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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不是。”
林菲娅看着顾请,然后朵唯挤眉弄眼道:“钱小串,这不会是你你男朋友吧,眼光还不错。”
“绝对不是我的类型,你看上了就归你。”
顾请站起身,脱下外套,“我去做饭。”
我大手一挥,去吧去吧,正好我饿了。
林菲娅坐在沙发里捧着热水,盘起腿说:“我跟你说,我在一家娱乐公司兼职嘛,然后我们那公司有个艺人叫许飘飘,前段时间因为受不了网络暴力自杀了。”
“娱乐圈嘛,自杀很正常。”我说。
“你不知道现在这网络暴力太可怕了,就拿许飘飘来说,人美,歌唱的也好,拍的电视剧也是在黄金档播放。但你要是用电脑看,弹幕一开,你就看吧,满屏的弹幕密密麻麻的,都是骂她的,说什么绿茶,面瘫脸,去死吧,退出娱乐圈什么的。还有她微博底下的评论也都是骂她的。有次她一出公司,立马就飞来臭鸡蛋。。。据说她患上抑郁症也有好几年了,去年休息了一段时间经纪人也把她的手机收了,就是怕她看到那些喷子说的话。哎,可惜,最终还是没有抵住网络暴力。”林菲娅滋溜滋溜的喝了几口水又说:“虽然我也不咋待见她,但突然死了难免有些失落。”
听了她的话,我冷眼看着她,“你不会就是喷子之一吧?”
林菲娅:“。。。”
果然,又被我说中了。
“你和你那个朋友做的事就已经够损了,人啊,不管是什么事情都要给自己积点德。”
林菲娅没有反驳我,我到不惊讶。那个许飘飘是带着怨气,还带着各种的舆论而自杀死的,喜娘告诉过我,人最怕死的时候带着怨气,瞟了一眼林菲娅,“你啊,小心点吧。”
还没等林菲说娅说什么,顾请在一旁来了句,“别怕,有我。”
“。。。。。。”
一个伸手不见五指密封空间,我像是躺在什么地方?这周旁冷邦邦的触感,像是棺材,准确的说是冰棺。
由于太黑,我看不到任何东西,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但身旁那股冷意却让我想哭,手脚都僵掉了,我是个很怕冷的人。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小串,我要回家,我不要火化,求你了。。。”
“红。。。红红?”
“我不要火化。。。”
。。。
我睁开眼睛,看着放在床头被符包着的水晶项坠,这个红红竟然还能托梦给我。。。看来必须先解决她的事情了。
想起她在梦中说的话,不想火化,那我怎么带她回家啊?
国人啊特别眷恋自己的乡土,死了之后,不管怎样,叶落必须归根。客死异地的游子,本人的意愿一定要入葬这个祖茔;孝子贤孙必得搬丧回籍,亲友相知也都有资助此事的义务。
可红红和我差不多大,但这骨子里是不是有些封建了?哪有人讲究什么落叶归根的,现在人死了直接把尸体往炉子里一扔,然后收一把灰完事儿,这红红要求是不是过了点份儿!
我总不能像赵本山那部电影落叶归根里演的那么做吧,一个大活人背着一具尸体走在高速公路上,这是多么的惊悚啊!
坐起身,用被子把自己包的像个蚕蛹似的,陷入了一阵沉默,怎么办?
怎么办?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愣是眼巴巴的从天黑坐到天亮,终于,我想到了一个算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赶尸!
打开手机,我迅速的搜索了‘赶尸’两个字。。。
赶尸属于白巫术,即让一连串客死他乡的尸体,尾随在赶尸者身后,穿州过省地返回故乡。但赶尸不是把尸体一直赶回故乡的,只是带领死尸穿过荒凉崎岖的山区,回到平原地,交给来接运的乡中亲人,让他们把尸骸放进棺木内,用其它的交通工具,把棺木运回乡间入土安葬。
赶尸时间白天和晚上都可以,但是为了避免惊吓到路人,所以赶尸多是在夜晚进行,这也给赶尸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想象着密林山路之中。
赶尸的人是两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师傅和徒弟赶。师傅和徒弟,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夜里行走时,尸体都带着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画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
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
。。。。。。
收起手机,我又陷入了沉默,这个方法好像行不通,现在可是法制社会啊,我要真这么做了,万一被人当做神经病抓起来,那我就完了。
第48章 连鬼气都没有()
“你真打算送那个鬼回家?”
我抬起头,看着站在门口的顾请,以为他怕我耽搁时间,我说:“你放心,顶多七天,等把红红的遗体送回去,我就帮你找凶手。”
这段时间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一耽搁,一百天只剩下八十多天了,看来我得抓点紧,不能老把顾请这么搁浅着。
顾请没有说话,冷冷的扫了我一眼,又回了客厅。
我也懒得搭理他,穿好衣服,准备去警察局。
顾请说有别的事情所以并没有和我一起,我很好奇,他,能有什么事?自己找真凶?
来到警察局,接待我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警察,李佳伦。比起昨天那个大腹便便的更加得意这个李佳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眉毛,因为是蜡笔小新眉,虽然感觉很好笑,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李佳伦一身的阳刚之气,和他站在一块竟然觉得很踏实。
“李警官,我们不是去医院吗?”
李佳伦没有停下脚步,边走边说:“因为死因不明的尸体都放在警局的殓尸房里。”
“死因不明?”我很惊讶,红红不是自杀嘛?上上次我去医院的时候大夫也是这么说的啊,怎么今个儿就死因不明了?!
比起我的惊讶,李佳伦更惊讶,“你是她的朋友都不知道?”
“。。。”
我跟在李佳伦身后,心里有些不舒服,红红自己也说是自杀,现在的结论竟然是死因不明!
“你害怕了?”李佳伦问我。
我苦笑道:“害怕也得去看啊。”
可以说,我什么都怕就是不怕尸体,毕竟我也和尸体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了,但我听李佳伦说红红的死因不明我就有点打怵,高女士也告诉我不让我在接触死人。。。
来到殓尸房,幽长的走廊,明亮的灯光泛着冷气。我最讨厌的就是封闭空间,一扇窗户都不带的,感觉很窒息。
“推开这扇门就是了。”李佳伦顿了顿又说:“等会儿要是害怕我不介意你抓着我的胳膊。”
我看了他一眼,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别看我是个女孩子,胆子还是有的。”
李佳伦也露出一个还算好看的笑容,他深吸了一口气,推开殓尸房的门,“进来吧。”
我紧跟其后,一进来,我就上下左右的四处打量,人死后,他们的贪欲有多重,怨气就会有多重。我现在能见到鬼,我要每个角落里都仔仔细细的扫一遍,没有是鬼最好的!
看了半天,连鬼气都没有,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
“你在看什么?”李佳伦说。
“看看有没有鬼。”
“呵。。。”李佳伦没说什么,抿唇打开冷藏室的门,那里面都是一些抽屉式的长箱子。
每个抽屉都很大,足足有差不多两米长,都放有编号。这些抽屉,都是用来放死人尸体的。
他上前打开了一个抽屉,抽屉弹出来,里面安放着的,正是红红的尸体。
“确认之后就可以把尸体领走了。”李佳伦侧过身看着我,示意我上前。
当我看到抽屉里红红的尸体后,我忍不住大叫一声,因为红红的下巴是断的,眼睛也没闭上,身上都是刀伤,令我更惊讶的是她的十根手指头都被掰弯了,这到底是自杀还是她杀啊?
过了半天李佳伦见我不说话,以为我是吓得傻住了,便把抽屉推了回去,“别看了。”
“快出去吧。”说完我就率先走在前面,突然腿肚子一痛,我跪在地上,哀嚎了一声,有些愤怒,下一秒回头怒道:“你干啥!”
“别起来!”李佳伦那只大手按住我的头咣的一下子磕在地上,给我磕的两眼冒金星。妈蛋的,警察打人了!
冷藏室的灯,突然砰的一声爆炸,那些冷柜的抽屉门也很有默契的全部抽出,抽回,叮叮咣咣的声音震的耳朵都痛了。
而李佳伦真不愧是警察,眼疾手快,身手敏捷的,他大吼了一声:“快跑!”
我向来就没啥运动天赋,更别提刚才被李佳伦一脚踢在腿肚子上,以及脑袋也磕在了生硬的水泥地上,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还傻傻的在原地,一手捂着脑门,一手捂着腿肚子,我现在就一个感觉,那就是‘疼’。
李佳伦见我都不动,像提溜小鸡崽儿似的一下子把我扛起来飞速度来到门口,眼看就要出门了,殓尸房的门砰的一声被用力关上。
李佳伦把我放下来,脸色顿时就变了。
我也顾不上疼痛了,眼睛看着那些抽屉,而里面的尸体似乎有点不安分,咣咣当当的就要蹦出来一样。我的眼睛也没闲着四处打量,却什么都没看见,只听李佳伦说了句,“起尸了!”
“起尸!”我重复了一句,大惊,这可怎么办?喜娘和我说过起尸又叫行尸。“行尸”是藏语“弱郎”是指人死后再起来到处乱闯,危害活人。
而喜娘也是被这行尸害死的。
黑暗中,我看到一双猩红的双眼,像是鲜血一般,格外的恐怖。。。是红红。。。
“那是什么?!”我说。
“反正不是人。”李佳伦虽然喘着粗气,但语气却很平稳。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也不是人!”李佳伦说完还呲着大白眼冲我笑,顿时我整个人都不好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害怕的关系,我竟然当真了,于是使出全部的力气一拳对他打过去!
李佳伦挡住我的拳头说:“开玩笑的,别当真啊!”
我松了一口气,“这玩笑开的真欠揍。”我不高兴说道。我这都快吓尿了,他还在那给我开玩笑,有他这么当警察的吗。
好吧,我承认我现在还能开玩笑实在是有些欠揍。
不过,黑暗中那一双猩红的眼睛就那样怨毒的盯着我俩。
我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大脑飞快的转动,然后说:“我听别人和我说过,起尸都不是突发性的,而是事先皆有预兆。那些将要起的尸,其面部膨胀,皮色呈紫黑,毛发上竖,身上起水泡,然后缓缓睁眼坐起,接着起身举手直直朝前跑去所有起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会讲话,不会弯腰,也不会转身,连眼珠子都有不会转动,只能直盯前方,身子也直直往前跑。遇上活人,起尸便用僵硬的手“摸顶”,使活人立刻死亡的同时也变成起尸。这种离奇而可怖的作用只限于活人之身,对别的动物则无效。”
“这不是废话连篇嘛!”李佳伦有些无语。
看着那只蠢蠢欲动的鬼,我吞了口唾沫继续说:“我还没说完呢,起尸具有五种类型:第一肤起,第二肉起,这两种类型的起尸,是由其皮或肉起的作用。第三种叫做“血起”,此类起尸由其血所为。而三种起尸较易对付。只要用刀、枪、箭等器具戳伤其皮肉,让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尸即刻倒地而不再危害人了。第四种叫做“骨起”,即导致这种起尸的主要因素在其骨中,只有击伤其骨才能对付。第五种则叫“痣起”,就是使他变为起尸的原因在于他身上的某个痣。这是最难对付的一种起尸,尚未击中其。。。”
“这个磨叽。”李佳伦不等我说完,一脚踹向那紧闭的门。
他这不踹还好点,一踹,那些抽屉里就发出‘呲呲呲’的声响。那感觉就像是有着无数的爪子在抓着什么东西一样,这种声音就跟指甲划黑板的声音一样,不仅刺耳,而且听了心里很难受,
“这里的尸体都要起尸了!”李佳伦有些慌了。
“赶紧踹门啊!”我吼道,这家伙,要不是他刚才突然的一脚踹门,能这样吗,其实鬼也很好说话的,可以和他们讲道理啊!不过,行尸,应该不是鬼吧?因为没有灵魂啊,哎呀我这个浆糊脑袋。
趁着红红还没爬到我们面前来,踹开门逃出去,这是唯一的办法。
李佳伦真没白长这一身腱子肉,第一脚没踹开,第二脚也是一样,第三四五六脚终于有了效果,门松动了,于是我们俩一起用力的一撞,门,终于开了!
别看我腿短,但我跑的比我快多了,一鼓作气就给跑出了殓尸房。
以前老酒腻子就总结了一下我跑得最快的时候,那就是被狗撵,真的,绝对可以用飞来行容。还记得有一次我被一条狗撵了两条街,当我跑回孤儿院的时候,双腿都飘了,很显然,狗,没跑过我。
出了殓尸房,我们来到了外面,这是在尸体里捡了一条命啊!暖乎乎的大太阳就在天空正中央,我也不管地上脏还是不脏了,毫无形象的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你跑的还真快。”李佳伦笑了笑,也学着我坐在地上。
“真服了你,这时候还能笑。”我摇摇头,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李佳伦,他不警察嘛,怎么也知道这起尸的事情?
注意我在看他,李佳伦说:“你很不简单啊,还真是小瞧你了。”
“李警官也很让我刮目相看。”
李佳伦没说话,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又说:“大白天的就起尸了,你那个朋友的死我们还真得好好查查了。”
“看来这尸体我一时半会儿也领不回去,过几天再来。”
“我送你吧。”
“不用。”我谢绝李佳伦的好意,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便回家了。红红这个尸体要是不火化,看来也是回不去了,回家再跟她好好商量。
下了公交车,一抬头便看见顾请了,他穿着一身白色耐克卫衣,黑色的耐克裤子,以及一双黑色的耐克运动鞋,看的我都心疼了,就他这一身,都够我两个月的生活费了,真是钱啊!
顾请双手插着兜,他站在小区门口等我有一段时间了。
顾请打量了我几眼,然后背对着我蹲在我面前,“上来。”
“你干啥?”
“当然是背你回去。”
第49章 商场真闹鬼()
“你有这么好心?”
“快上来吧。”
顾请又重复了一遍,正好,我这腿肚子还疼呢,便趴在他的背上,顾请不管别人异样的眼光背起我就走。
李佳伦是个练家子,那一脚揣在我的腿肚子上现在还疼呢,我都怀疑是不是小腿断了,能这样的回到家,我也是很佩服自己。
顾请把我放到沙发上,他蹲了下来要挽起我的裤腿,我惊讶的躲开,“你干啥?”
“当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