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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搂紧了云烈,她相信这男人不会舍得这么早死的,拖着他,是最安全的。
“别紧张!”
感受到她手中的力道加大,他安抚着她的情绪。
同欢叹服了,都什么时候了,他居然还有心思跟他聊天。
后面蓝色的组装车一撞上云烈的组装车便黏住了他似的,直接把白色组装车横向撞出好几米远,眼看着接下来便是悬崖,云烈车子一转,居然借着这股力道往前开了过去。
而身后那辆蓝色宝马便在巨大的速度下直直地开入悬崖,生死未卜。
饶是同欢心脏再怎么强大也跳快了几分,这是她第一次如此深刻地经历死亡,虽然没有半点血腥,虽然是害人不成反害己,同欢还是有点难以接受。
“同欢小姐,没事的。我每次赛车都会碰到这样的极品。他们拿了人钱,特意来做掉我的,所以别太愧疚。后面还有一辆呢,帮我守着点!”
云烈轻声解释。
同欢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云烈是什么身份,同欢并不知道,但看他想要吞并金碧辉煌的架势,自然跟黑道有关,而黑道里的大人物,大都仇家无数,这种情况也是意料之中的。
只是,同欢没想到自己走了哪门子的狗屎运了,居然撞上这种破事。
她蹙了蹙眉,强大的理智让她冷静下来,去关注战场的形势,这时候,跑在前面的两辆车也纷纷加入战场,对着白色重机车呈现包围的趋势。
而车后坐着的女人,纷纷拿出雪亮的刀片来,赫然是要将两人杀死。
“他们有刀,怎么办?”
她难掩地焦急,语调却愈发地淡定,不知为何,她很相信云烈,相信这男人不会轻易地死在这里。
对于同欢的淡定,云烈抿唇笑了笑。
这种生死场合,一般女人铁定早就吓破了胆,可她却还是如此沉静,声音都不带抖的。
这女人,还真心不差啊。
看来面对自己的冷静也不是装的!
“摸到我口袋里,那里又一把消音手枪。”
同欢顾不得其他,瞬间在云烈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沙漠之鹰。
是的!
沙漠之鹰。
同欢学过射击,倒不是特意去学,而是陪同西错,她们三人之中,西错从小就是战斗狂、军事迷,对各种武器非常热衷。
给读者的话:
姑娘们,收藏咩,留言咩,我很努力的更新的说!
第四十章 加分()
西错觉得自己一个人学没意思,就拉着同欢、小宝一起,而同欢是那种不论学什么都会学到最好的人,所以射击还是不错的,只是要用到实战。
同欢心底还是挺害怕的!
正愣神间,两把刀同时往同欢身上招呼了过来,她本能地往后倒下,堪堪躲过这一击,手中的沙漠之鹰发动,黑夜里陡然传来一声沉闷的枪响,紧接着便是重机车的车身和地面摩擦的吱吱声。
同欢这一枪,准确地击中了摩托轮胎的衔接位置,顿时轮胎飞了出去,一辆车就这样报废了。
“漂亮!”云烈眼神一亮,这枪法,神准了!
这可是夜晚,加上天气的效果,要打中那么精细的位置,除了精密的计算还得要好枪法!
同欢那一枪,当真是惊艳了!
同欢却不好过,发了一枪,脸色却微微发白,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愧疚的。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样的高速下,对方活下去的概率不大。
而她,就这样杀人了。
虽然对方先动的手。
听到耳机里传来的沉重喘息声,云烈微微叹气,这女人的枪法是从射击房里练出来的,当真正杀人,难免骇然。
“没事,接下来我来吧!”
云烈轻声安抚,同欢没说话。
两面夹击,云烈要负责开车,能有多大的能耐对付这些人。
脑海里的数据瞬间生成,原本一直乖乖听话的同欢瞬间下达了命令:“我数三下,你撞上前面的车,速度要快。”
云烈讶异,这女人,想干什么。
但是他今晚有点疯狂,能将命交给她,感觉其实也很不赖。
“三。”
“二。”
“一。”
“轰……”
声音落,云烈便狂轰油门疯狂地撞上了前面的车子,正直转弯,前面的车在巨大的力量下直接被撞飞入悬崖。
而左边,火光滔天,那辆摩托车爆炸了。
同欢这一枪,是开在油箱上的。
相当近的距离,特质的子弹,打穿了摩托车的油箱,然后轰然炸开。
云烈瞧着后视镜中越来越远的火云,嘴角扯了扯。
这女人,看来杀伤力不仅是在外貌上!
强大的脑袋,精密的计算,神一样的枪法,这女人以前是狙击手吧,如此虎!
不过,云烈瞧着是越来越有趣了。
这样一个美丽持枪的女人,对比名门淑女的娇弱,好了几百倍,云烈默默地又给同欢加了两分,于是,同欢现在已经九十四分了。
云烈发觉自己越来越不介意她是个妓…女的事实了。
“不错。”
云烈笑着赞赏。
车子在最后一圈山道上绕行,纷繁的雨点,洗刷掉所有的硝烟和血腥。
身后,没有一辆车可分享他的锋芒。
他笑着取下头盔,将这笨重的东西丢弃在空气中,享受着雨,享受着风,任这风雨冲刷着心中热血。
同欢也学他,丢了头盔,面庞仰起,任由雨点打湿她的面庞。
她刚刚干了一番这辈子想都没想过的事情,她的手上,染了别人的鲜血,脑袋里一遍遍回荡着的动手那重机车爆炸的一幕。
给读者的话:
看了3g的文,发现好多肉,这文前期真的不大适合码肉啊!烈少要一点点把同欢吞下,吞下之后再狠狠的肉。
第四十一章 给你的奖励()
她需要发泄,所以陪着云烈一起疯。
理所当然地,云烈得到了第一名,那个扬言要战胜云烈的黑人尼欧已经死在这场争斗中,十二辆车,最终到达终点线的只有五辆,十四个人,非死即伤。
欢呼声响起,死亡和血腥总是令人格外亢奋。
同欢只觉得脑海中嗡鸣一片,迷迷糊糊地下了车,云烈搂过她,吻了上来。
那是缠绵而疯狂的吻,像是要将彼此融化溶入对方的骨髓之中。
同欢其实一直很讨厌接吻,讨厌这种唾液交流的游戏,可这时候,云烈吻着她,她的口腔她的舌头传来麻痛之感。
那样真实而深刻。
啊……
原来我还活着啊!
意识深处的声音轻轻喟叹!
同欢终于意识到,她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会到往陌生的地方。
而云烈吻完了她,瞧着她面目怔忪的样子,深谙人心的他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害怕,他轻轻地拥着她,吻着她圆润干净甚至连耳洞都没有的耳垂,低声道:“同欢,这不是你的错。是他们贪财想要杀我,而你,只是在保护我。”
云烈的声音,低沉,性感,沙哑,华丽……
像是蛊惑一般,莫名其妙地,同欢就相信了,她眨巴着此刻纯澈无辜的眸子,一瞬不瞬地望着云烈:“真的吗?”
此时的同欢,卸下了那冰冷隔阂的外表,纯澈地如同琉璃一般不惹尘埃。
他微微有点发呆,却止不住安抚着她:“是的。”
第四十三章 同欢的乐队()
沉香扇想着闺女念大学,便让她学艺术,还重读一年,今天六月份的升学考试,能不能上美院,还是个未知数呢!
“美院美女太多,无法衬托我的优势,我最想上帝国理工了,一想想我在一满是汉子的地方顿时觉得好幸福。”
说着,小宝那大而充满魔力的眸子开始闪星星眼。
由此可见,她对帝国理工是多么的渴望。
同欢无奈,眼底却写着宠溺,小宝的无忧无虑,是同欢想要守护的。
几人围着倾城说了会儿话,倾城特喜欢小宝,每次都跟小宝打打闹闹的。
同欢淡笑着看着这一幕,心底特温暖。
这时候,楚离也走了进来,他看着病房中打闹嬉戏的倾城和小宝,看着西错和同欢聊天,止不住勾唇微笑。
即便生活给他们带来了很多苦难,可春雨过后,早春的阳光里,这一隅天地,格外的静好。
楚离觉得这样很舒服。
却不知,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暴风雨的前夕。
“楚离哥哥,你也来了!”
小宝又开始投怀送抱了。
楚离的胳膊被小宝圈着,顿时略有些无奈,他看着同欢,眼底温润而静默:“同欢,告诉你一个消息,不论是好是坏,你都不准生我的气哈!”
难得楚离居然用这种语气说话。
同欢笑着点了点头:“你说!”
小宝也跟着嚷嚷:“什么消息啊,这么神秘。”
楚离仍是要同欢的保证:“你别生气啊!”
同欢无奈,她又不是气筒,而且她很少生气的:“没事的,你说!”
楚离这才开口:“你知道‘明日之星’吧!”
明日之星。
那是一档络歌手大赛,非常平民,只要你能唱歌,又能作词作曲,便可以把效果传到上,然后经由海选,组委会的挑选,决赛出前十名。
前十名都有不错的奖金。
楚离说这个做什么?
还不等同欢往深处想,楚离已经接着说道:“我把你三年前录的曲子传了上去,然后进前二十了!”
就知道会这样!
同欢止不住捏了捏额角,略有些无奈的样子。
楚离的话一说完,就连叽叽喳喳的沉小宝也安静了下来,就连西错也止不住望向了同欢,等着她的答案。
同欢念高中的时候,她、楚离、小宝、阿错还有林肯,一起组过一只乐队,blacklagoon,黑礁。
当时这只乐队,在云城的pub里巡演,一时火爆异常。
当年的乐队,颠覆了世人对摇滚乐的感官,黑暗的摇滚,被一群年轻俊美的男孩女孩诠释得干净若琉璃!
“blacklagoon……”
同欢轻轻地呢喃着乐队的名字。
那一瞬,整个屋子内,格外的沉默,每个人脸上,都是一种眷恋和怀念,以及淡淡的感伤。
当年黑礁的五个成员,同欢是主唱,小宝负责键盘,西错这暴力女是鼓手,楚离则是贝斯,吉他手是……林肯。
只是当年的五个人,现在只剩下四人。
三年前,林肯死于一场车祸。
第四十四章 征服()
同欢因为林肯的死一蹶不振。
他们几个,虽然一直陪在同欢身边,但乐队,却已然成了禁忌。
同欢三年来从未曾唱歌任何歌,她从不去ktv,她不管流行乐,她对摇滚无动于衷,她不再碰任何乐器……
她尘封了自己的音乐才华!
只为了祭奠,那个她深爱的男生!
同欢那一念中想到了很多很多,过往肆意放纵和挥霍的青春,和林肯热烈的爱情,乐队的辉煌……
她抬眸看着这些死党们,却发现他们也都眼巴巴地瞧着自己。
显然是怕她伤心。
时隔三年,很多的心痛都变得晦涩,或许同欢还是会伤感,但绝不会再如三年前那般惨烈了。
而且前三名的奖金,真的不错。
第一名是一百万,第二名是五十万,第三名是二十万,而只要在前十,都有十万块。
同欢现在,最想要的,就是钱。
她笑了笑,道:“我也希望能选上,反正是选,又不需要露面,这么便宜的钱,不要白不要,等拿了奖金,大家一起去挥霍吧!”
诸人这才释然。
音乐,是他们年少时的梦。
隔了三年,同欢混迹在帝国理工和络故事间,楚离是医科大的高材生并早早地成为了一名外科医生,小宝挣扎在升学中,阿错则开始帮着沉香扇照看场子……
时光,带走了很多的东西。
那些青春,得意和张扬,肆无忌惮和年少轻狂,渐渐消散,被时光的刀,打磨到圆润平滑。
或许,只剩下心中的梦不变。
“我好想再当一次键盘手!”
“架子鼓诶……”
小宝早就亢奋起来了,就连西错也隐隐心动。
同欢笑,这些人的开心,就是同欢的开心,可此刻,同欢止不住笑着打击他们:“选,又没咱们用武之地,看曲子就够了!”
楚离微微凝了凝眉:“同欢,今年的比赛规则不一样。前二十名会现场比拼,权威人士打分,cm电台全程直播。这也是我,怕你生气的原因!”
“这么说同欢要上电视了,cm电台诶,天呐,那个广告多到死收视率还好到死的电视台。同欢,你歌唱得那么好,绝对能火!到时候我们到现场去支持你!”
小宝已经开心起来。
西错则淡淡地瞄了同欢一眼。
同欢没有吭声,“明日之星”作为一档老牌的络选秀节目,搬上荧屏并不奇怪,络上的爆红必然能带动电视的爆红,而且届时选手的比拼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无法估量的!
这也让那些底层的歌手有了一夜成名的机会。
只是,要继续吗,同欢?
你能行吗,同欢?
她微微迟疑,可感受着那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热切目光,她便舍不得辜负。
音乐,是他们所有人的梦,包括林肯。
她怎么可以因为林肯的死,放弃梦想呢!
她应该做的,是带着林肯的梦,双倍的去拼搏!
“我尽力一试!”
同欢淡然一笑,在那一刹里。
所有的人都知道,三年前那个嚣张跋扈的同欢回来了,她的天籁之音,所到之处,只有一种结果,征服!
当她重新歌唱,所有的耳朵所有的情感都会被她渲染,然后,征服!
这世界,你要被同欢颠覆了吧!
小宝不知为何有这种想法!
但是,她是真的很开心很开心啊!
第四十五章 明日之星()
从医院回来,回到自己的小巢,同欢便开始搜索“明日之星”的选进程。
“明日之星”这档老牌的节目真的在络上很红,今年要搬上荧屏,更是赚足了世人的眼球。
当然,期待着有之,忧虑者有之,但总之,形势一片大好。
同欢的那首曲子叫《鸿沟》,摇滚乐,背景是蒸汽朋克时代的天空,在那个时代,整个街道上满布着蒸气机械,整个天空,到处都是浓烟滚滚。
那是一个奇幻的时代。
所以同欢这首歌的曲掉非常恢弘,偏偏歌词却格外的冰冷,让人感动迷茫和无奈。
这首歌是同欢的歌词,林肯的曲子,也是车祸发生前最后一支曲子。
那时候黑礁在整个云城爆红,这首曲子是下一个月驻唱的主打。
然则,这首歌始终未曾被同欢正儿八经的唱过,因为还未曾登台,吉他手就车祸身亡,同欢开始抑郁,并开始自杀。
看得出,楚离上传这首歌的时候很用心思。
那时候,他们在云城郊区偏僻的车库里第一次练习这首曲子,音调很空旷,楚离处理掉了杂音,然后上传的。
甚至于这首歌的背景,都是楚离自己润色然后诠释的。
蒸气朋克,这种背景很小众,当今流行乐,唱得最多的不过是情情爱爱和分手,《鸿沟》虽然也有这种感觉,但是这是一种堪称绝望的爱,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