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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纤云回复:“你提的那个装衣服的袋子,在照片里不小心暴露了。我给你买的那个牌子,平阳就只有华盛购物中心有一家这品牌的专卖店。警察后来根据这个找到的,然后调了商场的监控视频。你他们当然不认得,而且视频里你基本低头着,一直没怎么正面露脸,根本看不清。但我的身份,托我爸的福,在平阳警察局却是小有名气,警局里有我的资料。所以,有警察认出了我,然后找到了我问话。”
“那你跟警察说了?”
“当然没有,我怎么会出卖你?但是……”她附个沮丧大哭的表情,“我爸说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 未曾暴露 先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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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放心,我跟宋叔叔都没透露你的真实身份,我爸他知道的,还只是你叫许林,再加上知道你是汾县的,其余的就一概不清楚了。他跟警察说的,也就只有这两个。我是一个字都没多透露,他们保证查不到你的。”
林旭在看到岳纤云发的“我爸说了”四字的时候,本又是忍不住大惊,但随后看到岳纤云又紧接着发过来的这条信息,这才略微松了口气。
当真是细节决定成败,本来他以为,自己在昨天的那件事上,已是非常小心注意地不暴露自己身份了。但没想到,一个小小的购物袋上的商标,没留神遮掩地被人拍到,都能因此顺藤摸瓜地找到华盛购物中心那家商场去。
像那样的高档大商场,却是装有监控摄像头。好在他久经李飞燕这女飞贼的训练,在发现有摄像头,处于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时,虽当时并不觉着有什么,却也是下意识地避过监控角度,一直没露正脸。
原本被查到这儿也不算什么,警察仍是只能在他身上打个问号。但不巧的是,跟他同行的却是平阳最大黑社会团伙老大岳向阳的女儿岳纤云。岳纤云一被认出,就被警察找上门去了。结果,岳纤云讲义气地没说,但岳向阳却跟警察说了。
他猜岳向阳是有些被他昨天的出手吓住的不敢自己查,所以想趁着这机会借警察的手来查清他的底细。但可惜的是,岳向阳所知道的信息,除了他家是汾县的这一点外,其余全是假的。警察要想借着这些假信息来查到他,那只能是做无用功。
在这点上,他倒也不禁庆幸自己出于小心谨慎地用了假名,并捏造了个假身份。现在看来,也算是先见之明了。
“这还好。”林旭回复,“不过我发现,每次只要事情跟你沾上点边儿的,都会有麻烦。带我到什么大商场,还买个全市只有一家专卖店这么明显的牌子。”
岳纤云发个委屈的表情,接着回复:“这怎么能怨我,我还不是想要给你买身好衣服,把你打扮的更帅点。”
“我可没想要,那是你女孩子爱打扮人的天性发作。”
岳纤云回个撇嘴的表情,“你就算真被查到了也不会有什么事,你又不是罪犯。警察查到了,说不定还会再给你发个见义勇为奖呢!”
“是不算什么,但我嫌麻烦。而且这回出名出大了,真要我的身份被透露出去,那可回带来更多预料不到的麻烦。所以,我要再用掉你答应我的一个承诺。在这件事上,你要永远替我保密。并且还要保证,宋永华那里也不会透露。”
“我答应你。不过用掉一个承诺就算了,既然你说是我的错,那我就当补偿你好了。反正商场里的监控,如果不是有警察认出了我,也不会牵连到你。哎,也怪本小姐在平阳太有名了!”岳纤云最后又附个骄傲的表情。
林旭回复:“好,你既然这样说,那我就不跟你客气。这件事就这样吧,没别的事我就先下了,再见!”
“等下,你平常什么时候上网?以后没事的时候,咱们也可以在网上聊聊。”
“我平常不上,这并不是我的个人电脑,是借学校里一个老师的。刚才那个电话也是,你以后千万别乱打。既然我呼机号码你已经知道了,以后真有什么重要的事,就先呼我吧!不过一定是重要的才行,随便什么事的话,我是不会回你电话的,你可千万别学《狼来了》里的那个孩子。”
“我好歹也是美女一名,就这么不受你待见吗?”岳纤云附个生气的表情回复。
“倒也不是,只是每回撞见你,总不会遇见好事。所以保险起见,我还是离你越远越好。”
“你把我当扫把星啊!”
“我没这么说。好了,再见,我下了!”
发了这条信息,林旭不等岳纤云再回复,就直接关了扣扣。
关了扣扣后,他继续浏览着网页。刚才岳纤云给他发的那些网页链接,他还并没有全部看完。尤其后面那几个网络论坛的贴子,只是大致看了。接下来则从头细看,连下面跟贴的每一条回复与评论也都不放过地全看了。
不得不说,看着自己的事情被人放在网上讨论,还是挺有意思的。尤其许多人把他奉为蝙蝠侠那样的超级英雄,让他感觉也是挺有些成就感的。以前他看蝙蝠侠的电影时,也是曾幻想过像蝙蝠侠一样,同样戴个面具地行侠仗义,惩奸除恶。
只是,“大圣侠”这个名头,让他感觉听着有点儿不太自然与顺口。而且,戴着孙悟空面具的样子,也未免显得有点可笑。另外,像许多警匪片里,持枪抢劫银行珠宝店的匪徒,也常有戴类似面具的。所以这种打扮猛一出现,怕是还会让人以为是坏人,引起惊慌。
如果以后还要再做类似事情的话,他一定要换身行头,怎么也得像蝙蝠侠看齐,搞酷点。另外,最好也再想个更酷与顺口的侠名。
将这些网页全部看完后,他关了电脑休息片刻,又坐回沙发上继续看《抱朴子》。将内篇的卷二《论仙》看完,又仔细研读了两遍全部弄懂后,他失望地发现这篇《论仙》,果然还是没有什么修炼上的帮助与启发。
看完之后,他出了宿舍锁好门。又趁着这排宿舍区没人时跃出围墙,然后绕道到经常练武的小树林,继续练习武艺。
练到下午六点,他从后面操场处的围墙跃进学校,然后回转自己的宿舍。
到得自己那排宿舍,先到前面的班主任梅秀芳办公室去销假,接着回到自己宿舍吃晚饭。吃完晚饭后便到教室,今晚照常上晚自习。
到了教室后,同桌张雨薇不免又问了他几句这两天请假的情况。林旭便只以身体偶感不适,休息了两天应付过去。
张雨薇也没多疑有他,问过之后,又主动把自己的课堂笔记借给他,帮他把这两天缺失的课补上。(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 申请达成 静容离去()
当晚的两节晚自习,林旭基本上就是补这两天的课与作业。
在练武有成之后,他不但身体从以前的虚弱变得强壮,精力变得旺盛,在学习方面的能力如记忆力等,也都有所增强。
他下午在教导处跟徐长兴说的那些,并非只是为申请单人宿舍而找的借口,大部分也都是实话。他现在的学习成绩比起以前来,确实有所进步,而这也的确是得益于练武后所带来的改变。
不说别的,他现在写作业方面,手速就能比别人快许多。所以,只是两节晚自习下来,他便把缺了两天的笔记与作业等全都补上了,并且连当天晚自习所需完成的作业,也都一起顺便完成了。这种高效率,对于学习上的帮助,自然也是很大的。
下了晚自习后,林旭便回宿舍休息。当晚又一切照旧,洗漱、睡觉、凌晨三点起来练功……恢复正常上课期间的作息制度。
在次日上午第一节课的语文课上,班主任梅秀芳又通知了林旭,让他中午放学后去教导处一趟,教导主任有事找他。
林旭一听,便知道应该是他申请单人宿舍的事,徐长兴和校长马庆元商量出了结果。中午放学让他过去,就是要告诉他这事最后的决定如何。
他也很关心这事最后的结果,所以中午放学后没做什么耽搁,第一时间就赶去了教导处。见到徐长兴后,他得到了个满意的答复,就是这事成了,学校同意分给他一间单人宿舍。
并且令他有些惊喜的是,学校还不会为此向他收取任何费用。这间单人宿舍,就当作是对他为学校带来的两次见义勇为荣誉而所给的额外奖励。
这个决定虽然让他有些意外,但也并不是完全出乎意料,他之前也曾设想过这种最好的情况。而且老实说,之前那两次嘉奖大会上,学校所给的奖励也未免寒碜了点儿,现在答应他的请求,分给他间单人宿舍,才算是比较实质性的补偿。
“现在学校空余的宿舍还有不少,所以,你可以在这里面任意挑一间。不过只限于学生宿舍区,也就是东边初三的那几排。另外,还会给你配张单人床。但剩下的,你需要什么,就要靠自己了。”徐长兴告诉了林旭他跟校长商量的结果后,又接着说道。
林旭闻言,也是不禁高兴地又连忙谢过。他虽然不常去初三那边,但对东边的那几排宿舍却也很熟,空余的还有哪些,也都很清楚。并且,在做出申请单人宿舍的决定时,他心里也早就提前选好了一间。
原本还担心学校答应的话,分配的有些不合他意呢,现在竟然让他自己挑,自是连忙报了心里提前相中的那一间。
徐长兴听过后,没作多想地便照准,并且当场找了钥匙带他去看宿舍。
林旭所提前选好的,是与他原本所在宿舍相对应的东边第四排最后一间。这排的宿舍区,在东边几排中,是学生住宿最少的一排。有的几间,也都是就近从通往外面大路的门口处开始安排。他选这排的最后一间,可谓十分孤立,但也相对很安静。
到了这间宿舍,徐长兴拿钥匙开了门后,林旭便当先走进去打量。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里面空空如也,而且还布满灰尘。直通通的一间,也不谈不上有什么格局,跟他现在所住的大宿舍基本一样,大小都没什么差别。所不同的是,这里马上就要成为他的单人宿舍,以后也将独自拥有,有了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所以,虽没什么好看,他还是瞧的颇为兴奋。
打量一圈,又检查了下没有什么屋顶漏水、墙壁透风等问题后,便跟徐长兴确定了要这间。
徐长兴当场就把钥匙给了他,然后道:“你去找个人帮忙,跟我搬下床。”
林旭道:“不用找人,我一个人就行。”
徐长兴想了下他是练武的,可能力气确实大,瞧了他一眼后,便也没多说什么,引他去存放床的一间空房去搬床。却也不远,就在这同一排的前面一间。是典型的一间因没住人,被用来存放东西的。这间里放着的,就是几张单人床,是学校当初请人做多下的存货,以备来了新老师后有现成的床可用。
到了之后,林旭果然没要徐长兴帮忙。实木制作的单人床,在他手里就好像纸糊的一样,轻松松便扛回了自己的单人宿舍,让徐长兴在旁瞧得吃惊不已。
不过徐长兴并没再跟着他回宿舍,出了放床的库房后,便直接告辞离去,现在也基本没他什么事了。林旭也没留他,目送他两步后,便接着把床扛回去。
搬好床后,他心头兴奋之下,也顾不得吃饭,立马回去自己现在的宿舍,拿了笤帚等物打扫自己的新宿舍。洒扫一番,收拾干净后,他便立即卷铺盖搬了过来。利用中午休息的这段时间,麻利儿地便把宿舍给换了。
邻床的好友岳俊锋与同舍几个相熟的在知道他被分配了间单人宿舍要换宿舍后,羡慕之余也都跟着一起帮忙,只一个来回就把他东西全搬了过来。
换完宿舍后,时间还有剩余,他便在自己的新宿舍里用过了搬过来的第一顿午饭。
只是才吃了半截,忽然呼机收到信息,拿出来一看,却是黄容发来的,质问他跑哪儿去了,她们马上就要动身走了,他怎么还不赶过去给她们送行。
一看这信息,他才想起今天已是五月七号,郭静和黄容这种放满劳动节七天长假的最后一天假期。明天她们就要开学,所以今天要动身上路,赶往京城。
昨天一起吃早饭的时候,她们说起过,他也答应了要给她们送行。只是中午遇到了分到单人宿舍这事,一时兴奋下,就趁着午饭这空儿把宿舍换了。忙乱一阵儿,却是把给她们俩送行的事忘了。当下只得放下吃到一半的饭菜,飞奔赶往校门口,好在也终于赶上给她们送行。
至于没及时赶来送行的原因,他并没具体跟两人说,只说是自己一时不小心忘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 十万到手 有多恨就有多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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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黄容和郭静后,林旭接下来的几日,便是陆续采购和添置自己新宿舍的各种家俱与需用物品。
广厦千间,不过夜眠七尺。
林旭对居住的条件,要求倒不是很高。除了干净舒适,最主要的,就是希望有个独立私密的空间,现在终于有了。另外还附送了张床,有了睡觉的地方。但生活所需,却也不是只一张床就足够。他尽管要求不高,但一些必须的东西,还是需要添置。
比如,起码还需要张供学习、吃饭用的桌子,配套所坐的椅子,以及打扫的笤帚、箥箕等工具。反正杂七杂八,还是需要添置不少。
不过他并没像李飞燕布置宿舍时一样,什么都买全新的。他身上现在也就几百块,可不像李飞燕那么有钱。虽然以他现在的能力,要想弄钱的话也十分容易,另外李飞燕临走时也给他留了不少钱,就在其宿舍里放着,但他觉着并不需要动用,也不需要在布置自己宿舍上面花费许多。
他从小生长在农村,家里也并不是太过富裕,所以从小就一向节俭惯了。哪怕身上有钱,也并不会胡乱花用。就像李飞燕最开始给他的那几百块钱,他在身上装了一个多月也是没怎么花。直到买需用的传呼机时,才花出去大半。
他现在这个年纪,以及所处的环境,还并没有什么太多必须的花销。烟酒他向来不沾,零食也不是很爱偷嘴吃。在学校里除了买些学习用品外,基本就不怎么花钱。
要他买些什么精致的新家俱添置,一来他舍不得,二来也觉着没必要。旧的、粗糙的,也一样能用,他要求并不是那么高。何况这只是个学校的宿舍,又不是自己家,最多也就再住一年多,毕业后就会离开,没必要在这上面太过浪费。
他最终用来给自己新宿舍添置东西,花钱最多的一件,也就是趁周末开车到县城买了个布衣柜。其余的,则是大部分把家里多余、闲置或废旧的拿来一些。桌子也是找了张学校教室里坏了的课桌,然后自己简单修补了下,搬了过去用。
最后基本添置完东西后,虽大部分是旧的,但收拾干净些,摆放合理整齐些,瞧起来也是窗明桌净,井然有序。
一周后的周六,公历五月十五日,农历四月初一的这天,林旭终于接到了通背门掌门范志邦给他打来的传呼信息,说已把十万块钱准备好了,约他见面交付,叫他回电话定好时间和地点。
他收到这个传呼信息时,是在上午的第二节课上。到第二节课下课,趁着做完课间操后的时间,他抽空到了李飞燕的宿舍,给范志邦回了电话。
电话打通,确认是范志邦接的后,林旭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