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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门锁没换,却也同样说明了,杜宾本人并没有住这里。不然他本人住的话,也是需要换个门锁,能够出入锁门的。门与门锁还是原样,只能说明了,里面没住人。
林旭之前推测时,就猜到了杜宾选择自己住这里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这时发现杜宾并不在这里,他倒也没有太多失望。
走到门前细看,他能看出,这扇门与他上次离去前,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在他上次离去前,为了把门从外面卡紧住,他把门锁位置的门框推得微微扭曲变形了。而这时这个扭曲变形的地方,多了几个痕迹,门框与旁边的门边缘,有多处被擦落的漆痕,露出里面的金属本色。看样子,这里应该是为了开门,被撬棍之类的东西硬撬过。
由此能够看出,杜宾在他们上次离去之后,确实是回来过。只是回来后,因为门被林旭弄得门框变形将门紧卡住,他没法徒手打开,才使用了工具硬撬。而现在这门能保持紧闭,也仍是在靠着门框扭曲变形的地方硬卡着。杜宾并没有或是没能把扭曲的门框撬回去。
猜测一番,林旭瞧了眼左右无人,便伸手抵住变形的门框处,然后再用力一推,又把扭曲的门框给推回原位。接着轻轻一拉,门便应手而开。
开门而进后,林旭扫了眼里面客厅,但见客厅里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槽,就连沙发前那张茶几的玻璃面,都被给砸破了。除了茶几外,还有不少别的东西也都被砸坏或摔碎了。
由此更能看出,杜宾确实是回来过。东西翻得这么乱,还砸坏了不少东西。除了是翻找东西外,也应该是杜宾因为找不见录相带并且发现林旭与关落雨姐妹已先他一步离开后,发泄怒火所导致。
这么多天过去,不但门锁没换,里面被翻乱砸坏的东西也是完全没收拾,看起来杜宾目前应该是暂没心思处理这所房子,任其保持着原样。这却也正好,方便了现在的林旭,而这一切也与他之前所猜测的,基本差不多。
返身关好房门,林旭重新用坏了的锁舌当作插销一般将门插住,然后试了下按动门边墙上的开关。但听“啪”地一声轻响,客厅里的灯应声而亮,却是还没断电。
对客厅里散落一地,一片狼藉的东西,林旭也完全没兴趣收拾。这又不是他住的地地方,只是临时落个脚而已。事情顺利的话,可能也就待今晚一晚,第二天便离开了。就算不顺利,也就最多耽搁三、五天,实在没必要费心思收拾打扫,他又没强迫症。
转身走进卧室后,但见卧室里也同样是被翻得乱七八槽,主卧、次卧都一样,就连卫生间也被翻乱了,唯一例外的地方,是厨房。可能是杜宾觉着关落雨没可能把东西藏厨房,或者已清楚关落雨已带着东西离去,懒得再翻了。另外,就是阳台没什么东西,没得可翻,也保持着整齐。
随意转了一圈,林旭最后走进次卧,把身上背的旅行背包放在了次卧里,决定晚上在次卧休息。主卧之前是关落雨住的,而次卧是关落雪住的,他自然是选择次卧。而次卧关落雪没来之前,看样子是被兼作书房,里面有一张书桌与书架。不过这时自然也是被翻得乱七八糟,书架上一大半的书都散落一地。
将背包放在书桌上,林旭弯腰动手,将被翻乱的床铺稍微整理了下,然后到主卧的衣柜里找了找,找到张新床单铺上。毕竟是自己睡觉的地方,还是需要整理下。
整理完毕后,他到卫生间洗了个手,然后走进餐厅,打开冰箱查看里面的东西。既然这房子没断电,冰箱里的东西应该不少还没坏。
打开一看,但见冰箱里的东西却是不少,塞满了大半。应该是关落雪之前初来时,关落雨特意购物添置过的。
冷藏室里还有两盘剩菜,不过半个月过去,这时自然也是早就坏了。冰箱保鲜也是有一定期限,并不是恒久的。尤其冷藏保存,只能是延长期限。冷冻的话,倒是时间更长,但也不算能永久保存。
除了两盘剩菜坏了外,其余的新鲜蔬菜也有不同程度的发蔫发黄,尤其绿叶蔬菜,更不擅久存。倒是茄子、土豆、西红柿之类的,能保存稍长点。另外新鲜鸡蛋也能较长时间保存,只要保持外壳完好,即便不放冰箱,常温下放半个月也是完全没问题。
看了看,林旭将一个鸡蛋架的整盘八颗鸡蛋外加一捆香肠从冰箱里拿出。然后走进厨房找了找,又在厨房里发现了还剩少半箱的一箱袋装方便面与几包榨菜。
当即便拿锅接水,准备煮泡面,为自己做晚饭。
他从小在农村长大,又是家里的老大,有时家里大人农活忙时,就需要自己在家里做饭,所以简单的厨艺还是会的。更别说煮泡面,这算是最简单的了。即便没有任何厨艺底子的人,也能照着说明很快掌握。
林旭所会的厨艺,可比煮泡面复杂多了,炒菜也完全没问题。只是这时候他懒得弄,又发现了方便面,所以便选择了煮泡面这最简单的。
水烧开后,他直接下了五包泡面,然后把八个鸡蛋都打了进去,那捆香肠,也是放了一半五根,煮了满满一大锅。
不过他食量大,这一大锅却也是不在话下,很快就全部干下肚。
第二百零二章 天行者 出发()
林旭一边吃饭,一边打开客厅里的电视看着。
茶几的玻璃面被砸破了,他便直接把厨房里的一张大案板搬过来放上去,暂时充当桌面。
吃完晚饭,他望了眼窗外,但见这时外面天色已是全黑了下来。当下又略坐了一会儿,看着电视消消食。
待腹中食物略作消化后,他站起身关了电视,然后把厨房、餐厅与客厅里的灯全部关闭,转身走进次卧。
至于吃完的碗筷,他自然是放着没收拾。反正顺利的话,他也就住一晚,没必要为这临时的一顿饭还去洗碗,这又不是自己家。要是不顺,多耽搁几天的话,那回头再洗也不迟。
走进次卧,他把书桌上的东西又略收拾了下,腾出位置,然后打开自己的旅行包,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取出堆放在旁边,最后从包里最底下取出一身黑色皮革质地的夜行衣。
他这夜行衣换成了皮革质地,自然已不是原先他自备的在地摊上随便买来的那身黑衣黑裤,而是李飞燕后来专门找人给他定做的。
上次在滨城,那晚一起行动时,李飞燕就曾说过他那身地摊货太“low”,还说回去后也要专门给他弄身行头。这事李飞燕却是一直记着,回去后没几天便很快提上日程,专门找他测量了身高、肩宽等数据,并征询他对夜行衣服装的意见。而林旭趁着这次,便干脆把自己那“天行者”服装的想法一并讲了出来。
所以眼下这套服装,并不只是身夜行衣,也同样是他为自己取的超级英雄名号“天行者”的服装。
说来也巧,这套服装是他动身出发的前两天才刚刚做好邮寄过来。所以林旭这回出来,便也顺便一起带上。今晚这一次,也算是他这个“天行者”的正式亮相了。
取出衣服后,他当即脱下自己原本的衣服,把这身“天行者”的行头换上。
换完之后,但见是身黑色的紧身皮衣,十分修身,也展露出他平日掩藏在衣服底下的好身材。这身皮衣的样式,跟李飞燕他们燕子门的那行动服装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材质、样式等都大致相同。
最显然的区别处,是在于他这身服装的胸口处,印有着“替天行道”四个暗金色大字。不过这四个字既非横排,也非竖排,而是成一个圆圈状地上下左右分列,字体为古篆体,同时旁边有形暗金色的龙纹装饰。既是字样,也是个图案,整体图案约为一掌大小。
除此外,受电影里的蝙蝠侠影响,他身后也弄了件黑色披风,觉着比较酷帅。而后面披风上,也是有着“替天行道”四个暗金色大字。不过这后面四个字的字体,则是换为了有些看不清字样的很张狂的狂草,既是字,也算种特别的装饰纹路。而这四个字也比前面胸口的字大了很多,为竖排状。
这些字的颜色,林旭其实原本是打算用杏黄色,就像《水浒》里那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杏黄大旗。他最初想到“替天行道”,也是源自《水浒》而来。
甚至他“天行者”的这个名号,也是有些源于梁山一百单八将中他很喜欢的一位好汉武松的名号。武松的绰号,便是“行者武松”。另外,则还有些源于他第一回带的那个孙悟空面具。孙悟空另有一个名号,也是叫做“行者”,称为“孙行者”。
行者其实是古代的一种称号与头衔,可指出行的人,在佛教用语中,一般指苦行的头陀。武松与孙悟空的“行者”,都源自佛教用语,因为武松在血溅鸳鸯楼后,为躲避官府追捕,便听从孙二娘的建议,改头换面,作了副头陀打扮;而孙悟空是唐僧的徒弟,自然更是个出家人。
林旭本身并不太喜欢佛教的许多东西,不过倒不介意借用下“行者”这个称号。何况“行者”一词早已有之,也并不是专属佛家的。他使用这个名号后,在晚上行动,就是夜间出行之人,是个夜行者;他要替天行道,行侠仗义,就是天行者。
他这个名号的最开始,就是由孙悟空想到孙行者,再想到行者武松,由尔想到梁山好汉们聚义的中心思想“替天行道”,便有了“天行者”的名号。所以服装设计上,也是由此来考虑。
只是原本设计的杏黄色,李飞燕却说杏黄色在晚上可能未免太亮太显眼了些,会引人注意,不便于隐藏行动,所以建议他换了色泽接近同时色调更暗的暗金色。林旭对这个合理的建议,自是从善如流,听了她的。所以最终成品上的字色,全部是暗金色。
其实李飞燕原本还建议他,别用披风的,说加件披风可能会影响一些动作发挥,不太利索。另外吊这么一大片,也容易钩挂上东西。
但林旭却终究还是有些少年心性,觉着加件披风比较酷帅。最终没听她的这个建议,还是加了。另外他也是觉着自己武功高强,对付些罪犯毛贼,也用不着什么太剧烈动作与太厉害的招式,随便三拳两脚就能解决。而且就算遇到高手,嫌披风碍事时,也能够随手解下抛掉或是掖在腰间的腰带上,倒也不算什么,影响不大。
不过他这个披风,是跟外国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如超人、蝙蝠侠学了,但作风可不打算跟他们学。比如蝙蝠侠的“绝不杀人”守则,无论再罪大恶极的罪犯也只是抓起来送进监狱,这点他可不打算遵守。在这方面,他打算跟梁山好汉们看齐,有必要时,杀人放火也是不在话下,正所谓“除恶即是扬善”。何况他现在,也已经是开了杀戒杀过人了,便是在滨城时杀的那个郑文辉。
只是他杀郑文辉时,是以《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点水”那招杀的。因这招的特殊性,不是当时致死,而是能间隔几天甚至更久,所以他当时对郑文辉施了这招后,郑文辉是过了两天才死的。而郑文辉遭“蜻蜓点水”发作,暴毙而死时,他也并不在郑文辉身边,并没亲眼见到郑文辉的死相,是从滨城的电视新闻报导中才得知的。
因为不是直接当面杀死,所以他虽杀了郑文辉,并在事后得知了郑文辉的死讯,却是也并没什么太多感觉。所以他杀人虽杀过了,但当面杀人致死,却是还并没有过。不过这种杀法,他觉着也挺好,不用直接面对当事人的死相,而且隔几天才发作致死,也能够把自己的嫌疑摆脱干净。对付杜宾,他也打算同样用“蜻蜓点水”这招,非常隐秘地下杀手。经历了郑文辉这个试验品,他已能保证这招会见效。
不得不说,在开了杀戒之后。林旭在想法上,也是有了很大的不同。若是在郑文辉之前撞见了杜宾这事,他就算愤怒到有起杀心,也未必就会选择真的动手实施杀人。毕竟杜宾对关家姐妹俩,还并没来得及真的怎么样,就被他破坏了。姐妹俩的清白,还是保住了。但在经历了郑文辉之事后,他当时一起杀心,便就真的动了杀念,打算确定实施了。换句话说,杀人对现在的他来说,已是没什么心理障碍。
就像之前那个洪洞通背门的范海龙,要是此事发生在郑文辉事件之后,他说不定也已对范海龙下了杀手。不过现在吗,在那之后范海龙与其整个洪洞通背门都是老老实实,再没招惹过他,他倒也不必还非想着斩草除根解决后患。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事情能够化解的,他也愿意去化解。当然,对于罪有应得,不可饶恕之辈,他现在也是绝不会手软。
换好服装后,林旭又探手从背包里取出一条皮质腰带系在腰间。
这条腰带的样式,跟李飞燕他们燕子门所配行动服的制式腰带也是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原本插置匕首的位置,换成了两根甩棍。而腰带上也没有再插一圈燕子镖,不过另配了个镖囊。只是他镖囊里装的,却不是什么特殊形状飞镖,而是一袋玻璃珠。就是玻璃弹跳棋用的那种,他们这边土话叫“溜溜弹”,学校里不少男孩都喜欢玩的弹珠游戏,也是用的这种。他上小学时也很喜欢玩,上中学后则不怎么玩儿了。
装一镖囊玻璃珠,他正是打算以此来做暗器。这东西寻常可见,方便消耗后随时补充,而且不是金属制品,也方便出行过安检。另外,也是他不愿轻易见血。用这种圆球状东西作暗器,就只能打痛,或用以打穴,不会轻易打出血。
为方便出行过安检,他那两把甩棍也是换成了李飞燕专门找人定做的。原本他夺自郑文辉手下的那两把甩棍是三节式的,现在他这两把则换成了四节式,只比钢笔长不了多少,甚至还做了笔夹,可以伪装成钢笔,更加方便携带。同时材料质量,也比原来夺自郑文辉手下的那两把强了许多。另外,则是整个根身都涂成了哑黑色,方便夜晚使用时更加隐蔽。而三节换为四节,每节做短,整体甩出后则长度不变,跟原来的差不多,甚至还稍微长些。
系好腰带,林旭再又探手从包里取出样儿东西,这回是个黑色的眼罩面具。戴上后基本遮住了上半张脸,可很好的遮挡面部。另外,这眼罩面具的正中央,也有个暗金色的草体“天”字,标志着他的天行者身份。
这面罩是用高强度碳纤维做的,据李飞燕说,强度比钢铁更高,可以防弹。在保持高强度的同时,重量则比金属更轻,是一种新型的高级材料。碳纤维还可以做成纺织物,李飞燕最初原本打算给林旭做一件整体的碳纤维服装。但用碳纤维制衣,耗工时间就比较长了。另外价格也不便宜,不过林旭现在有钱,倒是付的起。但他觉着没必要用这么好的,以他的身手,有人持枪也打不着他,倒不必非用这种高强度防弹材料。
倒是李飞燕的行动服,她已打算最近专门定制换一套这种新兴的高级材料。只是这材料目前国内的技术还不行,定制还需要到国外,这就更加耗时了,这也是林旭为什么不选这种的原因。在把“天行者”的服装设计好后,他很有些迫切地想见到成品。
不过他倒是由此想起岳纤云的那套“月蝴蝶”服装就全部是防弹材料所制,很可能就是这种碳纤维,或是类似的。
系好眼罩面具,收拾停当,林旭对镜照了下,见没什么遗漏处,满意地点点头,便关了次卧的灯开门而出。
走到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