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住的可还习惯?回头我让人再给你添置些东西,想要什么,列张单子,我去帮你办。”
他说这话时眼里透出的东西,我不懂。
但其实我也不想懂。
他的职责就是供着我,我的职责就是负责享受。
其他的,关我屁事。
我想了一会儿,说:“有没有皮影戏?我想看皮影。”
伍韶川回头看了眼,窗外月色朦胧,连星星也没有。
“太晚了,你好好睡一觉,明儿一早,我带你去看皮影。”
我嘴一撇,立马就不高兴了:“要等明天?”
他见我不高兴,声音放得更低了些,沉沉地,哄小孩似地:“你看你这两日气色不好,休息够了,多少皮影我都陪你看。”
天。
这声音太温柔了。
温柔地让我语塞。
我收回他不称职这句话。
伍韶川这饭票一职做得是越来越好了。
我感叹道。
这人啊,尤其是男人。
是不是只要对着个漂亮女人,这话怎么说都能说得人舒坦,草稿不打,张嘴就来,让人高兴是一句话,让人安心也是一句话。
都这么多天了,嘴皮子上的便宜,我这老妖怪怎么就占不过他呢?
“行吧,那你可以滚了。”我想不出该回他什么,便转身对着梳妆台的圆镜,兴起地一会梳头一会描眉打鬓。
伍韶川盯着我的背看了一会儿,出去了。
我顶着张美人脸,灯也不点,光化妆就化了一晚上。
这梅小姐真是好看得紧,怎么画怎么漂亮,不枉我费了那么多心思。
绝对是我这几十年来最喜欢的一张人皮。
第5章 皮影()
天蒙蒙亮,我化了个大红妆,小巧的嘴唇抹了茉莉花香的胭脂,红的滴血。
伍韶川在杭县的宅子很大,也很漂亮,就是大的有些过分,三进院要过三道门,找个人都要找半天。
但我除了记性好之外,耐性更是第一流,想着一扇扇门推过去,总归有一扇门通的是伍韶川的房间。
结果推了半宿,才发现他把房间搬到了我隔壁。
真贴心,贴心的连后院还有别的女人也不管了。
我直接推开伍韶川的房间,飞似地蹭到他床边,就这么干等着。
一边等还一边想,天都快亮了,他怎么还在睡。
伍韶川睡着的时候,脸反倒是绷着的,没有对着我时成天一副受气包小媳妇的样儿,眉目不如画,如山倒是有几分,从侧面看整张脸起伏高低一览无余,又周整又英挺。
英挺的连眉毛蹙在一起,都不是个难看的样子。
好面相,真是个好面相。
哪怕这面相原本也不是他的。
我拧他的眉毛,想把他的脸拧的柔和些,却发现他蹙的更厉害。
怎么我一来,他倒做噩梦了?
我拧的气急,气得重重的打了他一下。
有本事就别醒,醒了我让他恨自己为什么醒的这么早。
我等啊等,等了饭票先生快两个时辰,饭票终于醒了。
伍韶川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使劲挤了挤眼睛。
那傻样,气的我又骂他:“瞎了没?没瞎的话就给我起来。”
伍韶川这下彻底醒了,只是刚醒,嗓子有些哑。
他说:“啊?。。。。。。”
啊个屁啊!
我懒得跟他废话。
“快起来,我等你等到现在了。”
我一个法术,根本连手指都不用动,就将他的床立起来,差点把他连人带被的给掀下地。
伍韶川上半身光着,不胖不瘦,该什么八块该什么线,凡是个男人有的他都有,看得出锻炼地很结实。
他下边是雪白的绸裤。
因为没见过别的男人下半身是什么样的,所以关于这一点,我无法比较。
伍韶川堪堪稳住身形,样子实在是有些狼狈。
我才不管他,等了大半夜,我的兴致越起越高,别说是看皮影,就是天上的月亮都得给我摘到手里才行。
伍韶川怔怔地看着我,表情傻的可怜。
这让我越发相信他是个好人了。
演皮影的班子听伍韶川说,是从桂州来的,徽调黄梅调什么都会。
我其实从没看过什么戏啊曲的,要论行家辩曲谈调,我更是听也听不懂。
只是上一个皮子用了快八十年,也不是个好皮囊,面黄肌瘦的,连带着那几十年我也没怎么享受过生活。
那面黄肌瘦的是个女人。
那个女人死的时候,手里就捏着半截皮影。
伍韶川坐在我旁边,才八月的天气还怕我冷着,让小桃硬给我塞了个手炉,见我舒坦地靠在摇椅上后,才耐心地跟我讲,台子上头演的是秋胡戏妻。
班主一看底下还有新任的伍参谋长陪着,吓的亲自上阵,使了大力气把山东二黄唱了个十成十,生怕一个荒腔走板,得罪了参谋长的小情人,连自己的脑袋也保不住。
伍韶川说,他们演的其实不好,但是杭县太小了,暂时找不到更好的,让我先将就着看一场,以后他进大城市了,再带我看更热闹的大闹天宫,让最厉害的角儿给我连翻二十八个筋斗云,那才叫好看。
他这样识趣,真是让我越来越满意了。
“宋王爷一见咱龙心喜,
他封咱头戴了乌纱、身穿蟒袍、腰横玉带、足踏朝靴,坐官儿在朝里,
他要咱回家呀探母去,
他叫咱早去早回朝里。
行一步来至在桑园里,
呀,见一个美大嫂身穿着那个蓝布衫儿、腰系着这个白布带儿、头上别着骨头簪儿,
脚上穿着是青布鞋儿,露出来那个小金莲啊,手把着桑枝捋桑叶,
一摞一摞是捋在竹篮里。
前影儿好像啊罗敷女,
后影儿好像啊咱的妻,
本当向前将妻认,
且住啊,
错认了民女啊是大罪。”
这曲目倒有趣,怪不得人人都爱看,戏里唱的远比做人有意思。
我捧着手炉,看得津津有味。
伍韶川在一旁替我倒茶,边看我边给我补充道
“那秋胡娶妻不过三日,即应征入伍,十年锦衣还乡,竟阴差阳错,调戏了自己的妻。气的那梅英哭摔喊砸,宁死都要得一纸休书。”
听伍韶川的意思,只怕这戏唱的又是个蠢女人。
我闻言,不住地嗤笑戏里的梅英,见过傻的,也没见过这么傻的,简直就是不屑到极点,根本不管梅小姐的外表有多么文雅,出口就比守寡了七八十年的老女人还刻薄:“蠢货就是蠢货,以为自己立个牌坊就能得个好名声,往后想走走不掉,想跑跑不了,苦日子有她好受的。”骂完还嫌不够,我又加了句总结:“她也真是个好榜样,标新立异,反倒越显得女人都是贱骨头。”
伍韶川见我看个皮影都能气到自己,便又开始哄我了。
他说:“她倒霉她的,你开心你的,有什么好气的。”
饭票先生只要一温柔我就没辙。
吃软不吃硬,是我最大的软肋。
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是。
谁对我好,我就对他好。
虽然我可能会记不得对我好的人的名字和脸。
但对我的好人,我一向很宽容。
于是我又不说话了。
见他一会儿给我倒茶,一会儿替我敲核桃,就是眼睛不往台上瞟,我便问道:“你怎么不看?不好看?”
伍韶川抬头笑笑,还是副哄人的语气:“看过了。”
说着顺势就往我面前的小碟子里倒了一把核桃仁:“手是干净的,从戏唱起就剥了好些,吃吧,核桃能养头发。”
我抓起一两颗放嘴里尝了尝,忍着核桃那股怪味,不上不下地,还是给咽了。
心想这饭票真是太不上道了,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
我玉手一挥,老神在在地躺在摇椅上,从老女人模式切换到了老大爷,嘴里不客气地吩咐道:“我想吃玫瑰香饼儿,你去给我买。”
伍韶川还是那副样子,笑着说好。
玫瑰香饼送过来时还热乎着,并两碟小吃干果,都盖了层厚厚的糖霜。
可惜我低估了自己的胃口,也高估了梅小姐这具身体的消化功能。
把房里能砸出声的东西都砸光,我心情是好些了,可是肚子还是疼,
香饼太腻,干果太甜,核桃太油,只怕就按梅小姐本人那个作法,都不带这么吃的。
伍韶川听下人们说我在房间里乱发脾气疼的在床上打滚,急的连外套都没穿就跑来我这里,推开门就差点被满地的碎渣子扎透脚心。
我看见他就来气,动动指尖就狠狠地把他掼到了地上。
伍韶川只穿了件确呢的衬衫,背上少说十几道血印子,却也只是闷哼一声。
他站起来,头一件事就是回头看看门关严实了没有,怕被下人看到影响我素来娇弱的形象,然后才一叠声的问我哪疼哪不舒服,就怕我再一生气,直接就把他扔出去。
他真是想错了,我再讨厌他,我也不会动不动就把饭票给扔出去。
要扔,我也会在房间里扔他,房间小,响动都不会很厉害,这点面子,我还是肯给的。
伍韶川忍着痛,走到我床边,微微倾下身来,用柔的不能再柔的语气问道:“我帮你揉揉?”
我闭着眼,‘大’字型趴在枕头上懒得理他,脚丫子还不停地蹬阿蹬。
这就是不拒绝的意思。
他站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见我火气没那么大了,才试着探出手,往我纤纤软软的小腰上按去。
我把脸埋在枕头里,懒得动,不想动,随便他怎么按。
伍韶川的手指根根细长,又都是骨头,皮肉薄薄地附在上头,粗看着比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哥要硬气的多,有劲的多,可细看,却又不像个五大三粗的军蛮子该有的手。
按着按着,我果真好了不少,肚子只剩隐隐的疼。
虽然还是疼,但没到难受的地步了。
我睁开眼看看他,满头的汗,嘴唇还有些白,疼厉害了是这样的。
哦,刚才我好像把他给摔到地上了。
连衬衫都湿透了,还带着淡淡的腥气。
大概血流的也不少。
由此可见,现在是他比我疼。
看伍韶川这么疼,还对我依旧轻声细语的。
不知怎么的。
我突然就觉得心里平衡了。
第6章 冬天()
伍韶川的伍家大宅最近一刻也不消停。
下人们常说新来的三太太厉害,年轻轻轻手条子可劲黑,前天砸坏了一屋子的东西,伍参谋不光不生气,还关了门哄了整整一天,才哄的新太太重新眉开眼笑,跟养了个祖宗似的。
对,我的确像个祖宗,还是一日三香九叩首供起来的那种。
仔细想想,伍韶川也挺不容易的,明明外头还有一大堆的公文等着他签字和料理,他还是可以每天抽出一点空闲陪我,哪怕是陪我傻坐着。
傻坐着有什么好,他是不嫌烦,可我却觉得他像个跟屁虫,看着要多碍眼有多碍眼。
不过我们如今是饭票和祖宗的关系,他需要对我负责,那么我也要对他负责。
虽然我不是很喜欢有人一直缠着嘘寒问暖,坐低伏小还试探着拉近关系的,但看着伍韶川那样小心,连替我缝个扣子也要被我骂上半天,我就有些心软了。
说实话,换作是旁人,要是敢对我这样,那基本上就是自寻死路,更遑论那些想要与我举止间再亲密些的。
可如今对于伍韶川,我是能忍就忍了。
实在不行,就当养了条狗,逗逗打发时间。
他跟我呆了这么些天,知道我只是脾气不好,难伺候,其他的倒也没话本子上写的那样,什么动不动就爱吃人,还专挑鲜嫩的小毛孩下手,下手还一定要挑个月圆之夜。
某日他把话本子给我看后,又被我骂了一天。
上面关于妖煞的记载一点都没有,从来没有过,这让我很生气。
我觉得我是个濒危物种,无人知晓,也无人为我注释。
很孤独,也很寂寞。
话本子是个害人的东西,这个道理我很早就知道了,但我还是愿意看,看世人对鬼魅妖言做出各自的猜想和批注,还自以为是天下独一份儿。
其中有的是抄袭,看了别人的故事自己原封不动地照抄,抄的毫无逻辑和创意,改编都嫌累得慌,简直不要脸到了极点,让我这个老妖怪都为其感到羞愧。另外,还有的是独创,独创的最可笑了,什么老槐树成精也就算了,树木成精我也不是没见过,什么狐仙吸人精气,都成狐仙了还得吸人凡人的精气来修炼,人家狐仙有那么自甘堕落的吗,写的人到底有没有脑子?
到底是谁写的话本子,爱编也麻烦动动脑子啊。。。。。。。。
我自己的脾气我知道,经过话本子和俗世凡人的历练之后,确实是差到了极点,要是放在几百年前,伍韶川大概也没那个做饭票的资格,死都来不及。
可是我下了山,就不再是那个俗世不知的妖怪。
再也不是了。
我是个有文化的妖怪,喜欢看皮影,喜欢穿漂亮衣服,喜欢吃山珍海味。
我遇上过很多人,无意中害过,也救过很多人。
除了胸腔里少了一颗跳动的心,或许我和一般的人也没什么区别。
我自认自己是个成熟的妖怪。
只是依旧学不来为人的那一套。
人世沉浮数十载,转眼,我就已经是个脸皮厚似地,功力大过天的老妖怪了。
刚从狃阳山下来的时候,我还不觉得自己有那么老,可是几百年过去了,我在换到第十七个人的肉身时,就破天荒地被个小孩儿围观了全程。
真的,说出来你们可能都不信,二十年前有个小屁孩见着我就喊我老妖怪,嘴巴一开一合,全是老妖怪,也不怕我生了气张口就撕烂了他。
小小年纪,胆子可比现在的伍饭票还大呢。
可惜小屁孩嘴巴太硬,心肠太软,软的连我这个老妖怪都看得出来。
所以我放过了他,只是还是忍不住揍了他一顿。
哪怕我手上的皮肉都开始腐烂,腿脚也行动不方便,我也依旧亲自动手把他揍了个半死。
揍到半死,揍到他塌着鼻涕哇哇乱哭之后,他还是喊我老妖怪。
喊啊喊啊,喊到最后,还带了些撒娇和依恋的口吻。
我那时啊。。。。。。。还真是挺喜欢和他每天斗嘴。
差点差点,就斗成习惯了。
小屁孩的样子我忘了,只是依稀记得他的左眼下有道细长的疤,横剌过整个眼睛,眯起来的时候看着很凶残。
哭起来的时候也很可怜。
后来。。。。。。。。
没有后来了。
后来我就走了,走到哪算哪。
也甚少和人斗过嘴。
还有掐着嗓子骂人了。
十几个肉身,哪能个个都给你十全十美呢?
不完美也没关系,再找一个就是了。
我早已习惯了披着人皮在世间流浪。
毫无目的的流浪。
只是流浪的多了,就越发贪恋荣华锦绣,富贵满堂。
说不上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很想当个人。
很想很想。
哪怕只能活短短一辈子,哪怕我会不再好看,我也愿意。
从前我没有想过这么多,可自从阿荷死了之后,我才终于肯花了时间细细地思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