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古色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一线姻缘南北牵-第1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人是他吗?是不是他,他都在血液里。

    要不然,三十多年过去,也有不少男人在她的爱河淌过,可就是不能驻足,这是为何?

    她一想他,心里就美,这种感觉,一点也没有消失,似乎还越来越凝重,她也想不到是什么原因,使她这个样子。

    一想到他心中就充满着热度,好像青春又要回来了,不可能是传说中的转老还童,是好事,还是悲呢?

    婉儿不敢想像,恒亮难道是佛祖前生种下的盅。今生,我痴迷于奈何桥上,在不曾消逝的迷雾里苦苦追寻,只为匆匆百年化为人身。犹记得“”那摇曳在梦幻里的曼珠沙。

    婉儿坚信自己一定是种了这种毒,这是文字种下的毒,看来这种毒只有种下的人能解。

    到什么时候,婉儿没有更好地去解读她这种存在心里的思念。

第一百七十四章 女人论爱() 
第二天,婉儿一觉醒来,感觉有些不妥的地方,很是不放心,应该给儿子发一个短信。

    这个女孩不是夏炜炜,夏炜炜她的父母婉儿熟悉,虽然他们以前有过结,也很恨他们,毕竟知根知底,坏人脸上也不刻坏字,一定要弄清这女孩的来龙去脉才行。

    婉儿发的短信很简单,你有事忙,找的女孩同我聊天,这女孩看上去不错,但从谈话中,可以听出,她的心机很重。

    如果你同她谈恋爱,妈不反对,但是,你必须要了解她的过去,这个很重要,这是一个人的根,她生在什么样的土壤她就会长成什么样的树。

    这一点,你千万别忽视。

    若是在婚后再知道了,心里一定不舒服,这会影响你的一生。

    这一些在结婚前必须要了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点也不能马虎。

    还有,身体状况,双方都得婚检,这个很有必要。

    因为这个女孩,不同夏炜炜,炜炜她的一些情况,及她家里的情况,我是知道的,儿子千万记住!

    婉儿编发了这短信,心里就好像有了一个交待,母亲对你说了,你做不做,这可是你自己的事。

    作为母亲也只能做到这里,再向前走就有些干涉儿子的婚姻了。

    婉儿不想去干涉,他想要的人,是同他过一生的人。

    通过视频,婉儿认为这女姟是不错的,就是不了解这女孩的家庭背景。

    讲究门当户对,这一点其实不论是在过去,还是将来都是在婚姻这个问题上,要占一定分量的。

    从婉儿家庭来说,她也可算得上中流社会层次的家庭,她不是豪门,她是从土地里走出来的,是从泥田里将自己的腿拔起的人,她的根还是在泥土里的。

    这样家庭的孩子就是有钱,也还是很小气的,很节俭的,要他大手大腿是很难做到的事。

    平日里还有小里小气的表现,若是志豪发展好,他的儿子基本脱离了这些较低趣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脱俗吧。

    婉儿一再强调要了解女孩子的根基,是有一定道理的。

    女孩可不是这么想,她不认为配不上志豪,因为她清楚志豪也是结过婚的人,不管他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总是有一段婚史的人。

    她自认为,自己就是凌云那件事,她要等与志豪谈到一定的时候,在一定时机,她要对他说这件情,她也清楚男人是最忌讳这样的事的。

    就是将来结了婚,他早知道还罢了,他不清楚,婚后知道,这就不好,这个对她的一生没有什么好处的。

    她若是想结婚,也想将自己的过去隐瞒下去,这毕竟不是个事,这是夫妻两人过日子。

    红莠想,她说出来是要勇气的,说出来也就有可能她的这桩婚事,将面临毁灭。

    就是毁灭,她也不愿意这么去做,她不能将一生压在这一件事上。

    对生活她直面过,对婚姻还得直面,她和夏正东,她不想用一种逃避的方式去处理。

    到头来,痛别人,也痛了自己,若是早点说出来。

    最起码,夏正东没有那么多年的痛,坏她一生的人死了。她也痛,痛的是不是她亲手将他送上法庭,这是她不快乐的地方。

    虽然,夏志豪隐隐了解她一些过去,要是同他谈,或是有可能发展下去,这件事必须要对他说清楚。

    说清了,也许他很苦,很痛很痛,痛过之后呢?这后面的事,就是靠自己把握,这样的结合,她才能在这个家里过上正常的生活。

    也不会在今后生活中磕磕绊绊,他会老提这件事,你说说红莠活着还有多大的意思。

    她也知道,有很多人不赞成她,这样一个美满的姻缘,为何要去掺沙子,这不是沙子,这是男人眼中的钉。

    她就是要面对,不是面对,她也没有勇气活到今天。

    她也不知道,她说出来时,夏志豪是什么样的反应。她有这种思想准备,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对这件事。

    她要好好的观察夏志豪对待这件事的表情。她想他一定不是从容的。

    若是无所畏更不可能,要是有也是装出来的。

    她自己问,男人以前有过这事,她忌讳吗?有是有一点,这一点是怕他对这人还有感情,她不想他的感情放在别的女人身上。

    对这事而言,她不感到有什么。

    女人为什么对这件事平谈些呢?原因在哪呢?

    你看,多少年轻女子去做第三者,多少花季般的年龄,去找一个老头子,甚至一点才情也没有,就只有两个钱,这是为什么?

    女人真的是男人身上的衣服,不能够呀,不能够。

    她又想到志豪的母亲,她听过胖小姨子说过:“她是她的鸾凤姐的小姨子,她自小就很努力,在十一、二时就能读中学的语文,可惜没有读书,要是读书也是一只金凤凰。”

    胖小姨在这一点上,她是佩服婉儿的。

    她还说:“婉儿是个很怕事之人。”后面的事她不说了。

    红莠也不是想打探人家私事的人,那时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不保。

    有一次,胖小姨子喝了些酒,也不知是怎么扯起来的,说到婉儿。

    胖小姨子说:“婉儿你别看现在风风光光,茶叶有限公司副总,当时可怜得要命,结婚时的一件棉袄穿了十多年,孩子都十来岁了,三个人挤在一间小屋里,在中间拉一块布隔着烧饭。都不知她们夫妻如何过夫妻生活。”

    当时,红莠听这样的事,她是不会插嘴的,她毕竟是没有出嫁的女人。

    胖小姨子笑笑,还压低声音说:“你不知道吧,我现在老公,你的夏叔,就是她的老公,我将他抢来的。”

    显然胖小姨子说这话,就是要抬高自己,自己不是一个没用的人。

    红莠当时想,胖小姨救了她,她对她的好,她不会忘记,对胖小姨子这件事,她不感到胖小姨子做得地道。

    别人好好的一个家庭,你非得拆散人家,你就觉得了不起,真的是太不道德了。

    红莠当时是这样想的,她自然不会说出来,这样就会伤了胖小姨子。

    胖小姨子说着,她听着,她不论长也不论短。

    从这点看胖小姨子,不是个好人,你有老公为何去缠别人的老公呢?你们过不下去,好合好散不就得了。

    若你们真心相爱,也没有必要在别人背后捅刀子。

    应该将两边的事解决差不多了,你们再去爱吧,哪怕是爱得死去活来。

    胖小姨子这样的婚姻也是不幸的,她只有*欲生活,没有一点精神之恋,这样的婚姻是可怜、可悲、可叹的。

    凡是没有精神上的恋情,不叫恋爱,更不能叫爱情。

    胖小姨子一开始就是*欲上的情感,这同动物界一点区别也没有。

    这样的婚姻说不定哪一天说翻盘就翻盘的。

    爱情首先要心灵有所撞击,感情上有所交流,最后到了不能自控时,爱得死去活来,达到两情相悦的地步,这个时候才会产生爱情。

    红莠想婉儿是她未来的婆婆,她能接受这样一个媳妇吗?

    她是一个很传统的人,一个人守着,坚守了二十多年,这是任何女人能做到的吗?

    红莠还真不知道婉儿是什么样的材枓做成的。

    她在公司,在周边口碑相当不错,也没有什么绯闻。

    红莠也想过,不管许多,先拿下夏志豪再说,可她做不到,她不愿意这么去做,也是违背了人的美好愿望。

    她要将困难放在年轻的时候,将好日子先过,谁都能做到,今天,还有明天,后天呢,你怎么过。

    夏志豪是个很优秀的男子,这不是你想要来就来的事情,今天得到了,明天丢掉了,这是现代人常发生的事。

    红莠,你就是你,不能随波逐流。

    现在的问题不在婉儿那里,问题就在夏志豪这里,她要对他说出她的真实情况。

    当然,她不需要夏志豪同情她,可怜她而同她结婚。这不是爱情,更不姻婚所要的。

    唉,真是的,好像她马上要同志豪结婚似的。

    红莠自己问,怎么考虑许多吗?她怕丢掉了志豪,这是有的,她不想丢掉,又不想他的同情。她要他甘心情愿的接受她,接受她这个人,就应接受她的全部,并且接受她的过去,这样的爱情才能长久。

    若是在爱情里掺了许多东西,你说两人若是被这些东西占住了爱的所有空间,这还有意思吗?

    那倒不如,不结婚,不要这个所谓的爱情。

    红莠又一想,对了,她也要对他深入了解,炜炜长得漂亮,又水灵,年龄又小,怎么就离了呢。这里面不能说一点原因都没有,这是不可能的。

    了解,自然是从有好感开始,听他说的,还要听他没有说的,这才是男人的全部。

    红莠想结婚,到了她这个年龄,可说剩女子,越是想将自己嫁出去,越是要想好,要保持脑头清醒,你要不到的就别免强。

    因红莠必竟是有故事的人,她很懂得在爱情婚姻上的分寸。

    红莠下一步如何做呢?

第一百七十五章 飞金笔异常() 
人们常说,人万物都有灵性。

    婉儿身上的飞金笔,时不时发出的温度超过人体正常的温度。

    婉儿感到全身燥热,这是她从未有过的。

    她心里很紧张,在这个时候,也是茶叶公司人事调整重要的时期。

    今晚,对飞金笔作了一次全面的了解,但,她看不出所以然。这如何是好,送别人,不合情理,这是茶商送给儿子的,有点太不近人情了。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异常呢?

    婉儿坐在沙发上,纤细的小指拿捏着飞金笔,举到齐睸的高度,一双深湖般的眼睛注视着,也就在这时飞金笔又闪了闪。

    她拿来纸在纸上画了一画。

    一条深红的印迹,在慢慢的扩散,隐若中出现了两个字:“归谁。”归谁?婉儿想了半天,也不明白此意。

    婉儿念叨:归谁,归谁。哦,突然间,她明白了。

    这支笔是在提醒,早应该交给儿子,是茶商送给儿子的,一直都是由她保管,儿子现大了,成人了,就应该给儿子了。

    归回的意思就是这个吧,不应是交给茶商吧,是他送,便不归他了。

    聪明的婉儿马上打了一个电话给儿子。“儿子,妈要交一样东西给你,你接收一下。”

    “是什么呀。”

    “飞金笔。”

    儿子很奈闷,好好的在这个晚上将一支笔给我。他知道家里有一支飞金笔,是茶商给的,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婉儿一手在打电话,一手拿着飞金笔。

    “妈,用什么方式交给我呢?是用快递,还是自己送来呢。”

    婉儿想是呀,用什么办法将飞金笔送到夏志豪手上呢。

    最好今天晚上就送到。

    婉儿一刻也不想留,这支飞金笔在她身上闹腾了好几天,只是今天晚上闹得更厉害。

    婉儿正想着这事。

    儿子那头说:“妈,飞金笔我收到。”

    收到了,婉儿还在狐疑,一看拿笔的手,飞金笔不见了。

    一下子将婉儿惊住了。

    “妈,你是用什么办法将这飞金笔送到我手上的。”

    “儿子,你赶紧打开视频让我看看。”

    “好。”

    儿子手上拿着飞金笔,嘴笑得老阔。

    婉儿认真地辨认了一番,就是刚才还在自己手上的飞金笔,神奇,太神奇了,说出来谁能相信。

    之后,婉儿嘱咐一番,叫儿子好好的保管,时刻都得放在身上。

    这支笔婉儿一直放在身上,常年吸收着婉儿身上的气息。

    这支笔是雄性的,对女性特有一种感觉,它也在成长,它也得去找到它的另一半。

    这支飞金笔发疯了,才有不理智的举动,昨天晚上,婉儿同红莠视频时,飞金笔发现了它别一半的方位。

    婉儿还愣在那里,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

    她还不知道这是什么回事,看来这世界神奇的东西还多得很,要人类去发现,去开发。

    看来这飞金笔是个宝贝,是谁的就是谁的,你还真的抢不到,就是抢到了,它还是要回去的,不让它回去,那就折腾死你。

    飞金笔从婉儿手上飞走了,婉儿心也安了。精神一下好了很多,心里也很舒坦,对方不是别人,是自己的心肝宝贝。

    身上也不燥热了,也不像有千万条绳子绑着了。

    婉儿躺在床上,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夏志豪得到这支飞金笔,也在想,这是一种什么现象?一个电话,就能收到,这飞金笔是母亲带在身上的,放在鼻子边嗅一嗅还能闻到母亲的体香。

    志豪反反复复的看,看不到什么异常,母亲与北京相距千里,秒把钟的时间,这要达到第几宇宙飞船的速度?

    志豪把笔放在身上,他回想着母亲放的地方,在胸前,他得单独给飞金笔逢一个口袋。

    他将这一切都做好了,便睡觉了。

    在这同时,那边的红莠也有了反应,这与红莠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红莠身上也有一支飞金笔。

    她的飞金笔是如何来的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夏正东了。

    凌云送给夏正东的飞金笔,一直在高巧丽手上,高巧丽没有将这笔当回事,只是当钱一样存放在那里。

    基本上不拿出来赏笔,故此这飞金笔一直在沉睡之中,很少有在婉儿身上的反应,就是有反应,高巧丽也不清楚。

    也就是夏正东考上公务员在家办酒席,凌云来没有带礼物,高巧丽为了装面子,将飞金笔献了出来,说是凌云送的礼。

    也就是从这时起,这支飞金笔就落到了夏正东手上,后来就一直在夏正东手上。

    平时里,夏正东也不管这支飞金笔,要是用它,还感到老土,用起来还不如水墨笔方便,掉了也不可惜。

    长期搁置,久了飞金笔很安静。

    夏正东收到红莠的一封信,还大醉了一场。后来也给红莠回了一封信,飞金笔就夹在这封信里。

    夏正东万万没有想到红红就是红莠。

    这封信交给了红红,其实不就是交给了红莠。

    假红红真红莠就得到了这支飞金笔。

    红红当时只租了一个小房子,出门进门都将贵重东西带走,就是上班,她也把夏正东送的飞金笔放在身上。

    她爱这支笔就是爱着夏正东,也许是爱屋及乌的原故吧。

    飞金笔长期接触人的体温,又慢慢的活过来了。

    因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