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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知识大全-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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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卵有毛。”此理与华严之理事无碍观门通,亦即今日适越而昔来之理。盖凡事果不离因,而因复有因,则无论何事,皆不能指其所自始;皆自无始以来,即如此耳。今若执卵无毛者,试问此卵,如法孵之,能有毛否?若曰无毛,实验足以证其非。若曰有毛,今实无毛,汝何以能预知。观卵而决其能有毛,谓卵无毛可乎?卵之无毛,未有是事,实有是理。事不违理,有是理,即谓有是事可也。是卵有毛也。

    (2)“鸡三足。”此即臧三耳之说也。盖谓官体之所为,非徒官体,其外别有使之者。墨经云:“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意得见,心之察也。”即此理。设无心之察,则耳之所闻,惟一一音耳。(听素所不解之语言即如此)然则闻者不徒耳,行者不徒足,足与耳之外,尚别有一物在也。推是理也,即一事而指其所能见者,以为其事遂尽于此,则谬矣。如敌国来侵,岂其一一兵卒之为之邪?

    (3)“郢有天下。”此似一多相容之理。万物毕同毕异,则任举一物,而万物之理,皆涵于其中,故芥子可以纳须弥也。闽粤械斗之族,岂能为民国三年欧洲之大战?然此械斗之性质,谓即欧战之心理,无不可也。不忍一牛之心,扩而充之,可以保四海,即由于此。

第43章 先秦学术概论(15)() 
(4)“犬可以为羊。”此即万物毕同毕异之理。犬未尝无羊性,其所以与羊异者:(一)由其生理之不同;(二)由一切环境,有以发达其异于羊之性,而遏抑其同于羊之性也。若有一法焉,专发达其类乎羊之性。而除去其异乎羊之性,则固可使之为羊。男子阉割,则显女性;少成若性,习惯自然,皆是此理。

    (5)“马有卵。”似即姁有须之意。上条言物之后天性质,可以彼此互易。此条言其先天亦无绝对之异也。

    (6)“丁子有尾。”丁子,未详。

    (7)“火不热。”此条谓物之性质,起于人之感觉。同一火也,灼恒人之肤而以为痛,炙病者之肌而感其快,火岂有冷热邪?饮者一斗亦醉,一石亦醉,酒之性质,果能醉人乎?墨子经说曰:“谓火热也,非以火之热。”即此理。

    (8)“山出口。”未详。谓山亦可以为谷也。

    (9)“轮不辗地。”此条之意,与今日适越而昔至相反,彼明一事而世人妄析之,此明多事而世人妄合之也。天下事不分析则已,既分析,则皆可至于无穷,谬视之为一事,无当也。如德人侵法,世每以为德意志之国家为之,视为一事。然无作战之人人,岂复有侵法之事。轮之著地,实止一点。点点相续,与非全轮之碾地者何异?世乃只见轮而不复审其著地时之实状,何邪?

    (10)“目不见。”此条与火不热相反。彼言客观之性质,皆主观所赋。此言主观之感觉,待客观而成也。

    (11)“指不至,至不绝。”列子作“有指不至,有物不尽”。又载公子牟之言曰:“无指则皆至,尽物者常有。”公孙龙子曰:“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天下而物,可谓指乎?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案指者,方向之谓。淮南氾论训:“此见隅曲之一指,而不知八极之广大。”是其义也。(荀子王霸篇:“明一指。”管子枢言篇:“强之强之,万物之指也。”皆此义。庄子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烬也。”指字当绝。为,讹也,化也,言方向迷于变化也)方向因实物而见,非先有空间,乃将实物填塞其中。故曰:“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指也者,天下之所无;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指因物而见。天下之物无穷,则指亦无穷。故曰:“指不至,至不绝。”若欲穷物以穷指,则既云有物,即必有他物与之对待者。故曰“有物不尽”也。

    (12)“龟长于蛇。”物之长短,不当以两物互相比较,而当各以其物之标准定之。长不满七尺,而衣七尺之衣,已觉其长。九尺四寸以长,而衣八尺之衣,已觉其短矣。此龟长于蛇之说也。(此即齐物之指)

    (13)“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此即“迹者履之所自出,而迹岂履也哉”之意。凡一定之械器,恒能成一定之物,世遂以此械器为能成此物,其实不然也。一物之成,必有其种种条件,械器特此诸条件之一耳。能治天下者必有法,执其法,遂谓足以治天下,其失同此。

    (14)“凿不围枘。”此破有间无间之说也。墨经曰:“有间,中也。”“间,不及旁也”,间之界说如此。然自理论言之则可,物之果有间无间,则非感觉所能察也。而世之人每凭其感觉,以定物之有间或无间。吾见两物相密接,则以为无间;见两物不相密接,则以为有间焉,其实不然也。即如枘之入凿(犹今以瓶塞入瓶口),世皆以为无间者也,此凿围枘之说也。然使果无间隙,枘岂得入?可见世俗所谓有间无间者缪也。此“凿不围枘”之说也。

    (15)“飞鸟之影,未尝动也。”列子作“景不移”。公子牟曰:“影不移者,说在改也。”注引墨子曰:“影不移,说在改为也。”今本墨经作“影不徙,说在改为”。为字无义,疑当如列子作“说在改”。经说曰:“光至景亡。”言后光既至,前影旋亡。目视飞鸟之影,一似其自成一物,随鸟之飞而移者,其实鸟移至第二步,则其第一步之影已亡,所见者为后光所生之新影矣。此以影戏为喻,最为易晓。人看影戏,一似其人为一人物为一物者,实乃无数影片所续成也。

    (16)“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此条与前条,皆所以破动静之见也。“飞鸟之影,未尝动也”,而世皆以为动,既喻之矣。然世必曰:飞鸟之影未尝动,飞鸟固动也,则请更以镞矢喻。夫镞矢之行,疾矣,此世所以为动者也。及其止也,则世所以为静者也。今乃曰:有不行不止之时,何哉?今假矢行千尺,为时一秒。则每行一尺,须一秒之千分之一。不及一秒千分一之时,矢可谓之行乎?人谓矢行而不止,只是不能觉其止耳。今假有物,其生命之长,尚不及一秒之千分之一,则彼惟见此矢之止,视此矢为静物也。同理,矢委地而不动,人则见为止;然更历千万年,安知其不移尺寸乎?今假有物,以万期为须臾,则其视此矢,岂不常见其动哉?

    (17)“狗非犬。”犬未成豪曰狗。是狗者,犬之小者也。谓狗非犬,是谓少壮之我,非老大之我,可乎哉?然以新陈代谢之理言之,少壮之我,至老大已一切不存,安得同谓之我?若其一切皆异,而仍得同谓之我,则世所指为他者,亦不过与我一切皆异耳,何以又谓之他乎?

    (18)“黄马骊牛三。”黄马一,骊牛一,是二也,安得谓之三?虽然,名因形立,而既立则与形为二。黄马骊牛之观念,与黄马骊牛,实非一物也。故曰三也。

    (19)“白狗黑。”物无色也。色者,人目所见之名耳。假物有色,则其色应恒常不变。然在光线不同之地,同物之色,即觉不同,则物岂有本色哉?然则白狗之云,乃我在某种光线之下视之之色也;易一境而观之,安知非黑?墨经曰:“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即此理。“物之所以然”,狗之真相也,无人能见。“所以知之”,我所见狗之色也。“所以使人知之”,人所见狗之色也。我所见狗之色,与人所见狗之色,人恒以为相同,其实不然。何则?我与人不能同占一空间;又我告人,使视此犬,人闻我言,因而视之,其中时间,亦复不同。时异地异,其所见狗,必不同色也。夫我谓之白,人亦谓之白;我谓之黑,人亦谓之黑,此世人所以以其所见为大可恃也。今则证明:我之所见,与人之所见,实不同物矣。所见实不同物,而可同谓之白,同谓之黑,则谓黑为白,又何不可?

    (20)“孤驹未尝有母。”列子作“孤犊未尝有母”。公子牟曰:“孤犊未尝有母,非孤犊也。”此言人之知识不可恃之理。盖人之所知,止于现在。世每自用,以为能知过去。如孤犊今虽无母,然可推知其必尝有母,此世人自以为能知既往之最确者也。然谓万物必有父母,则最初之物,父母为谁?可知万物必有父母之云,亦吾侪有涯之知,见以为确,其实未必然也。墨经曰:“或(同惑),过名也。”说曰:“知是之非此,有(同又)知是之不在此也。而以已为然。始也谓此南方,故今也谓此南方。”即此条之理。

    (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此言计算之单位,为人所强立也。一尺之棰,今日取其五寸,明日又取其二寸半,孰能言分至某日,则无可再分乎?既不能言,则虽取之万世,安有竭时?

    列子仲尼篇载公孙龙之说,又有三条,如下:

    (a)“有意不心。”公子牟曰:“无意则心同。”盖谓人之所谓心者,实合种种外缘而成,非心之本体也。今有甲焉,病而畏寒,见火而喜。又有乙焉,病而畏热,见火而怒。甲之喜火,以其病寒。乙之恶火,以其病热。假甲病热,见火亦恶,使乙病寒,见火亦喜。然则追凉炀灶,皆非本心。凡百外缘,悉同此理。外缘去尽,本心则同。

    (b)“发引千钧。”此说见墨经。经曰:“均之绝不,说在所均。”说曰:“均,发均。悬轻重而发绝,不均也。均,其绝也莫绝。”(列子汤问篇,亦载此说)此可以物理学释之。

    (c)“白马非马。”此说见公孙龙子。其说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名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白马非马。”又坚白论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盖谓官体之感觉,本各独立,一种观念之成,皆以思想统一之而后然也。

    名家之言,可考见者,大略如此。其传书,汉志诸子十家中,为数即最少,盖治其学者本少也。二千年以来,莫或措意,而皆诋为诡辩。其实细绎其旨,皆哲学通常之理,初无所谓诡辩也。然其受他家之诋斥则颇甚。庄子谓惠施“以反人为实,而欲以胜人为名”。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能胜人之口,而不能服人之心”。史谈谓其“专决于名而失人情”。一言蔽之,则斥其与常识相违而已。孔穿之距公孙龙曰:“谓臧三耳甚难而实非也。谓臧两耳甚易而实是也。不知君将从易而是者乎?将从难而非者乎?”此恒人排斥各家之见也。

    第十章墨家

    当春秋之季,有一蒿目时艰,专以救世为志者,是为墨子。墨家者流,汉志云:“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尚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胡适之作九流不出王官论,于此数语,攻击最烈。此胡君未解汉志之说也。淮南要略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服伤生而害事(服上当夺久字),故背周道而用夏政。”此说最精。清庙即明堂,见蔡邕明堂月令论。周之明堂,即唐虞之五府,夏之世室,殷之重屋,乃祀五帝之所,为神教之府。(见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引尚书帝命验)古代制度简陋,更无宗庙、朝廷、学校、官府之别。一切政令,悉出其中。读惠氏栋明堂大道录可见。古人制礼,于邃初简陋之制,恒留诒之以示后人。记曰:“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醴酒之用,玄酒之尚,割刀之用,鸾刀之贵,筧簟之安,藁鞂之设。”(礼器)汉武帝时,公玉带上明堂图,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见史记封禅书),即此所谓茅屋采椽。明堂建筑,至后来已极壮丽(见大戴礼记明堂篇),而犹存此简陋之制,正是不忘其初之意。不忘其初,则所以示俭也。养老之礼,后世行诸学校。古辟雍清庙合一,故亦行诸清庙之中。选士本以助祭(见礼记射义),其行诸清庙,更为义所当然。顺四时而行,则礼记月令吕览十二纪淮南时则训所述之制。农牧之世,人之生活,全赖天时。其时知识浅陋,以为日月之运行,寒暑之迭代,以及风雨霜露等,咸有神焉以司之,故其崇奉天神极笃。久之,遂谓人世一切,皆当听命于天。月令等篇,条举某时当行某政,非其时则不可行。苟能遵守其说,则政无不举,而亦无非时兴作之事(如农时兴土功之类),国事自可大治。论语:颜渊问为邦,孔子首告以行夏之时,精意实在于此,非但争以建寅之月为岁首也。此诚便民要义,而人之信守,则亦由于寅畏上天。观月令等所载,行令有误,则天降之异以示罚,其意可知。此等天神,皆有好恶喜怒,一与人同。若如其他诸子之说,所谓命者,于己于人,皆属前定;更无天神降鉴,以行其赏善罚恶之权,则明堂月令之说,为不可通矣。此墨子所以非之也。礼运:“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所谓“夏时”者,郑注以夏小正之属当之,而亦不能质言。窃意月令等书所述,正其遗制也。严父配天,事始于禹。见礼记祭法。鬼者人鬼,故曰右鬼。古诸侯多天子之支庶;虔奉大君,不啻只事宗子;而敬宗之义,原于尊祖,故曰“以孝示天下,是以尚同”也。吕览当染篇曰:“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鲁,墨子学焉。”此墨学出于清庙之守之诚证。汉志墨家,首列尹佚二篇。尹佚即史佚。王居明堂之礼,前巫后史。(见礼记礼运)故清庙之礼,惟史氏为能识之。墨学之出于史角,与墨家之首列尹佚,二事正可互证也。庄子天下篇言墨子称道禹,“使后世之墨者,多以裘褐为衣,以跂囗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为墨”。今公孟篇载墨子之辞曰:“子法周而未法夏也。”此为庄子之言之诚证。论语:“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致孝鬼神,致美黻冕,乃汉志宗祀严父之说;卑宫室,则茅屋采椽之谓也。节葬篇载墨子所制葬法与禹同,又淮南用夏政之注脚。此类尚多,孙星衍墨子注后序,可以参看。知汉志及淮南之言皆确不可易矣。

第44章 先秦学术概论(16)() 
又墨子非乐篇云:“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罄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勿式。”其辞不尽可解。然谓夏之亡,由启之荒于乐,则大略可见。离骚:“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说正相合。后羿篡夏,史记不言其由。伪古文尚书谓由太康好畋,乃移羿之恶德,以植诸夏,殊不足信。观墨子楚辞,则知夏祚中绝,实由惠音沉湎。盖后世遂悬为鉴戒,墨子之非乐,亦有由来矣。

    墨出于儒,亦有左证。墨子书中,与儒家相诘难者,为非儒公孟两篇。耕柱亦间见其说。而修身亲士所染三篇。实为儒家言。(修身亲士,与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相表里。所染与吕览当染略同)因有疑其非墨子书者。案墨子之非儒,仅以与其宗旨不同者为限。非儒上篇已亡。合下篇及耕柱公孟观之,其所非者为儒家之丧服及丧礼,以其违节葬之旨也。非其娶妻亲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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