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天景无言,半晌嗫嚅道,“贺云阳,这次又是你救了我。我……谢谢你啊!”
“说什么谢,你不觉得生分吗?再说,这一趟我也没白跑,见识到了原来你家太子原来比我想得更难缠;你原来比我想得更笨。不过让我惊喜的是,你舅舅家厨子的手艺真是好,似乎比皇宫里的御厨手艺还好些。”
“啊?”天景呆呆看他,“你去厨房里偷吃了?”
“什么话?”他怒,“什么叫偷吃?你就非要说得这么难听吗?明明是寻找食物好不好!我一大早就跟你上山了,大半天折腾的,去找点吃的不应该啊?哼,卖身给你这么长时间,工钱没有一分,饭也不管一顿,都是我自己在倒贴。我发现跟着你简直没前途,你小心我另投明主啊!”
天景把头埋在他怀里笑得不停,“贺云阳,你别另投明主。等将来你做了皇帝,我跟我舅舅把那个厨子要过来送给你,天天给你做饭还不行嘛!”
那时大渊皇宫里几乎翻了天,断了左腿的太子被几个山民在三个时辰前送回宫,太子连自己的伤情也不顾,只是向锦阳帝哭诉着惊马的遭遇,哭诉着自己的无能。锦阳帝看着浑身是伤,拖着断腿的儿子,实在看不出有造假的痕迹。只能嘱咐他好好养伤,然后叹着气,派出一拨又一拨人马,下令就算把罗虎山翻过来,也要把天景找到。
第225章关于火鹤节()
天景在午夜前回到了皇宫。是一个人赶着那辆皇家马车送她和芯儿回来的。那个人当然不是贺云阳,而是一个叫易大可的山民。
贺云阳这样向她介绍易大可:“这个人当年是在月氏国和恢朝之间贩马的,相马驯马的手段都很了得,而且有一身好力气,他一人控制住四匹受惊的烈马根本不在话下,让他送你回去,然后你和你父皇说说,以后就让他给你赶车。他比你宫里的任何一个人都靠得住。你要记住,宫里的人,除了你父皇和玄明,都有可能是太子的人。所以,对谁都不要完全信任。”
于是天景就被易大可送回了大渊皇宫。锦阳帝自是又惊又喜,听天景听罢她的获救过程之后,他重重赏赐了这个面相忠厚的易大可,然后安排了个地方让他住下。
十日后,他派出的人查明了易大可的所有经历,和他自己所言一点不差。于是锦阳帝欣然应允了天景的请求,让易大可做了她的专属车夫。
于是天景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人,她对易大可的信任超过了虎翼,因为,这个人是贺云阳给她的。
太子听到天景回来了,并且安然无恙的消息,“欢喜”的几乎昏厥。太子妃吴湘秀为他擦去那“喜极而泣”的泪水,柔声细语,“殿下,天景妹妹已经安全回来了,您也不必再自责,天道无常,世事难料,这本来也不是您的错,父皇和母亲也没有怪您的意思,您好好休息,安心养伤才是。”
但是天景哪里会让他好好休息,安心养伤。第二天,她就亲自提着参汤造访东宫,探望太子的病情。所说的话,太子妃听着句句都是兄妹情深的关怀之语,太子听着句句都是刺耳扎心的嘲讽之言。
太子看着这个笑意盈盈,小嘴不停的妹妹,真希望上苍能暂时借他一刻“天眼通”的神通,让他看清这个羸弱女孩到底拥有怎样的力量,或者,在她背后站着什么人,能让她一次次从他的谋算中逃脱,而且,每次都能反坑他一把。
就如现在,他左腿打着夹板,举动艰难,时时痛楚难当。而天景毫发未伤地坐在哪里,喝着茶吃着点心,还不耽误说话,一套一套的话气得他胸口发闷。
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太子年轻,宫里的医疗条件也好,他还是在床上躺了两个月,才拆去了夹板,可以勉强行走了。幸亏没有落下什么残疾,这是他十分庆幸的事。也曾多少次因为此事而在心里大骂自己的鲁莽,如果这次真的把腿摔出了大问题,跛了,甚至是废了,那就更给了父皇废他的理由。幸好天可怜他,保住了他的腿,和他的太子位。
他深深叹口气,告诫自己,以后再也不要去偷袭天景了。父皇说过,只要他安分老实,太子的地位就是稳当的。那他就安分老实着,等到有一日他按部就班地坐上了皇位,就可以任意摆布那个丫头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太子想,他报仇,可能不需要等十年那么久。
太子缺席朝堂的这段日子,天景倒是过得有滋有味,逍遥快活。这段时间锦阳帝正在修改整肃一部分法典宪治,太子把自己弄得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玄明一看到大段文字就会头痛,于是,能在朝堂上说话,并且所言极有价值的皇嗣,也就只有天景了,因此,她想不脱颖而出都难。
“天景,知道魏朝的火鹤节吗?”
“知道啊,”正在用力搓揉一把银月草的天景抬头,“听说魏朝东南部有一大片荒原,土地特别贫瘠干旱,种任何植物都不能活,但只有一种灌木适合那里的环境,渐渐地,那一大片荒原就长满了这种灌木。这种灌木不长叶子,树木上全是尖刺,灰土土的特别难看。但是,每到六月中旬,它就会褪去满身的尖刺,开出火红的花来,那种花不但颜色鲜艳美丽,而且形状奇特,就像一只只振翅欲飞的鹤。由此,人们就管这种灌木叫‘火鹤木’,每年它开花的大约十日之期就是‘火鹤节’,是这样吧?”
“呵,”半躺在草地上的贺云阳懒懒地闭着眼睛,“天景,你向来最会纸上谈兵了,这一大套又是从书里趸来的吧,说得是半点不差,可是我打保票,你连一朵火鹤花都没见过。”
“那当然,魏朝离大渊好几千里呢,我要是去看花,来回就得大半夜的时间,来去匆匆的能看到什么?还要浪费御风符,不值得。哎,贺云阳,你别这么懒好不好,快起来帮我搓银月草,我要里面的草籽。”
贺云阳没起身,抓了一把草单手揉着,搓出来的草籽又多又干净,比天景累得双手酸麻弄出的那些质量好多了。他把草籽撒在她带来的一大块白绢上,问道,“你收集这么多草籽做什么?”
“做香囊啊!我好喜欢银月草的味道,觉得世上没有一种香料的味道能胜过它了,我就想做个香囊,里面就装着银月草的草籽。”
贺云阳终于来了精神,他坐起来认真干活,说道,“那你做两个香囊吧,给我一个。”
天景尴尬了,她那点儿拙劣的刺绣手艺,要是让贺云阳看到了,他肯定得笑得岔气。她真后悔,干嘛要说什么做香囊的事,这下好了,贺云阳也要,该怎么说呢?
“贺云阳,那个,我的刺绣手艺……”
“没指望你的刺绣手艺有多好,只要是你绣得就好。”他凑过来,笑得神秘得意,“你要是给我绣个香囊,我就带你去魏朝参加火鹤节,我告诉你,看过一次火鹤花开,你才能知道什么叫壮观。每年火鹤节的头三天,是火鹤花最漂亮,节目最精彩的时间,错过了可要后悔的。”
“三天?”天景叫起来,“‘幻身符’的效力最多只有五个时辰你不知道吗?三天,我要怎么做,才能不被他们发现我不在家呀?”
“天景,只要你想去,一切我来安排,保证他们不会发现你有三天的时间不在家,好不好?”
天景看着映在他眸子里的两点星光,魔怔般地点了点头。
“好了,在这之前,先给我绣个香囊吧,巧手小丫头!”
“巧手……”天景看了看自己的手,心里默默流下两行泪。
第226章特别的香囊和老鼠变公主()
今天是六月初六,火鹤节六月十二日开始。贺云阳说了,在这以前给他绣了香囊才带她去,绣不出就别想去。
五、六天的时间绣个香囊,这活儿如果交给清和,她闭着眼睛也能绣个极漂亮的出来,还用不了五、六天。
可是,被限定了时间绣香囊的人是她陈天景,这麻烦可就大了。
她也想过,让清和帮她绣一个蒙混过关,可是贺云阳那个家伙岂是能随便蒙过去的,要是被他发现了她骗他,不知会气成什么样。而且,贺云阳说得清楚,只要是她绣的,就是好的。如果她拿清和的好手艺去蒙他,自己都会觉得良心有愧。
于是,十六年来从未曾认真拿过针线的陈天景,终于捧起绷子,拈起针线,开始构思她人生中的第一件作品。本来,既是送给贺云阳的,又是香囊这样含义暧昧纠结的物件,所以这应该算是她和贺云阳的定情之物。
当然,倔强的天景公主死也不会承认这香囊的真正含义,她明明只是为了要去看火鹤花才答应给贺云阳绣香囊的,交换条件而已,才不是定那个什么之物。
绣香囊属于地下行动,一定不能被别人发现了。只能趁母亲不在或夜深人静之时偷偷进行。天景打着哈欠,拿着绣花绷子发愁,该绣个什么图案呢?
这种香囊上,一般都会用到鸳鸯、锦鲤、并蒂莲,同心锁之类的图案。但天景才不要绣这些,原因之一当然是因为她不好意思。原因之二嘛,如果她绣鸳鸯,可能会绣成鸭子;如果她绣锦鲤,可能会绣成泥鳅;如果她绣并蒂莲,香囊上可能会出现一颗白菜;如果她绣同心锁……她自己也不确定会绣成什么东西……
于是,最后放在贺云阳手中的香囊……就是一个用水红色丝绸缝成的小口袋,鼓鼓地填着银月草籽,口袋的针脚都不很细密平整,什么图案都没有,只在口袋的最下边,用黑色丝线绣着四个小字:天景云阳。
绣的时候,她吮着一次次被针扎到的手指,气呼呼地想,她就只能绣成这样了,贺云阳爱要不要!不要的话,火鹤节她不去了,而且,再也不理他了。
可现在,香囊交到他手上,她又心虚,呐呐地解释:“我跟你说过我手艺差嘛。那些复杂的图案我都绣不好,绣出来你也不认得……我想来想去,还是弄成这样最好了。红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咱们两个的名字,本来想用白线绣,可是,你们齐朝不是崇尚黑色嘛,就用黑线绣了。就,就弄成这样了……我放了很多银月草籽,闻着挺香的。”她越解释越心虚,看着他手里圆鼓鼓的小口袋,自己都不觉得那是个香囊。
“很好,天景,这个香囊我很喜欢。”贺云阳把玩着那只小口袋,爱不释手,而且夸奖的表情也特真诚,没有一点促狭和调侃的味道。
天景松了口气,找补道,“贺云阳,以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刺绣,绣一个真正好看的香囊送给你!”
“这个就是最好的!天景,我不是怕你生气才这么说,我是真的喜欢!”他看着她笑,“天景,你要是绣了鸳鸯并蒂莲什么的反而没意思。这世上的鸳鸯和并蒂莲不计其数,而陈天景只有一个,贺云阳也只有一个,我就是喜欢这样的独一无二。而且,你觉不觉得我们的名字很般配?天景云阳,放在一起简直就是浑然天成,再合适不过了!”
天景呆掉了,心想贺云阳真是个骄傲和自恋都到了极致的家伙。可问题是,他理解错了!她绣上他们两个的名字,只是图省事罢了,没想过要和他浑然天成什么的……
她本来想解释的,想想还是算了。都已经绣成这样,而且也送给他了,何必再惹他生气呢。再说,她绣出这四个字的时候,好像也很高兴,也觉得这两个名字挺般配的……
是挺般配的!天景鄙视自己,自己的脸皮,已经差不多跟贺云阳的一样厚了,一对厚脸皮,怎能不般配!
“贺云阳,你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离家三天都不被发现呀?到底保不保险!”天景终于问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嗯,你上次跟我说,这几天,你们朝中都没什么事,你不用上朝去,是这样吧?”
“是啊,父皇说,刚修订完《农桑法》和《井田法》,大家都累了,所以这几天的朝事会轻松些,父皇说,这几天我就不必去了,在家好好休息。”
“既然这样,那就万无一失了,今天是六月初十,明晚二更时分,你等着我就是了,别忘了把侍女安排好!”
六月十一,整整一天,天景都神思恍惚。对即将到来的三日大冒险,既兴奋又有点慌,当然还有好奇,那个贺云阳到底有什么神通,能造出她三天都在家的假象?
二更时分,贺云阳如约而至。见面就问她,“你的幻身符呢?”
天景忙拿出一叠幻身符来交给他,又怯怯地加了一句,“每一张真的最多只能五个时辰的效力啊!”
他不屑地瞟她一眼,“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幻身符凭空使用使用效力只有五个时辰,但如果有个宿体,效力就能延长更久,如果那个宿体再有些法力,一张幻身符的效力足以维持三天。”
“有法力的宿体?”天景疑惑,“在哪里?”
一个她熟悉的尖细声音代替了贺云阳回答她,“在这里!”
天景看着面前站着的自己,完全一模一样,转来转去地看了一圈,没有破绽,连老鼠尾巴都不见了。
“天景公主,你看小吱变得像不像呀?”它一开口,天景吓了一跳,同时也放了心,连声音都是自己的,小吱特有的尖细声音一点也听不出来了。
“像,真是像!”天景赞道,不过还是有些担心,“小吱,这可是要三天时间,你能坚持下来吗?记住,绝不能露出老鼠嘴脸来!”
“放心吧!公子说让小吱扮成你的样子在这儿呆三天,小吱就绝不会露出半分破绽来的。小吱什么时候让公子失望过?好了,我就在这儿呆着,你们玩去吧!”
贺云阳拉了天景出门,回头笑道,“小吱你好好呆着吧,我们玩去了!”
第227章店小二和妖孽()
半个时辰后,贺云阳和天景就来到了魏朝东南部的涵谷州。他们落脚的地方叫做望鹤集。这是一个不算小也不是很大的镇子。但奇怪的是,如此一个普通的集镇,所处之地又偏僻荒凉,住户都没几家,却有很多的商铺,客栈和饭庄。更奇怪的是,他们来时已近三更,按理说正是万籁俱寂,人人入梦的时间,望鹤集却热闹非凡。都这个时辰了,街上还有人来来往往的,饭铺酒肆还都未打烊,还有食客在里面喝酒谈笑,客栈竟全部挂出了客满的牌子。
“贺云阳,这个地方好奇怪啊,怎么会这么热闹?热闹得,”天景四下里打量着堪比白日的喧哗,给出三个字的评价,“不正常!”
“不正常才是正常呢。”贺云阳笑道,“火鹤节就是这么热闹的,曾有人为火鹤花开的盛景赋诗‘花开花落只十日,倾城之人皆若狂’。诗中的‘倾城之人’就是指从各国各地云集于此来观花的人们。望鹤集就是依着长满“火鹤木”的望鹤坡而建的。这个地方全年都是非常冷清荒凉,无人问津的,但所有的买卖店家都不急不慌,因为仅靠这花开时节十日的收入,就足够维持他们一年的生活,还有富余呢。”
“一年里只要工作十天,就够全年开销,剩下的时间全部休息。这也太悠闲惬意了。”天景扳着手指算了算,“贺云阳,我们也在这里开一家店吧。”
“好啊,开一座酒楼,就叫‘云景楼’,我做老板,你做老板……”
“停!”天景及时打断了他的最后一个字,“谁说由你做老板了?酒楼也不能叫‘云景楼’,要叫‘景云楼’,我做老板,你当店小二!”
“陈天景,”她设想中的店小二凑过来,眯了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