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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抖,咬牙切齿道:“这、这简直就是逆天之举啊!!”
我也有点愣神,因为活了千百年,只有见过蛟龙出水,还从没见过真有人能蜕去凡胎的。
涂修文说的蜕凡胎,我也有所耳闻,所谓阴童子,就是将要长未长的孩子折磨地骨脉尽断,在临死前积攒了滔天的怨恨,再被活生生地封进蛇王的肚子里,将身上的骨头尽数折断,再不断愈合,这样七七四十九天之后,童子受尽苦痛,元神离体,他的身体自然就变成了百毒不侵,刀枪不入,而炼胎之人以此为躯壳修炼,往后是能有大造化的。
只要蜕去凡胎了,这人也就能长生不老了。
自然,蛇王被破腹取胎,剖去内丹,也是活不了的。
我沉默地站起身,又一把将小黑抗在肩上,头也不回的就走。涂修文在我身后大喊:“你要去哪儿?”
“先去杭县,找伍韶川”我答道:“之后不管伍韶川愿不愿意,打断了腿我都要带他一起回狃阳山去。”话刚说完,我的步子就迈的越来越大:“至于你,你要去找你师叔公,顺便还去送死的话,那我祝你一路顺风。”
“。。。。。。。。。。。。。。。。。”涂修文张口欲言,还是没有能说出话。
他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听不见了,也还是没有说话。
半晌,涂修文跌跌撞撞地站起身,双腿因为盘坐的时间太长而有些发麻,他朝着老妖怪走时相反的方向,一步一步地向着西南方,也就是他刚刚跑出来的地方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赤星出现,那说明这童子已经被封进蛇王的肚子里了,那他还有四十八天的时间去阻止他的师叔公。
再不去,就真的来不及了。
正一教的道学渊源颇深,他师傅涂老仙曾经告诉过他,他们道观里头供着的祖师爷正阳子,当年乃是师从一只活了万年的老白猿,才习得‘上可知天地,下可斩鬼神’道家仙法,而正一教教中原先倒不是只有玄门天官,而是共分‘福门天官’与‘玄门天官’两种职位,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福门天官渐渐退下,单留下玄门天官一脉,据说涂老仙的几个前辈,也就是当年当上玄门天官的头几个,里头就有一个得道成仙的。
但那也是唯一一个。
涂修文想,估计这一次,又得出一个了。
只不过他师叔公成仙的代价太大,不是万人敬仰,而是血流成河,天怒人怨。
第134章 求衡()
涂修文一个人往回走,这打从开始就不是一个好的征兆——常言道回头路走不得,走着走着早晚就得出事,不是把自己赔进去就是吧身边人全给赔进去,从哪儿看都是笔赔本买卖。
但好言劝不住该死鬼,大慈悲度不了自绝人,我早在涂修文折草祈禳的时候就把该说的都说了,也告诉他回去找他那个想成仙想疯了的师叔公就是等于在找死,让涂修文别傻乎乎地回去送死,其实和我一起回狃阳山也不错,虽然拦不住那‘高人’施展邪术,但好歹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时候我们都在山上,也算是眼不见为净。
可我想的很好,但奈何人家不答应,涂修文秉着舍己为人,外加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高尚思想,硬是要往鬼门关里走,还是以以卵击石之势去硬撞南墙,这样的决心和勇气,我是怎么拦也拦不住的。
不敢拦,拦不住,更怕我的同情心一时又开始肆意泛滥,被涂修文吹捧几句就找不着北,立马就给人家当前锋去了,就和伍韶川那时候花言巧语骗我去下人冢一样,幸好人冢下的还物有所值,没有下出个不干净的东西,反倒给我收了对可爱的跟班,不然再有这种事,哪怕伍韶川说破了天我都不答应。
所以我得走,走得远远的,躲回我的山上去,等这场浩劫过去,尸骨被山河吞噬,血液被洗刷殆尽,我再下山,再修我的人。
这可不能怪我,说到底我也不过图的是个太平,更不是我个做妖怪的草菅人命。而是我只看重自己所想,自己所好。这凡人啊,看似卑微如蝼蚁,实则生生不息,近乎于永生不灭,只要人还没死光,过个三五十年的,就有如星星之火一般,把整片草原都给燎光了。
再说,就算今天不出个张三李四,明天也会不知打哪冒出个高人,素来英雄辈出的时代,都是由数百个不幸的民族合力创造出来的,哪个时代没有过鲜血,哪个时代没有过兴盛,我看多了,也看腻味了,所以根本就不想管,管了也没用,死了这个想成仙的,下次又出来个想封神的,少则百年多则万年,总有那么一个人,你是拼尽修为也没奈何的,还不如不去管呢。
我平常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有些小道理我还是明白的,其中一个就是好人好事不能瞎做,多半做了都捞不到好。虽然我活了那么多年,活是活够了,但要真是让我不明不白的就和西南方哪位‘高人’决一死战,以千年的道行,甚至是以命相争,要是争的时候我的丹元一不小心就给人家化了,人皮也烧成灰了,那我死了都找不到人去说理,亏都亏死了!
我带着小黑,看着她默默地蹲在泥坑边上,有一根没一根地掰着地里刚窜出来的青草,掰了一根又一根,最后还是看都不看就往嘴里放,嘴巴鼓鼓囊囊的,也不知能不能嚼出一滴菜汁。。
刚才真是不巧,走了一半就下起了倾盆大雨,那雷是白的,天是昏暗中夹着一缕清光,可见这雨要是不下,雷要是不打,此刻就是个黎明初升,金鸡独唱的和煦清晨。
下雨我不难受,这雷白花花的看着吓人,可打不到我身上,我也照样不难受,只是看着从前力气颇大,一个人能抗两个扁担的小黑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我就突如其来地很难受,难受到即便我胸腔里头没有心,也是闷闷地喘不过气,恨不得把血肉都给吐出来的难受。
我想,我大概是真的很对不起阿荷,也很对不起小黑。
阿荷死了,我做不了什么补救措施;小黑离死不远了,我还是没什么补救措施,只能这么干看着。
涂修文之前对着草灰发呆时,我也趁机算了一把,但可能是我长得丑,手又黑,所以每次一要算些什么了,就铁定算不出什么好事情来。
我算出阿荷的确入了轮回,但是只入了区区两世,她生前没做过什么坏事,按理来说不用埋个风水宝地,她下辈子也照样能吃饱穿暖,一世接着一世,总是要比上一世好些的。但第三世的时候,却因为一个意外,不幸背上了两条人命,然后原本该是一世美满的姻缘,一世美满的终老,就结束在了那个上吊的小姐身上。
那个意外,就是我。
第三世的阿荷原本该是个清代中产阶级家族里头的大小姐,虽然嫁不了王公贵族八旗子弟,但相一个一表人才的男人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可坏就坏在,那年我脑子一抽,突发奇想地要去瞧瞧第一世阿荷的墓,去的半路上因为心情不好,就伸脚踹了个小石子,让那日出门踏青的小姐崴了一脚,直接错过上轿的时间,碰上了那个穷书生。
其实若是我那天没有突发奇想,那原本的流程就该是转世的阿荷和一个憨厚老实的男人成亲,大家皆大欢喜。
当然,我看完阿荷之后就走了,小姐和书生却是把私奔和该干不该干的事情全都干了个遍,最后书生被关起来,打了半死之后,又活活饿了半个月,转世的阿荷又一次地没有好死,把身边的一个老婆子和小丫鬟拖下水后,自己良心上一个没承受住,就一脖子吊在家门口那颗枇杷树上了。
真的,要不是涂修文阴差阳错让我看到了这些,我大概到现在为止,都不会知道自己曾经一时的举措,会带来这样大的影响。
原来这就是涂老仙曾经一直跟我说的,天自会主持公道,人亦自有天收。
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法则,都有自己的平衡。
平衡一旦破了,就是覆水难收,得用上几生几世去赎。
从前我不觉得,现在我觉得我真的是有点问题,不是脑子有问题,就只是行为举止有问题,不论是我修人的方式,还是处世的道理,我明明不懂,却还是硬要装懂;明明想变成人,却自以为地率性而为,看谁像好人就不杀,看谁像坏人就吃进肚子里,我以为凑齐了魂魄再加上一颗人心,就能变成人,却忘了我从头到尾就不是个人。
我就是一个妖煞,连能修炼成人的妖怪都不是。
可就因为我是个妖煞,天道收不了我,阿荷和那个倒霉的书生就落得一个魂魄不宁,连投胎都投不了。
我看着小黑,越看越难受,恨不得帮她把地上所有的草都给拔了,再用盆装好放到她跟前,好让她不要自己亲自动手,什么事都让我帮她来就行了。
小黑当然还是没什么知觉,她甚至连嗅觉听觉都没了,总之寻常人有的五感她一概都没,成天除了饿就是发呆,大概也就是在杭县那颗枇杷树底下才站得住,不光站得住,还能站的时候对着空气说几句话,说的是有理有据的,并不光是喊饿。
我打算先去杭县找伍韶川,等小黑彻底地被饿鬼的阴气给耗死之后,我就把她的身体烧了,全部埋在枇杷树底下,大不了我再给她偷一枚铜元宝和五帝钱,给她去阴间买路,这样书生能过奈何桥了,那枇杷树上的小姐也能了却执念,也跟着去投胎了。
只要下辈子再也别碰上我,别再叫我搅黄了他们彼此的命就行。
“唉。。。。。。。。。”我躺在草地上,不知道以后该如何打算,好像狃阳山也不是多好的地方,但是聊胜于无,没有山珍海味,野兔子总是可以吃上一两口的。
我决定,这回回狃阳山,起码得呆个两三百年再出来,要是野兔不够吃的话,就叫伍韶川下山给我去买吃的,只要西南方的那位高人别寻到我的地盘,我就能躲到海枯石烂,高人成仙为止。
“小黑啊。。。。。。。。”我摸着小黑已经没有一点血色的脸蛋,这张脸蛋的触感简直和真的死人有的一拼,但我知道小黑还没有死,死也不可能当场就死透,所以还是对着她保证道:“你放心,等我回了杭县,我就把枇杷树下头的东西挖出来,再把你俩埋在一起。。。。。。。。。大不了我用自己一百年的修为给你在阴间俩保驾护航,一路送到你们喝孟婆汤为止,不管怎么样,我都要送你们一起去投胎。”说完,我还很重地拍了拍小黑的脑袋:“放心吧,我一定会说到做到的!!”
说的我快把自己给感动了。
可是小黑没有回应我。
她嘴巴里嚼着青草,面孔和衣服都湿漉漉的,白色的雷一打,她的脸就亮一阵,雷不打了,我就只听见她嘴巴里头干嚼着青草,就只是嚼着,不咽下去,像是在嚼人骨一样。
天上好像撕开了一道口子,‘咵嚓’一声,就又是一道雷。
这回劈的稍微近一点了,能让我把小黑的脸和身体全部看清了。
原来她把身边的草都拔光了,开始啃起了自己的手指。
我看了看她的手。
哦,原来啃的还是食指。
第135章 相会()
人身上肉最多的地方,除了屁股之外,大概就是肚子了,不过胖子除外,胖子身上打哪都不能下嘴,一嘴就是一口肥油,不光妖怪吃了腻味想吐,就连正常的火化都得多费几根柴火,到时候烧下来的灰说不定还不是白的,是跟那些溢出来的尸油一样,是黄色的。
像涂修文和伍韶川那样的身材就正好,骨肉匀称,长手长脚,妖怪一看就知道这人的身上哪里有肉哪里是骨头,这人的外头是一层皮脂,里头是挤了千层万层的弯弯绕,简直可以掏出来走一步啃一口地当干粮吃。
我和小黑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天上的雷大概也不是真要冲着我们身上劈的,大约是涂修文要去找的那位高人逆天修行,已经修出了端倪,所以这几天外头不是白日打雷,就是晚上霹雳,再不行就是飞鸟大批向东迁徙,总之各种奇事接连地发生,好像真是要印证了那句老话——凡逆天者,天自会来收。
这雷不劈在我身上,但光就是围绕在耳边,那也是够吓人的了,尤其对于我这种生自瘴沼之地的妖煞来说,那是劈一下我就得抖三抖。从我生出自己的意识,并且自打我逼着自己修炼开始,我就从来没有受过天雷还有刮骨这样的渡劫标配,就只是一边啃着野兔子一边靠着自己就修炼成了现在这幅德行,所以我可以不怕涂修文,也可以不怎么怕其他的方士高人,但对于这种从天上下来的劫雷,我是一万个不想招惹,但凡看见有什么地方的人或者妖精要渡劫了,我都是趁早就往远了,走得越远越好,连看热闹的心思都没有。
这雨淅淅索索还是没有停,我肚子不饿,只是不愿意在原地呆着,冒雨都想往杭县的方向走,结果刚迈出去一步,一道雷拐着弯地就落在我的脚边,把我给彻底地吓回到小黑身边了。
我只是个千年的妖煞,和人斗和鬼斗我可以,但要让我和天作对,那我真是一千万个不敢,也没那个胆子。于是现在一看到小黑这样视天雷如无物的家伙,我就不由得由衷的佩服。
果然到了关键时候,就能看出差距来了。
小黑安坐在路中央继续啃着自己的手,脸上不喜无悲,看着好像超脱凡尘,马上就要彻底不成个人样了,可她嘴巴里还是没有停下过,食指啃掉了就接着啃中指,反正都是自己的物件,吃了也不怎么可惜,反而还很天经地义。
她坐着,我就不能走,还得陪着她乖乖地坐着。
我为了图方便,大晚上地就不怎么爱披着人皮,省得人皮一会儿皱了一会儿潮了,穿得我不舒服,像我这幅模样,其实就我自己看来,也是很难看,很吓人的,可小黑和涂修文偏偏就是两个意外,涂修文是看腻味了,小黑却是看都不想再看我一眼,更别说被我吓到。
可她就这样干嚼着草根和手指头,我除了在龟缩在一边躲雷避雨之外,也真是不知道她那双除了骨头,连多余一点肥肉都没有的小手到底有什么好啃的。
这时候要是乸苏那个臭狐狸还在的话,凭他那点偷鸡都不够的道行,那他估计狐狸尾巴都要给劈飞了,我和乸珍两个在现场都没用,管保他叫都来不及。
但好在,小黑饿了她会自己想办法,不会跟我无休无止地闹腾,也不像之前那样除了干嚎就是发呆,她现在变得很听话,我说东她听不懂,但我要是骗她说东边有生魂可以吃,她立马跟头上长了眼睛似地就窜过去了。
我估摸着再脚不带歇地走个三四天,不等小黑把她的两只手全都啃完,我们就能离杭县不远了。
也离找到伍韶川不远了。
到了白天,梅小姐终于没有空空荡荡的挂在我手上,而是终于被我重新披在了身上,虽然她的皮很娇嫩,路走多了脚会肿,拎着包袱抱着花盆的时候手还会痛,但好在姐弟俩不像之前刚从人冢被我带出来的那会儿,得靠着我给他俩的煞气才能化出实体,大概是天津的风水好,也可能是我养的好,他们这时候终于能派上些用场,而不是一天到晚窝在花盆里给我晒月亮了。
虽然这姐弟俩很厉害,可以下地刨棺,上山揍鬼,但我现在派给他们最重要的活儿,还是让他们给我跑腿。
。。。。。。。。。。。。。。。
我不记得杭县前头的凤凰山底下什么时候开了家茶馆,但是有地方可以歇,有地方可以让我和小黑饱餐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