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的,先生。”
“什么时候?”
“哦,还是在六月间。”
“不过,你还肯定这不是那天晚上你走过树林子时戴的那一顶吗?”
“不是那一顶。先生。”
“那末,另一顶上哪儿去了?”
克莱德再一次哑口无言了,感到自己好像落入了圈套。他暗自寻思:我的天哪!这我该怎么解释呢?我为什么要承认湖面上那一顶草帽是我的?可他一下子又想起,不管他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反正在草湖和大比腾那里找到的人,当然咯,都会记得他在湖上是戴了一顶草帽的。
“那末,另一顶上哪儿去了?”梅森一个劲儿追问。
克莱德终于说:“哦,我以前来过这儿,戴的就是这顶帽子,回去的时候忘了,但前天我来了,却又找到了。”
“哦,我明白了。我说,得来简直毫不费工夫了。”梅森开始感到,他这个对手实在挺狡猾——他非得想出更加精明的圈套不可。与此同时,他还决定传唤克兰斯顿家里的人,以及参加熊湖露营活动的每一个人,也许他们有人记得克莱德这次来宿营地时有没有戴过草帽,克莱德上次走时有没有留下草帽。克莱德当然是在撒谎,梅森就要当场戳穿他。
第138章()
所以,一路上从这里起,一直到布里奇伯格和县监狱,克莱德委实连一点儿真正的平静都没有。不管他怎么拒绝回答,梅森老是冷不丁地向他提出类似下面的诸问题:你既然真的打算在岸上进午餐,为什么非要划到远远的湖的最南端去,那儿景色并不见得比别处漂亮呢?还有,那天下午剩下来的时间,你是在哪儿打发过去的——当然咯,不会就在那个肇事地点吧?然后,梅森又突然回到在他手提箱里发现的桑德拉写的那些信。克莱德认识她有多久了?看来她好像很爱他,他是不是也非常爱她?是不是因为桑德拉答应过秋天跟他结婚,他才决定谋害奥尔登小姐?
这最后一条罪状,虽然克莱德拼命加以否认,但绝大部分时间,他依然一声不吭,他的那双苦恼、不幸的眼睛,没精打采地凝视着前方。
随后,在湖的西头一户农家阁楼上,而且是铺在地板上的草荐上,度过了一个最凄凉的夜晚。西塞尔、斯温克和克劳特手里提着枪,轮流监视他。梅森和执法官等一行人睡在楼下。不知怎的消息走漏出去了,天快亮时,当地一些居民就过来问:“听说在大比腾杀死姑娘的那个家伙就在这儿——是真的吗?”于是,就一直等到大天亮,看他们分乘梅森寻摸到的几辆福特车把他押走。
到了小鱼湾和三英里湾也是这样。大批群众——农民、商铺掌柜、避暑的旅客、林区居民和孩子们——全都围拢来:显然事前接到了电话,知道凶犯即将押至此地。在三英里湾,伯利、海特、纽科姆因为事先接到了电话,便把为了最后确认克莱德而必不可少的所有大比腾的证人,都传唤到加布里埃尔格里格面前。此人乃是当地一名身材细瘦、脾气乖戾,但又明察秋毫的治安官。现在梅森向这位当地法官控告克莱德谋杀罗伯达,要求依法将他关押在布里奇伯格的县监狱里。随后,他偕同伯顿、执法官及其几名助手,将克莱德押往布里奇伯格,立刻关押起来。
克莱德一到狱中,马上倒伏在一张小铁床上,在极端绝望之中,捂住自己的脑袋。此时已是凌晨三点钟。他们走近监狱时,他看见外面挤满了人,少说也有五百以上——有的喧嚷,有的嘲笑,有的恐吓。因为大家都已经听说:他为了想跟一位大富人家的小姐结婚,便非常残酷地把一个年轻、可爱的女工给砸死了,而她惟一的罪过,仅仅是因为她太爱他了。耳畔传来一阵阵粗暴的、带有恐吓性的叫喊声:“就是他,这个卑鄙透顶的流氓!凭这就得绞死你,你这个年轻的魔鬼,等着瞧吧!”这是跟斯温克差不离的一个年轻的林区居民说的——此人从人群里探出身子,他那年轻人的凶狠的眼里,流露出一种严酷的、毁灭一切的神色。更糟的是,这儿典型的小镇贫民窟里一个细瘦的姑娘,身穿格子布衣服,在拱门昏暗的亮光底下,探出头来喊道:“你们看,这个偷着逃跑的下流鬼——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手!你以为你能逍遥法外,是吗?”
克莱德紧紧畏缩在执法官斯莱克身边,暗自琢磨:啊,人们真的以为是我杀害了她!说不定他们甚至会给我动私刑!可他已是那么困乏、慌乱、低下和不幸,因此,一见到监狱敞开它那道钢制大门来迎接他,说真的,他才舒了一大口气,不管怎么说,这一道大门向他提供了保护。
殊不知他进了牢房,一刻也合不上眼,这漫漫的长夜,一缕缕思绪还是不停地萦绕脑际,不断折磨着他。他时时刻刻想到的是——永远逝去了的那一切。桑德拉!格里菲思一家人!伯蒂娜。莱柯格斯的所有熟人,一到早上,都会知道了。最后,他母亲也会知道,几乎人人都会知道这件事了。此刻桑德拉在哪儿呀?梅森回宿营地去取他的东西时,当然咯,早已告诉了她,以及所有其他人。现在,他们终于看到了他的真面目——一个谋杀案的策划者!不过,要是有人真的能够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就好了!要是桑德拉、他的母亲,或是随便哪一个人能理解他就好了!
也许他应该在事态进一步发展以前,把所有一切经过都给梅森讲清楚。不过,这就意味着把他的策划、他原来的真实意图、那架照相机,以及他的泅水而逃,都得直言不讳地讲出来。还有那无意之中的一砸——(关于这一砸,有谁会相信他呀)——事后他把照相机三脚架藏匿了起来,等等。此外,这一切只要人人都知道了,那末,他——无论对桑德拉,对格里菲思一家人,甚至于对每一个人——还不是照样都完蛋了吗?而且,很可能还是以杀人罪,照样被起诉,被处死。啊,老天哪——杀人。而且,现在他就得受审;对她犯下的骇人罪行也将得到证实了。那时,他照样会被处以电刑,可不是吗?最大的恐怖就会落到他头上——也许是死刑——因为杀了人——他坐在那儿一声不吭。死!天哪!罗伯达和他母亲写给他的那些信,要是他没有留在佩顿太太家他那个房间里就好了。要是他动身前把那只箱子搬走,比方说,搬到另一个房间去就好了。为什么他没有想到那样做呢?不过,他忽然一个闪念,那时这么做说不定也是错了,看来叫人起了疑心,可不是吗?不过,人家怎么会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的,叫什么名字呢?稍后,他的思绪马上又转到箱子里头那些信上去了。因为,至今他还记得母亲的那些信里,有一封提到了堪萨斯城一事,这就是说,梅森想必也会知道了。他要是把那些信——不管是来自罗伯达的,或是他母亲的,一古脑儿——通通毁掉就好了。为什么他没有这样做呢?可是,到底为了什么,他也回答不上来——也许只是一种愚蠢透顶的想法,要把所有一切的细微末节,哪怕是人们给他的一点儿青睐,一点儿好处和一点儿温情全都保存下来。要是他头上没有戴那另一顶帽子——在树林子里没有碰上那三个人就好了!老天哪!本来他早该知道,人家总会设法追到他头上来呀。要是他从熊湖边宿营地进入树林子后,带着他的手提箱和桑德拉给他的信继续往前走就好了。也许,也许,有谁说得准呀,在波士顿或是纽约,或是别的什么地方,他说不定还找得到避身之地。
他整天价惴惴不安,无比苦恼,压根儿睡不着,老是踱来踱去,或是坐在那张又硬又怪的小床边沿,想啊、想啊。天亮了,一个瘦骨嶙峋、患风湿病的监狱老看守,身穿一套鼓鼓囊囊的、磨旧了的蓝制服,端过来一个黑铁托盘,里头有一杯咖啡、几片面包和一份火腿蛋。此人好歹把托盘往那个小不点儿的窗口塞了进去,好奇地,但又漠然地望了克莱德一眼,尽管克莱德压根儿都不想吃。
后来,克劳特、西塞尔、斯温克,最后还有执法官本人,一个个先后进来看了看,都说:“嗯,格里菲思,今儿个早上好吗?”或是说:“喂,也许你要我们帮点忙吗?”可是他们眼里都显露出人们以为是他所犯的罪行在他们心中所引起的震惊、厌恶、怀疑与恐惧。不过,尽管这样,他们对克莱德关押在这里,还是感到另外一种兴趣,乃至于充满了谄媚的骄傲。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格里菲思家的一个成员——南部好几个大城市里最负盛名的上流社会的一分子呀。再说,他们如同外边那些着了魔的公众一样认为:克莱德犹如一头被诱捕的野兽落入了法网,这正是因为他们非凡的技巧,现在又可作为他们这种技巧的见证,可不是吗?而且,各家报刊也好,还是广大公众也好,当然都会谈论此事,他们也就大大地出名了——他们的照片和他的照片一起刊登在各家报刊上,他们的名字也总是跟他的名字连在一起。
克莱德透过铁栅栏望着他们,尽可能对他们彬彬有礼,因为如今他已落到他们手里,他们可以随意处置他。
第139章()
关于尸体解剖及其结果,在梅森看来,是一大挫折。尽管五位医生的联合报告上说:“口、鼻受伤,鼻尖似乎轻微压扁,嘴唇发肿,一颗门牙略松动,唇内黏膜擦伤”——但是医生们一致确认这些绝对不是致命伤。最主要的受伤处在头颅部分(这在克莱德头一次招供时就确认了的),好像是用“一种利器”砸成了重伤,不幸的是,在这个案子里,因为那条小船沉重的一击,才出现了“骨折和内出血征象,因而可能致死”。
但是,死者的肺放入水中下沉——确切证明:当罗伯达落水时,并没有死,还活着,随后才溺水身亡,跟克莱德所说的一样。此外并无其他任何受到暴力或是挣扎的迹象,虽然,从她的胳臂和手指的姿势来判断,好像都表明也许死者想要伸出去,或是想要抓住什么东西。是那条小船的船舷吗?可能是这个吗?也许克莱德的话,毕竟还是有一点真实的成分吧?当然咯,这些情况似乎对他多少有利。可是,梅森等人却一致认为,所有这些情况似乎清楚地证明:虽然他把她扔入水中以前,也许并没有马上把她弄死,但他毕竟是先砸过她,然后——说不定那时她已失去了知觉——才把她扔入水中。
不过,他是用什么东西砸她的呢?要是他能逼使克莱德把这一点说出来就好了!
随后,梅森突然灵机一动!他不妨带上克莱德再到大比腾去。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不准对被告采取任何强制手段,但梅森还是逼着克莱德到作案现场重新踩着自己足迹走一趟。尽管很可能也没法逼使他暴露出什么东西来,但是,让他再次身临其境,目击自己作案现场,说不定从他的动作中可以出现一些线索,哪怕是那套衣服的下落,或是他当初砸她时使用的是什么样的工具。
因此,克莱德在被关押后的第三天,又被押回大比腾,同行者有克劳特、海特、梅森、伯利、厄尔纽科姆和执法官斯莱克。他慢慢地、仔细地把他在那个骇人的日子里曾经到过的所有地方重新察看了一遍。克劳特遵照梅森的指示,要向他“溜须拍马”,以便尽量取得他的信任,也许可以促使他彻底坦白。克劳特向他进言,说:现有证据已是无可辩驳了,“哪一个陪审团也决不会相信你没有干过这事的,”不过,“要是你马上向梅森彻底交代,那末,他比谁都容易替你在法官和州长面前说话——让你得到从轻发落,说不定只判处无期徒刑或是二十年徒刑。可现在你要是还这个样子,到头来大概是要上电椅的。情况的确是这样。”
不过,克莱德依然充满着当时在熊湖主宰着他的恐惧心理,还是一个劲儿默不作声。因为,他既然并没有——至少不是故意的——砸过她,现在干吗要说他砸了她呢?再说,现在既然还没有人想到照相机上来,那他干吗要说自己砸她时用的是什么东西呢?
当本县测量员在湖上把罗伯达溺死的地点与克莱德泅水上岸的地点之间的距离精确地测量出来以后,厄尔纽科姆回到了梅森身边,突然报告一大重要发现。因为,离克莱德站着换掉衣服的地方不远的一根圆木底下,发现了他当初隐藏的那架照相机的三脚架,虽然有一点儿生锈和发霉,但是梅森等人都认为,这玩意儿很有分量,砸在罗伯达头上,准叫她栽跟斗,所以他就有可能把她带到船上,最后扔入水中。不过,克莱德一看见这副三脚架,尽管脸色比刚才更加惨白,可他还是矢口否认当时随身携带照相机或是三脚架。于是,梅森马上决定重新一一传讯所有的见证人,看看谁还记得过去看见克莱德有过三脚架或是照相机。
直到这一天快要黑下来时,方才闹清楚了:给克莱德和罗伯达开车送至此地的导游、看见克莱德随身携带手提箱上船的看船人,以及看见克莱德和罗伯达在离开草湖的那一天早上从旅社出发去火车站的草湖旅社的年轻女招待,现在回想起来,都说“有一些黄色棍子”拴在他的手提箱上头,那必定就是这副三脚架了。
随后,伯顿伯利断定:克莱德砸她时所用的东西,说到底,也许根本不是这副三脚架,而可能是甚至比它重得多的东西——照相机。因为,照相机棱儿可以说明她头颅部分的伤痕长短,照相机的平面可以说明她脸部各处的伤痕面积。由于这个结论,梅森瞒着克莱德,在这一带林区居民里头,物色了好几个善于扎猛子的,叫他们钻到发现罗伯达尸体附近的水域底下去。结果,这六个人潜身湖底,寻摸了整整一天,在重赏之下,有一个名叫杰克博加特的,终于从湖底钻了出来,手里高高举起了翻船时克莱德掉下去的那架照相机。更有甚者,一经检查,照相机里头还有一卷胶卷。经摄影专家冲洗出来一看,发现有一系列罗伯达的照片,都是在岸上拍摄的——一张是坐在一根圆木上的,第二张是站在岸上靠近船边拍摄的,第三张伸手攀住一棵树上的枝条,全都模糊得很,虽被湖水浸透了,但还是依稀可见。而且,这架照相机最宽的棱儿,跟罗伯达脸部伤痕宽阔完全吻合,因此现在似乎可以肯定:他们已经发现了当时克莱德用来砸罗伯达的凶器。
不过,照相机上并没有血迹。那条小船(现已运往布里奇伯格进行检查)船底或是船帮上也都没有血迹。铺在船舱里的毯子上也没有。
伯顿伯利这个小伙子,在如此荒僻的林区的二十多个县里还算是非常有心眼儿。他在默默地暗自揣摸:要是必须提出无可辩驳的证据,那可简单得很,只要他伯利,或是随便哪一个人,把手指头一割破,让鲜血滴到小船的毯子上,或是船帮上,或是照相机的棱儿上就得了。再有,从罗伯达头上扯下两三根头发,从照相机两侧穿过去,或是绕在缠住她那块面纱的桨叉上,这还不容易吗。他经过沉思默想以后,果真到卢茨兄弟殡仪馆,取回几根罗伯达的头发。因为,他本人深信克莱德确实惨不忍睹地杀害了这个姑娘。难道说因为缺少微不足道的一点点证据,就让这么一个死不吭声、极爱虚荣的年轻骗子逃脱法网吗?不,最好还是让伯顿把头发缠到桨叉上,或是缠在照相机的盖子里头,然后要梅森注意一下这些开头疏忽了的东西,那克莱德也就逃不了!
于是,就在海特和梅森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