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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美之王-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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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添的目光紧紧盯着那幅画,缓缓地道:“你的这幅画我以前见过。”

    杨天听得一愣,说道:“于大哥,你说你以前见过这幅画?奇怪,这幅画被老朱收藏了三十年,你怎么会见过这幅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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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不开眼的地痞() 
于添摇摇头,道:“准确的说,我见过的那幅画是这幅画的临摹之作。”顿了一顿,接着说道:“那一年,我还在部队里面,有一天傍晚,有一位首长因为我荣立了一等功,想见我一面,便把我叫去他的居室。我到了这位首长的居室之后,看见他的居室里有一幅画,而这幅画就是眼前这幅的临摹之作。当时我不知道这幅画的来历,只因多看了两眼,那位首长就把这幅画的来历讲给我听。据那位首长所说,他的这幅临摹之作,是他的一位去世的上级送给他的,而眼前的这幅,应该就是陈元帅一生之中,唯一挥毫而就的画作。”

    “陈元帅!”

    杨天心头微微一震。

    老朱面露惊讶之色,问道:“于老弟,你说的这个陈元帅,可是我们国家开国十大元帅中的那位陈老总?”

    于添道:“正是。”

    老朱激动得全身颤抖,说道:“这位陈老总与我还是老乡,想不到我三十年前花了几百块钱买下的这幅画竟然会是他老人家的画作。”

    “据我所知,这位陈老总在战争年代写了不少诗词,倒不曾听说他会画画,于大哥,你确定这幅画是他画的吗?”杨天说道。

    “杨先生,你有所不知,这幅的来历十分奇特。那一年,陈老总因为身负重伤,不能率队作战,便留在一个名叫梅山的地方养伤。后来因为叛徒的出卖,敌人知道了陈老总的所在,派了数千人围攻梅山。时值寒冬,天寒地冻,陈老总和十几个贴身战士在山里藏了十天十夜,数千敌人被冻得不行,战斗力急速下降。当此时,陈老总率领十几个战士冲杀出来,气势如虎,不但击毙了数百敌人,还冲出了重围。

    陈老总脱险之后,连夜画成了这幅,没等他落款,他的人便昏死了过去。待他醒来之时,已经是第三天的早上。陈老总原本就是一个率性汉子,后来有人要他在画上落款,他说我陈某人一生只爱诗词,这幅画乃随性所作,当不得名家,不提名也罢。是以,这幅画便没有落款。有一年,有一个将军看到这幅画之后,十分喜欢,但又不能让陈老总割爱,征得陈老总同意以后,请了一个国画大师,临摹了这幅,而那个将军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首长的上级。”

    “既然这幅画如此珍贵,怎么会流落到民间呢?”杨天问道。

    “这也是我们国家的不幸。陈老总一生傲骨铮铮,可他的晚年却被人陷害,虽然后来名誉得到了恢复,但他老人家收藏的东西,包括这幅画作,也随着历史的车轮四散而去。这幅画上次出现还是三十七年前,但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它的消息。没想到的是,这幅画会在三十年前被朱大哥买下,一直收藏着。”

    老朱道:“那个卖这幅画给我的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人,要是我早知道这幅画如此珍贵,我当时就不会买了,还要把那个人抓到了公安局去。”

    于添拿出了一盒香烟,只因老朱和杨天都不抽烟,所以他只好一个人抽。

    “朱大哥,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件事,就是想提醒你这幅画有多名贵。”

    “于老弟,我觉得我应该把这幅画交给国家。”

    “不,你不必这么做,知道这幅画来历的人并不多,而且你收藏了三十年,也没有人发现,说明它和你有缘。不是我信不过那些当官的,你真要把这幅画交给国家,说不定某个贪婪的官员会想方设法将它占为己有,玷污了陈老总的真迹。”

    “这倒也是,现在当官的没多少是清白的。上次有个芝麻小官,来我馆子里吃面,非要坐小杨的位子,我后来说了许多好话,还暗示他晚一些会孝敬他,他才肯罢休。狗日的,当晚我给他家送了几盒高级香烟,烟盒里总共塞了五万块钱,才知道这家伙原来是卫生局的。”

    老朱的话刚说到这里,他的手机便响了起来。

    “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老朱拿起手机,接通了电话。

    不到十秒钟,老朱的面色大变,叫道:“什么?有人来砸我们的招牌?好,我马上就来。”挂了电话,对杨天和于添说道:“小杨,于老弟,我店里有点事,我去去就来,你们随便坐。”

    杨天和于添早已听见了老朱的话,知道有人在他的店里闹事,便起身说道:“我们也去看看。”

    老朱道:“你们……”

    杨天道:“老朱,别废话了,走吧。”

    于是,三人一块儿下了楼,坐上奔驰s600l,直奔胡同口而去。

    到了胡同口外,杨天和老朱下了车,于添则是先把车停好,随后便赶了上去。

    老朱粉面馆开业七年以来,从来没有出过事,但今天,却遇到了麻烦。

    杨天和于添离开粉面馆不到十分钟,便有五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来店里吃面,五人一脸的横肉,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吃了不到三四口,就开始发难,不是说面难吃,就是说面里有虫子,伙计刚和他们争辩了两句,就被一个大汉一拳打倒在地,鼻血直流。

    其他的客人一见这个情形,都赶紧跑了出来。

    有那么一些胆子大的,较为正直的,想打110,但三个汉子从店里冲了出来,扬言说谁要是敢报警的话,就废了谁的手,吓得那些想报警的人不敢乱动。

    老朱的徒弟,也就是伙计所说的小师傅,从厨房里出来,向坐在店里的两个汉子散烟,陪着好话。可惜的是,那两个汉子根本就不给面子,狮子大开口,非要让小师傅赔偿他们十万。小师傅只好向老朱打了一个电话,让老朱亲自来跟他们交涉。

    杨天和老朱敢来之后,杨天原本是要和老朱一起进馆子的,但老朱没让他进。

    老朱进了馆子之后,与那个看似头儿的汉子低声说了两句,然后那个汉子便一巴掌打在了老朱的脸上。

    杨天见了,火冒三丈,想进去揍人,但这时候,于添赶上来正好看到这一幕,伸手一拉杨天的衣袖,向杨天递了一个眼神,意思是要杨天不要动,由他来对付这些地痞流氓。

    只见于添走了上去,那三个站在门外的汉子见了,全都迎了上来,口中脏话满天飞。

    “滚开!”

    于添双手往前一探,抓住了两个汉子的手臂,轻轻的一抖,便将两个汉子摔了一个筋斗。

    随后,他一个扫堂腿,将第三个汉子扫到在地。

    而这一切,也只是发生在转眼之间,看得场外的人目瞪口呆。

    “我操,竟然有管闲事的。”

    那个地痞头儿从店里冲了出去,飞脚向于添踢去。

    于添将身一侧,抓住了对方的小腿,用力一抓,那个地痞头儿一声惨叫,摔在了地上,爬不起来。

    第五个汉子原本是要冲出来的,一见老大都这个光景了,吓得面色一白,蹲了下去,双手抱头,显然是认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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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大人物() 
于添大步走进馆子,突然抓起那个汉子的衣领,将他扔出了馆子外面,摔了一个狗吃屎。

    “哇,这个男人好大的力气。”

    人群中有人叫道。

    于添走到了门边,冷声道:“你们五个杂碎都跟我滚,今后再让我看到你们,我就废了你们。”

    那四个汉子赶紧爬了起来,扶起那个小腿受伤的老大,灰溜溜的走了。

    老朱虽然挨了一巴掌,但他像是习惯了,并没有生气,稍微收拾了一下,粉面馆的生意又重新开张了。

    半个小时后,杨天和于添离开了粉面馆。

    不到十分钟,于添便把奔驰s600l开到往日接送杨天的老地方,杨天并没有急着下车,而是说道:“于大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于添笑了笑,说道:“杨先生,你是不是要我打听那五个地痞是什么人,又是谁叫他们来的。”

    “既然你都猜到了,我也就不多说了。”

    “杨先生,你放心吧,请你给我三天的时间,三天之后,我一定会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查个清楚。”

    “好。”

    杨天也没再跟于添客气,下了车,自回别墅。

    一回别墅,杨天先是洗了一个澡,然后就去睡觉。

    第二天,杨天也没跟于添打电话要他开车接送自己上学,而是像以前一样,坐公交车上学。

    下午放学之后,他当心老朱粉面馆会出事,所以偷偷的去胡同里来看了一眼,却发现老朱粉面馆好好的,并没有人来闹事,他也就放心了。

    过了两天,就在周四的这天早上,于添一大早就把车停在了老地方,杨天远远看见,便跑了过去。

    “于大哥,事情查得怎么样?”

    车子发动之后,杨天问道。

    于添说道:“查出来了,不过有一件事很奇怪,杨先生,你中午有空吗?有空的话,我请你吃饭,到时候我再跟你详细的说说。”

    “好。”

    杨天也知道于添正在开车,不方便说话,也只好等到中午。

    到了中午,杨天支开金学礼和郭大海,来到了事前与于添说定好的那家酒店。

    一间包厢内,杨天和于添相对而坐,于添给杨天倒了一杯酒,说道:“杨先生,那五个地痞是另一条街上的混混,都不是什么人物,在幕后指使他们的,却是这个人……”说完,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了杨天。

    杨天伸手拿过来一看,却不认识。

    “这人名叫金标,外号金老三,十几年前就在那个胡同里开了一家鸿运餐馆。头些年的时候,鸿运餐馆的生意还好,但这些年来,随着那条胡同不断的有人做饮食生意,鸿运餐馆的生意便渐渐的冷淡了起来。”

    “奇怪,老朱只做粉面生意,这个金老三是开餐馆的,应该抢不了他多少他生意,他怎么会找老朱的麻烦?要找也是找其他餐馆的麻烦啊。”

    “金老三这么做,无非是想杀鸡给猴看。朱大哥的生意最好,金老三认为只要砸了朱大哥的馆子,无论是做什么饮食生意的,都不敢在那条胡同里与他争了。”

    杨天点了点头,认为于添这么说也有些道理,说道:“既然这样,改天我就去这个金老三开的鸿运餐馆转一转,也给他制造一点麻烦。”

    “杨先生,你不必这么做了。”

    “为什么?”

    “因为金老三的鸿运餐馆已经关闭了。”

    “关闭了?怎么搞的?”

    “这正是我要说的那件奇怪的事。”

    “到底是怎么回事?”

    “昨天下午,金老三不知道被什么人割掉了一只耳朵,鸿运餐馆里的摆设还被砸得稀巴烂,损失惨重。他自己也不敢继续留在那个胡同里,最后只有关了餐馆了事。”

    杨天哈哈一笑,说道:“砸得好,这种烂人就应该好好的教训他。”

    “还有。”

    “还有什么?”

    “老朱不是说过他曾经为了避免麻烦,给那个卫生局的小官送过钱吗,这人也被人打了一顿,最后撤了职,正在接受调查。”

    “哈哈,他也有今天。咦,不对,他要是把老朱送钱给他的事说出来,老朱岂不是……”

    “绝对不会。”

    “为什么?”

    “这两件事应该是连在一起的,我怀疑这两件事与某个人有关。”

    杨天想了想,面色微微一变,道:“你是说那个姓罗的老人?”

    于添点了点头,道:“那姓罗的来历十分神秘,我叫人帮我查过他的底细,但一直查不出他到底是什么来头。这样的一个人,通常都是大人物。他喜欢吃朱大哥做的鸡蛋面,朱大哥若是有了麻烦,他以后就吃不到了,所以这两件事九成和他有关。”

    顿了顿,又说道:“你还记得那个眼镜男那天看到你的时候,迅速的将手伸到腰后那件事吗?”

    “记得啊,怎么了?”

    “我要是没有猜错的话,他腰后有枪。”

    “他要拿枪对付我?”

    “你要是敌人的话,他会在第一时间向你开枪。他表面上是个秘书,但他是个神枪手。”

    “神枪手?”

    杨天讶然道。

    “没错。我是从猎鹰里出来的,天生有一种触觉,谁的枪法好不好,我只看对方的手一眼,就能猜到**分。”

    “那你的枪法呢?”

    于添笑了笑,说道:“我的枪法还算凑合。”

    杨天看出他是在谦虚,便道:“于大哥,我很少看到你谦虚,你的枪法一定很好。”

    于添听了这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面皮微微抽动了一下,内心像是掀起了一阵波澜。

    杨天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他把于添当做朋友,所以就没有多想,以为这是于添突然想起了部队里的事。

    过了一会,于添才轻轻的说道:“有时候枪法太好并不是一件好事。对了,杨先生,你知道那个金老三是什么人吗?”

    “他是什么人?”

    “他和宋家有点关系,他有一个姑姑,名叫金湘漪,年纪只比他大七八岁,但十多年前就与宋家老二宋子强勾搭上了,是宋老二的四太太,说白了就是小四,还给宋老二生了一个小崽子。”

    “难怪金老三敢这么做,原来他身后有宋家支持。”

    “宋家乃南华四大家族,在南华的势力可谓盘根错节,三教九流都有他们的人。金老三只不过是宋老二四姨太的侄子,便可以派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欺压良善,显见宋家在南华是多么的嚣张跋扈。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姓罗的手段更高明,若不是他出手,朱大哥的麻烦只怕会越来越大。”

    “于大哥,照你这么说,老朱今后不会再有麻烦了?”

    “那姓罗的若是个大人物,他一定要照着朱大哥的话,我保证没人敢动朱大哥一根头发。”

    “于大哥,你见识比我广,我相信你的话。”

    两人吃了一会,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那个马小姐的身上。

    杨天一直对那个马晓玲念念不忘,一说起她,当然是问个不停,但于添不敢多说马晓玲的事,只向杨天透露了马晓玲的一些事,而这些事想来也不是什么秘密,只要用心去查的话,应该可以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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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夜叉与罗刹() 
据于添说,马晓玲的爷爷是一个老华侨,五十多年前移居国外,做生意赚了一笔钱。到了马晓玲父亲这一代,更是了不起,将马家的事业扩大了数十倍,是一家跨国公司的老总。马晓玲从小在国外长大,精通十三门语言,十三岁考入哈佛大学,十七岁发明了几种电子仪器,身价千万。她这次来南华市,一方面是来拓展公司的业务,一方面是来寻找一个名叫杨九味的人。

    杨天不知道这个杨九味是谁,只觉得这个名字很奇怪,好像在哪里听过,但又记得自己从来没有听别人说过。

    末了,于添说道:“杨先生,这个杨九味也姓杨,以后你要是遇到了这个人,请你帮帮我们小姐的忙,将他留住,好让我们小姐早日找到他。”

    杨天道:“一定,一定。”心想:“这个杨九味到底是什么人,马晓玲找他干什么?”想问于添,但也知道就算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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