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也就是再多送我颗人头。”他冰冷地扫了一眼林旭,接着说道,“那天在空旷的楼顶,不小心让你给逃了,今天在这里,看你还往哪儿逃?下面很快会有警察上来,这里,有我挡着。”
林旭与李飞燕听他这般说,才知这是他故意设计的,也确认了是他触发的大楼警报。而他选在楼道里对决,除了之前的那下偷袭外,也是想借着楼道这种狭窄的环境,限制李飞燕的轻功发挥与活动空间,以免又让她再逃了。故意引来警察,也是对李飞燕的一种逼迫。
不过,今晚有林旭在。他伸手将李飞燕拦在身后,上前一步走上个台阶,直视着那血滴子道:“我可不止是有点儿用!”
话音一落,他再未多言,身影一晃,便是速度极快地向那血滴子扑了过去,整个人快得都模糊成了一团影子,几乎刹那间就出现在了血滴子的面前。
那血滴子见状不由大吃一惊,对方这速度实在快得超出了想象,好在他多年厮杀经验,反应却也不慢,几乎是本能地立即抬手挥刀。一刀挥出,毫不停留,立即接连挥砍了十八刀,一刀更比一刀快。
可这一刀快过一刀的十八刀,却是全部落空。但好在他也趁着这一连十八刀拉开了距离,迅速后退,然后立即以绳索控制的方式,隔空挥舞施展开了那奇特的血滴子弯刀。
血滴子的攻击方式,就是要拉开距离,以其更占优势的攻击距离与攻击范围来取胜,贴身近站可不是他们擅长的。近战也算是他们的短肋,一旦被贴近,血滴子弯刀的威力就先要打一半折扣。
刀光四泻,弯刀飞旋,有如鬼哭似的奇异刀鸣声响彻在这段楼道内。但这以前无往不利的攻击,在这时却也还是不断地处处落空。
因为对方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得不可思议,快得超乎想象,移动的速度,快到要超过了他的刀速。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快的速度,又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轻功?
这血滴子吃惊,林旭也同样吃惊。血滴子这种奇门兵刃的攻击方式,还真得是迅疾飘忽,诡异莫测,几乎可以从任何角度进行攻击。之前在路上李飞燕虽向他描述讲解过,但不是亲眼所见又亲身体会,都实难想象这种兵刃的厉害。
而且这还是他第一次在与人的打斗中,全力施展着空空儿所传下的那套《浮光掠影》轻功。以前在他所对敌过的对手中,只要他施展这套轻功,那几乎是碾压式的,对方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几乎是不在一个层面的。
但这次,他虽还是处处快一步,但也始终是在躲避那血滴子的攻击,并不能完全脱身反击。再加上那血滴子本身的反应速度与应变能力也是极快,还有着丰富的对敌经验,所以他一时也是难近对方的身。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终究还是林旭更胜一筹。因为就本身的修为来说,他还是要超过那血滴子的。而且他已是修炼出了内力,持续作战的能力更长,耐力等都远超外力境的武者。
而血滴子弯刀的操控,看起来简单,似乎只需要动动手就可以。但要想能保证从任何角度攻击,和保持这种覆盖式的范围攻击,却也是极耗体力与心力的。两般对比,自然是高下立判。
忽然,林旭抓住了一个破绽,然后极速切进到了对方身边。一被进身,那血滴子立即便是一慌。不过被林旭近了身,再做什么却也是晚了,他一出手便又是空空儿的《妙手十三式》。
双手挥舞如缠绕丝线,正是“天蚕吐丝”,极快的动作变幻间,“喀啦”一阵儿声响,林旭已是先行把对方的一双手臂肩、肘、腕三处关节全部卸掉。失去了控制,那把旋飞的奇特弯刀自是“哐啷”声响中立即掉到了地上。
林旭接着不停,双手连动,将对方的两腿关节也是全部卸掉,那血滴子立即在痛呼声中动弹不停地瘫倒在地。
“瞧,我还只是有点儿用吗?”将那血滴子放倒,林旭松了口气后,踢了对方一脚,说着讽刺话。
下面的李飞燕见状,也是长舒一口气,放下了手里举着的枪。她刚才一直持枪戒备,并想要找机会给那血滴子一枪。但可惜林旭在中间动的太快,她怕误伤到林旭,却是不敢开枪。好在林旭终于是打败了那血滴子,自然也不用开枪了。
放下枪后,李飞燕立即向林旭问道:“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没事,我好得很。”林旭轻松一笑,脚踏血滴子手指着,略带得意地道:“瞧,我是不是空手入白刃就打得他落花流水了?”
虽然刚开始血滴子的那一刀打破了他的轻视,但可不等于打破他的自信。他的轻视,也只是不够重视。毕竟双方的实力差距在哪里,并不是件厉害的奇门兵刃就能弥补的,他一旦正视起来,还是能够稳稳胜出。
“是,你最棒!”李飞燕笑着夸了他一句话,轻身跃上来,也是一脚踩在那血滴子身上,“敢威胁我,现在再给我凶啊?我没逃,倒是现在看你还能往哪儿逃?”
“地狱!”那血滴子忽然一瞪眼,以沙哑的声音嘶吼道。接着便忽然脑袋一歪,无声无息了。
李飞燕刚被其那么来一下,还有些被吓了跳,却不想接着一下没声了。奇怪了下,她忽然反应过来地想到件事,然后探手往对方的脖子大动脉上一摸,向林旭道:“死了,咬毒自尽。看样子,他不想活着落到我们燕子门手里。既不想受折磨,也担心会暴露他们血滴子的秘密。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寻找打探血滴子的老巢,但始终找不到。凡是有活捉的血滴子,最后都会想尽办法自杀。唉,这个我也是一时忘了防备他这手段。”
第一百五十二章 任务完成 偷的是什么()
林旭也是没料到这血滴子竟然会咬毒自杀死了,不由惊讶了下。没想这种杀手还真是像电视里演的似的,绝不被人活捉,一旦被捉,就立即咬毒自尽,不吐露组织任何秘密。
所谓的咬毒自尽,就是事先在嘴里藏好一颗毒药,需要的时候,立即咬破,便会毒发身亡。讲究的,据说还会拔掉嘴里一颗牙,然后把毒药做成毒牙,塞到那颗牙缝里。就是不知道这种吃饭的时候,会不会不小心咬破。
当然,小说家言,也未必见得真。林旭倒更倾向于,这种杀手应该是在行动前才会把毒药塞嘴里,提前做好失败的准备,平常时候,并不会一直嘴里含颗毒药。而脚下这个血滴子的话,都未必是放在嘴里,那面具上也是个很好放毒药的地方。放在面具嘴部的位置,需要用的时候,也是舌头一舔就能够着。
下次遇到这种,应该记得也顺便把对方的下巴关节给卸了,到时候嘴使不上力咬合,那想咬毒也咬不了。
摇了下头,林旭道:“既然死了,那我们就快走吧!”
“嗯!”李飞燕点了下头,弯腰把对方的那血滴子弯刀收起,并把对方身上的刀鞘一起解下,收刀入鞘后,她一起装在背包里,道:“走吧!”
两人自从遭遇到那血滴子起,说来虽然较长,但实际上并没过去多长时间,也就短短几分钟。当两人冲上楼顶后,才听到远处有警车鸣响,红蓝色的警灯闪烁,往高新软件园区迅速驶来。不过那队警车距离软件园,却是还有着段距离。等到警车赶到时,两人早已是从连绵的楼顶飞奔纵跃地离开了软件园范围。
回到最先起步也是换装的那座大楼楼顶,两人仍是在这里各自换回了衣服,然后再迅速攀爬而下,骑上停在后巷里的摩托车离开。为避免跟正赶来的警车遇上,林旭还特地绕了圈,从另一个方向离开。
李飞燕的师门任务终于处理结束,连那个血滴子也已经死了,两人回去的时候,都是轻松许多。在路过一家深夜仍在营业的饭店时,李飞燕还提议一起下车去吃了个宵夜,也算是庆祝一下。
回到酒店后,两人还是一起先回到李飞燕房里。
从背包里拿出那张这次任务所盗取的软盘,李飞燕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然后将软盘插入进去,查看里面的内容。
按照燕子门一向行事的规矩,像这种东西取到手后,他们是不会私自查看的,一般都是原封不动地交到雇主手里。但因为杨俊轩救过她的关系,李飞燕却是一直担心自己偷的东西会给杨俊轩造成很大的损失,或是更严重,像林旭偷的兴盛集团那些黑资料一样,一旦暴露出去,直接把杨俊轩给整垮了。她故意给杨俊轩投资两百万,也就是在这种心理下所作的一种补偿。
也正因为这种担心,她这时才不惜破坏规矩地提前私自查看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又是否会对杨俊轩造成损失,以及这损失又会有多大。带着紧张地查看完后,她不禁稍微松了口气,这东西以目前来看,是不会对杨俊轩造成什么损失的,但未来的话,却是说不定了。
“是什么?”林旭在旁见李飞燕看完,开口问道。他刚才也有凑过去看了几眼,但却是看不懂。
李飞燕靠坐在沙发上,道:“这是杨俊轩给他公司未来制定的一个计划与项目,这项目以目前的科技水平与硬件发展来看还不成熟,完成不了。但以现在IT科技的迅速发展,以及电脑硬件方面的不断更新换代,未来几年一定会实现。我很可能偷了他公司未来一个很重要的项目,也很可能会因此阻碍他公司未来一个很好的发展。”
“哦!”林旭闻言点点头,却不是很理解,“既然是未来,那现在来说的话,应该是不会有什么损失吧?”
李飞燕摇头道:“唉,你不懂,对他们这种科技公司来说,就是在做未来,甚至是引领时代,创新未来。如果拿不出对未来很好的发展规划,没有了创新,那这公司就会停步不前,很快被别的公司甩在身后。现在科技的创新发展可是很快的,几乎一年一个样。”
“就像传呼机、大哥大、才时兴了几年,更先进的手机就已经出来了。再过几年,肯定这些东西都没人用了,未来一定会是手机的天下。假如杨俊轩的这个项目就是手机,那他这份东西被别人得到,很可能就会被别人赶超领先了。”
林旭听罢点了点头后,又问道:“既然这东西是他做出来的,那他一定还记得,再做一份就是了,应该也损失不了吧?”
李飞燕又是摇头道:“有人雇我们偷这东西,肯定是想要提前做这个项目。国外的科技发展水平是比我们国内高一些的,现在我们做不出来,他们则不一定。商场上是讲究先机的,要是雇我们的那人把这东西卖到国外提前开发,或自己找国外的团代开发,就会领先杨俊轩一步。到时候做出来,人家再专利一申请,杨俊轩自己的东西,到时候就不是自己的。他自己再做出来,就成了模仿、借鉴、跟风。你说这讽不讽刺,自己跟自己的风。可商场就是这样,到时候人家专利一维护,说不定他都不能再做这个项目。”
“所以,这东西对杨俊轩造成的损失还是很大的?”林旭问。
“唉,这个我也说不太准。毕竟未来的事,谁能说得定。我要是有这种准确的眼光与判断,自己就开公司引领未来去了,还当什么飞贼?”李飞燕摇头叹口气,有些无奈地道。
林旭闻言不禁一笑,又问:“那这东西,你打算到底怎么处理?是按规矩交给雇主,还是怎么样?”
李飞燕闻言,皱眉认真想了好一会儿后,道:“我还是交出去吧,不能坏了我们燕子门的规矩与信誉。至于杨俊轩那边吗,我反正已经做出补偿了,也算求了个心安吧!未来的事,实在是说不定的。大不了等他未来发展不好的时候,我再追加投资帮帮他。”
“嗯!”林旭点点头,道:“那就这样了,我回去睡觉了。”
他跟杨俊轩没有什么牵扯,倒是没有什么心安不心安的。当然,只要是李飞燕的事,他也一定是会帮她的。
“行,晚安!”李飞燕起身送他。
“晚安!”林旭回了句,开门出去回自己的房间。
自从来到滨城后,事情就一件接着一件,发生了很多。有的是他主动做的,有的是被动应接的。但无论是主动被动,都会产生影响,所以他这几天也是一直很难完全安静地定下心来。自从来到滨城,不,甚至从来滨城前一晚起,他就一直没有练功了。那一晚是因为担心李飞燕在滨城的具体安危情况如何,再加上第二天要凌晨早起赶飞机。之后到了滨城,就是这纷纷扰扰的许多事。
心境不定,在这种情况下修炼内功,会容易有走火入魔的危险。所以他这几天都是干脆不练,以免修炼时不小心真出了意外。相比起荒废几天的修炼来说,走火入魔可是更严重的情况。真出了,那重者有性命之危,轻者也是受内伤,损失功力。
今天晚上也是一样,他仍是没有练功。既然明天就要回去了,那不如等回去后调整过来,完全恢复安定地静下心后,再好好补功课。
第一百五十三章 那晚的事 就忘了吧()
不过虽没练功,林旭还是打坐恢复了下功力。他那会儿与那血滴子对敌时,虽只是短短几分钟,但功力全开地施展《浮光掠影》,却也还是颇有些损耗。
等到恢复了功力后,他这才倒头睡去。然后一夜好睡,第二天一早起来,精神十足。
洗了个澡换身衣服,他还颇有兴致地过去邀请李飞燕一起出门去海滩上散步。不过李飞燕却是摇头拒绝了,向他道:“你自己去吧,我早上起来,已经给我们燕子门那家物流公司打过电话了,我要等他们过来取货。而且我房里这时又是枪又是刀又是赃款赃物的,全都是见不得光的,也不方便离人。”
“事情越是到最后,有时候越是要小心谨慎。很多人就是在距离成功的最后一步上,因为大意放松失败的。等东西都运走了,咱们才能真正放松,也就最多一个小时他们就会过来,可不能因为这最后一个小时的疏忽让咱们前功尽弃了。”
林旭闻言,不禁受教地道:“你说得是,那我也不去了,陪你一起等着。”
李飞燕摇头笑道:“你该去就去,我自己等就行。而且待会儿来人后,有你在也有些不方便。”
“哦!”林旭明白地点了点头,倒也是。虽然他跟李飞燕的关系确实很亲近,但对他们燕子门中人来说,他到底还是外人。到时候有自己在场的话,他们双方交接起来,确实会有些不方便。李飞燕当然不必避着他,但那些人可不认识他,也不会轻易信任他。
笑了笑,林旭倒也不在意,点头道:“好,那我就自己去了!”说罢,便告辞出门了。
不过李飞燕不跟着,却倒也方便他另外做点小事。独自一个人乘电梯到了大堂后,他转身走到前台处,把口袋里装着的摩托车钥匙留到前台,并交待了前台工作人员几句。
看着前台工作人员用一个信封把钥匙装好,并在上面写了杰西卡的名字与下午两点的时间,他道过谢后,放心地点头离去。
出门走到海边,但见大海碧蓝,天空如洗,朝阳朝升,迎着海风呼吸着带有大海味道的新鲜空气,不禁心情更好。当下随意地散步走着,欣赏着周围美丽的风景。
下午就要离开,这时看着这些美丽的景色,一时还真有些不舍。不禁心中暗想,如果将来要选择一个地方定居的话,那他一定要选一个美丽的海边城市。就像有首诗里写的,“我想有一所房子,面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