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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可靠的女管家。
“老爷,大公子的盘缠准备好了。”
范力双手捧着一个锦盒递过来,“老奴把库房里的闲钱筹措了下,拿出六十万两来。”
沈万全点点头道:“炼儿手上还有二百五十余万,加上这六十万,到了荣华城,应该能应付一段时间了。”
“……足够了。”
沈炼心中一暖,他本就没打算再从家里拿钱。
随后,沈炼去探望了二娘,然后陪着沈小树逛街,顺便向一些朋友辞行。
到了王家。
“炼哥,你要走?”
王富贵吃了一惊,眉头瞬间拧成一个疙瘩,长吁短叹,似乎有些心事。
沈炼点头道:“我要去荣华城闯荡,怎么,你也想去?”
王富贵叹了声:“其实,我也有离开雪岭城的念头,就是没有拿定主意,犹豫了好一阵子了……”
其实,真正促使王富贵产生离开雪岭城这个想法的是林修平。
在监视这厮期间,王富贵亲眼目睹了林修平的所作所为,这才意识到他这样的公子哥,在世家面前有多卑微,人家一个指头就能摁死他,事后还不用负任何责任。
这种监视带来的直观感受,比上次妖怪屠城三日的后怕更为深刻,更为恐怖。
于是,王富贵就想到一个更大的城市去发展。
俗话说,大而不倒!
只要城市足够大,人口足够多,妖怪作乱自然就少,世家也不会随意大开杀戒。
王富贵把这些想法一说出来,沈炼隐约明白了上次蛊惑他监视林修平带来的影响。
“你想清楚去哪儿了吗?”沈炼略一沉吟,问。
王富贵点点头:“中原!我奶奶的娘家就在中原,那边也有王家的部分产业,我过去后就能直接接手,不致于寄人篱下。”
“好,我三天后离开,你决定好的话知会我一声,我们一起走。”
“好……”
三天后,天刚蒙蒙亮。
沈炼与王富贵在城门前碰头,向南方进发。
王富贵弄了七辆马车,带了很多行李和随从,居然连厨子都带上了,这厮害怕到了中原吃不惯那边的口味。
沈炼这边只有两辆马车,一车坐人一车拉行李,算是轻装简行,身边也只有百灵一人跟着。
一路上,有王富贵照应,吃喝什么的不用愁,倒是沾了不少光。
约莫十天后,车队徐徐行到了鹿鸣山。
忽如一夜春风来,只见漫天遍野,绿意盈盈,葳蕤生光,繁花盛开,姹紫嫣红,煞是美丽。
特别一提,这个世界的春天非常短暂,只有一个月左右。
植物到了这个季节,憋足了劲似的疯狂生长。
无数的花儿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将地上树上都布满了盎然春意。
鹿鸣山风景极美,这个路段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罕有人迹,放眼看去,满目都是原始而纯粹的自然景色。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这样不加任何人为修饰的美景,原汁原味,令人一看之下顿时心旷神怡。
王富贵神色兴奋,道:“炼哥,过了鹿鸣山,再走两三天路程就能抵达荣华城,你我也要分别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不如趁此时机,一起游玩鹿鸣山,不负这满山大好景致,如何?”
沈炼环顾四野,心情舒畅,笑道:“锦年如瑟,不负韶光。”
二人将车队安札在山下,缓步登山游乐。
行到半山腰,忽见到一团氤氲笼罩前路,无数蜂蝶飞舞来去。
不远处,淙淙溪流边,有一方光洁润滑的大岩石,有个白衣女子背对二人,正在梳头,动作优美恬静。
王富贵一看那女子的背影,眼睛都直了,拉扯一下沈炼的衣袖,努着嘴道:“炼哥,看,有美女!”
沈炼也看到了那个梳头的女子,目光顿时闪烁不定,随口回道:“你怎么知道她是美女?”
王富贵得意一笑:“哈哈,这你就不懂了吧,我有三大绝活,闻香识美女,摸骨识美女,还有就是……”
“看背影识美女,对不对?”沈炼翻了个白眼,哭笑不得。
王富贵哈哈大笑了一阵:“走,过去看看?”
沈炼略一沉吟,点点头。
二人放轻脚步走上前,停在大岩石三米开外。
花香阵阵……
直到这时,沈炼才注意到,白衣女子身上的白衣,是一瓣瓣雪白的花瓣交织而成,却能随风而舞,实在不可思议,那浓郁花香也是来自于她。
王富贵似乎没有发现这一幕,他整理了下衣襟,轻咳一声,拱手笑道:“这位美丽的姑娘,小生有礼了。”
白衣女子依然在梳头,仿若未闻。
王富贵愣了愣,向前走了三步,用更大的声音再喊了遍,惊得几只鸟儿飞走,叽喳渣的,似在嘲笑他。
白衣女子无动于衷。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难道她是聋子?”王富贵都无语了,满脸狐疑,忽见沈炼在一旁偷笑,不禁羞恼起来。
“笑什么,你行你上啊。”
沈炼装模作样配合一下,也是整理下衣襟,轻咳一声,学着王富贵的口吻,拱手笑道:“这位美丽的姑娘,小生有礼了。”
蓦然!
白衣女子梳头的动作一停,徐徐侧过身来,虽然只露出半面,长发遮掩着,周遭的光线也是隐约朦胧,却给人一种令人窒息的惊艳之美。
不知为何,沈炼仿佛看到幻觉一般,周围的鲜花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全部绽放盛开了!
白衣女子凝望了沈炼一会儿,便伸手捡起大岩石上的一片贝壳,放在花草之间。
一阵风吹来……
所有的花儿随即全部倾倒向贝壳所在的位置,花瓣间的晶莹露水滚动着,滴落在贝壳里,须臾间便积蓄了很多露水。
白衣女子端起贝壳,呈递给沈炼,似在要请他饮用。
“你……请我喝露水?”
沈炼越发感到惊奇,接过贝壳看了看,其内的露水在阳光的映照下涌荡着奇异的光彩,仿佛他看到的不是露水,而是一泓生命之泉。
咕噜!
沈炼一饮而尽,味道清甜,有股清凉之感,喝完之后身体说不出的舒畅。
他感觉了一会儿,双眼猛放光芒,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一般。
露水的清凉之意在体内扩散蔓延,竟然渗透进宗师蛊和铁玉蛊的空窍内,并引发了某种奇异的变化。
两个空窍内的青铜真元,在清凉之意的冲刷之下,再次有了增长的迹象。
要知道,这两个空窍内,青铜真元只占据七成空间便停止下来,沈炼费尽心思也改变不了这个结果。
万万没想到,白衣女子的露水,让沈炼再次晋升了!
“这……”
沈炼不由得大为惊喜,抬头看向白衣女子,刚要问些什么,白衣女子嫣然一笑,忽然化作无数花瓣,随风而散。
大岩石上空空如也,满地繁花似锦,风儿和煦,鸟兽啼鸣……
“炼哥,美女怎么……”
王富贵傻眼了,瞠目结舌,一个大活人在他眼前突然变成了无数花朵飘散,这种奇事说不去估计都没人相信。
第四十一章 荣华()
听到胖子的提问,沈炼一脸你问我我问谁去的表情,其实也是满腹疑问……
这时,王富贵左看右看,摸了摸鼻子,忽然转向沈炼,几步冲过来,贴着沈炼闻来闻去。
“窝靠,你搞毛?”
沈炼一把推开死胖子。
王富贵略带几分痴迷,一惊一乍道:“炼哥,你身上好香啊,闻起来全是花香,太好闻了!”
沈炼闻了下,果然浑身散发奇异的花香味道,汹涌澎湃,让他一闻之下精神百倍,头脑变得格外清晰起来。
“咦,这香气……”
仿佛混合着百种花香,香气浓郁,无与伦比,令人陶醉。
沈炼惊诧莫名!
好在,这种状况仅仅持续了片刻后,终于有了停下来的迹象。
一个小时后,沈炼身上的香气渐渐淡去,转为一种平淡纯净的气息,宛若晨间朝露,雨里荷花。
山间有几头雄壮的小鹿穿梭来去,路过附近时停下来看了看二人,便再次跳进了林间深处,转瞬消失不见。
那白衣女子再未出现,了然无痕,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二人面面相觑,也没了游玩的兴致,带着无数疑问返回车队。
回到车厢里,沈炼把百灵叫过来。
他将所见所闻细致描述了一遍,问她有没有听说过这样或类似的事情。
百灵听后,惊疑不定,摇头道:“奴婢闻所未闻,不过……”
停顿了一下,想了想才开口说了下去,“我曾听说,鹿鸣山有白鹿出没,白鹿异常巨大,有三丈之高,头戴王冠,浑身散发神圣无比的白光。
有缘见此白鹿者,将来不是天子,必是贵胄!
对了,还有个这样的传说:
很久以前,有个善良的女孩,家里很贫穷,她的父亲得了重病,无药可医,更无钱看病。
女孩不希望父亲病死,听说鹿鸣山有神兽出没,只要有足够的诚意,神兽便会现身,满足祈愿者的任何愿望。
于是,这位善良的女孩便来到鹿鸣山,长跪山前,心中发愿。
跪了七天七夜后,她终于坚持不住,昏死了过去。
再醒来时,她趴在一头白鹿的背上,那白鹿口吐人言,问她是不是真地很想救她的父亲。
女孩肯定的点点头,说,是。
白鹿又问,你愿意付出多少代价去救你的父亲?
女孩说,不惜一切。
于是白鹿给了女孩一颗种子,告诉她,须得以自己的身体为田,用血肉之躯来供养种子,直到种子长大,开花之时,她的父亲就能得救。
女孩真地照做了,用刀子割开了肚皮,把种子埋进去,结果种子真地在女孩的身体里生根发芽,一日壮大一日,女孩则是越来越虚弱。
七七四十九天后,女孩不幸离世。
那些同情女孩的村民将她埋葬在鹿鸣山,谁都没想到,一夜过去,女孩的坟墓上便开满了无数鲜花,凝结出一滴滴亮晶晶宝石般璀璨的露水。
有村民采集那些露水,喝下去后,百病康复,百病不生,非常神奇,女孩的父亲也在喝了露水之后,一日日好了起来。”
沈炼听到此处,方才明白为什么百灵要讲这个故事,里面有提到了露水,很神奇的露水。
“今日之见闻,匪夷所思!”
车队缓缓行驶再次出发,沈炼看了看窗外的鹿鸣山,目光久久没有移开,直到车队转进一条大路,鹿鸣山被道路两旁隆起的大树阻挡,他才收回视线,心情依然有些起伏。
这时候,异样的饥饿感忽然袭来!
这是身体供给元气不足的征兆,沈炼赶紧抛下心头的疑惑,咕噜噜豪饮药酒。
等到车队抵达荣华城时,宗师蛊和铁玉蛊各自空窍内的青铜真元都是占据了八成空间,并再次停止了增长。
“我现在是青铜八级蛊师,宗师蛊也是青铜八级,铁玉蛊是青铜九级,还有嬉命蛊,奶牛蛊,食心蛊……”
沈炼遥望依江而建的雄城,宛若一头巨兽蛰伏大地,不由得深吸口气,目光凌厉而深邃,须臾后,锋芒渐渐隐去,乍一看,他依然是那个风度翩翩与世无争的公子书生。
……
就在沈炼一行人离开鹿鸣山不久。
遥远的天际,忽然飞来一只大鸟,临到近前才能看清楚,那不是鸟,是鸟人!
一个长着宽大翅膀的中年人!
那鸟人落在鹿鸣山上后,背上的双翅猛地收缩起来,这时候的他,看起来其貌不扬,胡须像流苏似的稀稀朗朗地垂在嘴上,眼神略显张扬,边走边吟唱起来。
“采朝霞之露,百花之精,酿琼浆之味……”
不一会儿,鸟人来到了大岩石附近,左右环顾了一阵,突然讶异的惊呼起来,怒骂连连:“卧槽,花仙子呢?谁特么采走了我的‘百花滴露’?!”
……
荣华城连通南北,是从北地通往中原的必经之路,战略位置极其重要,历朝历代都在此地高筑城墙,屯兵守护。
这就形成了铜墙铁壁的内城。
十万精兵重甲集结于此,日夜操练。
不过,现在的古幽国少有战事,荣华城和平已久,内城区空间狭小,还被军队占着,城墙约束着,不利于发展。
渐渐地,围绕内城建成了一片开阔的外城,没有城墙阻隔,商贸发展迅猛,成为偌大北地的经济中心。
北地和中原的商品在荣华城输入输出,互通有无,让荣华城的许多人日进斗金,财源滚滚,大发横财。
北地首富自然而然在荣华城诞生了。
与王富贵分别后,他继续向南去往中原,沈炼则进入外城西面的一片住宅区内。
吱呀一声!
宅子大门缓缓打开。
沈炼步入门内,抬头看了看,这是一座中规中矩的民宅。
一个小院,一个堂屋,一个连着厨房的侧屋。
这样规格的民宅与沈炼之前居住的豪宅相比,相差甚远,甚至可以说是极其寒酸了。
但是,没办法,这是荣华城的地产,贵呀!
在地球上其实也是如此,北京的毛坯房,能比二线城市的别墅豪宅贵出几倍的价格来,没法比的。
百灵迅速地把行礼搬进去,安置好,打扫房屋等,沈炼趁此时候写了一封信交给车夫,让他回去之后转交给沈万全。
信上也没有太紧要的事,就是告知家里他平安抵达荣华城,一切顺利,希望家里勿挂念之类的。
次日一早。
沈炼用过早餐,便带着百灵去城里各处逛逛。
尤其是去一些名胜景点。
在这个没有旅游业的古代世界里,能到名胜景点玩的都不是一般人,因此去一些特别的地方,便有可能遇到某些特别的群体或圈子里的人,从而了解荣华城上流社会是什么样的光景。
“双峰山上看插云,秋月湖里画船游。
这句话说的是,荣华城有两大必去景点,东边的双峰山,西边的秋月湖。”
沈炼很快打听到了好去处,之后他去了两个地方游览一番,这才发现,双峰山的确是个景点,秋月湖并无什么稀奇之处,惹人流连忘返的是湖上的画船。
船里有才艺双馨的貌美艺妓,夜夜笙歌,让多少人醉生梦死,一掷千金。
“双峰插云奇景美,古往今来胜绝处。
秋色画船水里游,风月无边问流霞。”
飞花楼上,沈炼坐在靠窗的桌子前,遥望秋月湖上的画船,随口胡诌了四句。
须臾,春雨绵绵,敲打窗台,下了一会儿天又放晴了,再过一会儿,又下起了雨。
几个衣着华贵的公子小姐,被雨淋个正着,急匆匆跑进飞花楼里。
见此一幕,沈炼把纸扇子猛地打开,如痴如醉的样子,放声笑道:“天气又晴晴又雨,楼台依寺寺依山。”
百灵在一旁斟酒,浅笑道:“公子好雅兴。”
那几位公子小姐不约而同转过头来,看了看沈炼,目光各异,饶有兴趣。
其中一人对另外几人使了个眼色后走了过来,拱手笑道:“这位兄台,好诗才!请我们几个同桌共饮,可好?”
“在下沈炼,诸位朋友请坐。”沈炼立刻拱手笑了笑,几人纷纷报上姓名,坐了下来。
百灵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