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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类的食物来源逐渐被拓宽,在追寻猎物的过程中,他们的视觉能力得到了充分的锻炼。
这种猎杀行为,最终扩散到整个族群,惠及每一个人类。
从这些人族的身上,郑元看到了令人惊叹的进步速度。
另一方面,随着更多的新生代来到族群,并且一天天长大,在大毛这位先驱的引领下,整个族群正变得越来越有活力。
直到这时候,郑元终于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繁荣兴盛的影子。
等到大毛一百岁的时候,垂垂老矣的大毛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大毛的一生,在郑元看来,是传奇的一生。
由他带领的人族,在这一百年间,人口规模已经扩大到一百五十人。
如今的他们,早已离开那片稀树多草的地带,来到了肉食更为丰沛的森林之中。
在这一百年间,人族的新生代已经完全取代了老一辈。如今的每一个族人,全部都身具力量强化的效果。
在森林之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强悍的对手,但也形成了一股凶悍好斗的势力。
他们居无定所,经常会为了追逐食物而进行迁徙。
大毛年富力强的时候,始终是族群战斗的先锋。他本来应该轻松活到一百二十岁,可惜他这一生受了太多创伤。在他已经不能继续战斗的日子里,他已然成为“德高望重”的长者。可他并没有闲着,时常爬上高高的树木,监视那些虎视眈眈的敌人。
在他一百岁的时候,他仍然坚持这么做。可惜,他已经太过虚弱。最终,他从树上掉了下来,结束了传奇的一生。
从那一刻起,人族的第一任领袖圆满完成了他的使命。
时至今日,郑元有时候仍然会忍不住的去想,当初到底是什么驱动十岁的大毛悍然扑向那些黑狼的。
“唉,不管怎样,大毛值得尊敬!”
郑元暗自发出一声叹息,并且决定保留大毛的称号,从此以后,人族的每一任领袖,都将被冠以大毛之称谓。
人族的历史中,必将有大毛的一笔。
第60章 这就是命啊(求推荐)()
虽然大毛死了,但是他留给人族的一切并没有随之消失。人族已经无法重返没有领袖的日子。
狩猎、群居、瞭望、照顾哺乳期的母亲与孩子,这些优良传统已经成为如今的人族最珍贵的财富。
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雄性接替了大毛的领袖位置,成为大毛二代。
毫无疑问,他是族群最强大的男人,拥有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宛然一个小巨人,身形雄壮,体格健硕,双臂过膝,力量骇人听闻。
在大毛老去的那段岁月中,大部分的狩猎行动,都是由现在的大毛二代带头出击。甚至有好几次,也是由他带领族群逃过可怕敌人的袭击。
他们将大毛的尸体搬运到一个洞穴之中,充分表现出他们对于这位老领袖的尊敬。
在这一刻,郑元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某种文明的风采。
这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葬礼。
在大毛二代的领导下,部落暂时在这一带驻扎下来。如今,他们对于下雨已经不陌生,而且已经学会了避雨。最开始的时候,他们会聚集在大树下面,但是效果实在不算好。后来,他们发现那些天然的洞穴是更好的选择。
今时今日,他们对于洞穴已经颇有几分依赖。
默默观察着这一切的郑元,很清楚现在的人类形势一片大好。他们所在的这片森林,生存条件非常优渥,各种果实种类繁多不说,猎物更是层出不穷,而且鲜少有人类惹不起的存在。
生存于这样的森林中,人族的繁荣只是时间问题。
短时间之内,郑元也没有想再为他们进行提升的想法。如今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已经非常不错,无论是视觉方面还是力量方面,其潜能都还只是处在发掘的初期。
“人类的情况已经基本稳定,看来是时候选择离开了!”
郑元心中想着,已经决定离开。世界那么大,变化时刻都在发生,他的心始终在躁动,早已经考虑到其它地方搞些新的事情了。
离开的念头已经生出,但也不是立刻就离开。他决定再在这里逗留一两年,因为在这一两年内,应该还有三个新生儿呱呱坠地。
他们都是新兴人类的后代,天生就具有视觉与力量的潜能。根据郑元的观察,他们通常都会比他们的血亲更加优秀一些。但是,目前鉴于可供观察的样本不够多,所以并不确定是普遍规律还是特殊现象,也不敢肯定是否存在截然相反的情况出现。
所以,对于这三个仍在孕育的新生儿,郑元多少还有些放心不下。
到目前为止,郑元还没有多线操作的想法,不过在未来肯定会这么做的。以生命流体赋予的移动速度而言,辗转多地,进行多线操作显然是不成问题的。
他现在的心态还是比较悠闲,过得比较懒。宅属性的余毒终究还是没有清除干净。
在这段等待新生儿的过程中,郑元时常翻开地图,开始满世界的观察起来。
本来以为会是一段风平浪静的日子,万万没想到,居然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居然还是因为大毛。
自从大毛的遗体被放到那个洞穴之中后,那个洞穴就始终空置下来。
绝大多数时候,都没有什么族人进入那个洞穴。一时之间,好像那个洞穴,在这些人族的意识之中,具有了某种神圣意味。
然而,这些人族所不知道的是,一些小动物已经悄悄的溜了进去。它们是通过洞穴上的岩石裂隙进入其中的,然后发现了大毛的尸体。
这些贪吃的小东西们可不知道什么是尊重死者,很快就开始啃食起来。
它们的数量实在不小,吃得也是非常凶残,不出小半年时间,居然就将大毛的遗体啃食一空,成为了一具染血的骨骸。
这件事情,周平从一开始就是知道的,但是并没有在意。在他看来,这实在是很常见的事情。长久以来,这些人类的尸体,要么是被草木分解,要么就是被其它动物吃掉。这些人类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是,大毛的身份毕竟不一般。
他虽然已经死了,但是族人们对他的尊敬依旧存在,甚至不减往昔。
有关这一点,郑元则是从另一个强悍男人身上看到的。这个强悍的男人,各方面的表现其实并不比大毛二代逊色,在过去同样有各种出色表现。
在郑元看来,他也是人族领袖的有力竞争者之一。如果现在的人族领袖不是如今的大毛二代,那么必然就会是他。或者说,如果大毛二代忽然死于非命,那么他绝对就是大毛三代。
事实上,这个男人,后来的确成为了大毛三代。
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要从大毛三代去“拜访”大毛开始说起。
那一天,大毛三代狩猎归来,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或许是忽然有些怀念大毛,于是独自来到了安放大毛遗体的洞穴。
来到洞穴黑漆漆的中,他立刻发现了惊人的事情。大毛的气息有些不对头,而且这里充满了其它动物活动留下的气味,包括它们的粪便的气味。
在一片黑暗中,他摸索着找到了大毛的骸骨。可是,如今的他已经开始适应微光的世界,一时间实在不清楚大毛的状态。他只知道,大毛肯定出了问题。
不过,他很聪明,拖着大毛的遗骸就来到了外面。借着外面草木的光华,他终于看到,如今的大毛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变成了他完全不认识的模样。
然而,他的嗅觉告诉他,那的确就是大毛。
大毛三代握着大毛的腿骨,一时间感到异常困惑。
就在这时候,旁边响起了其他族人的尖叫声。困惑不解的大毛三代知道,这是同类预警的声音。每当这种声音响起,就表示有危险降临。
他猛地一下站起来,警惕的四周观望,甚至忘记松开手中的骨骸,喀嚓一声,将大毛的一截大腿骨直接掰扯了下来。
他很快注意到,其它族人纷纷向这里汇集,愤怒狂躁的看向他。而他却不知道危险来自于何处,感觉非常茫然。
正在他茫然之际,大毛二代猛然冲了出来。他发出极具震慑力的吼啸,猛然直扑向手握大毛腿骨的大毛三代。
大毛三代仍然不明白族人为何示警,但是他终于感受到危险。他意识到,他的领袖,大毛二代居然要攻击他。
为什么?
他根本来不及想,也没有打算去想。因为大毛二代来的很快,而且非常凶猛。他几乎在一瞬之间就被激起了战斗欲望,身躯紧绷,同样发出一声怒吼,猛地向前扑了出去。
在人类的历史上,第一场内斗就这样爆发。
归结原因,完全是一场误会。
大毛三代因为想看清楚大毛到底怎么样了,所以将他的遗骸拖出洞穴。而他的举动,让其它族类看到了某种“亵渎”,甚至怀疑他吞食了大毛的尸体,所以最终遭到了攻击。
那完全是一场闪电战。
当大毛二代的手爪狂舞,朝着大毛三代的侧脸疾挥而出的时候,大毛三代的手臂同样挥击而出。
他们的战斗技巧如出一辙,在速度与力量上也不相上下,甚至气势上也是旗鼓相当。
但是胜利的天平在瞬间就倾向了大毛三代。只因为他挥击而出的,不是手爪,而是一截腿骨。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那截腿骨抢先一步重击在大毛二代的头颅上,效果极为惊人,直接将大毛二代的头颅击的破裂。
以他们强悍的力量,这样的当头一棒,威力之恐怖,远远超过他们手爪的挥击。
来势凶猛的大毛二代瞬间被抽翻在地,头破血流,再也没能站起来。
大毛三代挥舞着手中的腿骨,发出阵阵吼啸。
这一战,他一举奠定了自己的领袖地位,并且成功登上了大毛三代之位。
第61章 权柄()
大毛三代杀死了大毛二代,成功成为领袖。
整个事件完全是一场事故,由不可解释的巧合与误解所引发。
为什么大毛三代会突然跑去“拜祭”大毛?这一行为本身就无法解释。因为族群内其它成员,包括身为领袖的大毛二代,向来都不会涉足那个洞穴的。他们心存敬畏,始终保持着距离。为何大毛三代会出现反常举动?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天意。
如果他不走入那个洞穴,那么惨案肯定就不会发生。
当然了,如果那些偷偷溜进的小动物没有吃掉大毛的血肉,或许惨案也不会发生。
或者进一步深究的话,如果人们经常出入那个洞穴,就能有效的驱散那些偷吃的小动物,那么最终即便大毛三代去了那个洞穴,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遗憾的是,事情就是这样以现在的版本发生了。
这一次,大毛三代的上位,和大毛二代颇为不同。大毛二代的上位,靠的是能力、威望,靠的是影响力,而大毛三代,则就带着一丝“弑君篡权”的味道。
不过,郑元关注的重点并不在这里。从这个悲剧事件中,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突破。
——那根腿骨!
毫无疑问,如果没有那根腿骨,战斗不可能这么快结束。两个男人之间的战斗或许会持续很长时间,最终是否会出现死者很难说。
那根腿骨,毫无疑问是一件凶器。它是武器,是一件工具。
在久远的大黑暗食欲时代,核桃妹出于恶趣味,曾经创造了一种鱼人,就懂得拿一根条石作为武器。
遗憾的是,那只是天道的设计。那些鱼人使用工具的意识并没有被真正开启。
可是,这位弑君者不同,他无意间拿起了武器,从此以后就没有放手。
当他挥舞着那根腿骨,狂躁的咆哮之时,他的样子被围观的族人们深深铭记。
那截源自于初代领袖的腿骨,不仅仅是一种武器,更是成为一种象征,在这些人族原始的认知之中,具有了某种神秘而神圣的意义。
因为所有目击者都清楚看到,是那根腿骨了结了大毛二代的性命。
“他们可能相信了那根腿骨继承了神圣的大毛之力?有意思!”
郑云观察着一切,心下忍不住揣测道:“在将来,这根腿骨会不会成为人族的圣物?”
接下来的时间证明了,郑元的猜测一点也没错。从那以后,弑君者大毛三代再也没有松开那根腿骨。部落中的所有人,看到那根腿骨的时候,都会肃然起敬。
无形之中,大毛三代的统治权威提升了很多,远远超过了大毛和短命的大毛二代。
除此之外,这根腿骨并不是单纯的权力与地位的象征。它不是一个摆设。大毛三代携带着它,并且用它进行战斗。拥有了武器的大毛三代,狩猎能力得到空前的提升。他的杀伤力,比以前强大了太多,自然也不是其它族人能比。
自从用大毛之骨杀死大毛二代之后,大毛三代就学会了使用这件武器,而且用得越来越得心应手。
这一切为他赢来了更大的尊重,进一步巩固了他的领袖地位。
另一方面,这位手持武器的领袖,开始成为了一个榜样。对于普通族人而言,虽然没有大毛之骨可以使用,但是在这片森林中,类似的棍状物可是非常之多。
拥有惊人的模仿与学习能力的人类,很快就找到了大毛之骨的替代物,纷纷开始用上武器。
手持棍棒,集体出动的他们,开始成为这片森林中最恐怖的存在。拥有了武器,他们在战斗中更不容易受伤,而且得手的机率也要更高。
因为一根棍子,他们开始过上好日子。
“这就是天意么?!人类果然是天卷之族啊!”
看到这一切的郑元感慨万千。他本以为这些人类懂得使用武器还要很多年呢,没想到一个意外就顺利催生了这种极具历史意义的行为。
“看来这次我是真的可以放心的离开了!”
郑元心情很是愉悦。他有一个出人头地的情节,自从自己不在是人以后,自从遇见这个世界的人类,这一情节,就变成了一种期待与祝福。他希望这个世界的人类可以出人头地,就像有些父母,会将他们未竟的梦想寄托在儿女身上一样。
五个月之后,三个小生命顺利诞生。经过郑元的仔细察看之后,发现他们都很优秀,并没有出现“虎父犬子”的迹象。如同郑元此前观察得到的结论一样,它们都要比其双亲要更为优秀一些。
郑元终于离开了他们,前往一片海边。
他要去解决一些私人问题。
几秒钟之后,郑元来到了那片梦幻般的海岸。沿着海岸线是连绵起伏的大山,植被丰茂,光华氤氲,将条条山脉点缀的如梦似幻。
在山与海之间,是一片地势平缓的地带,由涨落的海潮冲击而成。在这片狭长如带的平原上,野草在疯长,树木也在迅速繁衍。这里的光虽然不能与山脉相比,但依旧非常绚烂。
在这片绚烂狭长的地带之外,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这里的海水不是如地球上的那种碧蓝,而是彩色的。因为其中生满了各种藻类。尤其是在靠近岸边的位置,海水中的养分更为丰富,各种水生植物和藻类生长的非常繁茂。正是它们的微光,赋予大海绚丽的色彩。
在一处浅浅的海湾,郑元终于停了下来,
“嗨,郑元,你怎么有空来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