

    这小公子家一放出这个意思来,这二年倒有几个,可多是家里穷得叮当响,模样丑陋不堪,偶有个平头正脸的,却是品性轻浮,常常逛窑子,勾搭寡夫的痞子混混。

    因此这小公子的婚事就给耽误下来,家里人正着急,前几天正好小公子在街上瞧见了卖斗笠的姜缨,见姜缨年岁虽略大,却是生得俊俏,身姿健美,登时一颗心就扑在了姜缨身上,等稍后派人一打听,知道姜缨是外地来投,孤身一人,那更是中意之极。

    媒婆鼓唇摇舌,“只要这位小大姐去了他家,一二年生下孩子,那家太太说了,这家就全交给小大姐,几辈子攒下的家当就是全都是小大姐的了。”

    姚家众人听着倒是觉得这婚事还算不错,不过因是招赘,也不好多劝,只听姜缨自家作主。

    姜缨听得好气又好笑。

    摇头道谢绝媒婆好意,“我已有夫郎。”

    媒婆虽不信,但见姜缨神色坚决,苦劝无果,也只得暗骂一声不识抬举,扭身离了姚家。

    姜缨本以为这件事过了也就罢了,没想到似乎这只是后续麻烦的开端。

    姜缨再去卖斗笠,总能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清秀少年,红着脸来买斗笠,每次都要在摊子上挑选好一番,虽不敢跟姜缨搭话。那眼睛,却是一眼接一眼地偷瞄着姜缨。

    饶是姜缨活了两辈子,可说是阅人无数,脸皮老道,也禁不住在心里窘上一番。

    少年啊,斗笠它不是米饭包子,不用每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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