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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武者-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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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随手把这块令牌装在自己口袋里收起,然后快速跃过倒地的摩托车回到胡同里。到了放着自己衣服袋子的那扇窗户遮雨棚下面旁边时,他轻身一跃,在伸手拿了自己衣服袋子的同时,跃上了房顶,然后在连绵的屋顶上快速奔跑地远去。(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超级英雄 该叫什么侠() 
(感谢书友“轮回之舞者”的打赏。求票求订阅!)

    林旭跃上屋顶,及之后的迅速远去,都并没有施展空空儿所留传的那套绝世轻功《浮光掠影》,只是寻常的提气轻身跳跃。

    但即便是如此,眼见他轻轻松松一下便跃上三米来高的屋顶,胡同外马路上围观的人群中见得这一幕,仍是不由发出阵阵惊呼声。

    “这弹跳力也太好了!”

    “这是传说中的轻功吧!想不到现实世界里还真有!”

    “不止轻功,你没见他刚才拳脚功夫也多厉害,我觉着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我觉着这人像是外国电影里的超级英雄。你看还戴个面具,感觉就像超人、蝙蝠侠一样!”

    “没超人厉害,但比蝙蝠侠强多了,蝙蝠侠基本就是靠高科技装备,可没他这样厉害的武功与轻功。也没他力气大,你不看他单手就能把一辆摩托给扔飞。那样的摩托,至少也得三百来斤。在他手里,就好像纸糊的一样。那种轻松劲儿,我感觉他掀翻一辆小轿车也不是问题。”

    “他戴个孙悟空面具,你觉着叫什么侠,悟空侠?”

    “悟空侠不好听,也不顺口。孙悟空不是号称美猴王吗,我觉着应该叫美猴侠。跟蝙蝠侠一样,都是动物类的。”

    “美猴侠也不好听吧,孙悟空还封过齐天大圣,我觉着应该叫齐天侠,或者大圣侠!”

    “诶,这两个不错,叫起来都挺霸气!”

    “那就叫大圣侠吧,你看《西游记》里,山神、土地还有天上的神仙,都是叫孙悟空孙大圣或者大圣,没有叫孙齐天的,所以我觉着叫大圣侠更有代表性,让人一下就能联想到孙悟空。”

    “你说的这个不错,不过我觉着叫齐天侠,好像更顺口好听点!”

    “我觉着还是叫美猴侠好,你像外国还有个蜘蛛侠。蝙蝠侠、蜘蛛侠、美猴侠,都是动物一类,听着有国际范儿!”

    “你这叫崇洋媚外,干吗啥都学外国的,咱们中国传统的不好吗?我看叫大圣侠就挺好!”

    一帮围观群众,在那里彼此谈论地热议开来。更有几个为了取名叫什么侠,在那里争论起来。

    围观的人群中,还有个摄影爱好者,刚好带着照相机。从他到来后,就开始不断地举着相机按快门,把自己看到的一切都拍照地记录下来。

    等到警车赶到后,林旭早已离去的不见踪影,警察只能开始收拾残局。其实他们这还算来的快了,是因为之前那辆林旭捉了小偷的公交车上有人报警后,他们就开始赶来。谁知赶到后,本来被抓住的小偷,却又被其同伙随后救走。他们正在那里询问作笔录还没外,又接到报警中心的调派通知,让他们就近赶往那辆公交车路线的下一个站点。谁知离的这么近,赶来的已算挺快,等到了后却还是晚了一步。

    不过好在这帮小偷团伙,这回一个也没跑,全部落网,但却是个个带伤。尤其有两个逃跑时被摩托车给砸中的,伤势比起其他人来也更严重些,但也都没有危及性命的重伤。

    在问过几个受伤较轻的小偷与旁边围观的群众后,警察们也不禁满脸惊讶,觉着像是听故事一般。尤其有几个热心群众,还直接给那个戴着孙悟空面具教训小偷的人起名叫什么大圣侠,更是听得他们一头雾水。

    最后经过一番仔细询问,辨别真伪,再联系前后的情况。他们判断出了在胡同口跟小偷团伙打斗并最终把所有小偷全部制服的那个戴孙悟空面具的人,与公交车上出手制服那个小偷的是同一人。因为不但两边的目击者描述那人的衣着打扮都是一样,小偷团伙也直接承认了就是因为对方在公交车上出手坏了他们的事,他们才纠集起人赶来报复的。

    但可惜的是,公交车上与这个胡同口处都没有装监控摄像头。而两个案发点的目击者,也都没有哪个能记得清出手制服小偷的那人到底长什么样。公交车上是当时情况混乱,没有人太多留意。到了这里,那人干脆就为了怕被人认出地戴上了个孙悟空面具。

    小偷团伙中有几个看得较清楚的,也只描述出了制服他们的那人年纪不大,看样子应该才十四、五岁。但要说描述的详细点,具体长什么样子,他们却也都不是看得很仔细地能说得上来。

    到最后,将收集来的所有信息汇总。对这个出手制服小偷的人,警察们还是只拼凑出了个大概,不知道对方到底长什么样,也没有什么较为显眼的特征描述。至于围观人群中那个拿相机的摄影爱好者,却是在出手那人戴上面具后才赶到,并没照到其戴面具前的样子。

    不过做为比较直观的现场记录,警察们还是把他在现场照的照片作为证据征用了。但这人却留下了底片,然后洗出来后,给报社、电视台各发了一份,他自己也在平阳当地的网络论坛以及他常上的一个摄影论坛上拿这些照片各发了一篇贴子,在随后又引起一番热议,并被许多网站转载。

    中国的超级英雄这个话题不胫而走,在网络上引起了连番热论。

    已经远走的林旭可不知道,自己带着孙悟空面具的照片,会引起一连串的后续效应。

    这时的他,正在一座七层高大楼的楼顶。在远远离开那个胡同口处,觉得已经安全不会被发现后,他在这里停了下来。

    平阳只是座地级小市,说三线都有些勉强。跟一些富裕省份的三线城市比起来,怕是只能沦为四、五线。现在虽处发展中,但发展的也并不是很快,所以市里的高楼大厦还不是很多。他现在所在的这座七层大楼,便已是附近一片建筑中最高的,所以并不虞会被人发现。

    停留下来,站在楼顶的中央处后,他又从口袋里将那块刻有“昆仑”两个古篆字的令牌拿出来仔细观看。

    但经过翻来覆去的一番细看后,却还是看不出究竟,只能判断出这东西年代非常久远,应该是个古董,再加上做工精致,应该有很高的收藏精致。

    具体是什么材质所做,他却判断不出来,只知道是某种金属。而且应该是比较稀有的金属,或者是某种合金,这方面应该也挺有些价值。(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章 顺手牵羊 小心无大错() 
对于这块有些古怪神秘的令牌,林旭其实倒并不是很关心它的金钱价值。他更关心的,是这东西在当年打造出来时,具体有什么用途。他总觉着这块令牌,似乎有着某种神秘的作用。当时吸引了他目光注意的,也是其神秘性。

    这东西,应该不是那个小偷原本所有,甚至他都不确定,到底是哪个小偷身上掉落出来的。因为当时是同在一辆摩托车上的三个小偷滚作了一块,所以三人都有可能在翻滚中掉落出身上的东西来。

    不过到底是哪个,他却也懒得关心,当时也没问。并且不管是哪个,都不可能是其原本所有,这东西多半是他们从某人身上,或是某个古董收藏家的家里偷来的。

    失主是谁,他无法查明,也没法还回去。不过就算知道了,他想自己也多半不会还。

    他并不是一个道德至上的人,像这种途径得来的东西,他可不会去细究,也懒得去查明。像武侠小说里面,许多主角从这类途径得来的东西,可也不少,也大部分是据为己有。

    小偷身上得来的,他觉着这东西就像是自己的战利品,倒也拿得心安理得,光明正大。

    其实从那帮小偷身上得来的东西,他并不止这么一件。在打斗中跟几个小偷有身体接触时,他还顺便施展了妙手空空的绝技,从几个小偷身上顺了些钱。

    在前几天于县城中买了部传呼机外加别的花费后,他身上只剩下了一百出头。后来拿了李飞燕在壶口拍照的那卷胶卷,到学校后面的小柴村那个专门拍照的人家去洗相片时,又交了些订金,现在身上已是不足一百。

    本来他对既要到各大书店搜寻买部《抱朴子》,又要为女朋友关落雪买生日礼物,再加上回学校坐车的路费,还担心有些不够,怕太过捉襟见肘呢!正好这帮小偷就送上了门来,他便也不客气地在打倒小偷时从小偷身上们顺手牵羊地顺了些钱。

    一时研究不出什么,他将令牌又随手装回口袋后,便接着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了当时从几个小偷身上顺来的一些钱,整理后数了下,发现竟是有一千二百多,再加他身上原本的钱,已是有一千三百多。这么多钱,对于他要买的东西来说,已是足够,并且十分宽裕。

    瞧着手里的一把钱,他扣指轻弹一下,倒也不禁露出一笑。

    笑过后,他将钱收起,然后在楼顶上重新换了身衣服。把身上岳纤云后来为他挑选的这身衣服换下,然后将商场里那个鞋店店员给他代买的那一身换上。

    换好之后,他将口袋里的东西倒换一下,再接着又把自己头发重新拨乱地大致弄回原来那个老土发型。这里没有镜子,他没法仔细对照。再加上之前换发型时,那发型师又往他头发上喷了些定型水,所以也比较难弄。外加又没有专门的工具,他也只能弄个大概。

    做这些,他却是怕待会儿重新出现在人群中后,会有人从他衣服与发型上辨认出他来。虽然他待会儿要到的地方,与原先那个胡同口已不是同一个地方,并且离得颇有距离,但平阳就这么大,谁又能说得准之前在胡同口外围观的那些人,就确定一个也不会出现在他待会儿要到的地方?

    还是那句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凡事小心一些,总是不会有错的。他上一回在去壶口的路上制服那些车匪时,就是太过疏忽大意地不小心了。吃一堑,长一智。吃过了一回亏,就要记住教训,以后不再犯。

    换好衣服,把头发也大致弄回原来的发型后,林旭便到了大楼边缘,先又施展轻功地跳回旁边较低的一幢楼。接连转了几座楼后,他在一座偏僻无人的三层楼后巷里跃落了下来。

    落地之后,他又略整理了下身上的衣服,便往巷子外走去。

    他刚才在附近最高的那座七层楼上,也登高望远地辨认了下附近的街道与方向。现在跃落下的地方,是提前选好的。在走出巷子,再又钻出条胡同,走到主大街上时,他便已离市中心广场不远。

    中心广场附近,便有一家全国连锁经营的大型书店。到了广场后,他便先到书店去找书,在问过营业员后,很惊喜地发现这里便有他要找的《抱朴子》,当即连忙买下。

    买好书出来,他便在附近几家商店转了转,为关落雪挑选了一件生日礼物。

    他本人不太喜欢没有实用性的摆设类东西,所以想了想转了转后,给关落雪买了部复读机。关落雪爱听歌,这东西既可以当作随身听用来播放歌曲,还能够帮助学习英语,一机两用,很实用。

    而且这东西目前在学生中很流行,当然,是城里的学生中,因为这东西在这个年代挺贵,乡下村里的学生中,大部分消费不起。并且城里的学生中,也不是大部分人能拥有。在学校里能有部复读机的,都可以算得上是身份的象征了。

    林旭钱来的容易,也不是自己的,花起来不心疼,便买了那店里最贵的一个。四百五十八元,加送了两盘流行歌曲的磁带。

    前几天他买传呼机时,还曾感叹过那是他长这么大一次性花钱最多的一次。没想到才没过几天,就赶超了。掏钱之时,忍不住心里又略有感叹。

    买好之后出来,他又到旁边的一个礼品店,花几块钱请人用礼品纸直接包装好。

    关落雪的生日就在这个月下旬,是农历的四月廿八,换公历是五月二十二号,已经不远了。

    关落雪的名字里虽然带了个“雪”,但生日却是在夏天。取这个名字,是为了跟她姐姐的名字跟上,她姐姐名叫关落雨。

    倒是林旭自己的生日是在冬天,跟他名字里的“旭”倒也有些对比性。旭是代表初升的朝阳,是光明与温暖,而冬天则是代表寒冷。

    包装好礼物,出了礼品店,林旭接下来又随意坐了路公交车,按其路线转了一圈到终点,十分确定无人跟踪后,便招手拦了辆出租车,前往回学校需要坐车的南城汽车站。

    到得汽车站后,搭乘了一辆途经他们学校,发车时间最近的公共汽车。到最后赶回学校时,已是快到了晚上。(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章 申请个单人宿舍() 
现在这个时间,正是晚饭的饭点。下车之后,林旭就顺便先到学校门口旁边的饭店去吃晚饭。

    吃过晚饭回学校后,他直接回了李飞燕的宿舍。至于自己的宿舍,他今晚是不打算回的,晚自习他也不打算上。

    昨天晚上请假的时候,他是直接请了两天假。这是为免跟着岳纤云去平阳后,可能会遇到什么意外状况而多耽搁时间,所以便提前预留额外时间地多请了一天。现在没出什么太多意外,一天之内就把事情顺利解决,那是正好。不过假既然多请了一天,他却也不会提前去销假,决定就顺便多休息一天。

    所以,现在既然还处在请假期间,那自然是不用去上课,也不用回自家宿舍地以备晚上查房点名。

    开门进了李飞燕宿舍后,他随手闭上门,先把提着的袋子往电脑桌前的转椅上一丢,自己则转身顺势躺倒在床上长舒口气。

    他有内力在身,这一天下来倒并不觉得有多累。但因今天经历的事多,又是出了趟远门,在精神上还是感觉略有些疲惫。尤其回到熟悉的环境,更觉着是放松休息的时候,这种精神放松下,也就不免疲惫感生起。

    “还是这单人宿舍方便自在啊!”惬意地躺倒在床上,享受着一个人放松的无拘无束,不必像在多人宿舍里,还需要去在意他人,也无人打扰,林旭一时忍不住心下感叹地暗道。

    感叹罢后,他忽地心中一动地暗道:“不知道以我现在在学校里有点儿特殊的身份,去跟徐长兴申请个单人宿舍的话,这家伙会不会同意?唔,明天倒要去试试,应该还是有些希望的吧!大不了的话,我可以为这个单人宿舍多掏点儿钱,就当是花钱租他一间。反正我现在身上还有八百多,过不多久的话,又还会入账十万。这么多钱,租个小小的单人宿舍,是绰绰有余了!”

    这般一想,心中也是不禁略有些激动。并且颇为意动,很想这就去立马找教导主任徐长兴谈谈这个事。但随即又一想,却觉着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明天再去也一样,遂又暂且打消。

    如果能申请到单人宿舍的话,不但他一个人会住的更自在,以后练功或做些什么私密性事情之类,也会更加方便许多。而且他本来就个性独立,也更喜欢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

    至于有没有多余宿舍,这倒不必担心。学校里的空余宿舍可还是挺多的,不谈前面的教职工宿舍区就还有不少空余,光学生宿舍区,东边的初三那部分就还空着不少。

    初一、初二是仅着先占西边的学生宿舍区,人多装不下的,才会挪一部分到东边。东边基本上就只有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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