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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井老百姓来说,许多人能知道家乡的名字,知道附近著名县城,已经很不错了。而父母的名字对子女来说更是一个忌讳,身为小辈,不仅终身不能说出这个名字,连科考的时候遇到相同的字,书写时都要缺一笔,以表示遵守孝道。
刚才救醒那些女孩时,褚姑娘曾一一盘问过,果然大多数女孩根本说不出父亲的名字,其中最年幼的那个七八岁女孩,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叫鬟娘(环娘)。
现在有了这账本,即使被拐女孩说不出家乡的名字,父母居住的街道,但根据失踪日期倒查,也能大致推断出她们被拐的地点。
褚素珍数了数,诧异的抬起头来:“十八个,这里记录了十八个女孩,可院子里有十九个孩子,怎么搞的,少记录了一个——不,两个,时大郎,你的名字也不在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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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省城里的英语竞赛(五)()
第17章马技乞丐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中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网,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爱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中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中,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中,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文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你带了多少银子,都给他!”
韩青一愣,但很快就'摸'出一两碎银,道:“少爷,就这么多。”放进了乞丐的斗笠中。
乞丐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了韩漠手中的阴阳棍一样,眉角微微跳动,转身走开。
“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中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中,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中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中的上品,脚力和速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淡淡地道:“魏国!”
“就知道你是魏国人!”黄班头嘿嘿冷笑:“你脚上的破靴子,也只有魏人才穿的习惯。”
乞丐脚上穿的靴子已经很是残破,但却和燕国的靴子大不相同,除了又高又深,最显眼的就是靴后有一个弧形弯卷,就像月亮一样,看起来还颇有些美观。
黄班头又打量了乞丐两眼,才继续问道:“来东海郡做什么?”
“讨生活!”
“讨生活?”黄班头冷笑道:“魏国活不下去了?”
乞丐抬起头,眉角微微一紧,淡淡地道:“大人,我犯了什么燕国的律法吗?”
黄班头握着刀柄,冷声道:“你一个魏国人,穿得破破烂烂,却有这样一匹上等好马,在我东海郡意欲何为?嘿嘿,该不会是魏国的探子吧?我听说魏国有一个衙门,叫什么‘黑旗’。那黑旗部众遍及各国,打探他国情报,暗中破坏他国秩序,我看你就是黑旗部众。”
“我不是!”
“不是?”黄班头便要上前去拉骏马:“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走吧,和咱们去衙门一趟,是不是,你和郡守大人说去。”
他还没有碰上马缰,那骏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一声长嘶,两只前蹄抬起,便要向黄班头踩踏下来。
黄班头吃了一惊,好在他还有几分本事,就地一滚,躲过骏马这致命的一踩,虽是如此,但是一场大雨刚过,地上早已泥泞不堪,这就地一滚,整个衣裳顿时泥污一片,好不狼狈。
“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218 省城里的英语竞赛(六)()
王萍从台上下来,就决定重新改写自己的稿子。
那天秦风恰好回家,自从他的公司搬到香港,他就开始做空中飞人了,经常满世界地跑,和程蘅难得回一次在省城的爸妈家,看到他妈妈却开着电视机看得津津有味。
秦风扫了一眼发现竟然不是狗血剧八点档的家庭伦理电视剧,他虽然不怎么看电视,但知道他妈妈退休在家平时最爱看这些电视剧,今天竟然是在看s省高中生英语竞赛的电视直播不由得有些奇怪。
他妈妈虽然退休之前也算是个高知高干,可是他们那一代学的也是俄语,英语是一点不会,怎么今天对一群小屁孩的英语比赛那么感兴趣了?
于是他干脆也坐到了沙发上,一边剥了一个橘子给他妈,一边问道:“妈,你怎么今天对这个有兴趣?”
秦风的妈妈顺手接过他递上的橘子,说道:“里面有一个参赛的小姑娘,是你六堂叔的女儿,人家找了关系来,说铁定出线会去北京参赛,让我们出面照顾照顾,毕竟是亲戚嘛。我就看看,是不是真有那么出色。这种对全国电视直播的比赛,要是弄虚作假太严重,我也不敢出面帮忙,要是这个小姑娘自己真的有实力,那我去和北京那边打声招呼让她拿奖也没什么关系,所以先看看。不过,我看了几眼,那个小姑娘还真是不错,我一圈看下来,就她和另一个姑娘两个人比较出彩,估计这一次代表我们省去北京参赛的就是她们两个了。”
秦风也拿了一个橘子。正准备开剥,这是手中突然一凉,抬头见的边上的程蘅对他微微一笑,原来已经替他剥好橘子塞到了自己的手心里。
秦风对着程蘅笑了笑。掰开一半,自己吃了一半,另一半塞到了她的嘴里。
秦风妈妈看着这对小夫妻如此甜蜜和谐也就放心了。她不是拈酸泼醋的那种恶婆婆,见不得自己儿子和老婆好。也没有觉得儿子有了老婆就会忘记娘的奇怪想法。儿子长大了自然会有他自己的生活,再说程蘅是程家的姑娘,自己就算要给她点脸色看看,也要顾及程蘅背后的娘家,所以看到小儿子和小媳妇自己就能够相处的如此和谐甜蜜,她不由地十分高兴。
秦风嘴里吃完了橘子,正好第三轮演讲正式开始,第一个上来的就是穿一件公主裙款式的晚礼服女孩,他妈妈指给他看:“喏。就是这个女孩。秦晴。说起来还是你的堂妹。她小时候来过我们家做客,你还记得吗?”
秦风摇了摇头。秦家是个大家族,那个六堂叔说是堂叔可是关系却已经扯得有些远了。并不是他的亲堂叔,而是他爷爷的堂哥的小孩。等到了他这一代和秦晴关系更是隔得远了,没什么印象自然情有可原。
那个女孩演讲的内容倒也有趣,先朗诵了一段莎士比亚写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经典台词:
罗密欧,罗密欧为什么你偏偏是罗密欧呢?否认你的父亲,抛弃你的姓名吧,也 许你不愿意这样做,那么;只要你先是我的爱人,我也不用担心开伯瑞特了。
因为只有你的名字才是我的仇敌; 你即使不姓蒙太古,仍然是这样的一个 你。姓不姓蒙太古又有什么关系呢?它又不是手,又不是脚,又不是手臂,又不是 脸,又不是身体上任何其他的部分。啊!换一个姓名吧!姓名本来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叫做玫瑰的这一种花,要是换了个名字,它的香味还是同样的芬芳;罗密欧,要是换了别的名字,他的可爱的完美也决不会有丝毫改变。罗密欧,抛弃了你的名字 吧;我愿意把我整个的心灵,赔偿你这一个身外的空名。
她穿着西式的洋装晚礼服,整个人立在舞台中,极富有感情地朗诵这一段传奇的台词,如同十六世纪中那位美丽无双的贵族小姐立在花园的阳台上吟诵这一段对情人的自白,抑扬顿挫……
中古英文那种引人入胜的语调,莎士比亚优美华丽的辞藻,还有少女美丽精致的面庞,舞台亦真亦幻似的背景,仿佛让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笔下那个虚构而又梦幻的世界中。
秦晴在结束她的吟诵之后,开始点题她的兴趣爱好就是看话剧,自己最喜欢莎士比亚的作品,平时也学校里也会和同学一起排演莎士比亚的话剧,又讲了一些自己对莎士比亚作品的了解。
因为这个兴趣爱好比较独特,且背诵莎士比亚的名篇也有加分,其中一个评委老师更是夸耀现在就是母语是英文的学生能真正静得下心来读他的作品的也很少,更别说她有这样深刻的了解。
秦晴大方得体的谢过转身就下了台去。有她这样的珠玉在前,后面上来的一个男生就差了许多,略显地紧张的表现,干巴巴不够精彩的演讲词,一下子就对比出秦晴的优秀。
秦风坐在沙发上也忍不住赞叹道:“嗯,是不错,语音语调虽然不是纯正的英式英语,偏向美语,但一个那么小年纪的女孩能写出这样深入有见地的稿子还算不错了。那个评委说得不错,我在英国认识的那些同学只怕连莎士比亚的一篇文章都没看过。”
其母闻言却嗤笑了一声,回头有些好奇地看着他。
“怎么了?”秦风问道。
秦风妈妈笑:“我记得你小时候没那么傻啊?现在怎么越活越回去了?那个稿子怎么可能是她自己写的?人家家里请了一个上外的英语老师专门帮她写稿子,还有一个外教专门帮她纠正口语发音,好不好?刚才还有一个辩论赛的环节,我估计秦家小姑娘也是提起知道题目先准备过的,不然哪有这样厉害。什么一大堆的人名我听都没有听说过,她信手捏来。你堂叔让我去北京帮他打招呼也是这个意思,就是到时候全国竞赛的题目先让你堂妹知道准备起来,到时候比赛的时候就容易出成绩了。我们幕后操作也容易一点。她那么出色的成绩摆在那边,让她得第一,别人也不会有什么闲话说了。”
秦风“哦”了一声,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反倒是觉得比较正常:“我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