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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总裁,离婚吧!-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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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像雨点,似断难断,愈是去想,更是凌乱,我已经不想跟你痴缠,我有我的尊严,不想再受损,无奈我心,要辨难辨,道别再等,也未如愿,永远在爱与痛的边缘,应该怎麽决定挑选。。。。。。

    叶贝贝听着王菲空灵的歌声,生性豁达的她,再发挥自己的阿q精神,她不去想江越舟传的那些绯闻,也不去想他和姑姑之间的亲密,只认定一点,自己只要守住自己的婚姻,守住自己的这个家就好。她不想去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下定决心装聋作哑,做自己的大旗永远迎风招展。

    叶贝贝知道江越舟今天一定不会早回来的,自己随便的弄了些吃的,洗过澡出来,坐到沙发里,随时打开了电视机,电视机里面放着天龙八部,很久以前黄日华的拍的版本,叶贝贝只是随便的瞟了一眼,就再也不敢看下去,换了台,看着没头没尾又不太伤感情的韩剧。

    她在小学的时候就开始看金庸的,但那时候只是囫囵吞枣,看个热闹。后来长大了又重新看过,年少的感情竟然毫无变化,在那么的男主人公了,她依然最喜欢萧峰。

    喜欢他的侠气盖天,情深意长,每当看他伤心的一遍一遍想起阿朱,在漫天大雪中想着阿朱,都掉下泪来,一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看这部或者电视剧。

    原来对萧峰感情的理解是以为他人在江湖,有无数迫不得已的原因让相爱的人分开,变成一生的遗憾。后来才慢慢领悟,那明明是因为爱得不够。如果没有东西比爱更重要,那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总还可以一起死。

    生活里哪有什么不可替代的爱,真正爱的密不可分,却仍然无法在一起,那总是因为有比爱更重要的东西,金钱,名誉,亲情,仇恨

第六章最亲密的陌生人() 
叶贝贝看着韩剧,慢慢的熬到十一点多,起身去了卫生间,打算回来就睡觉。

    她从卫生间出来时,刚进卧室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和酒气,往沙发上一看,在温暖的橙色灯光下,江越舟慵懒地斜倚在沙发里,醉意熏然,想来是喝的不少,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向叶贝贝的方向伸了出来。

    叶贝贝很佩服江越舟的这点,他无论喝得怎样多,仍会衣冠楚楚的,完全不像有些男人,一喝多了便借酒装疯,邋遢失态。

    但是现在见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如此随便的瘫坐在沙发里,还真的是有些不协调。她走到他的面前,柔声的说:“我先去给你到杯蜂蜜水,然后去给你热醒酒汤。”

    “过来!”江越舟不容拒绝,夹烟的指伸到茶几上,无声将烟头熄灭。

    叶贝贝刚站到江越舟的面前,他一伸手就把叶贝贝搂进怀里,插进她发间的手将她的头抬了起来,他离她的脸只有几寸距离的黑眸里依然闪着暗沉的光,带着一丝挣扎过后的疲倦,以及一点她无法明白的慈悲悯怜,他的生音暗哑低沉:“叶贝贝,你让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随后将她紧抱在怀,轻缓地抚摩着她的后背,半响,唇瓣微蹭在她耳际。叶贝贝将头靠着他的肩上,闻着熟悉的阳刚男人味道,那是只属他才有能让她依恋的独特气息。

    无论她怎么心性豁达,无论她怎么善于自我安慰,但她终归是个女人,一个深爱着江越舟的女人,在没有看见江越舟之前,她的潜意识也是盼望的,希冀着他回来给她个合理的解释。

    可是当她看见他,当他拥抱她,亲吻她,她还是没用的弃械投降。所有的疑问似乎都显得微不足道庸人自扰。

    叶贝贝知道自己是因为爱,变的卑微,变得迁就,她的想法越来越隐忍,婚姻的过程里他有没有别的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直留在她身边,至少,目前为止他的妻子是她。

    江越舟伸出长臂将她拦腰揽起,他的身躯异常炽热,叶贝贝的双手似自有意识般悄悄爬上他的脊背,轻轻把他抱住。

    他火热的手指抚上叶贝贝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叶贝贝因为洗过澡打算睡了,身上只穿了一件睡袍,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歪下身子的江越舟把她半压到沙发里,动弹不得。

    叶贝贝闭上眼睛,却半天等不到江越舟的进一步行动,听着他的呼吸渐渐沉稳,原来竟是睡着了。

    她看着睡着在自己身上的江越舟,心底变的软软的,他极少在她面前露出这样疲惫的一面,此时脸上的神情安宁得近乎有点儿不真实。

    将近三年的婚姻关系,她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肆无忌惮的打量他,闭上眼睛的江越舟没有了平时的严肃冷漠,少了心机,没有防备,像副画像和雕塑一样,漂亮而无害。

    叶贝贝费劲地将自己从江越舟身下挣脱出来,没有再去惊动,从卧室里拿出枕头和被子,替他脱掉外衣,裤子和袜子,又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露在外面的四肢,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

    安顿好江越舟后,她才躺倒床上。她一向入眠慢,经过江越舟这么一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想起今天高群芳说起的江越宁,如果没有江越宁,她现在也许不会是江越舟的老婆,不会是他最亲密的陌生人!

    ******

    叶贝贝的出身绝对是书香门第,爷爷是晚清世宦名门,家族显赫无比,到了民国开始担任b大的校董,后来到了父母这里,也都是b大的教授。

    也许是受家庭的熏陶,她自小就特别爱读书,十六岁就以货真价实的成绩考上了b大,二十岁那年已经开始准备考研究生。

    学校里的同学都称她为天才美少女,其实她知道,这跟天才不天才的没有关系,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她学习比别人好一些也是正常的。

    其实认识江越宁的那个黄昏,跟平日里也没有什么两样。

    下了课;叶贝贝飞快骑着自行车往教职工宿舍区而去,头发被风吹乱,她单手握着车把,另一只手伸出把吹散的头发压倒耳后。

    b大的教职工家属楼都不高,清一色的六层,因此没有电梯,她一路小跑的上了楼。冲进四楼的家里,她第一件是两只脚互相一搓,然后用力一摔,将鞋踢下,光脚跑到临近的饮水机旁,接了一大杯凉水,大口大口的喝下,然后用手抹了一把前额上亮晶晶的汗珠,大喊着:“爸,妈我回来了!”

    在她抬头看向爸爸或者妈妈会出现的地方——书房门口时,不禁愣住了,下午的阳光明亮温暖,照耀得书房门边如被金沙覆盖,一个白衣长裤,面如冠玉,身段修长匀称宛如模特的年轻男人站在那里,金色的阳光中那俊美的轮廓仿佛老电影里的一幅静默的剪影,有着迷人而致命的吸引力。

    男子清亮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叶贝贝,然后慢慢勾起嘴角,微笑起来,看着他的笑容,叶贝贝感觉有耀阳的七彩光晕从他周围散发出来,动人心魄。

    b大一直是出美男的地方,从小生长在这个地方的叶贝贝,对帅哥其实是有免疫力的,但再怎么习以为常,惊艳之色还是不受控制地流露出来。当她发现自己居然一眨不眨的看着眼前的人这么久,真是太不礼貌了,急忙低下头。

    “贝贝,说你多少次,你又这么没规矩!”带着眼镜,风度儒雅的叶之初教授从书房里面走出来,看见自己的宝贝女儿光着脚,嘴边还有没来得及擦去的水迹,以及横躺竖卧在门口的两只球鞋,女儿每天回家都会上演的动作,如同在他眼前重现。

    书香门第的叶之初教授自然最是讲究家教和礼仪的,但是他对这个宝贝小女儿难免纵容些。

    叶之初有两个孩子,老大是儿子,比女儿大五岁,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出国读书了,现在仍然留在国外。他们夫妻身边只有这个聪明活泼的小女儿,因为叶贝贝相貌好,人又上进,在这个教职工家属区的孩子堆里,很给他们提气,平日自然要宠爱娇惯一些。

第七章人生若只如初见() 
好在叶贝贝并不是持宠生娇的孩子,在人前她的礼节教养都是无可挑剔,只有在他们夫妻面前时,才会表现出二十岁女孩子特有的跳脱与乖张。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时候家里会有个美男,从未碰到此等糗事,一时大窘,低着头,微红着脸走到门边找拖鞋穿上,低头时不经意的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

    “我这个女儿,真的被惯坏了!”叶之初虽然嘴上自责着,可是看着叶贝贝的眼神中却是带着笑意的,“来,贝贝,这是江越宁,以后跟我读博,叫师兄。”

    眼前的这个人原来就是江越宁,这几天弄得他们b大风云突变的人物!

    江越宁的大名这些天不断的在叶贝贝耳边回响,简直可以称上如雷贯耳,就连自恃清高的高群芳也开始对江越宁津津乐道。

    江越宁,本市江氏家族的二公子,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才华横溢,毕业于美国常青藤,对东西方文化有着深刻的研究,据说曾经以一个华人本科生的身份被常青藤校方破例特许,在高级别学术讨论会的大礼堂里作过东方文学的专场学术报告会。

    这样传奇般的人物,不但身家显赫,英俊优秀,还气死人的是个运动健将,刚刚率领着b大的篮球队夺得了b市大学生校级篮球赛的冠军,让b大男蓝终于扬眉吐气的甩掉了千年老二的帽子!

    这样的男生,谁能阻止他成为全校风云人物的步伐!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所有人都在议论的活人版的白马王子,会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

    “江师兄好!”她此时死的心都有了,丢人就丢人吧,还在一个这样优雅高贵如王子般的人面前丢人,她窘迫之下,匆忙的跟江越宁打了个招呼,一转身,便低着头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江越宁继续含着笑,站在那里,看着叶贝贝衣袂翩飞的跑走,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那美好的身影,仿佛发现稀世珍宝。

    这个灵气逼人的女孩子,有一双如黑宝石般不含一丝瑕疵的眼睛,眼神中散发出莹莹然的光华,而那窘迫的笑容又带着无比的纯净和率真,映着明媚灿烂的阳光,却比阳光还要明媚。

    江越宁一直是天之骄子,围绕在他身边清纯的,靓丽的,妩媚的女孩子无数,向来眼光如炬在情感上极其挑剔的他,这么多年还真的没发现能打动他心的女人。借用亦舒的一句话,这些女人柔则柔矣,美则美矣,美得没有灵魂。

    可是他对叶贝贝的感觉,是他有生以来的二十四年,从未有过的。

    那是一种来自心灵最深处的悸动,她的人犹如一潭碧水,将他的灵魂,完全吸入。

    从这天开始,素来眼高于顶的江越宁,开始频繁的出现在叶教授家里,目的只有一个,叶贝贝。

    随着他频繁出入,叶教授家里彻底的热闹起来,无数桃李争相盛开。当然,这些求知若渴,热血沸腾的同学中女生居多。

    家里突然出现的这种空前高涨的热烈气氛,让叶贝贝都觉得可怕。在几次围观后,叶贝贝发现,每次江越宁那挺拔俊伟的身影进来,屋里面原本还在叽叽喳喳的女生们都会挺胸抬头,立刻婷婷玉立起来。

    叶贝贝好笑之余,善解人意的躲了出去。

    她并不在意江越宁,不是因为江越宁没有吸引力,而是像江越宁这样的男人她见惯了,俊美,博学,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她自己的哥哥就是这样的人物。儒雅英俊,她的父亲年轻时也是这样的人物,还有从小见到大的身边的这些叔伯辈们,此类先例身边有很多。

    虽然江越宁比他们都出众,都迷人,可是因为经常可以看见这样气质的人,她就觉得没什么新奇的了。

    江越宁那么聪明的人,自然看出叶贝贝对自己的回避或者不在意,但他相信好事多磨,他愿意付出从没有的耐心和爱意,因为自己等了二十多年的ms。righ终于出现了。

    他开始想方设法的了解叶贝贝,接近贝贝。只不过,学中文的人,总是太浪漫了些,他只是想着慢工出细活,想着总有心到佛知的一天,并没有把自己的爱意明明白白的直接告诉叶贝贝。

    江越宁的胸有成竹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在追求叶贝贝的事情上,得到了叶贝贝父亲叶之初和母亲冯秋鸿的默许。冯秋鸿是b大理工学院的教授,年轻时也是校花级别的美人,只是身上有着学理工科人特有的严谨理智,给人的感觉总是有些清冷。

    对于祖上出过几辈翰林的叶家,现在的一些亲戚也是要么在高校执教,要么在学术界担任要职,如此的世代礼仪之家,叶之初和冯秋鸿在女儿的婚事上自然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只不过他们眼里的门当户对不是朱门对朱门,柴门对柴门,而是要跟他们一样的书香门第。

    江越宁这个孩子虽然出生豪门,但是他们知道,江越宁家里的一切经济运作和涉外交往都由他那个名声赫赫、无所不能的大哥江越舟一肩挑。

    叶之初和冯秋鸿虽然生活在象牙塔内,还是依然知道江越宁那个能力超长,精明练达的大哥的,江越舟不仅做生意厉害,做人更是厉害,是b市人大代表,经常上新闻的。叶之初也曾当选过人大代表,跟江越舟有过几面之缘。

    江越宁因为有了一个这样独挡一面的哥哥,他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他喜欢的事情,跟他的那个家庭几乎没有太大关系。

    比较难得的是,江越宁并不依仗自己的家世,做哪些花花公子的行径,身上没有一点儿纨绔子弟的风流轻浮,为人谦和有礼,有才,却不恃才傲物,一派潇洒飘逸的文人气度。

    为人处事向来自命清高的夫妻俩,几乎是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儒雅的内涵,王子一般尊贵气度的年轻人,在看见他追寻着女儿的眼神里,透着没有一点儿掩饰的喜爱时,他们都能看得出江越宁的情意。

    在叶之初和冯秋鸿的眼里,只有这样优秀的年轻人,才能配的上让他们引以为傲的宝贝女儿,以江越宁的才华相貌是他们当仁不让的东床之选。

    对于父母和江越宁的这些想法叶贝贝一概不知,她还在专心致志的进行着她的考研准备。只是她慢慢的发现,在她和高群芳经常出现的大礼堂,图书馆,自修教室里总是能遇见江越宁。

第八章郎有意() 
江越宁每次都会彬彬有礼的跟叶贝贝和高群芳打招呼,然后和蔼可亲的跟她们聊天,说笑。叶贝贝在江越宁那张万人迷的脸前,偶尔也不免也要被逗得昏头转向,但是却没有心头鹿撞的感觉。

    她看着身边笑的花枝乱颤的高群芳,想她如果跟江越宁在一起,也算是般配的。

    可是高群芳每次都幸福不了太久,总会有无数美女巧好出现,围在江越宁身边讨教各种关于文学方面的问题,一个个甜美大方,大方的媚眼横飞,爱慕之心丝毫不加掩饰,气的高群芳直翻白眼,冲着叶贝贝不满发泄:“春天终于来了!”

    叶贝贝看着江越宁,此时的他就如同会发光一样,熠熠生辉,在女孩唧唧喳喳地围绕下,江越宁旁征博引,侃侃而谈,一点儿没辜负才子之名。

    江越宁在对叶贝贝进行一段时间的围追堵截后,发现自己不但没有靠近叶贝贝一步,反而被随时会出现的层出不穷的女生们给隔开了。

    苦恼的他终于发现跟叶贝贝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高群芳,堪称一支很具潜力的绩优股,只要善加利用,她自然会在自己追求叶贝贝的路上提供最大的帮助。

    江越宁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具有江家人机智地潜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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