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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眉杏目,小巧的鼻,精致的唇,
是她,这就是他梦中的东方情人!
大多数的一见钟情之所以会发生,大概就是因为你见到的那个人和你心底想的那个人太像,
慢慢的,你会越看越像,
越像就越想。
早已过了青春年少的詹姆斯像个愣头青一样走到女人的身边,结结巴巴的用中文问道,“小姐,我能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骨子里,他还是一个西方人,有着西方人的直白,野心外露。
那女人捂嘴一笑,“不爱喝那玩笑,又苦又涩。”
她虽是拒绝的,但是眼波里分明流转着淡淡的情愫,
男人和女人,当荷尔蒙开始分泌的时候,那种心理的冲击是很明显的,
所以他懂她的欲拒还迎,而这样的欲拒还迎更加勾的他心痒难耐。
这就是詹姆斯和他的中国情人,第一次的遇见,
就像是古时候的书生遇见了美艳的娇娘,
一眼便认定了那个人。
詹姆斯整整追了那个女人三个月,简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
送花,请吃饭,送金银首饰,看歌剧,
最后,是带着她去旅行的时候,才将她压在了床上,
在这个过程里,他像是一个不知疲惫的猎人,
兴致勃勃的等待着猎物的上钩,
当他脱去她身上的衣裳时,他竟发现这是他见过最美丽的酮体,
他喜欢极了。
那一晚,詹姆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超盘几十亿的生意来的更让他兴奋,
他不管不顾的在她身上驰骋,
与其说是他睡了她,不如说她成全了他的旧梦。
然而,不是所有遇见都是爱情,
现实总是具有两面性,越是美的花,越是带着剧毒,
詹姆斯不知,这一切,只是一个开始,
而他,只是一个棋子。
詹姆斯发现,他和这个女人呆在一起一年多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每次问她,她都眯着眼妩媚笑道,
“你喜欢叫我什么,就叫我什么,要是喜欢英文名字,你可以叫我ary,
要是喜欢中国名字,你可以叫我苏三,也可以叫我茉莉。”
她越是这样的漫不经心,詹姆斯越是爱的狠。
哪怕她从不喊他的名字,总是用“欸”来称呼他,
哪怕在床上她总是像一条死鱼一样,自己不愉悦也不取悦他。
但是这些詹姆斯都不在意,他固执的相信,他们之间有爱情,而这也是他等待多年的爱情。
当然,也别指望他有了爱情,就忽略了自身的**,
可以这么说,当詹姆斯在拥有爱情的同时,还拥有着三个性伴侣,
他觉得,这是生理和心理需要的完美搭配。
詹姆斯很忙,经常全世界各地到处飞,但是她不忙,她也不会主动找他,
在詹姆斯看来,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她住在一个老旧的公寓里,也没什么朋友,
他也不知道她究竟有没有工作,
所以每次他去找她,睡完她以后,会很慷慨的给她一万美金,
他想,她应该需要。
她喜欢抽烟,那种细长细长的女士香烟,
她喜欢穿旗袍,但是不是很爱惜,
而且那些旗袍看起来很劣质,
就像是早些年中国小酒店里迎宾小姐穿的那种。
不过她很漂亮,也很妩媚,
身材也很好,很有手感,詹姆斯觉得摸起来不输于西方女人。
他不否认,情人里,她是他最爱的一个,也是最上心的一个,
尽管她根本没办法满足他,
但是谁叫他迷上了这个中国女人呢?
更确切的说,这个女人身上,有他中国梦的缩影,
所以他想紧紧的抓住,
既然抓不住她的灵魂,那么能够抓住她的身体也是好的,
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完成他的梦。
偶尔,两人激情过后,他也会问她,“你的家乡在哪里,我们要不要回去看看?”
女人只是淡漠的看他一眼,然后用涂着大红色指甲油的手在床头柜上摸出一根烟,点上,
朝他吐吐烟圈答道,“中国啊!”
那模样,竟让詹姆斯想到了他之前看到过的一部中国电影里的女主角玉墨。
不知为何,他总是能从她的身上看到旧时中国的影子,
冰冷、淡漠、绝望。
但这些,只让詹姆斯更加迷恋她,这是男人身上的奴性,在没有进化完全时,他们喜欢奔跑,喜欢追逐,喜欢新鲜,喜欢去征服,
女人越是表现的毫不在意,很多男人越是兴趣高,
尤其是在床上,哪怕她一丝反应都没有,他也可以折腾她一晚,
那是一种心理需要,而不是生理需要,
与其说他是爱上了她,不是说他爱上了自己幻想中的她,
只不过他分不清楚罢了。
第216章 :来自凌氏的橄榄枝()
詹姆斯一直都站在商场的顶端,毫不夸张的说,每天都有猎头给他打电话,邀请他去各个公司入职,
这就是职场顶端的优秀人才,不是你去找工作,而是工作找上你。
这其中也包括中国的公司,当然也包括来自凌氏的橄榄枝。
那是一个晴天,詹姆斯从北欧出差回来,就急急忙忙的赶到了她的公寓,
然后两个人做了整整一个上午。
他洗完澡出来之后,也没有避讳她,直接打开了电脑,
然后在处理邮件的时候,被她看到了那封邀请他入职凌氏总裁的邀请函。
她一丝不挂的站在他的身后,少有的温柔,少有的亲昵,
柔若无骨的将整个身体趴在他的背上,“亲爱的,我想回国了。”
她的眼神有意无意的瞟向那封邮件的内容,
詹姆斯本来就是个聪明人,“你想我去凌氏入职?”
“当然,凌氏可是国内最大的集团,要是你能去做ceo肯定能赚不少钱!”
她的表情很夸张,罕见的表现出了她对钱财的热爱,
他一直以为她无欲无求呢。
“我在美国一样可以赚很多,甚至比凌氏开的价格更多。”他没有丝毫炫耀的意思,只是在向她阐述一个事实。
“可是人家想和你在一起,又想回国,怎么办?”
他一直以为她是矜持的,淡漠的,原来她还有会发嗲的一面,
不过也是,她这种妩媚的长相,要是不会发嗲,未免也太过可惜了一点。
詹姆斯没有马上答应,当然,也没有马上拒绝,
他是在商场摸爬滚打的生意人,那双冰蓝色的双眸里,
无时无刻不在透露着小心翼翼。
还好,没有得到他回复的她,也没有继续纠缠,只是兴趣寥寥的睡觉去了。
事情到这里,詹姆斯以为这一页就这样翻篇了,
他其实是不想去中国任职的,商场如战场,
美国这片战场,是他熟悉的主场,他可以将大部分对手杀到片甲不留,
但是中国那片战场,他是陌生的,
并且他深知,那里卧虎藏龙,
不是他能够游刃有余掌权的地方。
又是什么让他最后改变主意来到中国的呢?
又是什么让他心甘情愿到凌氏集团任职的呢?
女人,那个中国女人,
古语云:英雄难过美人关,
三十六计中,包含了美人计,
所以可想而知,从古自今,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
男人,总是过不了女人那一关。
那次之后,她就消失了,
她搬出了她的那间旧公寓,他就找不到她了,
因为他不知道她的姓名,不知道她的年龄,不知道她的出生地,
他什么都不知道!
可笑而可悲的是,他最熟悉的,是她的身体,
那副年纪的躯壳,仅此而已。
她是他的信仰,是他年少时的东方梦想,他怎么能失去她?
詹姆斯发了疯一样在整个唐人街找来找去,
他问了很多人,
他走了很多地方,
可是见鬼,居然没有一个人认识她!
没有一个人能够提供有用的线索!
那段时间,詹姆斯无心工作,天天在酒吧里喝的烂醉如泥,然后就和各个肤色的女人开房,睡觉,他发泄着身体的狂躁,
可是他心里的空虚,却没有人来填补,
他没有想到,失去她,带给他的是毁灭般的打击!
她刚消失的那段时间,他是想不通的,明明都好好的,怎么就变成了黄粱一梦呢?
她去了哪里?她还活着吗?
她为什么离开?她到底爱不爱他?
谁说男人不会胡思乱想?
如果没有,只不过是还没有陷入爱情罢了,
陷进去的男人,一样会胡思乱想,见不到情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
詹姆斯想了很久很久,才想明白,
她大概是回中国去了,
她大概是想家了,
她大概不是不爱他,只是在跟他赌气而已,
想清楚之后的詹姆斯立刻辞去了在美国的工作,然后给猎头打电话,告诉他们,
他决定去凌氏任职。
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雄心壮志,
而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一个抛弃他的女人,
他知道,只要他出任凌氏集团的ceo,
她就一定会笑靥如花的回到他身边,
她就还是他的东方梦想。
对于这段关系,詹姆斯带着些许狂热的偏执,
以至于聪明如他,竟然没有看出这只是一个局,
又或者,他骨子里也认为女人其实是轻贱的,
怎么可能有那个本事设局困住他?
很多的败仗都是始于轻敌,而这一次,她这一招请君入瓮,胜的漂亮。
因为凌氏集团催的急,所以詹姆斯很快就入职了,
当然他也很快被凌氏集团的千金凌晓召见了,
他很讶异,因为在她的身上,他看到了傲气和智慧,
他想,如果不是他已经遇上了她,
那么他极有可能会爱上凌晓,
换句话说,如果詹姆斯同时遇上她和凌晓,
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凌晓,
因为凌晓很特别,漂亮,张扬,带着东方女人独有的韵味,这些,是她身上没有的。
不过詹姆斯也不后悔,因为很明显,凌晓看他的眼神并不友善,甚至带着一抹蔑视,
没有哪个男人喜欢被女人用这种眼神看,
对于詹姆斯来说,凌晓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但是她不同,
她唾手可得,他喜欢追逐,但不代表他喜欢过度奔跑。
入职凌氏后,詹姆斯对于工作并没有那么的上心,
她还没有来找他,这让他有些焦虑,
他非常讨厌这种失控的局面,
可是现在,他除了等,也着实没有其它的办法。
她再次出现,是在一个午夜,她化着浓浓的妆,穿着一条黑色紧身短裙,
在他喝酒的酒吧里热舞,
詹姆斯几乎是一眼就从舞动的人群中认出来她,然后一言不发的带走了她,
直到将她按到了他的床上,进入到她的身体里,他才在她耳边说道,“我想你。”
短短的三个字之后,他又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折腾她,
直到她脸上的妆已经花的不像话。
第217章 :美人心计()
旧时,在民间广泛流传着美女蛇的故事,说这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
据说,那美女蛇最喜欢将漂亮的脸蛋露在墙头上,有男人看过来,她就会一笑,然后隐去。
有些女人,分明就是没有心的,笑的越妖娆,其实越寂寞,
她们仗着一副好皮相,在男人的世界里为所欲为,
说白了,不过是各取所需,互相利用罢了。
“想我?想我的什么?身体吗?”她在他身下的时候,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有反应。
詹姆斯和她上床时是不喜欢看她的眼睛的,
那双眼睛里,不仅无神,而且满是淡漠,
女人的淡漠,总是比男人的淡漠来的绵长悠远。
“为什么不告而别?为什么一个人回国?”他趴在她的身上,没有动,冰蓝色的眸子里显出了一抹稚气,和他的年龄那么的不符。
话问出口的那一秒,詹姆斯觉得有些窒息,那种感觉就像是有双手狠狠的抓着他的心脏,
不是疼痛,而是难受,非常非常的难受。
“因为我想回来呀!”她的手,在他背上拍了拍,语调轻浮,动作舒缓。
她像是雾里时隐时现的花,他怎么看,也看的不真切。
她始终没有回答她为什么不告而别,而詹姆斯也没有再问,她可以找到一千个一万个理由来敷衍他,
但其实他的心里比谁都要清楚,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她根本不在乎他。
当一个男人发现用心留不住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时,
他就会改用别的手段,钱或者是其它,
过程不重要,结果很重要,
男人要的,不过是女人能乖乖的躺在身下,
如此而已。
“我现在是凌氏集团的ceo。”说这句话时,詹姆斯是看着她的,他想要第一时间看到她的反应。
不出所料,女人看起来非常的高兴,甚至用眉飞色舞来形容都不夸张,“亲爱的,我就知道你会为我而来!”
她的声音很甜腻,像是放多了甜蜜素的糖。
“嗯,我为你而来,所以不许你再离开我。”他俯视着她,那是他最喜欢的角度,
只有这样,他才会觉得猎物已经被捕获,亦或者说是被驯服。
“你没听说过吗?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还有一句,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她的眼神告诉了他,她的心底根本就没有他。
这些更加强烈的激起了詹姆斯的征服欲,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睛里燃起了熊熊大火,
他将声音压的很低很低,“如果我说不可以呢?”
那语气,分明是威胁,因为得不到而威胁她,因为害怕失去而威胁她。
“欸,你觉得你的话我会听吗?我是你的谁?而你又是我的谁?”
她的视线,从他冰蓝色的眼睛上移开,望向了窗外,
这座公寓的视野很好,很宽阔,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她的语气难得的正经,难得的伤感。
詹姆斯不是很懂这段话,但是他可是感受到这背后的荒凉,
他仿佛能看到她的内心一片荒芜,
不带一丝情意。
后来,他们过了一段相对平和的日子,像是最平常的情侣那样,
他很忙,她很闲,但是他每天还是会尽量抽出时间陪她,尽管她似乎并不在意,
她偶尔也会出去几天,但是会提前告知他,
无疑,她很爱美,他经常看到她呆在镜子前涂涂抹抹,
而且在一起久了,他发现她还整过容,
譬如说,他抚摸她的胸时,会发现有些硬,有些不自然,
譬如说,他们接吻时,她总是会异常的小心不让他碰到她的鼻子,
譬如说,他托起她的下巴时,很明显的感觉到里面填充了异物。
但是这些,他虽然有些不满意,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毕竟,说到底,他爱的不是她的身体,而是一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