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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男人,非常听金美珠的话,金美珠一声令下,他们顿时涌过来,扒庾素冰的衣服。
叶清瓷的手机被摔坏了,没办法报警,想冲到庾素冰身边帮忙,被另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给一把推倒在地上。
那个男人虎视眈眈的盯着她,她一步都动弹不得。
不管庾素冰怎样挣扎,终究抵不过那几个大男人的力气。
她的衣服被撕开了,她脸色惨白,披头散发,狼狈无比。
就在最危急的时候,程光拎着一条木棍闯进来,见人就砸,嘴里大吼着:“你们放开她,我已经报警了,你们还不滚,等着警察来抓吗?”
一向温文儒雅的程光,脸色狰狞,双眼血红,手中的棍子甩的虎虎生风,一下砸倒门边两个男人,冲到庾素冰身边。
金美珠带来的人多,一拥而上,将他围在中央,手中的木棍被打掉,又一棍子砸在他背上,将他打倒在地。
他气都没喘一声,不顾一切的爬起来,扑在庾素冰身上。
金美珠带来的男人上去撕扯他,他死死抱着庾素冰的身体不放手。
混乱间,程光和庾素冰都被推倒在地上。
有人抓着程光的后衣领,想将他从庾素冰身上扯起来。
程光死死抱着庾素冰的身体,死都不放。
金美珠气的跺脚:“还愣着干什么?给我打!狠狠打!把那个男的打晕拖开,把女的衣服给我扒了,还不快点!”
她带来的男人们收到命令,顿时抡起棍子,朝程光的后背砸去。
程光将庾素冰压在身下,死死抱着她,任木棍一棍又一棍砸在他后背上,五脏六腑翻腾着,像是骨头都被砸裂了,他还是死死抱着,怎么都不肯放。
鲜血从程光的口鼻中涌出来,一滴一滴,滴落在庾素冰的身上,庾素冰哽咽的哭:“程光,放手吧,放手吧,你会被他们打死的,你放手啊!”
程光说不出话,只是死死箍着她的手,一丝一毫也没松开。
那些打人的男人们,刚动手的时候,怕出人命,没敢用全力,结果打了十几棍下去,程光死不撒手,他们不耐烦了,手上加劲,棍子轮的更高,正要使出全力,一棍砸下去,有人大喊:“住手!你们在干什么?”
洛以寒铁青着脸色,大步迈进房间。
金美珠脸色变了变,看着洛以寒,讥嘲的说:“你怎么来了?怎么,又想你的老晴人了?”
洛以寒扫了一眼屋内的情况,看到被困在几名男人中间,趴在地上,浑身狼狈的程光和庾素冰,脸上的神色更加难看,大步走到金美珠身边,狠狠瞪她,“金美珠,你又发什么疯?”
“我没发疯,”金美珠冷笑着说:“我是来捉奸!”
她瞪着洛以寒,恶狠狠一指正扶着程光,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的庾素冰,“都是因为她,你才想和我离婚是不是?像她这种抢别人丈夫的小三儿,就应该扒了她的衣服去游街才对!”
“你胡说什么?”洛以寒皱眉看她,“金美珠!我要和你离婚,和别人没有一点关系,和素素更加没有关系!你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丑陋、恶劣、粗俗,哪个男人受得了你?我和你离婚,是因为我们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你别把脏水泼在素素身上!”
当初,庾素冰追了他十年,他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动声色的看着。
他对庾素冰的各方面都很满意,唯一不满意的,是庾素冰的家世。
庾素冰的家庭,只是普通的小康之家,而他家算是中产家庭。
他一直希望,可以找个对他事业上有帮助的名门闺秀,找个可以让他少奋斗十年、二十年的女人做老婆。
他一直认为,像他这样优秀的男人,绝对可以财铯兼收,可以娶个长的漂亮又有钱,又能让他格外喜欢是女人。
不可否认,所有追求他的女人当中,他最喜欢庾素冰,但无奈的是,庾素冰的家世太差,达不到他的要求,所以他一直把庾素冰当备胎,假装看不懂庾素冰的各种明示暗示,一边享受着庾素冰的体贴照顾,一边风度翩翩的向别人介绍,这是我青梅竹马的小妹妹。
他如意算盘打的好极了,如果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依然找不到既有钱又漂亮的,他就接受庾素冰的感情。
如果能找到既有钱又漂亮的,那就立刻退回兄妹的位置,假装从没喜欢过庾素冰。
他等了许久,终于,机会来了。
而那个机会,就是金美珠。
金美珠是云城城南金家的独生女,生的明艳照人,身材极好,最重要的是,金家在云城很有地位,金美珠更是金家的独生女,娶了金美珠,就等于得到了整个金家,那他不止少奋斗二三十年了,简直一步登天。
他几乎没有任何挣扎的,就接受了金美珠的追求,而生性骄傲的庾素冰,也没有死缠烂打,不用他开口说什么只拿她当妹妹,就悄无声息的走开了,并且走的远远的,再没出现在他面前。
他很快和金美珠陷入热恋,然后订婚、结婚。
虽然见不到如他影子一样的庾素冰了,心里总像少点什么,但是,忙着借助金家的能量,开拓自己事业版图的他,总是刻意忽略心底的那抹不适。
再后来,借着金家的力量,他的事业一飞冲天,终于一步一步超越了金家,成了云城炙手可热的青年才俊。
事业有成了,内心的那抹不适,忽然被无限放大。
第165章 相思成狂(红包加更)()
他开始思念庾素冰,思念的程度,简直魔怔了一样。
吃饭想、睡觉想、就连做梦想起的,都是以前他和庾素冰在一起的日子。
想想庾素冰,再看看他如今的老婆金美珠,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庾素冰不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惊艳的美人,可她知性、优雅,身上的气质,就像一杯香浓的美酒,越酿越香。
而金美珠,一打眼确实很漂亮,可她的漂亮是用无数化妆品和金钱堆砌起来的。
最让洛以寒无法忍受的是,金美珠居然还整容。
开眼角、垫下巴、抽脂、丰匈、等等等等,只有他想不到,没有金美珠做不到。
每次想到躺在身边的女人,浑身上下都是假的,他就觉得恶心,碰都不想碰。
他越加怀念清淡素雅的庾素冰,和庾素冰过去之间的点点滴滴,被无限放大。
相思成狂!
有一天,他叫着庾素冰的名字醒来,身边躺着一脸错愕的金美珠。
金美珠先是发愣,回过神后,大哭大喊,大吼大闹,两人狠狠吵了一架,金美珠砸光了家里所有的东西,他摔门离去。
着了魔一样,他找到了庾素冰。
他知道,庾素冰也结婚了,可她还是像个未婚的少女一样,干净、清爽、优雅、知性。
看到庾素冰的那一刻,他忽然觉得,他错了。
他不该把自己的婚姻当筹码,当做往上爬的垫脚石。
他爱的人,是庾素冰。
他只爱庾素冰,十年前就爱上了。
他的爱,经久不息,时至今日,从没变过。
他错了,他不该错过庾素冰,他要修正的自己的错误,把那个曾经深爱着他的庾素冰,重新找回来。
他开始制造各种机会,刻意接近庾素冰。
哪知道,庾素冰一改当年对他的喜欢和崇拜,对他敬而远之,从不肯给他任何机会与她沟通感情。
一次又一次碰壁之后,昨天,他没控制好自己的感情,想要强吻庾素冰,被庾素冰痛骂了出来。
回去之后,他丢了魂一样,觉得给庾素冰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绞尽脑汁的想着,要怎样挽回庾素冰对他的印象。
想了一整晚,今天,鬼使神差般,他又来了庾素冰这里,没想到,遇到他的母老虎,正在这里撒泼。
是了,他的老婆,就是这副泼妇模样。
哪个男人,能忍受的了,自己的女人,这样粗鄙恶俗?
尤其是他这样优秀出众的男人,他的一辈子,怎么可以搭在金美珠这种令人恶心的女人身上?
他要离婚!
他一定要离婚!
他要和庾素冰在一起。
他一定要和庾素冰在一起!
“素素?呵!叫的可真亲热!”金美珠忽然猛的冲上前,猛的一把抓在洛以寒脸上,“洛以寒!你不要脸!你靠着我们家,才有今天的名声地位,才能赚到今天这么多钱,现在你利用完我和我爸了,就想拍拍屁股走人了,和你的老晴人去重修旧好了,你想的美!”
金美珠扑在洛以寒身上,边打边骂:“洛以寒,我告诉你!我金美珠没这么好打发!只要我不死,你就别想和我离婚,就算我死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洛以寒一时不妨,被她的指甲在脸上狠狠划过,留下几道血印。
他又生气又觉得丢人,怒吼道:“金美珠!你闹够了没有?你不嫌丢人吗?”
“你不要脸,在外面养晴人,包小三儿,你不都不嫌丢人,我嫌什么丢人?”金美珠跳着脚,脸色狰狞,破口大骂:“洛以寒,你这个混蛋,你就死了离婚的心,我就算是死,也不会和你离婚!”
庾素冰披上了程光脱给他的外套,忽然说:“金美珠,你别在这里发疯了,洛以寒在你眼中是个宝,在我眼中,垃圾都不如,我已经结婚了,我很爱我的丈夫,我不会做任何对不起我丈夫的事,你和洛以寒的事,与我无关,请你马上带着你的人,离开这里!”
“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哪个做了小三儿的女人,承认自己做小三儿了?”金美珠指着程光的男人:“你这个吃软饭的男人!自己老婆被人上了,还当成宝似的护着,你要还是个男人,就该一巴掌扇死她,别让她给你戴绿帽子,丢人现眼,你当王八还能当的这么痴情,这么开心,我今天真是开了眼界了!”
金美珠嫉妒庾素冰,嫉妒的发疯。
她嫉妒庾素冰,让自己的丈夫,做梦都惦记,喊着她的名字,从睡梦中醒来。
她嫉妒庾素冰,被程光那样呵护宠爱,宁可自己被打的鲜血淋漓,也要死死的护住庾素冰。
她也是女人,她也希望洛以寒像程光宠爱庾素冰一样宠爱自己。
可她什么都没有。
她好恨!
恨庾素冰不但抢走了她的丈夫,还被程光死心塌地爱着,怎么这世界上所有的好事,都被她庾素冰给占了呢?
“你别血口喷人!”程光抹了把唇角的血,难得恶狠狠的瞪着金美珠说:“我和素素每天一起上班、一起回家,我们两个二十四小时在一起,形影不离,素素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更没和你丈夫有任何不正当的关系,今天你辱骂素素、还带人砸了我的店,我已经报警了,我不会放过你们!”
“报警?呵!”金美珠不屑的冷笑,“你以为警察局是你们家开的吗?就算他们今天敢抓我,明天也得痛痛快快把我送出来!”
“就是!”金美珠带来的一个打手,猖狂的笑,“你知道我们大小姐的舅舅是谁吗?那是云城警备厅的厅长!报警?就连警察局长都得听我们大小姐她舅舅的,你报警管屁用!”
“是吗?这么牛?”一声冷笑后,一个年轻男子,带人走了进来。
此刻,叶清瓷已经忍着手疼,走到庾素冰身边,递了包湿巾给她,让她帮程光擦脸上的血渍。
带人闯进来的男子,一眼见到了叶清瓷,微微一愣:“嫂子?”
叶清瓷下意识看过去,也愣住,“沈二少?”
第166章 自作自受()
沈千雨不好意思的挠挠脑袋,“嫂子,叫什么沈二少,叫我阿雨就行了,你怎么在这里?”
叶清瓷握住庾素冰的手臂,“店主是我朋友?你这是……”
沈千雨亮出证件:“云城警察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
叶清瓷:“……”她一直以为沈千雨是个靠祖宗庇荫,养尊处优的二世祖!
看他俊眉朗目,细皮嫩肉的样子,哪里像什么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了?
沈千雨冲她一笑,“嫂子你稍等,我先办正事!”
他转过目光,看向刚刚那个大放厥词的打手:“刚刚是不是你说,报警管个屁用?”
打手作威作福惯了,向来不把人放在眼里,虽然沈千雨的气场与他以前见过的那些警察不一样,但他不想再同伴面前丢面子,还是梗着脖子说:“没错,是老子说的,怎么样?”
沈千雨冷笑,“川子,把人全都给我拷回去,一个都被落下!”
“收到!”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响亮的应了一声,手臂一挥:“抓人!”
其实,有时候当警察,是件很憋屈的事,尤其是当个芝麻绿豆大的小警察。
因为警察上面有上级,上级的上面还有上级。
很多决定都是上面下的,他们为了保住饭碗,只能服从命令,有时候并不能总像警匪片里那样,伸张正义,除暴安良,快意恩仇。
有时候他们恨一些坏人恨到了骨子里,但是上面人有命令,不准他们动,他们也只能像孙子一样,忍气吞声。
但当沈千雨的手下,从来不会憋屈。
因为沈千雨不但是警察,还是沈家的二少爷。
沈家的家世在云城排名前十,沈家的老爷子曾是军界高官,虽然现在退下来了,但依然有许多门生故旧,在政界和军界任要职,一般人得罪不起。
而且,有点门路的人都知道,沈家三位少爷,都是太、子、党,沈千帆兄弟三个,都是简七爷的发小,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交情。
换言之,就是沈千雨后面有沈家,而沈家后面,有简时初。
哪个不长眼的,敢得罪简七爷?
所以,沈千雨在警界是个例外。
不管犯罪的人是什么门路,有什么了不起的背景,只要犯到他手里,他想抓就抓,谁也没办法让他开口放人。
因此沈千雨手下的兄弟们,对沈千雨死心塌地,觉得他们这辈子能在沈千雨手下当警察,一个字:值!
不为别的,就为他们除暴安良,为民除害的时候,不会憋屈,不会有乱七八糟的人,一个电话打过来,就让他们把拼出性命才抓到的犯人,再平平安安的送回去。
其实,原本今天素问保健会所这种小案子,轮不到沈千雨和他这帮兄弟们亲自上阵。
巧了,他们今天刚办完一桩案子,路过这里,在耳机里听到总部通报,这里有人闹事,他们拐了个弯儿,顺便就过来了。
更巧的事,沈千雨居然在这里遇到了叶清瓷。
金美珠手下的人想反抗,但他们这些三脚猫的打手,糊弄糊弄普通人还行,却完全不是沈千雨手下这些精兵强将的对手,三下五除二,就被摁倒在地上,反铐住双手。
金美珠也被人铐住,她难以置信的拼命挣扎,狰狞着脸色怒吼:“你们疯了?你们知道我是谁吗?连我也敢抓?你们敢碰我,我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沈千雨的手下,全都乐了。
当警察当久了,经常听到有人这样叫嚣,每次听到这些千篇一律的叫嚣,沈千雨那些手下就想笑,心里会生出许多奇异的优越感。
川子吼了金美珠一句:“老子管你是谁?只要你犯法犯罪,老子就抓定了!”
没错,他们的底气就是这么足!
当双腕被冰凉的手铐铐住时,金美珠心中终于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恐惧感,她拼命挣扎,“你们不能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