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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悲剧-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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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同意跟她结婚,仅仅是因为她有了身孕,使他在道德上、物质上感到非常担心——当然咯,他对她怀孕一事是负有责任的。不过,尽管如此,双方——一个是二十一岁的男孩,一个是二十三岁的姑娘——还是同意了的——只是在这种担心的压力之下,他才同意跟她结婚的。现在,我就请问你们,难道说这是一种公开的、正常的订婚吗?难道说这是你们心目中的那种订婚的真正含义吗?请你们注意,我说什么也不想嘲笑、贬低,或是玷污这个已故的可怜姑娘。我只不过是说明,不管是从事实来说也好,从法律上来说也好,这个男孩并没有跟这个已故的姑娘正式订过婚。他事前并没有答应过她,说要跟她结婚从来也没有答应过!什么证据都没有。这一点对他是有利的,你们必须承认。只是由于她有了身孕(关于这一点,我们承认,他是负有责任的),他这才同意跟她结婚,如果说如果说,”(说到这里,贝尔纳普顿住了一会儿,才着重说了这一句话)“她不愿意给他自由的话。后来,正如刚才念过的那些信所表明的,她不愿意给他自由,他深怕在莱柯格斯一被揭发,张扬出去,这才不得不表示同意,结果在地方检察官的眼里和话里却变成了订婚,不仅这样,而且还变成了——只有无赖、小偷、杀人犯才敢撕毁的神圣的订婚!可是,列位先生,过去世界上有过许许多多订婚,从法律和宗教观点来看,可以说是更开放、更神圣的了,但照样也都毁约了。千千万万的男男女女,眼看着他们感情变了,他们的山盟海誓全给忘了,他们甚至把创伤埋藏到自己灵魂深处,或是因此毁于自己的双手,视死如归。正如地方检察官发言时所说的那样,这并不新鲜,但也永远不会过时。永远不会!

    “不过,我得警告你们,此刻摆在你们面前需要审处的,正是这么一件案子:已故的姑娘已成为被告感情变化以后的牺牲品。不过,尽管在道德上或是在社会上来说,它可能是罪孽深重,但在法律上并不构成犯罪行为。而且,仅仅是因为跟这个姑娘之死有关的一些稀奇古怪、错综复杂到了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但又是完全被误解了的情况,这位被告这才会在此时此刻被押到了你们列位面前。这事我可以发誓担保。我真的知道这是千真万确的。在本案了结以前,这事一定能够充分解释清楚,包管你们列位完全满意。

    “可是,同前面这段话有关,还得另加一段说明,作为下面提到的许多事情的引语。

    “陪审团的列位先生,眼前在这里受审、他的性命操在你们手里的这个人,在思想上、道德上说,是个地地道道的懦夫,而决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惨无人道的罪犯。跟许多人身陷险境时毫无二致,他是思想上、道德上的恐惧情结的牺牲品。为什么呢?这一点,迄今还没有人能作出应有的解释。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感到害怕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懦弱和恐惧这两种特性,才使他身陷目前险境。正是由于怯懦,列位先生——害怕他伯父厂里的厂规,害怕他自己向上司作出过的保证,这才使他先是把他对自己手下打工的这位漂亮的乡下姑娘很感兴趣这一事实掩盖起来。到后来,又把他跟她有交往这一事实掩盖起来。

    “不过,这也绝对谈不上有任何触犯法律的罪行。不管你们私下会有什么想法,但你们决不能单凭这一点就审问一个人。后来,他深信过去自己似乎一直珍爱的关系,如今再也不能继续跟她保持下去了,这时,正是那种思想上、道德上的怯懦,列位先生,使他没法一吐为快地说:他既不可能,也不愿意跟她继续交往,更不用说跟她结婚了。可是,请问你们会不会仅仅因为他是恐惧心理的牺牲品就判他死刑呢?要知道,说到底,要是一个男人一旦真的认定他对某个女人再也忍受不了——或者反过来说,一个女人对某个男人再也忍受不了,这也是一样道理——觉得跟她一起过日子,简直就是活受罪,那你们要这个人究竟怎么办呢?跟她结婚?图的是什么呢?难道说让他们在婚后永远互相憎恨、鄙视、受折磨吗?你们能不能说句良心话,说你们赞成把它当作一条规矩,或是一种办法,或是一条法令?可是,从被告的观点来看,在现有情况之下,他是尽力而为,做了一件真正明智,而又非常公道的事。他提出了一个建议,只是不结婚——天哪,可惜没有成功。他又建议两人分居,靠他工作来赡养她,她呢住到另一个地方去。昨天在法庭上念过的罗伯达那些信,就提到过这些问题。但是,遗憾得很,本来最好不要做的事,往往由于一个劲儿坚持而导致悲剧,这类事例实在是多得很!接下来就是时间较长的最后一次,为了说服她,才去尤蒂卡、草湖、大比腾旅行的。但全都没有达到目的。不过,绝对没有蓄意谋害她或是将她陷害致死。这样的意图,连一丁点儿都没有。原因是什么,我们将会向你们说明。

    “列位先生,我再一次强调,正是由于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怯懦,而决不是什么存心想要犯罪的阴谋计划,促使克莱德格里菲思和罗伯达奥尔登一块去刚才我说过上述各地旅行时编造了好几个假名字,因此,他不得不写成‘卡尔格雷厄姆夫妇’,‘克利福德戈尔登夫妇’。在他追求她,最后放纵自己、跟她发生了这么一种亵渎神明关系后,他在思想上、道德上害怕自己早已铸成大错,罪孽深重,因而他对随之而来的后果,在思想上、道德上都感到非常害怕。

    “再说,在大比腾,当罗伯达在湖上意外地惨遭灭顶之灾后,又是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怯懦,使他没有回到大比腾旅社去,报告她溺水身亡的消息。是地地道道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怯懦啊。当时他心里想到了他在莱柯格斯的那些有钱的亲戚和他们的厂规,而他跟这个姑娘一块到湖上来,正说明他违反了厂规;同时,他还想到了他父母的痛苦、羞耻和愤怒。此外,还有那位某某小姐——在他梦里金光闪亮的星座中最耀眼的一颗明星。

    “这一切我们全都承认。而且我们还完全愿意退一步这么说:当时他正在想的,或是必定一直在想的,就是这些事情。正如原告及其律师一方所控告的(这我们也承认是事实),他已被这位某某小姐完全迷住了,同样,她也被他完全迷住了,所以,他不仅乐意,而且还恨不得把那个委身于他的第一个情人甩掉,因为那位某某小姐由于她的姿色和她的财富,在他眼里似乎显得更加妩媚动人——正如他在罗伯达奥尔登心目中似乎比别人更加富于魅力一样。如果说罗伯达奥尔登把他看错了——很清楚,她确实是看错了——那么,他会不会——会不会也把他如痴似狂地追求着的另一位小姐看错了呢?到最后,那位小姐——有谁说得准呢?——也许并不是那么疼爱他呢?总而言之,他本人对我们——他的辩护律师——坦白地说过,那时他最大的担心是:这位某某小姐只要一知道他跟另一个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姑娘一起到过湖上去,那就意味着,这位某某小姐给他的青睐也到此为止了。

    “我知道,列位先生,按照你们的看法,对这类行为是没有什么可以原谅的。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两种不正当情感内部斗争的牺牲品,可是,从法律和教会的观点来看,他是造了孽,犯了罪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是万古不变的真理:讲法律也好,不讲法律也好,讲宗教也好,不讲宗教也好,在人们心里,这种情感冲突确实存在着,而且,在许多案子中还主宰着牺牲者的行动。我们承认,这两种情感确实主宰过克莱德格里菲思的行动。

    “但是他有没有杀害罗伯达奥尔登呢?

    “没有!

    “再说一遍,没有!

    “或者说,他有没有用任何办法,不管是迟疑不决也好,还是什么怯懦也好,编造一些假名字,把她拖到湖上去,后来因为她不愿意给他自由,这才把她活活地淹死呢?岂不是可笑!这是不可能的!简直是发疯了!他的计划完全不是这样的。

    “可是,列位先生,”说到这里,他突然顿了一会儿,好像他猛地寻摸到一个新的、稍纵即逝的想法。“可是你们至少也得听一听罗伯达奥尔登死时一个目击者的证词——这个见证人不光听到一个呼喊声,而且压根儿就在那儿,亲眼看到了她是怎样死去的,因此也最了解她是怎样死去的——那末,你们对我的论据和你们将要作出的最后判断,也许会感到更加满意了。”

    这时,他看了看杰夫森,仿佛是在说:你看,鲁本,好容易等到了!于是,鲁本向克莱德转过脸去,神态从容自若,但每一个动作都像钢铁般坚强有力,低声耳语道:“得了,克莱德,这会儿全看你的啦。不过,我是跟你同进退的,明白吧?我决定亲自审问你。我一次又一次地跟你排练过,我想,我提问,你回答,大概不会有什么困难,是吧?”他和蔼可亲地、颇有鼓气作用地眉开眼笑,直瞅着克莱德。克莱德由于贝尔纳普强有力的辩护,加上刚才杰夫森这一最新、最佳的决定,就站了起来,几乎再也不愁眉苦脸了(四个钟头以前,他远没有这么好的心境),低声说:“敢情好啊!由您亲自出马,我很高兴。我想,现在我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但在这时,全场听众一听说有一个真的亲眼目睹过的见证人要出庭(何况不是代表原告一方的,而是代表被告一方的),马上都纷纷站了起来,伸长了脖子颈,开始骚动起来。奥伯沃泽法官一见这次开庭审判,听众如此随随便便,不拘礼法而感到特别恼火,就使劲儿不断敲他的小木锤。与此同时,他手下的那个录事也高声嚷道:“遵守秩序!遵守秩序!大家都坐好,否则列席旁听的人一律退出去!请庭警维持全场秩序。”随后,贝尔纳普大声喊道:“传克莱德格里菲思,上证人席。”全场在一片紧张气氛中顿时肃静下来。听众们一看克莱德在鲁本杰夫森陪同下登上了证人席,不由得大吃一惊,就不顾法官和庭警的厉声呵斥,又开始紧张不安地窃窃私语起来。甚至连贝尔纳普一看见杰夫森走过来,不觉也有点儿惊诧。要知道,按照原定计划,克莱德作证时是由他来主审的。但在克莱德就座宣誓时,杰夫森凑到贝尔纳普跟前,低声说:“把他交给我吧,阿尔文,依我看,恐怕这样更好。看来他有点儿太紧张,两手也抖得够呛;不过,我准能让他渡过这一难关。”

    全场听众也注意到辩护律师已给换了,对此纷纷窃窃私语起来。克莱德那一双惴惴不安的大眼睛在东张西望,心想:你们瞧,最后我终于登上证人席了。现在,当然咯,谁都在察看我。我可一定要保持非常镇静,仿佛满不在乎的样子,因为,说真的,我并没有害死她呀!我并没有害死她,这是千真万确的。可他还是脸色发青,眼皮红肿,两只手禁不住微微颤抖。杰夫森高大、坚韧、充满活力的身躯,像一棵微微摆动的白桦树,朝他转了过去,一双蓝眼睛直盯住克莱德的棕色眼睛。这位辩护律师开了腔说:

    “得了,克莱德,首先,我们的一问一答,务必要让陪审团和这儿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接下来,你准备好了以后,先从你记得的自己的身世谈起——你是生在哪儿,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你父亲,还有你母亲,都是干什么的;最后,你干过什么行当,为了什么要干这些行当,反正就从你开始谋生谈起,一直谈到现在。也许我有时候会打断你的话,插进来问你几个问题。不过,基本上,我就是让你自己讲,因为我知道,这一切你准能讲得比谁都更清楚。”不过,为了给克莱德壮壮胆,让他每时每刻都记住辩护律师一直在场——是一堵墙,一座堡垒,隔在他与那紧张不安、不相信他和仇恨他的听众之间——杰夫森就站得更加靠拢他,有时甚至近得可以把一只脚伸到证人席上了。要不然,他就俯身向前,一只手搭在克莱德坐的椅子扶手上,并且老是念念有词地说:“是——啊——是——啊。”“那么后来呢?”“后来又怎么样呢?”他那种坚定、亢奋的庇护的声音,总是给予克莱德一股支持的力量,使他能身子不抖索、话音不嗫嚅地讲述了他那短暂而穷困的少年时代。

    “我生在密执安州大瀑布。那时,我父母在那里办一个传道馆,常在街头向过往行人布道”

    注释:

    '1'此处指英国大诗人威廉莎士比亚。因莎翁诞生于英国艾冯河上的斯特拉特福。引文详见莎翁名剧亨利六世中篇第三幕第二场,中译本莎士比亚全集第6卷,第16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2'引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7章第1、2节。

第162章() 
克莱德作证时,说着说着,后来说到:他的家怎样从伊利诺斯州的昆西(当时救世军给了他父母一些差使,他们这才去那里的)迁往堪萨斯城,在那里,从十二岁一直到十五岁,他就动过脑子,想找一些事情做,因为父母要他一面上学,一面还得参与宗教活动,可他硬是不乐意。

    “你在公学念书时总是升级的吧?”

    “不,先生。因为我们搬家次数太多。”

    “你十二岁时上几年级?”

    “您看,本来我该上七年级,可我只能上六年级。我为什么不喜欢念书,原因就在这里。”

    “你对父母的传教活动有什么看法?”

    “嗯,敢情好——只不过每天晚上到街头去唱赞美诗,我可从来就不愿意。”

    克莱德就这样一直说下去,打从小小的杂货铺里干活,卖汽水,送报,一直说到他在格林…戴维逊大酒店——据他向他们介绍,那是堪萨斯城最好的一家旅馆——当侍应生。

    “不过现在,克莱德,”杰夫森开口说。他深怕梅森在反复讯问被告时,认为克莱德不够资格作证人,就会一个劲儿深挖,挖到了堪萨斯城汽车被撞毁、孩子被轧死一事,因而使被告的证词所产生的影响全给抵消。所以,他就决定先下手为强。毫无疑问,只要他提问时不温不火,恰到好处,克莱德满可以把这一段说得清清楚楚,甚至于还可以轻描淡写一些;要是交给梅森提问的话,那么这一段事,当然咯,就可能被歪曲成确实是邪恶透顶的事。

    “你在那儿工作了多久?”

    “一年多一点儿。”

    “你为什么离开呢?”

    “嗯,那是因为出了一起意外事故。”

    “这意外事故是属于什么性质的?”

    本来克莱德对这一段事早有准备,又经过排练,就把事情经过详详细细说了一遍,其中包括小女孩的死和他的出逃——这一切,不消说,原是梅森打算大谈特谈的。但现在梅森一听到这些,只是摇摇头,讽刺挖苦地咕哝着说:“他自己什么都提到了——可真不赖啊。”杰夫森觉察到自己这一招够厉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准可以把梅森威力最大的一座大炮的“火门柱给拔掉了”——就继续说:

    “你说,克莱德,那时你有多大?”

    “十七八岁。”

    “你是想说,”就有关这件事他能想到的问题通通提过之后,杰夫森继续说,“当时你并不知道,既然这辆汽车不是你偷的,你本来是可以回去的,只要把这一切说清楚之后,你就可以获释,由你父母监护吧?”

    “我反对!”梅森大声嚷道。“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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