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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朵飘零的花:东莞打工妹生存实录-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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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秧的时候,小半截腿浸在布满麦茬的泥水里,头顶是炽热的太阳。双腿、双手在泥水里泡久了,再被太阳暴晒,皮肤先是发红,然后发白,最后一层层的皮往上脱。刚脱了老皮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更是生生地疼。

    我从小就怕软体小动物,别的软体小动物都还有可能躲避,可是稻田地里的蚂蝗,却是避之不及。记得我第一次下水学插秧,感觉小腿肚一疼,抬起腿来一看,一条小拇指长的蚂蝗正死死叮着我的小腿肚子,黑黄的身子还不停蠕动着。当时就吓得我哇哇大哭。幸好爸爸赶来,一巴掌拍掉了。

    可怕什么来什么,我刚下水田不久,就感觉小腿肚子上传来一阵疼痛。刚开始时,象蚊子咬了一下,不觉得太疼。我原以为也不过是小虫子咬的,并没有放在心上,可那小虫子却越咬越紧,越来越痛。我把腿抬到田埂上一看,却是一条身子肥胖的蚂蝗叮在我腿上。被它叮咬的地方,竟渗出一缕缕的血迹来。

    这次,再没有爸爸帮我拍打了,妈妈也正在远处的田头整理稻秧。我的腿越来越疼,软软的、肥胖的蚂蝗让我头皮发麻。

    正在旁边地里插身的淑芬也看到了,她大喊:“海燕,你腿上有蚂蝗,快打啊。”

    我好害怕,那条腿都不敢动了,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不敢打。是不是等它喝饱血了,就会自己主动松开我的腿了?”

    五福半真半假说:“才不会松开呢。蚂蝗如果不打掉的话,它有可能钻进人的皮肤,说不定还会钻进你脑袋里呢。”

    这真是恐怖!情急之中,我硬着头,忍住对软体小动物的恶心,猛地扯住蚂蝗的后半截身子,拼命往下拉。可那蚂蝗仿佛长在我腿上一样,怎么也扯不下来。淑芬大笑:“谁叫你扯啦?快用手打啊,蚂蝗只能打的,再不打,真的要钻你脑袋里去了。”

    我连忙放开手,闭上眼晴,猛地一个巴掌拍下去,大约是吸得太紧了,连拍了两大巴掌,蚂蝗才掉下去。我怕它再来叮我,赶紧找了一根小树枝,将它挑到了田埂上。

    在灼热的阳光的照耀下,蚂蝗在田埂上不停地跳跃,但它跳跃的幅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微弱,很快就不动了。我忽然感觉得悲天怜人,再怎么说,那也是一条生命啊。但没办法,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我陌视蚂蝗生命的同时,我的生命也同样在被别人陌视!

    望着蚂蝗曾经柔软的身体僵硬地躺在田埂上,我第一个念头是:农民种点粮食很不容易;第二个念头就是,很不容易种的粮食,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却比什么都便宜!

    农忙过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脸也是红黑红黑的。照镜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红黑,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惯有的脸色。如果我沿袭母辈们的生活习惯,嫁一个农民,永远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话,这样的脸色,是我最终的肤色,并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和土地越来越接近,最终和土地达到一致。并且,我会和母辈们一样,整天围着丈夫、孩子、田地、锅台家务转,脸上早早刻上皱纹,早早衰老。最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我的理想,只能变成恒久的记忆,随我进入无声的坟墓。

    尽管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但残酷的现实,让我无路可走!

    二哥二嫂那边迟迟没有消息,我的去县城卖衣服的心也渐渐淡了下来。我依照我妈的吩咐,从外婆家抱了几只小母免子,每天薅草,然后精心伺弄我的小免子们。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他,我的理想就是看着我的小兔子们快快长大,然后多下几窝小兔子,周尔复始,我就会有很多很多的钱了。

    我妈不再为我的亲事操心,来我家提亲的人也就没有多少了。我把给刘军比织的毛衣拆了,又给海鸥改织了一件。每天喂完小兔子们,我就抱着毛衣,一边陪着妈妈说村里的闲话,一边有一针没一针地织起来。

    相对于东莞繁忙而紧张的打工生活,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轻松而快乐的。但我不知道,这样的轻松和快乐,能持续多久。

    和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一样,我的心,也宁静似水。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我,对于生活,我不再有任何梦想;对于男人,我不再抱有希望。我甚至想,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稍微正常的男人,无论他是否文盲,无论他是否流氓,只要他愿意娶我,我都会嫁给他。

    在一个不算炎热的午后,这个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他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张大维。

第157章()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妈妈说着村里的闲话,一边给海鸥织着毛衣。此时,天气湛蓝,空气清新,我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想想在东莞,虽然可以挣到一点钱,但空气中经常散发着油漆味、塑胶味及各种各样的怪味儿,四周总是灰蒙蒙的,甚至于,因为大多数时间处于工作和睡觉两种状况,我根本没机会抬头看一看天空的颜色。

    正在我又要浮想联翩时,村里响起了一串悠长而嘹亮的叫喊声:“收死鸡死鸭子了,谁家有死鸡死鸭子拿来卖噢。”

    叫喊声刚落,我看到邻居大婶慌慌张张走出家门。我妈取笑她:“看你急的,又去找老相好的啦?”

    大婶沮丧地说:“我还有那份闲心?我去喊‘收死鸡的’来收死鸡。我家鸡可能是生瘟了,刚才一眨眼的功夫,就死了四只,要是再死下去,没有母鸡下蛋,今年油盐钱就省下来了。”

    我妈也替她着急起来:“那快去吧,喊一圈要是没有人家卖死鸡,他就会到别处去。”

    大婶“嗯”了一声,便小跑起来。

    望着大婶干瘦的身影,我妈叹了一口气:“你大婶命苦啊,你大叔和你爸那次在煤矿出事后,你大婶就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过。现在还好,一个初中,一个小学,以后上高中、大学可怎么办?现在的学费,全指望她在曹菊的塑料鞋底厂干活挣钱。没结婚的都不敢在里面做太久,听说做久了就不能生孩子。你大婶才做一年半,现在总说自己胸闷,喘不过来气呢。”

    我随口问:“大婶还不到四十岁吧,那她怎么不改嫁呢?改嫁也有人替她养孩子。”

    我妈白了我一眼:“改嫁就那么好改的?农村人,只要日子能过得下去,有儿有女的,谁去改嫁?再说了,就是她想改嫁,哪里去找那么合适的人?”

    正说着,大婶带着“收死鸡的”一前一后过来了。一看到那个“收死鸡”的,我不禁笑起来:“张大维,怎么是你?”

    张大维也看到了我,看了看我的家,高兴地说:“杨海燕,原来这就是你的家?我以前经常来这个村的,你们村里人多数养免子,鸡鸭养得少,后来我来得就少了。今天正好路过,我随便来转一圈,没想到就遇见你。”

    说话间,大婶的鸡又死了两只,望着刚才还活蹦乱跳的鸡倒在地上,转眼间就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大婶心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因为是生瘟疫死的鸡,张大维按照他收死鸡的惯例,出价是五毛钱一只,但大婶坚持要一块钱一只。张大维看了看我,大方地说:“一块就一块吧,六只你全卖吗?”

    大婶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狠下心来说:“留一只吧,整天青菜萝卜的,嘴里连鸟都淡不出来,我家两个讨债鬼早就馋死了。”

    于是就留下来一只,五只鸡卖了五块钱。张大维把死鸡一只只扔进自行车后的筐里。那是一辆破旧的加重自行车,车后面有一个大筐,筐里面横七竖八地放着大半筐死鸡。

    张大维看我打量他自行车,解嘲道:“我这辆车,除了铃不响,其余什么地方都响。没办法,现在卖的那些轻便自行车中看不中用。”

    我妈听说张大维是我同学,赶紧热情地招呼他到我们家坐,还给他倒了满满一杯白糖水。张大维真的渴了,毫不客气地一把接过来,仰天“咕咚咕咚”几口就喝光了。

    我妈望着他喝水的模样,一脸欢喜。

    喝完水,我妈关切地问:“你结没结婚?多大啦?”

    张大维爽快地回答:“我还没结婚,和海燕一年生人,比她大三个月。”

    我妈满意地点点头,别有深意地望着我笑。

    知母莫若女,自从我这次回到家,我妈一看到和我年龄相当的男孩就两眼放光。我故意装作没看到她的递过来的眼色,转头奇怪地问张大维:“你比我大三个月?你怎么知道你比我大三个月?”

    他脸“腾”地一下红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李芹说的呗,你还不知道吧,顾斌就是和李芹结的婚。”

    听了这话,我惊讶地瞪大了眼晴。我清楚得记得,我们初中时的同学,都是邻近几个村庄的学生,彼此之间都很熟悉。那时的学校周围,一到春暖花开之际,学校就被掩映在墨绿色的小麦、黄灿灿的油菜花、细长的芦苇和许多叫不出名字的青草野花之间。每到这个季节,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特别是女孩子们,都正值豆蔻年华,课余时间,我们常常三五成群找个地方坐下,然后谈论理想、事业和爱情等等朦朦胧胧的话题。

    这个世界对于那时的我们是那么新奇啊,我们经常谈论的,便是班里的男孩们。每每提到顾斌,李芹总是不屑一顾:“闷葫芦一个,三脚踹不出个屁来,谁嫁给他谁倒霉!”

    想到这里,我不由笑出声来:“顾斌和李芹,都不知道他们是谁追谁的呢。”

    张大维哈哈一笑:“他们谁也没追谁,想起来真有意思。你应该还记得汪秀丽吧,就是个子很高,坐在后排的那个女孩子。”

    我点点头:“记得的,长得很漂亮,好象比我们都要大两岁。有一次,老师让她到黑板上板书,她磨磨蹭蹭到黑板前,拿着粉笔,就是不写字,把老师气得半死。”

    张大维连连点头,兴高采烈地说:“对对对,就是她,她和顾斌是一个村的。初中毕业后,她们都没有继续读书。你也知道,中考升学率那么低,当时我们班五十几个同学,上高中、中师加起来才只有一、二十个,考上大学的也不过就那几个人,还包括你这个没考上没去上的。所以,大多数同学都外出打工了。张云叶也是初中毕业就到广东打工的,张云叶就是坐在我后面的那个女孩,你一定记得的。有一年张云叶从广东打工回来,她想找几个同学聚一聚。她先去李芹家找李芹玩,然后两人又去汪秀丽家找汪秀丽玩,汪秀丽不在家,李芹和张云叶就坐在汪秀丽家的草垛边等,正好被顾斌看到了,就把她们两人领到家,管了一顿饭,后来几个人开始走动,李芹和顾斌就谈上了,现在他们儿子都快三岁了。”

    乍一听到这么多同学的消息,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不过是短短的七年时间,真是物是人非。原来我的这些同学们,并没有几个象小英那样强烈地渴望出人投地,也没几个象曹菊那样大富大贵。他们平平淡淡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守望着清贫而安稳的生活。同样都是农村出身的人,他们可以这样生活,我为什么不可以呢?

第158章() 
那一刻,我的心,宁静而充实。

    时间过得真快,感觉不过是眨眼间的功夫,就到晚饭时间了。我妈己经准备张大维的晚饭了,还破例到村头的小店里拿了一瓶两块钱的白酒,一定要留张大维在我家吃晚饭。但张大维却为难地说:“对不起,大婶,我不能在这里吃饭了,下次我会再来的。今天我一定要把收的货送到烧鸡铺,要是明天再送过去,货变味了,他们要压价,本来就挣不了几个钱。”

    我妈不免有些失望。但张大维离开的时候,一步三回头,这让我妈又燃起了某种希望,她望着张大维消失的方向,下了个结论:“你这个同学,看上去对你有点意思。虽然收死鸡死鸭子的名声不好听,不过互相之间知根知底的,不象刘军那个王八羔子!你这个同学虽然人长得不怎么样,但高高大大门前站,不干活也好看。他说他还没结婚,你看我这老糊涂,怎么刚才就忘了问他有没有对象了?”

    我简直恼羞成怒了:“妈,人家不过是路过,什么意思不意思的!”

    我妈十拿九稳道:“我是过来人,我的眼光,一定是不会错的。”

    刚刚过来串门的大婶也接口道:“嫂子你是说刚才那个收‘死鸡的’吧,是个好孩子,很讲情面,看在海燕的面子上,连价钱都没和我讲呢。”

    我脱口而出:“够了够了,当初你们还说我和刘军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大婶被我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我妈也直翻白眼,嘟囔道:“你这孩子,你这孩子,我们这还不都是为你好嘛。”

    虽然我对我妈和我大婶的话不以为意,但张大维和我说话时眼光的专注,让我不能不浮想连翩。我们还是同学时,我就己感觉他对我那方面的意思,但我从没往那上面想过。一方面,张大维经常性嘻皮笑脸的,我不太喜欢外向的男孩子;另一方面,我从小就是个志向远大的人,我那时候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片贫脊而偏僻的土地上过一辈子,总想着考大学,进大城市生活,远远地离开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

    可是现在不同了,我没去上大学,我不想出去打工,我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渴望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下来。但现在的我,早己不是初中时那个清涩单纯的少女了,我现在是个声名狼藉的失贞女人。张大维虽然不和我一个村,但相隔并不远,我的过去和现在不同版本的故事,他不可能没听别人说过。

    我越想越沮丧,真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去上高中,更后悔为什么要外出打工。如果初中毕业,我就不会想那么多,就和李芹一样,安安稳稳找个男人嫁掉,该有多好。

    但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

    虽然我对和张大维发展某种超出同学的关系并不乐观,但想到他临走前说的那句“下次再来”,我还是隐隐在心里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希望他真的再来。

    我原以为,就算张大维真的再来找我,不知要过多少天,没想到,第二天他就来我家了。和他同来的,还有顾斌。顾斌虽然不是很高,但看上去非常健康结实。他们能来看我,我妈比我还高兴,笑得合不拢嘴,殷勤地端茶送水。

    常言道,人是衣服马是鞍。张大维和顾斌虽然算不上英气逼人,但他们五官端正,体格匀称,绝不比我在广州、深圳、东莞及电影电视中见过的那引起所谓城市男人、官员老板、白领精英等等长得差,但现在,他们穿着皱巴巴的旧衣服、布满灰尘的皮鞋,再配上风吹日晒变得红黑的脸庞和没有头型的头发,活脱脱一副标准的中国农民形象。这种形象,和我们的父辈们,没有任何区别。

    我真替他们、也替自己惋惜。论智商和勤奋,我们不比当今的所谓社会精英差,甚至于,倘若我们出生在升学率高、高考分数低、高校多的大城市或富有的家庭,我们同样可以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但现在,因为是农村户口,因为贫穷,我们只能无可选择地做农民。即便我们进城打工,我们也只能统统被称作“农民工”这个带有明显侮辱性质的称谓!每每听到“农民工”三个字,我总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

    因为无可选择的出身,在来到人世间的那一刻起,我们便注定跟别人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不是我们不够努力,不是我们不够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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