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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代的涟漪岁月-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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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本来打算让你看看大草原的日出,你这个混蛋,我挂了,再见!”童谣说着就想要把手机挂断。

    “喂,别介,我错了,错了,真的错了。”林初连忙阻止,尴尬地解释道,“昨夜我一个表哥,打了一整晚的呼噜,弄得我一夜没睡好。今天又是我大表姐的婚礼,脑袋疼。”

    “哇,婚礼!林初你可得拍些照片发给我。”童谣对婚礼显然很有兴致,“好了,我们一起看日出吧。”

    洁白的蒙古包里,童谣趴在睡袋里,把手机调成外摄像头。

    一片广阔的草原上有微风涌动,一大片一大片青草身子都是摇曳着的。一轮旭日正从地平线缓缓升起,天空蔚蓝,一种为“空”的意境在渲染着。

    难怪有人说大草原能够涤荡心灵的污秽,林初仅仅是通过手机看着画面,隐身也渐渐宁静了起来。

    如果有机会,林初也想要去草原上看看了,脑补着和童谣共同策马的情形,便一阵出神,尤其地向往。

    “噔噔噔。”

    忽然传来了一阵高跟鞋声,林初吓得直接掐断了通信,把手机往口袋里一塞,嘴里吹着口哨,装作左顾右看的。

    大表姐是今天的新娘,她起的特别的早,见自家的表弟在那里尬尬地吹着口哨,很是疑惑,这家伙在做什么呢?

    “小初,你在干嘛呢?大清早的在过道吹口哨?”大表姐问道。

    “呃”林初愣了一下,感觉脑子有些不够用,不知道为何有种被捉奸的心虚感,情急之下他瞎掰道,“那个,那个,尿急!对,尿急,找不到厕所,所以所以。至于吹口哨,尿尿嘛,你懂的。”

    “咦~~嘥气!”大表姐捏住了鼻子,“记得用水龙头浇一下地,下次即便找不到厕所,也得去外面,不要尿在过道里!还有,厕所就在你身后那个门里面!”

第106章 嫁娶() 
所谓的屋内过道其实是连通两间屋子的一条长长的长廊,属于露天的那种。一条蜿蜒的小阶梯,从过道延生至二楼,便是林富贵的房间所在了。

    只要一下雨,老天的礼物便会将过道给冲洗一番,青石板铺成的地面便会显得很是干净。

    一条过道横向地穿梭过两户人家,有些性急的家伙没准就会尿在过道里。因为那严格上来说已经不属于屋子的范畴了,林初这个借口也不是无的放矢的。

    大表姐略显嫌弃地回了房间,林初悄悄摸了出去,重新接通了和童谣的视频。好一番解释,才算是将刚才的事情给解释过去了,童谣对于被人没有礼貌地挂断电话还是非常生气的。更何况之前还是林初请求,希望童谣能够带他看一看内蒙的风光,她才主动地联系林初。

    聊完电话,看了眼时间早上八点了,手机也需要找地方冲一冲电,实在是有些小麻烦。

    回了屋子,林富贵和严晓倒是都醒了,不过两人还有些懵,正如林初之前那样。若不是刚睡醒,林初绝对能够想到更好的理由。换言之,若不是人太过懵懂,也不会连大表姐走了出来都没有能够第一时间发现。

    林初苦笑着坐回床上,大人们早就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身为小一辈,他们还是比较空闲的,

    今天,先在女方家吃一顿喜宴,随后再辗转男方那一边。按照俗礼,新郎想要带走新娘子,是需要过女方家人这一关的。

    不过一则姐姐姐夫都是大学生,他们不兴这一套;二则曾经的林初,林富贵他们面对不太熟悉的人还是较为腼腆的,那种敲诈红包的行为实在是做不出。

    6666,9999的红包其实姐夫已经准备好了,可是林初他们却没有本事拿啊。

    如今林初倒是知道怎么敲诈新郎了,但是姐姐姐夫刚工作一年,两人的收入虽说较为可观,可是积蓄还是不充裕的。林初也不缺这点钱,更不缺这一点喜意,还是算了,和曾经一样,第一次林初觉得似乎也不错。

    在喜宴之前发生了一件令林初有些哭笑不得的事情,所有人都去楼下了,但是林初躲在林富贵的房间里给手机充电。

    新娘和她的伴娘走进来居然要换礼服,一条长长的帘布横在空中。林初虽然在看手机,但还是很警觉的,听到有人进来便快速地把手机塞进了薄被子里。这一手林初小时候很熟练,没想到宝刀如今依旧未老啊。

    大表姐并没有发现还有人在,倒是伴娘比较警觉,穿过帘布,看了一眼发现了林初。她有些尴尬,大表姐倒是大方地拍了拍伴娘的背道,都是自家的弟弟,没关系的。换吧,反正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换衣服了。

    大表姐还是很通情达理的,伴娘犹豫了一下也就答应了。大表姐悄悄走到林初耳边,嘱咐了一句,不要偷看!

    林初内心是崩溃的,他是那种人么?既然选择相信了他的人品,为何又要多此一举呢?不过毕竟是女孩家,林初还是能够理解的,只是觉得有些哭笑不得罢了。

    两个相貌还算姣好的女生,隔着一条帘布在旁边换衣服,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林初有些难堪,毕竟是成熟男人了,两个妙龄女子竟然在不到五米的地方换衣服,似乎还包括了内衣。他悻悻地摸了摸鼻子,又不能够戴耳机,万一大表姐换好衣服过来,他没有发觉,不就被发现了?这也是昨晚林初一晚上忍着鼾声依旧不带耳机的原因。

    好在两个女孩换衣服的速度还算是快,大表姐看到林初坐在床上,丝毫没有离开过的样子,这才拍着他的脑袋,道了一声乖,随后在林初哭笑不得的目光中快速离去。

    农村的喜宴是很讲究的,具体流程林初不是特别清楚。但是他知道,一般婚宴刚开始都是上的冷盘,以素菜,果脯为主。之后才会一道一道的上肉菜,哪怕江浙省是鱼米之乡,婚宴上的海鲜也是屈指可数的。

    一道香乌笋炒虾仁,味道很鲜美;二十厘米长的大鲤鱼清蒸之后就被端上了餐桌,食用的时候需要沾一下鱼身子下面的酱汁;一个个硕大的毛蟹被捆成了粽子,从中间被一刀切开,金黄的蟹黄在引诱人们的食欲;海县长街的蛏子绝对世界上少有的美味,那种鲜味不是一般的水产能够带来的。

    林初拿起一片蛏子,打开壳取出里面的嫩肉,将两边黑色的东西剔除,留下洁白的肉体,没有什么特殊的香味,一口塞进嘴里。很难想象只添加了少于盐巴的食物,没有任何多余的佐料,它的味道能够如此之棒,仿佛鲜的要让人吞了舌头一般!林初由衷地为他能够身为一位江浙人,尤其是宁城中的海县人而感到高兴。

    羊肉是全场最重要的一道菜肴,那是要在放过鞭炮之后才会端上来的。

    之前经历过一整只炖鸡的洗礼,一大只猪蹄膀的陶醉,还有各色海鲜肉类的点缀,没有经验的人,一顿胡吃海塞,肚子早就很饱了。

    这时候一道羊肉大餐被端了上来,不少人早就没有了肚子,特别是一些小孩子很早地就离席了。

    婚宴是在林家村废弃了的一所小学举办的,如今的林家村,祠堂小学都是举办婚礼的绝佳地点。孩子们吃饱了,就拿着篮球乒乓球进入一个很小的运动场玩去了。大人们在谈天说地,聊着人生,也无心搭理这群皮孩子。

    林初很沉稳,吃得很慢,大多菜肴都是浅尝辄止,唯有特别喜欢的佳肴,譬如长街的蛏子,他才会多吃上一些。

    作为娘家人中的主要成员,过早的离席还是很不妥的,林初已经成熟了很多。林富贵坐在林初身边,昨晚才励志减肥,结果今日就面对了满桌光闻气味就知道很美味的佳肴,一张庞大的脸庞都纠结的缩在了一起。林初看得实在是好笑,严晓吃东西很快,早就吃完了,不知道从哪里弄过来一个手机,正在游戏的海洋肆意纵横。显然,比起佳肴,严晓更加喜欢游戏。精神和物质,他妥妥地放弃了物质,选择了精神上的享受,某种意义上来说倒是一个可造之材啊。

第107章 姐夫的家() 
大表姐个子不是很高,身材也很是纤瘦,一身大红色的喜服显得人很精神。

    姐夫个子比起大表姐稍稍显高一些,面庞棱角分明,是那种精明能干型的。

    两人尽皆端着小口径的酒杯,里面是盛满了的晶莹的无色美酒,脸上带着一丝谦谨的笑意。

    林初父母一辈对于他们而言都是长辈,需要一个个敬酒过去。林家村的人是豪放的,白酒一口就干了,你随意。

    初来乍到,小酌一口显然是不行的,姐夫便一杯杯喝了过来,大表姐有时候还帮着分担一些。

    可即便如此,但毕竟是白酒啊!

    林初发觉姐夫有些醉了,说话时舌头根直打直,话语都是含糊的。若是等到林初未来举办婚礼,到时候就看童谣那一边吧。中西式的都可以,只要能够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新娘是童谣这一件事,林初是渴求的,凡尽所能。

    纵然是醉了,但是林初对于姐姐姐夫的婚礼依旧是欣羡的,他没有忘记童谣的嘱咐,悄悄退到了外头,好在没有人发觉他。

    躲到小学门口两颗粗壮大树其中一颗的后面,林初录制了一段小视频,给童谣发了过去。

    不久就收到了童谣的回信,话语中尽皆是对林初姐姐姐夫的祝福之意,对于婚礼倒是鲜有提及。林初便懂了,显然家乡这种婚礼模式童谣并不喜欢,因为一点也不浪漫。

    这很符合林初对童谣的认知,小姑娘是喜欢浪漫和小惊喜的。

    收起手机,喜宴也举行的差不多了,晚上的时候还有一餐,等到第二天便准备出发去男方那里了。林初家乡这边有个传统,叫做担马桶,是由最小的一个孩子干的。林初家里最小的孩子自然是林建了,这个旧习俗,收获还是颇丰的。林建可以拿到一双新鞋,鞋子的价值和男女方的财力有关,但不管怎么说千八百还是有的。

    结婚除了喜悦,剩余的便是忙碌了,林初看到他的父母进了厨房之后,除了端出一份份美味的菜肴就没有出来过,这叫做帮厨。需要等到所有人都散了,他们才有时间吃个饭,这也是在家乡举行婚礼最繁琐的地方。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家自己完成的,并不拜托外人。当然了大厨这一职位得另说,并不是随便来一个人就能够完成婚礼所需要的全部菜肴的。

    自家结婚,婚礼还需要外包的话,这在村子里属于无能的体现,说明这一家子人心不齐。

    除了喜宴,还有红包的收取以及统计,这些都是需要回礼的,可马虎不得。收了人家多少的礼金,将来就需要原封不动的还回去多少,只能够多不能够少,所以在收取的时候各家各户的礼金都统计清楚了。

    农村里,各家各户别的不多,就是小孩多。林初的几个大姑姑都是奶奶辈的人了,小孙儿都十来岁了。这一算又是一大口人,无论是嫁娶还是乔迁,都是需要随礼的。这么一看,林初作为独生子女,他们这一家确实是亏的慌。可那又如何呢?亲人家里有喜事,总归得要去的,表达自己一份恭喜之意。若是因为礼钱不去,不说口诛笔伐,单是白眼就能够把人生生给看死。

    其实职场里面,同事结婚也是一样需要随礼的,林初随过的礼就不少。但是作为钻石王老五,他就没有收回过一分钱,如今想来倒是有些好笑了。

    总结起来那就是不结婚亏的慌,看得出来把童谣娶进家门无论是从感情的角度,还是从战略意义上都是很有必要的。

    被林富贵的鼾声震得睡不着,林初一通的胡思乱想,他已经很久没有这般过了。曾经都是写程序,写到累了,自然而然也就睡着了。如今的日子还是宁静了一些,这样的岁月不可多得,哪怕是被林富贵吵得有些小心烦,但林初依旧很享受,也很感激。

    姐夫家并不富裕,迎娶的车队大多是租的,只有打头那辆宝马是他同学的。

    为此,没有人在意,有个仪仗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况且林初从小对车子就不感冒。哪怕是坐在林家茂家的豪车里,他也没有过多的感受。几兄弟坐在一起,坐前头的是林初的大表哥,林飞,他是二伯伯家的。如今林飞还在念大三,不过离毕业也快了。林初记忆中大表哥是做物流的,这两年随着网购热潮的不断崛起,物流绝对是黄金行业。林初这个大表哥刚毕业就遇到了好时机,在公司弄了一个小团队,经营一条单独的物流线,每年有近二十万的收入。这对于一所二本类院校毕业的学生来说,实在是不知羡煞了多少人。林初刚毕业的那会儿,别提多狼狈了,哪有大表哥的这番机遇?

    林初对大表哥的印象是非常好的,大表哥是那种为人幽默,待人有礼型的,并不因为他们之间年龄上的差距,就和林初他们聊不到一块儿。大表哥将来迎娶的媳妇儿是他的高中同学,通过他的好朋友在他大学毕业后介绍的,并不是高中时就在一起的。通过大表哥的经历,林初对他的感情便愈发的有信心了些。

    “我们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

    “。。。。。。”

    严晓似乎特别喜欢这首歌,可是他反复的哼来哼去也就只会这么一句。大表哥对这首歌很感兴趣,因为他居然没有听过。林初无奈之下只好将歌曲又唱了一遍,推脱是他邻居写的歌,老掉牙的借口了,但是很有效。大表哥说等下次去林初家里拜访的时候,一定要见一见林初的邻居。林初脸上的笑容顿时有些僵硬了,他只好讪讪地应下了,心中却在发愁。邻居啊邻居,到时候可得怎么办呢?俗话说得好:夜路走多了终归会遇到鬼,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车子从宁市开出,经过高速公路,进入了温市之中。

    姐夫家乡的路比林家村的难开不少,属于山沟沟里的那种了。路是乡间小路,一路上种着不少的柳树,柳枝垂髫,飘散着一抹绿意。好在这两天都是大晴天,不然道路一旦泥泞起来就更为的不好驾驶了。接下来还需要在姐夫家里住上三天,等到十月五号的时候才能够返家。

    不知道为何,人还在车上,林初的思绪却仿佛已经飘到了和童谣约会的那一天。和自己心爱的女孩约会,对林初来说尚属于头一遭。哪怕他心智很成熟了,但在这一方面,仍旧像一个小年轻一样充满了懵懂的期待之意。

    ps:感谢书友timemaes和ad520的打赏,昨天坐了一天的高铁,实在是有些累,就中午的时候写了一章。接下来每天都会有两章的,到上架的时候字数上,时间上都刚好合适。此外,谣初这段日子会多存些稿子,在上架的那天一次性发给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08章 麻将() 
一条水全干了的小溪,里面的土壤却并不干裂,显得很是温润,这也是在江南这样的水乡所特有的症状。

    九月,十月正是多台风的时候,一场说来就来的暴雨随时会至,空气都是湿润的。

    林初他们的车子沿着土道往里行驶着,风景非常的秀丽。不过这两天由于没有休息好的原因,他在车上酣睡着,身子向后微微斜着。

    其他几个兄弟在闲聊,聊天的主题从来都无关学习,仅在吃喝玩乐之上。学习那都是妈妈辈闲聊的,学校里压力已经足够大了,再聊学习就显得有些装了。

    旅途是疲劳的,哪怕只是跨市的一段短短路途,无聊与孤寂会吞噬一些富裕的精神。

    下了车,新娘家里人出来了,姐夫的父亲去世的很早,是被母亲一手照料大的。伯母是个很温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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