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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之下,阮依依反而变得冷静,她没有再团团转,而是裹着被子,安静的等待火精灵的出现。
这里,没有阳光,被罚永世黑暗。假如火精灵能进来,至少,能有所帮助。
终于,火精灵来了,他与虫精灵站在一起,迟迟不敢进来。
“我不需要你进来,但是,你得想办法给我火把。”阮依依自从上次差点被天火烤焦之后,对火有种莫名的恐惧。她分明记得自己是最喜欢玩火的,放烟花这些总是她冲得最前,但现在,她怕火怕得要命。
可是,为了颜卿,她必须弄一个火把来才行。
火精灵四处找来干的树枝,将其点燃之后,所有精灵一起用力,想扔进来。
可是,火把每次在扔进来的那一刻,就灭了。
阮依依很着急,石头下面,全是黝黑的泥土。他们似乎感觉到阮依依的意图,竟然开始冒泡。每一个气泡破裂时,都会散发出一股恶臭的气体,阮依依不得不用被子将自己的口鼻全都捂住,能勉强能忍受住。
火精灵和虫精灵共同扔来的火把,最终,全都灭了。
“等一下!”阮依依仔细观察着泥土,他们很害怕火光。虽然每一个火把,在扔进来的那一瞬间,都自动熄灭了,但是,泥土已经开始有了反应,他们剧烈的蠕动着,散发着自卫性的恶臭味,烂泥象开水似的,翻滚着,不停的,将泥土深处最重的怨气,全都翻了出来。
阮依依看着自己所站的这块石头,它的大小,与阳光射进来的大小,一模一样,就好象,纯粹是为了这一束阳光而存在的。
无论太阳怎样转动,这束阳光,都不会改变。
而石头边的泥土,绝对的不会触及这里。他们怕火,自然,也怕阳光。
阮依依双手做喇叭状,对着精灵们喊道:“你们快去找些钻石水晶宝石这些东西!如果能找来镜子,就能救我师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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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象过山车一样的贝影()
阮依依觉得,自己傻兮兮的在竹屋等颜卿回来,很傻。
她是什么人,她是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人。假如她还留在现代社会,女性的矜持和骄傲,是绝对不会允许她这么做,做小女人状的在这里等着一个不知何时回来的男人。
更何况,她还经历了大多数人都没有经历过的穿越。这么奇特的事情都能发生在她的身上,还能活下来,活得好好的,阮依依觉得,自己应该与众不同。
至少,经历与众不同了,人,就更应该与众不同。
或许,颜卿会觉得她会可怜巴巴的等着他回来。她偏偏不等。贝影都来邀请她了,她没道理不去。
阮依依点了点头,冲着贝影招手。
贝影将一头搭在悬崖上,另一头则搭在主峰上,她担心阮依依从她身上走过时会脚一滑摔下去,还特地的变幻了一下,身上往上长出了两道扶手似的东西。
阮依依一看,抿着嘴笑。她光着脚丫,扶着贝影幻化成的扶手,边走边往下看。
以前,都是站在悬崖边往下看,害怕摔下去,不敢多看。现在,能稳稳的站在悬崖的悬空处,再往下看时,有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气势。
悬崖下面,终于云雾缭绕。站在悬崖边看时,不能看得全面坦然,但现在,改变了角度之后,阮依依才发现,原来这些云雾,竟然这样的多变。
它们,时而翻腾,如同沸腾的开水,咕噜咕噜的直往上冒,一如调皮可爱的小娃娃,争先恐后的往外跑。有时候,时卷时舒,仿佛扬州四月天,柳叶发芽,拂水面起涟漪,如文弱书生,闲庭信步,手执一卷诗经,看花开花落,伤春悲秋。
一阵风吹过,云雾犹如屋檐下的铃铛,摇曳生姿,细细的水雾,时而浓如牛奶,时而淡如纱巾,飘逸,潇洒,雅致,清柔。
阮依依站在贝影的身下,痴痴的往下看着。她在佛牙山也生活了一年整,她每日望着这里发呆,却没有发现,原来这里的云雾,美不胜收。
贝影等了许久,见阮依依停驻脚步,看着那些云雾发呆,有些着急,晃动着提醒她:“这些云雾有什么好看的?我们整日跟他们玩,最没有意思了。”
“哦,它们为什么不好玩?”阮依依问贝影。
有时候,她很羡慕贝影他们,可以下山去各地游玩,只需要在雨后天晴的日子,挂在天空一会,就完成了任务。每次他们出现,世人都惊叹赞美,人人都爱彩虹,喜欢他们的出现,觉得,彩虹总是能带来好运,至少,能给干净的蓝天画上一道美妙的弧线。
虽然他们不能象人类一样,有鼻子有眼有嘴有手有脚,但是,并不影响他们。他们一样可以说话,一样可以跟别的生灵沟通,只不过少了脸和四肢而已,根本不会有任何影响。
听贝影的口气,她很瞧不起那些云雾。
果然,贝影说道:“那些云雾,不像我们一样,有着固定的身形。每次远远看着,好象有个样子,冲进去,就什么都没了。”
阮依依一听,笑了。
彩虹一身颜色,变幻无穷,平时,他们就很瞧不起那些黯淡无关的东西。云雾再美,始终没有自己的颜色,只能反射阳光,借助阳光才能有些颜卿。
彩虹也是人来疯,没事就在天空中东奔西跑的,四处游荡。到哪里,都能看到云雾,懒懒散散的一大摊,没个定性。而且,云雾没有主动性,全靠风,有种居无定所的颓废样,也难怪积极向上的彩虹,会看不起云雾。
阮依依对他们之间的事兴趣不大,生灵之间,也有三六九等之分,也各有喜好烦厌,别看乌拉和参参的关系这么好,他们也经常三天两头的吵架,每次吵完就说要绝交,每次绝交不到一天,又和好了,整天没事带着一帮人参精和何首乌精在山上跑来跑去。
贝影见阮依依听完她的话之后,看云雾也不那么稀奇了,便说道:“篝火晚会已经开始了,等你走去怕是都要结束,不如你骑着我,我带你飞过去吧。”
阮依依见能骑彩虹,兴奋的直点头。
贝影又变幻了身形,尽管彩虹可以幻化,但百变不离其中,怎么变都是细长条状。为了让阮依依坐好,贝影的背上,多出两个把手,让阮依依抓住,然后,她就象一条矫龙,带着阮依依往主峰飞去。
“嗷呜……哇,我飞起来啦!……”阮依依兴奋的张开双手,仿佛能拥抱太阳一样,激动得大声欢呼。
贝影吓得差点抽筋,尽管她有把握保证阮依依的安全,但在高空之上,她突然撒手,真的很危险。
“阮依依,快抓住把手!”贝影提醒她。
阮依依却不肯,反而大声问她:“贝影,你带我玩过山车吧!”
“过山车?是什么?”贝影只听说过马车水车战车镖车,过山车,贝影还是第一次听说。
不过,贝影到底是活了几千年的彩虹,怎么也是个有见识的彩虹。她很快就能理解过来,过山车,不就是过山的车!
贝影一转身,提醒阮依依:“你抓紧!”
说完,就贴着佛牙山每一个山峰的山脊线,匍匐着,起起落落。
远远看去,只见一条彩虹,像一只蚯蚓似的,在山脊上,游走着。
“哈哈哈!”阮依依哈哈大笑起来,她本来还想跟贝影好好解释一下过山车是什么样的,没想到贝影竟然自创过山彩虹,尽管这样不像真正的过山车那样刺激,但一样好玩,稀奇,有意思。
贝影见阮依依笑得开心,便更加卖力。
佛牙山脉,绵绵几千公里,平时,颜卿带着她去采药,也是御风而行,否则,就是走断了腿,也走不到目的地。
但采药的地点,常去的就是那么几个地方,阮依依想见识一下佛牙山别处风景,颜卿总是找借口不带她去。
现在,贝影主动带着她游走在佛牙山的山脉之上,很快,就将佛牙山的美景都尽收眼底。
阮依依从先前的好奇激动,慢慢的变得平静而惊叹。她一直以为,山不是绿色就是白色。
绿,是因为树。大部分的树,都是绿色的,所以,就算有变化,也无非是深绿浅绿嫩绿淡绿的区别。偶尔,有些枫树或者其它的树种,也不过是多点红色黄色而已。
但,佛牙山,却不是这样。
每一座山峰,都有着自己的颜色,骄傲的,以他们独特的形式,表现在她的眼前。
大多数的山峰,和别处的山一样,绿油油的。不同的树木,映衬着不同的绿色。但,阮依依一眼望去,却发现,这绿色的山峰,竟然在不同的角度里,反射着不同的颜色。
就好象,每一座山峰里,都藏着一条彩虹,随着心情,改变着自己的颜色。
开心的,是火一般的赤红。忧郁时,是淡淡的灰色。晴朗的心带着明亮的蓝色,欢乐的心,透着柠檬的黄,还有鲜艳的橙色,低调的粉紫,一片片,一簇簇,点缀着山坡。
阮依依已经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惊叹之意,她每日在佛牙山里游逛,尽管也看到许多不同颜色的植物,但都很自然的认为,那不过跟平时的所见的山一样,从外面看去,是郁郁葱葱的绿色而已。
这次,贝影带着她,远离主峰,去了佛牙山其它的延伸山脉,才能看到这样震憾的景色。
虽然已经是夜晚,但这些颜色,依然是这样的鲜艳美丽。
阮依依看得,忘记了欢呼,只是紧紧的抓住把手,看得,激动得,想哭。
原来,佛牙山是这样的美,她现在才发现,只缘身在此山中。
如果,是和颜卿一起,骑在彩虹上,看着这样的景色,该有多好。
不知何时,颜卿的身影,又跳入脑海之中。
阮依依愣了一下,再看脚下风景时,竟没了刚才的兴奋。
“贝影,我们回去吧。”阮依依轻轻的拍了贝影一下,再飞下去,怕是要飞离佛牙山脉了。不远处,隐私能看到星星火火的烛火,那是,山脚下小村落,炊烟袅袅,每家都点上了蜡烛,围坐在饭桌前,一家团圆,吃着饭,说着话,嘻嘻哈哈,非常的幸福。
只是,她没有这样的幸福。
阮依依低头不语,贝影见她突然的没有兴致,赶紧扭头,往回飞。
“依依,过山车是这样的吧。”贝影没话找话说。
“嗯?”阮依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贝影又问了一句,阮依依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说的话,抿嘴笑了笑,说:“平时,你和落影他们在空中打架是什么样,过山车就是什么样!”
“嗷……”贝影兴奋的在空中差点就要打滚了:“原来过山车是这样!依依,你抓住我,我现在就要当过山车!”
阮依依赶紧的抓住她,贝影不放心,用尾巴将她的手脚裹住,固定好之后,开始在空中四处飞舞打滚,简直就象一只发了疯的小龙,在空中,癫狂的舞动着。
阮依依都被她颠得快要吐了,但确实,有坐过山车的感觉。
更新二:两只麻雀的小小爱情()
灵鹊从来都没有承认过,自己是一只小麻雀。
小麻雀有长得像他这样漂亮的吗?
五彩的羽毛,丰盈且光滑,一对眼珠子,又大又圆,每一次的转动,都带着无比的光辉。小爪子,关节分明,金黄的爪子在羽毛之下显得特别的精神,抓在树枝上时,别人的目光,总会在这里停驻一下,然后叹道,小麻雀也有这样锋利的爪子。
小麻雀有他这么聪明吗?
他看得懂人才能看懂的书,听得懂世间万物的语言,能理解很多生物都不理解的事情,无论飞到哪里,他都不可能有任何的障碍。他可以像人类一样思想,像人类一样应酬,但人类却无法像他一样去了解鸟类的社会。灵鹊就象是能行走在阴阳两界的一个媒介,行走在人类和动物之间,充分的了解理解两个不同的社会。
小麻雀有他这么幸运吗?
灵鹊素来不屑于跟麻雀混为一流,就连佛牙山的精灵,他也不见得天天会有心情去理会。他的眼里里,只有颜卿,这个世间独一无二的仙医,灵鹊觉得,他们才是一路的。和颜卿在一起,他便有了仙气,便不再是一般的麻雀!
不对!他不是麻雀!他是灵鹊!
反正,灵鹊从来不承认自己是麻雀。
遇到同伴,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只鸟时,灵鹊才会勉强的承认,自己是一只喜鹊。
在佛牙山的时候,没人会跟灵鹊计较这件事。下了山,外面的动物不知道灵鹊会说话,也不知道他听得懂其它动物的语言,便没有谁会去追究,灵鹊是麻雀还是喜鹊了。
因此,灵鹊,一直非常坚定的认为,自己就是一只喜鹊。
特别是阮依依出现后,做为一个五谷不分的现代人,阮依依一眼就认定了,灵鹊是喜鹊。冲着这点,灵鹊就认同了阮依依,更加以喜鹊自居。
但,麻雀永远变不成喜鹊,就象喜鹊永远变不成麻雀一样。
灵鹊跟着颜卿和阮依依一起下山,定居国公府时,灵鹊犯了难。
颜卿和阮依依的房间,项阳早就准备好了。可是,灵鹊的巢,项阳可没有替他准备。
“后花园里几十颗大树,你随便挑啦!”项阳就是这样应付他的。
灵鹊有点伤心,如果是别人就算了,项阳又不是不了解他,在佛牙山,灵鹊是唯一一个可以在树王身上做窝的麻雀。
树王的待遇多好啊,冬暖夏凉,下雨,有树王伸出大叶子给他遮风挡雨,出太阳了,大叶子就会挪开,让他可以舒舒服服的躺在窝里不用起来就晒着太阳。灵鹊饿了,树王会送虫子给他吃,灵鹊困了,树王还会唱歌给他听。
总之,有了树王的照顾,灵鹊觉得好幸福。
现在,他要自己去挑颗树,然后,再自己搭窝,这是一件多么辛苦的事啊。
灵鹊纵观后花园,最终,挑中了那颗最大最高最古老的樟树。
这颗古樟树,是后花园里最像树王的树。
灵鹊观察了许久之后,终于挑中了一个树杈,刚飞上去,就突然看见一个鸟巢。
这鸟巢,很漂亮,每一根树杈都是差不多大小,颜色相似,纵横交叉,选的位置也好,一看,就是非常有心思的一个鸟巢。
灵鹊正观察着,突然,从里面探出一个小脑袋,吓得灵鹊差点从半空中掉下去。
在佛牙山,见惯了与众不同的生灵,下山后,看到同类,反而有种怪怪的陌生感。
“你是谁?”鸟巢的主人是一只母雀小五,她见灵鹊好奇的打量着她的窝,但问他。
当然,用的是鸟语。
灵鹊下意识的要说人话,平时和颜卿阮依依沟通都是说人话,刚一张嘴,发出一个人的声音,把小五吓得愣住了。
灵鹊立刻改了,流利的用鸟语哪小五攀谈起来:“我是灵鹊。”
鸟儿是没有名字的,所以,灵鹊就是灵鹊,没有其它的名字。
小五再次探出头来,看着他,犹豫了一下,又问:“灵鹊是什么?”
灵鹊真心的,想鄙视她,竟然不知道灵鹊是什么。不过想想她不过是普通麻雀,没有见识是正常的,便难得好脾气的回答道:“就是喜鹊,不过我比较聪明,所以,大伙叫我灵鹊。”
小五再一次非常认真的看着灵鹊,过了许久,才很认真严谨的说道:“你是麻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