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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便认出了也没什么,只有这小偷怕他的份儿,他又岂会怕这小毛贼。既然凑巧又撞见了,那他就顺便再把这毛贼给擒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断贼手 顾此失彼()
计议已定,林旭当下离座而起,往公交车前半部分的那小偷而去。而就在他从座位上站起来的这片刻,他已注意到那小偷从一个男的身上摸出了个钱包。
从这男的身上得手之后,小偷并不停留,继续往车的后面挤去。在拥挤般地路过身边乘客的过程中,他又不断地从路过的人身上偷窃摸取着各种东西。有钱包、有零钱,还有传呼机、首饰等各种贵重物品。车上人太多,尤其车的前半部分与中间位置,都是站的满满的人挤人。在这过程中,难免身体碰触地推挤上一下,实属正常。许多人也并不在意,却不知在被那小偷碰触的过程中,身上的财物已被其悄然偷走。在这拥挤的公交车中,也实是小偷作案的良机。
在走到公交车后面倒数第三排的位置处时,林旭又忽然注意到。随着那小偷上之后的另一个小青年,却也是个小偷,跟在前面那小偷后面捡漏地不断向身边的旅客下手。
“原来还有同伙!”林旭心道一句,加快脚步往前面挤去。
他一向不爱多话,更不爱在陌生人面前多话,于人多的场合则更是不愿开口。所以虽注意到那两个小偷屡屡得手,不断地从身边的乘客身上偷盗了财物,但也并没有开口说话地出言提醒。只想着待会儿自己一抓到这两人,自然可以人赃并获地让他们交出偷盗的东西。
“哔哔,哔哔……”
林旭走到车中间位置,快与前而那个被他之前在商场捉过的小偷碰头之时,就见这小偷又从旁边的一个男乘客身上偷到了部传呼机。但很不巧地,他才刚刚偷到手,还没来得及关机,这个传呼机就忽然响了起来。
传呼机一响,那失主便往腰间摸去,一摸摸个空,然后寻声瞧到自己呼机在身旁的小偷手上,立即面色一变地指着小偷大叫道:“有小偷!”
叫过之后,他立马劈手去夺自己的传呼机。但那小偷及时一缩手,收回手去,把传呼机装到了自己口袋里,然后另一手与此同时迅速从身上掏出一把蝴蝶刀来,“唰唰”两下,甩个漂亮的刀花折出刃来,对准那男的低声喝道:“乱叫什么,哪有什么小偷?”
周围的人在那男的喊出有小偷时,都转头往小偷瞧去,并开始去摸自己身上的财物与贵重东西。好几个人一摸之下,发现自己也失窃后,也都是面色一变地向小偷怒目而视。但见到小偷随后从身上掏出刀,明晃晃的刀刃一亮后,周围人便是不由低呼一声,纷纷后退,在拥挤的车上让出了一小片宽敞空间来。
叫出有小偷的那男的被小偷用刀一逼,也是不由立生惧怕地畏缩了下,往后退了步。但稍顿下,却又是舍不得呼机被偷,带着害怕地又强装硬气上前一小步道:“把呼机还我!”
“对,快把从我们身上偷的东西还回来!”
有这男的一领头,旁边也立即有人声援地纷纷叫道。但却只是开口叫着,并不敢上前,还是都显得色厉内茬。明明人多,却偏偏只被小偷一人吓住。
“还你们妈‘了个‘逼!”小偷见状,面色狰狞地一声大喝,挥着手里的刀转圈挥舞了几下,又吓得旁边人纷纷后退,然后接着叫道:“谁想上来就试试,看老子的刀同不同意?”话落后,又向前面大叫道:“司机停车!”
“快停车,前后门都打开!”与此同时,另一个还在车前面部分的那个小偷在拿蝴蝶刀的小偷被发现后,就见机地往前面司机位置处赶去。这时随着那小偷喊罢,他也同时赶到地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来,按出刀刃,向着司机比划地道。
林旭也在这时挤过人群,同时赶到了拿蝴蝶刀的这小偷前面,当即踏前一步,一言不发,一把就将那小偷拿刀的手腕捉住,然后用劲一捏,立即捏得那小偷大声痛呼地松手放开手里的蝴蝶刀。
任由蝴蝶刀掉往地上后,他再接着更用力一捏,“咔嚓”一声,便一把将这小偷的腕骨给捏碎了,立将这小偷痛得发出一声杀猪似的惨叫,面色煞白。
在他惨叫声中,前面开车的司机被另一个小偷用刀一威胁,立即将车停住地把前后门都打开。
车门一开,没有财物被偷的乘客不管到没到站点,都纷纷从前后门抢着下车,生怕沾惹到祸事。甚至有被偷了的,觉着偷去的钱不算多,或东西不贵重,也不讨要了地跟着一起下车。
前面用刀威胁司机的那个小偷,在车门一开后,往后面自己同伙处望了一眼,眼见这同伙已被迅速制服,他也顾不得管对方,立即也跟着前门下车的乘客抢下车去,先自己逃跑要紧。
林旭在捍碎手里抓着的小偷腕骨后,便松手将其放开地一脚把对方踢倒地。做这些的同时,他双眼一直盯着前面威胁司机的那个小偷,但因车门一开后,许多乘客惊慌地纷纷抢着下车,乱作一团,他却是一时挤不到前面去,被前面那小偷给趁机逃了。
这边有贵重财物被偷的几个乘客便都没下车,眼见小偷被林旭制服地踢倒在地,便纷纷趁机上前痛打落水狗,对其拳打脚踢。打过几下后,便七手八脚地从这小偷身上翻东西,要翻找自己被偷的东西。
林旭看了眼后,见这小偷这回被打的很惨的估计再难逃脱,不等人谢,也随后跟着从后门下车去了。
这小偷被捉后,不论是公交车司机直接开车前往附近派出所地把这小偷押去,还是找地方打电话报警地就地等着警察前来,都免不了耽搁一番。而不管到派出所,或等警察来后,又是免不了地询问一番做笔录之来。
他还有事要办,既不想耽搁这时间,也不想招这麻烦,自是不会多留。
下车之后,他在路旁转身四下望了望,找到个路牌标示,看了下眼见已距市中心广场不远。他便没再坐车,步行着往中心广场方向走去。
走出了十来步后,他却没注意到后面一个小巷子里,刚才逃走的那个小偷忽然又从巷子里探出了头来,往他的背影处张望了眼。然后瞧他远去后,又往还停在原地的那辆公交车而去。走出巷子后,他的身后又跟出了个同伙。(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盗亦有道与没道的贼()
林旭对小偷这个古老的职业,倒也并没什么太多成见。他看过的许多武侠小说里,都有神偷侠盗这类的人物,而且还多是正面人物,是偷富济贫的好汉,专偷贪官污吏、为富不仁的商贾大户等。而且像不少小说里的主角,也都干过这种没本钱的买卖,身上没银子了,就夜入个贪官或大户人家,偷些银钱花用。
这类人物,他看书时也是挺喜欢的。何况他现在身边不但就有个十分亲近的女飞贼李飞燕,自己也学了当年唐朝时的天下第一神偷空空儿的无双偷技。所以,对于偷东西,他也并不抵触。但这个偷,却要分对谁偷。
如果是偷贪官污吏、为富不仁的商贾,那就是侠盗之举,这个他是支持的;而如果不问青红皂白,逢人就偷,只是为了不劳而获地窃取别人的财物以获利,就像刚才公交车上的那两个小偷,这种偷盗,他是绝不支持的。若有遇到,也是要坚决打击的。
而且那两个贼子,不但肆意偷盗公交车上乘客的财物,在被人发现后,还极其嚣张地拿出刀来威胁失主,简直就是强盗行径。一经被发现,就改为了明枪,行为与态度十分恶劣。像这种遇谁都偷,只为不劳而获,毫无道德底线之辈,只配称之为贼。
像李飞燕所在的燕子门,以及燕子门的前身神偷门,虽以偷盗之技立派,但却是以侠义为先,门中都立有许多规矩。比如就有不偷穷人、不偷清官、不偷鳏寡孤独、盲哑疯瘫等,这便是所谓盗亦有道。
而林旭自己自从学会这手本事后,还没真的偷过谁。也就刚开始学会,在学校练习时,曾在身边的同学身上下过手。不过那只是用来练手,不被发觉地成功偷取后,他又会无声无息地再还回去,并不会占为己有。就连之前在向阳大酒店,他以偷技偷了岳向阳与其身边两个保镖的枪后,最后也都是还了回去,根本没要。
所以,偷东西他不抵触。真到必要时,他也会下手比谁都快。但毫无原则地滥偷,只为获取私利,那就如同过街的老鼠,是人人喊打的对象了。
一路步行而进,林旭也走的并不快。他既没什么要紧事,也不赶时间,所以这时便只是散步般地悠然前行,路上不时转头打量着左右两边的店铺与景致。
走了约摸有二十来分钟后,他也不过才将将赶到了原本所乘坐的那路公交车要到的下一个站点。走到公交站点处时,忽然后面“呜呜”声响,就见一辆摩托车从后面开到了身旁。然后一个刹车停下,那开摩托车的青年以脚支地,转头向他招呼道:“到哪儿,上来吧!”听他这招呼,应该是辆摩的。
林旭摇摇头,并向路旁让开一步,示意不坐。
那青年见状又道:“放心吧,不乱要你钱,公交车多少钱,我收你多少钱?”
“我真不坐!”林旭又摇头道了一声,迈步继续往前走去。
“那我不收你钱了,就当做好事捎带你一截!”那青年又不死心地道。
林旭却又只是一摇头,不理会地继续往前走去。
“哎,我坐,你捎我一截儿吧!”林旭没理会,公交站点处正在等车的另一男的闻言却连忙凑过来道。
“滚!”那开摩托车的青年闻言,却是转头瞪眼骂道。骂过之后,他转身向着后方五十来米外的一条胡同里连连招手。
林旭听到这青年对他与对别人反差极大的态度后,也是不禁回身转头望去。一望之下,便见这青年向着后面招手。只招了两三下,就见后面那条胡同里一辆接一接的摩托开了出来,竟是接连开出了七、八辆,每辆上面都是两个人,有两辆上面,还挤了三个人。并且这些人手里还都挥舞着砍刀、棍棒、钢管等物,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林旭见状,不禁嘴角牵出个冷笑。看样子,这帮人就是冲他来的。刚才那个装作摩的拉客的青年,只是想把他给骗上车,然后带往他们选好的地方。所以才对他不断招呼,甚至愿意免费让他坐。只是他本来就不想坐,打算步行前往中心广场,所以也没深想一层地懒得理会对方为什么愿意为他免费。而现在不需问,答案就已经摆在眼前了。
被装作开摩的的青年骂了一句“滚”的等公交那人,莫名其妙就被骂了句后,本正要发作地回骂过去,但见到青年回身一招手,后面就来了一大群人,立即被吓得再不敢吱声,转身匆匆就走。公交站点处等车的另外几人见状,也是不约而同地转身就走,有的还撒腿开跑,生怕慢了一步,被后面那些人围上来后受牵连地一起遭殃。
刚开始的时候,林旭还以为这些是岳向阳手底下的人。以为是岳向阳不甘心,认为双拳难敌四手,要仗着人多来收拾他。但当他仔细向着后面那正疾速赶来的七、八辆摩托车上的人打量过,在其中发现了两个熟悉的面孔后,才知是误会了岳向阳。这帮人,原来却是小偷团伙。他瞧到的那两个熟悉面孔,正是方才在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两个小偷。
只是那个第二回被他逮到,并捏断了对方右手腕骨的那个小偷,他却是想不出来怎么又被这家伙逃脱了。按照他走的时候那阵势,这小偷被他捏断了只手,又被七、八个被他偷了东西的失主围着,应该无论如何都逃不掉才是。
“可能是另一个逃走的小偷,后来又带人回去救他了吧!”皱眉想了一会儿,林旭也只能想到这么个合理的解释。不然那种情况下,这小偷都能独自逃脱,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除非是其运气特别好,或者一张嘴特能忽悠人,把黑的给说成白的。
不过现在这情况,对方怎么逃走的也不重要了。林旭想到个解释后,也就懒得再去深思细究。
“小子,知道你这叫什么吗,你这就叫‘敬酒不吃吃罚酒’!”
见到后面藏着的人被招出地赶了过来,那装作开摩的的青年这时回过头来,向着林旭嚣张得意地笑道。
林旭收回打量向后面的目光,瞧了他一眼,一个跨步过去到了摩托车旁,抬脚一记鞭腿扫出,“砰”地一声,正中其胸口,将其从摩托车上一下踢得倒飞出去了两米开外,再又“砰”地一下狠摔在地上。与此同时,摩托车没了他以脚支撑,他又没放下撑子,也是横着摔倒在地,发出一声大响。(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孙悟空面具 猴子不逗逼()
林旭直接一脚就把这假扮开摩的的青年踢晕了过去,落下地后对方连吭都没吭一声。
踢飞这人后,他转头左右瞧了眼,然后转身向着旁边一条没人的胡同里走去。不过他仍是并没走的太快,只是比刚才的散步稍微快了些。因为他并不是打算要逃,而是不想在大马路上人多的地方开打,惹得许多人围观。进这条胡同,只是想找个人少的地方。
一边迈步向着胡同走去时,他伸手从另一只手提着的装衣服袋子里拿出一个孙悟空的面具套在头上,将自己的脸用面具遮挡起来。
这个面具倒不是他特地买的,而是他之前下了公交车后,就忽然发现自己的袋子里多出来了这么个面具。仔细想了下,他觉着可能是当时公交车上的乘客抢着下车时,一时慌乱下,有哪个乘客给孩子买的面具,在与他拥挤下擦身而过时,不慎掉落地刚好掉在了他袋子里。
回想之下,他也记得好像当时车上确实有个乘客是戴着孩子的。而那个孩子手里,当时也就抓着个面具,只是他当时并没太留意是什么面具。
他是下车之后,走了一段才发现自己袋子里多出来个这东西。当时失主早已不见人影,他也没法还回去,所以就这么暂且留着了。现在把这面具戴上,他是想起了五一那天在小宁县的公路上打倒拦路车匪时因为第一次没经验,以为当时旁观的人群中应该没人认得他,就没作什么遮掩,结果巧不巧地便被也到壶口旅游的他们学校音乐老师李舒雅给认出了。同时连带地被当时也在场的岳纤云注意到,并向认出了他的李舒雅打听了他情况,才惹出来了后面这一堆事。
那天后来,他在壶口景区遇见岳纤云,与岳纤云一番交谈中便发现了这个糟糕的情况。当时就有警醒,觉着以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再做这种事,应该蒙个面遮个脸地不让人瞧到自己的整个面目,向外国电影里的蝙蝠侠学学。这样的话,便可避免许多麻烦,至少避免再遇到上次那种麻烦。
现在的这情况,他觉着便是需要遮个脸的时候了。虽然他为免被人围观,已选择了个这时没人的胡同。但光那帮小偷团伙,加起来便差不多有二十个人。人多眼杂,再加上他们各自的交际圈,难免就有可能因为瞧清楚了他的脸而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他。尽管他家在汾县,与平阳相隔较远,又是在汾县的乡下小村子里,但这两个地方,相隔的并不是十万八千里那么遥远,都是同处一市。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种情况,自然还是要尽量避免。而且那条胡同相邻马路,待会儿怕还是避免不了要被人围观。围观的人一多,被人发现认出的可能也就更多。这种时候,就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