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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范海龙的事,是范海龙错在先,道理全在我这边。我依江湖规矩,光明正大地去登门问罪,问他教的是什么好儿子,不但叫他不能为难我,还要他反向我赔礼道歉。谁不服,我就打到谁服。我要一个人,去挑了他通背门。”
看着他身上这时冒出来的那股自信与高昂气势,李飞燕的目光忍不住有些微微迷醉,只觉他身形虽还瘦弱,但这一刻却有顶天立地,孤拔凌云之感。(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 真要动枪我也有()
瞧了林旭一会儿后,李飞燕还是回过了神来。低头略加掩饰地捋了捋头发,她轻咳一声,道:“通背拳其实并不是外家拳,而是属于内家拳。我以前跟你说过的,通背拳跟陈式太极拳之间颇有渊源,算得上同出一源。所以,这门拳法也是属于内家拳。”
“太极、形意、八卦,是内家拳的三大代表拳种。但内家拳却并不是只有这三种,只是这三种的名头特别大,练的人也特别多,所以才给人内家拳只有这三种的感觉。但除此之外,也还有些别的小拳种内家拳。就像我们燕子门的功夫,也属于内家之列。只是除了我们燕子门的弟子外,从不轻易外传,所以显得没什么名气。”
林旭闻言,稍微有些错愕后,便不在意地道:“内家就内家吧,但就算是内家拳,到了范志邦那个年纪,功力想必也会有所退化的,反正是绝不可能还保留巅峰期的实力了。你跟我说过,内家拳在高龄之年仍能保留一定战力。但这只是一定,绝不是全盛。而且本来外力就不善久战,就算是内家拳比外家拳的持久力更强一些,也是比不上内力。何况到了范志邦那个年纪,怕也是更缺乏耐力。我就算跟他耗,也定能耗得过他。以轻功跟他游斗,他也根本沾不了我的身。”
李飞燕道:“但通背门可不是只有一个范志邦,你对付的是一个门派。就算余者武功都不高,但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到时候人家把你围住,一起并肩上,你怕也是搞不定。而且到时候,对方说不定会动兵刃,甚至有可能会动枪。”
她说罢叹了一声,不等林旭回答,又接道:“现在可不是古代了,有了枪械这种杀人利器。许多武林门派与江湖人物,都会私藏一些枪械,以背不时之需。咱们国家虽然禁枪,但像他们这些人,要搞到枪也并不难。更何况,通背门在军界还颇有些背景。若是利用这层关系,搞几支枪更不是什么难事了。”
林旭道:“我也有枪。他们若真敢动枪,我绝对会比他们先动枪。至于其他的,我到时会小心应付,绝对不会让他们围住我。而且以我现在的轻功,我有绝对的脱身把握,你安安稳稳把心放肚子里就是。”
他确实有枪,而且有两把,都是先后从李飞虎那里缴来的。男孩子对武器本来就很热爱,林旭虽然喜欢看武侠小说,对于那种刀光剑影的冷兵器拼斗与徒手拳脚格斗更偏爱些,但对于现代的枪械却也同样喜欢。这一段时间里,他从李飞虎那里得来的两把枪,可也不是一直干放着,早就拿出来把玩儿过许多次的过足瘾了。
不止把玩,他还找偏僻没人的地方偷偷练过,并且还是在李飞燕的指导下练的。按照李飞燕的说法,在这枪械当道的年代,就算是练武,也得同样学会并掌握这种现代化的杀人利器。毕竟武功没练到更高深阶段时,是绝对挡不住枪械的。就算只是为了预防被人以枪械攻击,也需要对这门武器有着详细的了解。
在开始教他练枪后,李飞燕还不知从哪里给他弄来了许多子弹,一开始就是实弹练习。到现在为止,他枪法却也是练得很不错了。身周二十米内,可以说得上百发百中,指哪打哪。通背门的人若真敢跟他动枪,他也绝对不怵,一样敢动,并且绝对会比他们动的快。
本来就是李飞燕教的林旭练枪,她自然知道林旭有枪。故意提通背门可能会跟他动枪,也是为了提点他,到时候把枪带上,这样才更保险。但便是如此,她心里也仍是免不了担心的。听完林旭的话,她停了片刻后,瞧着林旭认真问道:“你真的打定这主意了?”
林旭点头道:“是。”顿了下,接道:“我会在他们打算向我报复之前,就主动找上门去,把这事了结。趁着还有一天假期,我明天就去。”
说罢话,重新发动了车子,继续上路往县城方向开去。
李飞燕道:“要不我晚一天再走,明天陪你一起去吧?”
林旭摇头道:“真不用,你放心上路去办你自己的事就是。我一定会独自把这件事解决好的,我也有能力解决这件事。”
“我们这里流行过十二,其实算是个提前的成人礼了。这习俗是老早以前流传下来的,古代人都早熟,所以过了十二就算是成年,已经可以成家立业了。按这个古礼的话,我现在也已经算是成年了。”
李飞燕闻言,忍不住笑了笑,接着张口想要说什么,但想了下却又闭住。再开口时,则是顺着他的话笑道:“是,你长大了!”
接下来的一路上,李飞燕便没有就此事再多说什么。而是转过了话题,问他最开始练武的一些细节。
林旭既已对她实言相告了,对这些便也没做隐瞒。她问到什么,便如实回答地全都跟她讲了。
当得知林旭最开始的内功是凭他在两本《气功》杂志中看来的一些道家练气典籍的选段摘抄中所自悟整理出来后,她更是惊讶得不知说什么好了。这时看林旭的眼神,完全就像是看怪物一般。林旭的这番话,再次刷新了她对练武天才的定义。
这何止是天才,简直是妖孽了。虽然她是听说过,古代有那种以前半点不懂武功,只凭看书就能自悟上乘武功的天才。但她以前可都是听传说故事来听的,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有这种人物,尤其是在现代这武学末落的年代,竟然还会出现这种人物,更是有点儿难以想象。
林旭虽然在开始接触李飞燕后,就知道自己能够一开始就练出内气,算是个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了,但现在听了李飞燕这番评价后,才知道自己之前都有些想轻了。
但尽管如此,他自己却一时并不觉着算什么。他开始的自练内功,可并不是完全自悟。他觉着自己只是从《气功》杂志中摘抄的那些道家练典籍中刚好找到了对的东西而已,是站在了前人成功的道路上重新开走,是站在巨人肩膀上才够着的果实。
另外,也就是自己的精神和灵魂确实有点别于他人,能够更易入静,并轻易摧发出神意之火而已。(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 计划变更 不约而同()
(感谢书友“玄羲、”“邻居蛤蟆”“OleleOlala”的打赏。求订阅!)
车行半个小时后,林旭顺利地开车抵达县城。
从一条没有交警执勤的道路进城后,他直接开车前往火车站。其实就算偶有遇到交警的情况下,他也不会对自己没有驾驶证驾车而太担心。只要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一般情况下,交警也是不会轻易拦下查车的。所以他开车的时候,对这方面也特别小心,绝不会轻易违反任何一条交通法规。
进城之后,又开了十分钟左右的车,林旭便驾车驶入了通往火车站的车站路。因为去年夏天暑假的时候,他曾跟妹妹在县城的姨家住过一段时间,当时跟姨家的表弟逛了县城许多地方,所以他现在对县城也是十分熟悉。
像火车站这种城市交通运输的基础设施,他更是清楚在哪儿了。同时也知道,火车站前面的这条车站路上就有许多家饭店。而且是从低档的路边摊,到高档的上档次装修大饭店,都一应俱全。可以说,车站路这块儿,是他们县城饭店比较集中的地方。
将车开进车站路后,林旭放慢车速,转头问李飞燕道:“你挑吧,到哪家吃?”
李飞燕扭头左右两边看了看,便指向一家看着门面装修就挺上档次的饭店,道:“就这家吧!”
“行。”林旭点头答应一声,便打方向盘将车开往那家饭店前面,找地方将车停好。
这家饭店虽然是瞧着比较上档次,但也只是相对来说。再怎么样也就是个小县城的饭店,可不能跟大城市比。不像电视里演的,门口还有专门负责停车的泊车员,进门处也设有专门迎宾的服务员。这些是一概没有的,不过进门后,就立即有服务员迎上来,招待倒也还算热情。
李飞燕直接开口要了包间,然后点菜的时候,挑过菜单上两人不爱吃的几样,素手一挥,很豪气地道:“除了这几个不要,剩下的照单全上。”
“啊?”服务员一听,立即不由瞪大了眼小嘴微张地大吃一惊。做了这么久服务员,她可还从没遇见过这么点菜的。
李飞燕见状笑道:“没听清吗,我说,除了你刚才记下的那几个不要,剩下这菜单上的全都给我们上。”
服务员闻言,这才回过神儿来有些误会地道:“两位是还要等人吗?那是现在就上,还是等一会儿上?”
李飞燕摇头道:“我们不等人,就我们两个。”
服务员又是不由瞪大眼地吃了一惊,忍不住道:“你们两个人,要得了这么多吗?”
李飞燕微愠道:“你管我们呢,吃完照给你结账就是了。”
服务员闻言也不敢反驳,人家肯花钱那是好事,自己还多什么嘴。当下答应后,便拿了菜单离开。
林旭和李飞燕都是练武之人,每日练武消耗,食量都颇大。刚才点的那些,两人要吃完,却也不在话下。
两人吃饭的时候,都没有再多聊跟通背门的恩怨与练武之事,只是谈些吃吃喝喝的随意闲聊些轻松话题。不过林旭却是在吃饭的过程中,另想到个主意,对自己主动去找范志邦登门问罪的计划做了些改变,但他想到后,却并没说出来给李飞燕听,只是自己心里暗自思谋。
吃完饭后,李飞燕叫了服务员结账。当那名给他们点菜的服务员进来,瞧到桌上所有的饭菜基本全都碗干盘净后,又是再次忍不住地瞪大眼瞧向李飞燕和林旭,脸上的惊讶怎么也掩不住。
这两个,女的身材娇小苗条,男的斯文瘦弱,尤其面上看起来稚气未脱,分明年龄还小,想不到却原来都是吃货,这么能吃。他们刚才点的那些,七、八个人吃都够了,没想到他们两个人就都吃完了,让她完全难以置信。尤其这两个人吃完后,也不见肚子撑多大,也不知道都吃哪儿去了。
两人却都没理会这服务员的惊讶,李飞燕问过多少钱,直接掏钱结账后,便同林旭一起离开了饭店。
出门上了车后,再往前开有一百来米,就到了火车站。林旭下车送了李飞燕到购票厅处后,李飞燕转身向他道:“行了,就送到这儿吧,你回去吧!”
林旭想了下,也没再多说什么,点头道:“那你路上多保重,一路顺风,去了后办事马到成功。”
“借你吉言!”李飞燕笑笑,向他张开双臂道:“来个临别的拥抱吧!”
两人间早就抱过许多回了,林旭倒也不矫情。虽然旁边还有进进出出购票厅,或同样送行的不少人,但都是并不认识的,他却也不在意。闻言便上前一步,同样张开双臂,将李飞燕动人的娇躯搂在怀里。
只是他本打算抱一下就分开的,但李飞燕却是抱住了他后不撒手,头在他肩头直窝了好一会儿后,方才有些不舍的分开。然后看着他道:“你也好好保重,再见!”
林旭道:“我会的,你放心好了,再见!”
李飞燕向他点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转身走进了购票厅。
目送着李飞燕进去,看见她在购票处排队等待买票后,林旭又向她挥挥手,便也转身而去。
走下购票厅前面的台阶,仰望着天空长呼出一口气后,他带着对李飞燕的怀念与离别之情,走出了火车站。
出了火车站后,他并没有直接开车离开,而是走到火车站旁边的一家商店里,买了一副墨镜戴上。他这是为了遮掩些自己的本来面目,不然路上要遇到交警的话,稍微仔细一看,就能注意到他年纪还小,戴副墨镜稍作遮掩的话,就不会一下便暴露年龄了。掩饰了这个短板,遇到交警的话,也就不用担心交警会因他的年龄起疑而拦车查他了。
戴着墨镜上了车后,他这才开车离去。但将车开出车站路后,他却并没有沿来时的原路返回,而是转向相反的方向,将车往县城中心处开去。
约有七、八分钟后,他开车到了县城的中心广场处。
这里是县城的中心地带,也是县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广场旁边有集贸城、商业大楼、超市等所在,经常人流如织,车流拥挤。
开到这里后,林旭又特别小心地谨守着所有交通规则。因为这个地方,是有交警执勤指挥交通的。而且并不止一个,而是有好几个。他略数了下,发现今天有五个。广场东头三个,西头两个。
好在他小心开车之下,并没有引起任何一个交警的多加留意,很顺利地过了广场东头的十字路口。转过十字路口,他将车开往东边的那条路。沿着这条路再往前开有二百米左右,就是他们县城的人民医院,也是县里唯一一家正规化的公立大医院,开设的科室全面,覆盖内科、外科、骨科、妇科、儿科等。
林旭的目的地,就正是县人民医院。他打算要到医院里,去直接堵通背门的掌门范志邦。
范海龙被他打断了两条胳膊一条腿,再外加一根肋骨,自然是要到医院就医的。而离武乡中学最近的大医院,也同时是他们县里120急救中心的,便是县人民医院。所以他猜,范海龙要就医,一定是会就近被送到县人民医院来,没可能还不惜赶远路的去市里的医院。就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快速及时,尤其是像断骨头的这种大伤,更不能拖延。
现下的这种严重情况,已完全不是范海潮能独力处理,他一定会打电话给其父范志邦。范志邦要知道亲儿子范海龙受了重伤,第一时间也一定会是赶来医院看儿子。
所以,只要范海龙是被送到了县人民医院,那林旭就可以把正在医院看儿子的范志邦堵个正着。他要到医院看儿子,绝不会带很多人,听到消息后担心儿子地仓促赶来,也绝不会多做什么准备。
所以,林旭如果今天下午在医院里就能把范志邦堵个正着,绝对比他明天去通备门的老巢登门问罪要强。而且在医院这种地方,范志邦就算带枪,大庭广众之下也绝不敢轻易动用。何况他仓促前来,林旭料他也不会做这种准备。
既无准备,人手又少,今天如能在医院就把范志邦堵个正着,岂不是最佳的时机?而且比起直接去通备门来,这种情况下,他也更有成功的把握。
这就是林旭在跟李飞燕吃饭的时候,所想到的主意。他那会儿没跟李飞燕说,是怕李飞燕又因此改主意地要跟他一起来。他真的是很想从头到尾地独自解决这件事,不想要任何人帮忙。
只是他却不知,这个时候的李飞燕,就正坐在一辆出租车上,跟在他的车后面。
在林旭开车离开火车站后,李飞燕就从购票厅的窗户里望见,在他开车远去后,立即转身出来了。出了火车站,她叫了辆出租车,让出租车带她去县里急救中心的人民医院。
她所想的,与林旭想的却是不约而同,都想到了一块儿。同样的,她也没有把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