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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渴望,但他其实没想到今天就能见到欣欣,这是意外之喜。
他最在乎的事情并非别的,而是欣欣身上的异香,已经全没了。
虽然不知道原因,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那种鬼东西当然没有了更好。
不过沈崇暗暗决定,自己一定得尽快把这事查出个名堂来,不然心里难安。
万一哪天欣欣身上又爆发异香,自己却不在她身边,她身旁再出现怪羊那种妖怪可怎么办?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应该赶紧把林知书攻略成功,让欣欣和自己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呆在一起!
我绝不会承认我这当爹的在粘女儿!
于是乎,接下来的两天,他果断决定全宅到病床上。
其实他第二天下午时就感觉骨伤已经好得差不多,能下地能跑能跳没痛感。
即便没有完全痊愈,但最多已经只剩下点骨裂。
就这点伤势,沈崇觉得撑不到晚上。
那么可怕的伤势,如果伤势也有情绪,一定会很悲伤,对普通人如同洪水猛兽,在自己这儿竟败倒在一箱爽歪歪之下,毫无还手之力。
但他能现在就出院吗?
绝对不能!
他看着手机时间,还有个把小时宝贝女儿就要来了,想想就美滋滋。
下午四点欣欣准时出现,不过这次陪她来的不是林知书,而是蒋玉。
父女俩又是乐呵呵的聊了个把小时,总感觉有说不完的话。
蒋玉临走时倒帮没来的林知书解释了一下,“沈先生,林总今天在公司主持会议,所以没来。”
沈崇毫不在意的摆摆手,有女儿就好,要孩子妈做什么?
让她又来给自己下眼药,随时随刻都想把欣欣从自己身边拉走么?
“对了,明天林总上午有空,会和欣欣一起过来。沈先生你……还是要更坚强一点,唉。”
蒋玉说完就拉着欣欣走了。
这个把小时里,看着沈崇“强颜欢笑”着哄欣欣开心,蒋玉其实挺难受的。
虽然她一直都不怎么看得上这男人,甚至觉得他玷污了林总,但没想到他竟为保护欣欣快把命都搭进去了。
人死如灯灭,过往的是是非非,错错对对,都烟消云散吧。
沈崇满心不爽,什么叫我要更坚强一点?
意思我以后真不能见女儿了?
你和林知书真吃了秤砣铁了心,做了的决定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别逼我啊,你们知道你们面对的是什么人吗!
特权组织斩妖的新晋大佬!
惹急了我,我管你什么豪门,我就不信,斩妖的正式成员连见女儿的权利都拿不住!
混吃等死的编外人员?
别逼我把上进心熊熊燃烧起来,我凶起来连自己都怕!
其实现在沈崇还有另一种思路,那就是认认真真的泡林知书。
孩子爹泡孩子妈,得天独厚。
虽然两人身份地位相差悬殊,但以林知书的善良心性,还有女儿这个天生最强内应,不说十拿九稳,机会总是不小的。
但他完全没往这方面想过。
一方面是现在两人悬殊的确太大。
另一方面是他身为宅男根深蒂固的秉性在发挥作用,在真·宅男的字典里,女神那都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泡的,更何况还是林知书这种有钱有颜值有身材有气质又有能力的真·五有女神。
他前世作为大手子研究了无数领域,唯独没研究过泡妹,就连他帮歌唱区的妹子做音轨,那都只是因为想试试做音轨这件事,觉得蛮有趣。
至于干活随便把妹?
不好意思,约会得出门,在下的黄历里每天都宜宅。
第二天上午十点,林知书带着欣欣准时出现,她看起来精神状态不太好,略显萎靡。
出乎沈崇意料的是,这次林知书竟完全没和自己杠嘴,也没再提那种往后不再让自己见欣欣的话,而是全程坐在窗台边摆弄大屏手机,不发一言。
她手机屏幕上滚动着的似乎是一份又一份的各种件,她真的很忙。
若是花丛高手,此时肯定会说点什么“你不要太辛苦”,“休息一下”之类的话。
但是很抱歉,沈崇完全没这自觉,全程只顾着逗娃,把欣欣乐得哈哈大笑。
若非宝贝女儿提醒爸爸不要乱动,会痛,沈崇几次差点忘了装伤员,试图把手伸出来。
等到正午十二点,林知书关掉手机,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也没避讳在沈崇面前侧面展示自己的婀娜身姿了。
昨夜她就没睡好,来这儿之后更忍了一上午,只有把注意力放到公司的事务上,才能勉强掏空内心不要去想那本不值得悲伤的事情。
沈崇笑眯眯的看着女儿,却也在盘算时间,今天之内必须去斩妖报道,所以这伤员恐怕装不下去了。
他有点不舍,但没有办法。
他就是苦恼该怎么撒谎,好名正言顺的让欣欣知道爸爸明天就不在医院了,又不被林知书识破自己在演戏。
“沈崇你先好好休息吧,明天如果我没有特别要紧的事,我会带着欣欣再来。欣欣,来给爸爸说拜拜。”
他正犹豫着,林知书已经带着欣欣要走了。
欣欣拉着妈妈,回头冲沈崇挥动小手,“爸爸拜拜,明天欣欣再来……”
沈崇见不能拖下去了,只好赶紧说道:“那个……明天你们不用来了,我……我不在医院了。”
他有点结结巴巴。
完全不知道这谎该怎么撒才显得圆滑,可又不能拖,沈崇索性硬着头皮说出口,并暗暗祈祷,你们可千万不要问我理由和原因。
不曾想,林知书闻言却先浑身一颤,竟什么也不问,只重重点头,“好!欣欣,和爸爸说拜拜,和爸爸说以后你会想他的。”
沈崇简直惊诧莫名,大姐你这是吃错药了?
你这突然转性,让我猝不及防,很慌张啊。
欣欣什么也不懂,照着林知书教的,又对沈崇摆手,“爸爸拜拜啦,欣欣会想的你哟。”
沈崇茫然点头,“好……好的,爸爸也会想欣欣,欣欣拜拜。”
林知书拉着欣欣推门就走,刚出病房,泪如雨下。
她拽着欣欣的手甚至不知不觉的用力。
她在心里默默想着,欣欣你一定要坚强啊。
你的爸爸,这次真的要走了。
第22章 技术宅的特长进阶了()
不知道自己已经莫名被林知书判“死刑”的沈崇,中午在医院吃过护士小妹送来的免费大餐之后就悄悄出院了。
他并未直接前往斩妖报道,而是打了个车重回温河县,直奔天香国色。
目的有二。
一是试着找回遗落在湖边的欣欣的那些玩具,宝贝女儿还惦记着爸爸送给她的礼物,提到这事时脸上写满失落。
二呢,沈崇则打算重回自己与怪羊厮杀的现场,检查一下当初的异香有没有残留。
到地方后,沈崇直奔湖边,没废什么功夫就重返现场。
之前被自己用头撞破的大树还立着,不过树皮已经被人重新刷上褐色的油漆。
地面上没有任何血迹。
草地上被怪羊踩踏出来的乱糟糟的脚印早已不见踪迹,草坪似乎被全面修整过。
甚至就连被怪羊犄角撞出无数条划痕的水泥花台也被用速干水泥换上了崭新的瓷砖。
若非是当事人重回故地,绝对想不到这儿曾发生过何等激烈的拼斗。
沈崇对斩妖的行事风格理解程度又加深了一分,这办事效率,简直不谈了。
怪羊的尸体多半也被斩妖收走了,按照兔八哥的说法,连带着打死怪羊与斩获战利品这两件事应该都会算在他的功勋档案里,沈崇对此不是很在意。
他在现场仔细检查许久,甚至还从地上拔出几根草来放到嘴里嚼,确定诡异异香的确来无影去无踪才踏实的离开。
顺便一提,他原本放在藤桌上的旅行包和几个大塑料口袋也都不见了踪影,不知道便宜了谁。
由于需要保密的缘故,沈崇也不希望前几天重伤垂死的自己出现在这儿被人认出,平白惹出事来,他没去找园区管理方问了。
反正那些玩具也不值几个钱,想法子仔细回忆看看能不能照着原样买回来吧。
哪怕稍微买错了,反正小孩子的记性就那样,欣欣也未必能记得清楚,等下次见她时给她撒个善意谎言,就骗她说爸爸把礼物找回来了吧。
沈崇起初是这么打算的,可当他真试着用力去回忆那天下午到底买了哪些玩具时,他给自己吓到了。
“老板,这个气球给我来一个,就这,粉色的小猪。”
“老板,我买个吹泡泡的小玩具,能吹出星星泡炮的那种。”
“就这个芭比娃娃,最大号的,有红裙子那款吗?在箱子里?好的好的,麻烦帮忙拿一下,我就要那个。”
“老板……”
戴着帽子半遮脸的沈崇在园区里只转悠了不到一个小时,竟一样不差的完全照着那天欣欣随便挑拣的玩具重买了一次。
接近二十种玩具,分别有各种颜色、各种款式,他竟一模一样的全买齐活了。
当重新提着四个大口袋走出天香国色时,沈崇自己都万分惊诧。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要知道当时他陪着欣欣在园区里闲逛,他大半注意力都放在了宝贝女儿身上,至于她要什么东西压根没在意,反正张口就是买买买。
这就意味着,沈崇其实并未刻意去留心欣欣买了哪些玩具,具体什么样式和颜色。
可现在他竟能完全回忆起当初并未特别留心的近二十种玩具,并且一样不错。
事情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天,正常人绝不可能做到这点,更何况他还重度昏迷过一次,这简直不合常理!
前世他当技术宅时,虽然聪明,但也没过目不忘到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
即便是那些登上电视节目的记忆天才,至少也要刻意去记忆背诵并加深印象,才能表现出能力来。
沈崇现在做到的事情看似没什么了不起,实则堪称恐怖。
他自己都快受不了了。
我这到底是什么见鬼的记忆力,我果然就该把自己送去切片造福人类吧?
当然这事他只是吐槽一下而已,他可没那么大方。
他甚至觉得这事的隐秘程度恐怕还要放到超强自愈之上。
毕竟超强自愈已经被斩妖得知,反而这恐怖的记忆力,却能成为深藏不露的底牌。
沈崇心想,一个拥有蜜汁超强记忆力,又特能打的高智商较真技术宅,能在这可能风起云涌的平行世界干出如何惊天动地的大事来?
那必须是成为一名顶天立地的好爸爸啊!
美滋滋!
沈崇真的很想知道,就凭着自己原本就不低的智商,再配上这夸张恐怖的记忆力,自己到底能把技术宅的能耐强化到什么程度。
记忆增强虽然不代表智商提高,但脑子里对过去所掌握的知识记得越清楚,在面对攻关节点时逐类旁通的可能性就越高,爆发灵感做出重要突破的几率就越高。
前世很多没有干翻的难题,似乎这辈子又能再试试?
不管是谁也好,赶紧给我一台电脑,我能翘起银河系!
他这会儿又改主意了。
之前,为了捍卫与欣欣相聚的权利,他本打算放弃编外人员混吃等死的幸福生活,成为斩妖的正式成员,在斩妖中摸爬滚打,或许有一天能靠斩妖特权压制林知书。
但现在他又有了新思路,他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进一步强化前世就掌握着的诸多技能,甚至进一步开发别的技能。
两个世界极其相似,都处在日新月异的信息爆炸腾飞时代。
只要自己能找准合适的切入点,再将技术能力发挥到极致,不是没可能做出突破当前极限的产品。
自己其实是有机会模仿前世地球上的雷布斯成就一番伟业的。
只要抓准热点,再发挥全部能力,拿出较真的劲头来,就有机会成为那头飘在风口上的新一代飞猪王!
这就意味着,自己有可能靠技术能力追赶林知书的步伐,甚至变得比她更有钱。
虽然这或许依然很难,但总比之前毫无机会截然不同。
人的性格是没那么容易改变的。
虽然换了个世界,换了个身躯,多了个女儿,拥有了异能,加入了斩妖,但沈崇前世二十八年养成的死宅秉性哪那么容易凭空消失。
冥冥中的本性在无形中驱使着他,不断将他的人生路回滚向技术宅的老路。
但凡有一丝一毫的可能,他骨子里更渴望的还是靠宅能力养活自己与守护女儿。
如果没有外力影响,再给他半年时间,他能把身材也回滚到前世的程度,目测体重还会更高,毕竟个子更高。
沈崇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毕竟……
宅是一种信仰!
人世间赚钱发达的路子很多,但最高级的,肯定还是宅在家里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第23章 兴趣决定效率()
扛着几个大包打车回家,把东西往饭桌上随手一扔,沈崇一下躺倒床上,伸了个懒腰。
他看时间才下午四点,不急着去报道,先把电脑给买了。
没错,前身简直可怕,在沈崇看来完全是远古人类。
这都什么年代了,家里居然没电脑没宽带!
不能忍!
他掏出手机准备购,却发现这破手机想装个购软件都提示内存不足。
收拾东西出门,沈崇直奔小区附近的电脑城。
他的购买清单又增加了个新指标。
新手机,必须要大内存,大容量。
然后他在手机店就尴尬了一把,居然弹尽粮绝了。
借记卡里只剩两位数存款,裤兜里更是只有不到一百块。
他掐指一算,带欣欣出去玩的当天取现三千,花得一干二净。
今天为了重买玩具,又取了两千,还是花得干干净净。
来回温河县全程打车,一共也花掉接近三百块。
前身留给他的五千多存款,刚好被他败得彻彻底底。
但他并不慌张,因为他在钱包里又发现了一张信用卡。
马上就能躺着月入五千,还不算夜场保安的工资,他根本不怕信用卡还不上,刷之!
结果他更尴尬了,原本他挑挑拣拣选中一款四千多的手机,系统与前世的安卓类似,各方面配置都很不错,挺适合他拿回家各种琢磨的。
沈崇打算自己做个系统ro出来,顺便摸索一下两个世界智能手机的系统有何异同。
别问我为什么这么吊,不会刷机的佛系青年根本不配自诩技术宅!
可信用卡竟刷卡失败了,沈崇再三尝试,在销售人员各种异样的目光下不断下调预算,最终可算是买到块勉强能折腾的的手机。
拿了新机之后,沈崇赶紧到旁边at一查,才发现抠脚前身的信用卡竟只有三千额度,现在显示的可透支余额只剩一块。
他气得直翻白眼。
这就很尴尬了,电脑怎么办?
没有电脑的人生绝对是残缺的人生,晚买一天,自己的人生就多残缺一天。
女儿在身边时,沈崇满脑子围着女儿转,没来得及想这些事。
现在难得清闲,他本能爆发,憋得浑身难受。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技术大佬的。
沈崇坐在电脑城外面的楼梯上,用新手机下载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