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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解析-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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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谦和:“不然呢?你是想让我逃开吗?”

    丁浩然死死咬着牙,好半天才用力地道:“你疯了。”

    于谦和呵呵一笑:“我早就疯了。但是这个世界从来都只有疯子才活得精彩、有趣。”

    丁浩然登时抬起眼睛望了他一眼,可是于谦和的脸上只有平静。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慢慢开动了车子。

    一路无言,车子在沉默里畅通无阻地开到了丁树海家。

    门外却没有意料中的人山车海,竟是冷清得很。以往就算是丁树海的普通生日,也比这热闹一百倍。于谦和意外得怔了一怔。待进了丁家,脸色更是冷淡。偌大的客厅果然空荡荡的,保姆的话也彻底证实了他的推测。丁树海什么人也没有请,除去他俩就只有方煜文。

    真想不到堂堂的六十大寿,丁树海会低调到如斯田地。

    “你怎么看起来有点儿失望。”

    于谦和匆忙回神,转了头,才见丁浩然奇怪地看着他。于是笑道:“原以为今天会宾客盈门,也不枉我精心准备好这份礼物。”笑着笑着,捧紧了礼盒又不由自主地叹了一口气,“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

    先是雷诺不能陪同前来,现在越发连多一个观众也没有了。难道连老天爷都在帮丁树海?于谦和一面暗暗想着,一面淡淡地露出一抹复杂的浅笑。

    此时此刻,即使是丁浩然,也不免开始觉得他古怪得很:“你今天是怎么啦?”

    于谦和想要对他说些什么,终归忍住了。只淡淡地道:“没什么。反正你很快就知道了。”

    不管怎么样,今天都是一个大日子。他等今天已经等得太久。

    低头轻轻摸了摸礼盒,崭新的包装纸又冷又滑,摸到边角的时候,指尖还能感受到一丝刺痛,像被细针划过一样。

    事到如今,什么都不重要了。他一定要把这份礼物亲自交到那个人的手上。

第92章 礼物(2)() 
他要亲眼看着那个人是怎样的反应:他的肌肉会如何抽搐,皮肤会如何紧绷,眉梢眼角会如何变化他不想放过任何一点细微之处。

    “来了。”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于谦和抬头,正看见丁树海和方煜文从二楼慢步而下。寿星翁今日的气色比往常好很多,额头很有光泽,两边颧骨透着红色,连皱纹都似乎少了许多。

    于谦和明知道那一声“来了”不是对着自己说的,却还是不能控制地弯起了嘴角:“是啊,终于来了。”

    雷诺和叶知远刚进刑警队的大办公室,李兰就迫不及待地迎上前来。

    “雷队,”她手上抓着一份资料,有点儿惊悚也有点儿慌乱,“于谦和的背景资料,他妈他亲生妈”

    一向伶牙俐齿的人竟然也说不出来话来,叶知远也不觉紧张起来。

    李兰白着脸,很没形象地把资料干脆往雷诺怀里一塞,好像那是个烫手山芋似的:“您快看看吧!”

    雷诺便也不多言语,直接翻开。

    四个人在客厅里坐定,于谦和便将礼物放在茶几上,轻轻推到了丁树海的面前。

    丁树海微觉意外地望了他一眼,道了一声:“客气了。”便示意保姆来收走。

    保姆刚弯下腰,便听于谦和道:“丁先生不看看是什么礼物?”保姆只好停住,抬头望向主人。

    丁树海望了于谦和一眼,暗暗地皱了一下眉头。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个年轻人的眼神,今天好像格外招人厌。猛一看像一潭死水,可是再仔细地看一会儿,便又能从那死水之下感受到一种汹涌。想把谁一起拖入那汹涌里,翻腾撕扯成碎片,再和他一起归于死寂一般。

    丁树海朝保姆点一下头,保姆便自觉地退下了。

    “你太破费了,”他客套着,“只不过来吃顿便饭而已。”

    于谦和笑着摇了摇头,缓缓地道:“何谈破费,一文不值。”他并不是客套,而是真的一文不值,“不过,礼轻情义重。”

    丁树海搞不清他的意思,疑惑像一层雾气隐隐约约地浮现在脸上。别说方煜文和丁浩然,连保姆都听得出于谦和的意思并不像他说的话那么简单。

    丁树海垂下眼睛,看着那只包装得一丝不苟的礼盒,鲜红的绸缎花像有生命力一样地怒放开来。也许是那夺目的红色刺动了他的神经,他不禁暗暗地想:也好,就看看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他又抬头看向于谦和,礼貌性地一笑:“好,那我就先谢谢你了。”说完,便伸手要拿礼盒来拆。

    却不料于谦和陡然伸手,啪的一声,将他的手牢牢按住。

    所有人的目光一瞬间集中到了于谦和的身上,但是于谦和视若无睹,只定定地看着丁树海。因为丁浩然的关系,两个人见过不少面,这却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丁树海很不喜欢这种接触,无论是眼神还是皮肤,立刻抽了一下手,竟然没有抽出来。他不觉一愣,又加了几分力气狠狠一抽,方勉强抽回。

    手背上有点儿发麻,残留着些许疼痛,仿佛已被剥去了一层肉眼看不见的薄皮。

    “也不用这么着急么,丁先生,”他的不适却让于谦和勾起了嘴角,“在您拆开礼物之前,我想先跟您讲讲这个礼物的由来。”

    方煜文不觉弓起背,插入道:“你要干什么?”

    连丁浩然也嗅到了一丝令人不安的味道:“你到底怎么啦?”今天的于谦和实在是太古怪了。

    于谦和便也抽回手坐好,安抚似的朝他笑一笑,可是回答的时候却又将脸转向了丁树海:“没什么,想讲个故事而已。”停了一下,又补充一句,“可能有点儿长。”

    丁树海略微一静,便道:“好,你讲。”

    以下便是于谦和的故事。像很多故事一样,包括我们一开始讲过的那个故事有一个非常俗气的开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

    这里的人们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是否更惨淡,也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是否更精彩,只觉得这里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朴素却也愚蠢。

    忽然有一天,从小小的汽车站里走出了一个穿旗袍卷头发的女人。旗袍是大红锦缎的旗袍,胸口上绣着碗大的银白牡丹,太阳光底下一照,老远就能看见银光闪烁。头发刚及肩膀,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简简单单将一边别在耳后,烫了微微蓬起的一道卷。

    小县城的人也不懂这叫古典还是叫时尚,只是一看见便觉得眼前一亮。

    女人独自拎着一只小小的箱子,买下了一幢民国时期遗留下的两层楼的小洋房,从此便在这里安家落户。

    那幢小洋房的隔壁还有一幢小洋房,本来分别属于一对姐弟。“文革”的时候姐弟俩都倒了霉,但是后来又将房子退还了。只是那时,姐弟俩都已不在人世,后人也移居他乡,两幢小洋房一直等着卖出去。

    谁也不知道女人是从哪里来的,她也不屑理睬那些试图和她攀谈的男女老幼。初时也隔三岔五地从那小洋楼里出来走走。过了两三个月,忽然有一天,从小洋楼里传来一阵小提琴的声音。

    前十几秒的时候,真是如泣如诉,哀婉动听得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可是当一个令人战栗的低音细细延伸到几将断绝的时候,陡然拔高,尖锐得像一把锥子插进了人们的耳朵。之后便爆发了一阵狂暴得犹如疾风骤雨的琴声,越往后越杂乱无章,像一只沉默中的野兽终于失去了控制,只是不停地张牙舞爪、咆哮吼叫,想要撕裂每一个人的神经。路人们捂着耳朵仓皇逃窜,也有两三个已经吓傻了的,僵硬着两条木桩似的腿动也不能动。

    谁也说不清那令人疯狂的琴音持续了多久。有人说几十分钟,有人说几个小时,也有人说持续了整整一天。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结论,那次之后,再也没有人听过那幢小洋房里传出过小提琴的声音。

    过了几天,女人请了一个哑巴保姆,便越发深居简出。再过去半年,小洋房里传出了婴儿的哭声。

    人们第一次看到那个小婴儿,已经是他出生三年后的事。那天,保姆偷偷趁着女人午睡,将他带出了小洋房,也没有走远,只是搀着他细嫩的小手在小洋房前的花圃上摇摇晃晃地走路。他小心翼翼地抓着一朵鲜橘色的雏菊,舍不得摘下,也舍不得放开,只是用乌溜溜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

    见过的人都说那孩子长得挺漂亮。小脸雪白雪白的,眼睛又大又圆,一头细软微黄的头发带点儿自然卷。像个洋娃娃。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个子似乎小点儿,小胳膊也细了点儿,好像好像还不会说话。

    三周岁了还不会说话,也不出声。保姆给他什么他就接着,顶多只会用手指一下。

    保姆正跟他数花圃里有多少朵雏菊的时候,忽然从小洋楼里发出一声尖叫。一转头的工夫,就见那个女人披散着头发冲了出来。她竟然突然醒来了。

    女人一把拽过孩子。孩子个头小,被她捉住一只胳膊,便不得不踮起了脚尖,半拎半吊着。女人扬手就甩了保姆一巴掌,就听啪的一声,保姆踉跄着倒退一步,顿时红肿了半边脸。吓得他瞪圆眼睛,大哭起来。

    女人白刷刷着一张脸,身体一个劲儿地发着抖。她像看着仇人那样,血红的眼睛盯紧了保姆。她用力地咬着牙,牙齿都快咬碎了,才从齿缝里迸出了一个一个的字:

    “你也想把我的孩子带走吗?”

    保姆惶恐急了,顾不得脸上火烧火燎的痛拼命地摆手,唔唔啊啊地做着手势。

    但是女人根本不愿理睬,拽着孩子向小洋楼里走去。孩子跟不上大人的步伐,没几步就跌倒了,她就拦腰把他提溜在自己的腰间,任凭孩子哭得炸弹一样响,急匆匆地进了门。

    嘭的一声!门又死死地关上了。

    故事讲到这里,于谦和暂停了。眼睛里隐隐约约有水光在闪动,似乎沉浸到了故事里,又似乎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讲下去。

    他自己也觉得心情略微怪异了些。这么多年来,他不只一次假想这一天的到来,想说的话在脑子里上演了几千遍,真到了说的时候,竟然和原来想的一点儿都不一样了。

    他本来不想讲这个故事的。

    只想求一个痛快罢了。

    按照原来的剧本,他就该让丁树海顺顺当当地解开红色缎带。当那个老男人看到礼物的一刹那,六十岁的脸上露出非常精彩的表情时,他就可以大笑一场,再说几句恶毒淋漓的话,然后将一切抛在脑后,潇洒离去。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那一刻突然阻止了他,要讲那个无聊的故事。

    乱了,真的乱了。

    于谦和不期然地黯然沉寂,让听众们也陷入了静默。

    方煜文望了一眼丁树海。刚及耳顺之年的男人一言不发地望着讲故事的人,放在沙发扶手上的左手却不知为何在悄悄地用力,黑色真皮很明显地凹陷出五指印痕。

    方煜文看在眼里,心头微微一动。便问:“那个保姆被辞退了吗?”

    于谦和方微微动了一下眼珠,清醒过来:“没有。女人仍然雇用她,买菜、交水电费打点一切需要出门的事务,但是从那天开始,不允许她再踏进小洋房一步。”

    “那个孩子呢?”方煜文接着问,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却不敢相信,“他再也没有出过小洋房?”

    于谦和想了一想,终于知道该怎样讲完这个故事了。

    保姆从此不被允许进门,但是她还是有机会见到那个孩子。每次女人在楼下拿完菜,开始在厨房里忙碌,孩子就会在二楼的阳台上,搬一张小凳子,站在小凳子上看下来。

第93章 礼物(3)() 
那个时候,保姆就会从穿过花圃通往外面的那条石板小径上悄悄地折回,站到阳台下朝他笑一笑,招一招手。有时也会扔上来一些小玩意儿,都是吃的,吃完了就不怕被女人发现。有一吃就酸得叫人直流口水的小山楂,有红得像小樱桃的枸杞果子,也有黑不溜秋像一串串迷你葡萄的桑葚——都是小地方才有的土生土长的新鲜货。

    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孩子也渐渐长高了,从踮起脚尖也只能勉强在阳台上露出半个脑袋,到可以将大半个上身趴在阳台上。但是他一直保留了站在小凳子上的习惯,他总觉得那张小凳子可以让他看得更远。

    有一天,他果真从远远的路上看见了一辆车。那辆车慢慢悠悠地向他开来,渐渐地,可以听见阵阵欢声笑语,似乎有一个小女孩儿的声音一会儿叫着爸爸,一会儿又叫着妈妈。他不由自主地又踮起了脚尖,拼命伸长了脖子。小车在隔壁的那幢小洋房前停下了。

    然后,一对年轻的父母领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儿下了车。爸爸拎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妈妈只斜背了一只包,双手抱紧了小女孩。小女孩儿的手里抱着一只色彩斑斓的花皮球。

    他们一起走进了小洋房。

    当年女人买下这幢小洋房的时候,大家都以为那幢也快了,却没想到一直等到那年。

    那年,他九岁了。

    从此,保姆便不再是他唯一的等待。他经常可以从阳台上看到小女孩儿在楼下的花圃边拍花皮球。花圃原本就是两幢小洋房共用的,女人虽然讨厌也不好说什么。

    小女孩儿头发微卷,眼睛又大又圆,长得像个洋娃娃。她经常梳两个羊角辫,一拍皮球,羊角辫便会一跳一跳的。起先她朝他招手,要他一起下来玩,后来明白他不能出门后,便会朝他笑,然后一边卖力地拍球给他看,一边大声地说一首童谣给他听。童谣很稚拙,寥寥数语,听不上几遍,他便也会在阳台上一边轻轻地拍手,一边低低地说。

    花皮球,圆又圆。姐姐拍,弟弟拍。姐姐弟弟一起玩。

    说得高兴的时候,他会在小凳子上跳起来,有一次还不小心摔了下来。但幸运的是,从来没有被女人发现过。

    偶尔有人经过洋房便会停下来,看看他,又看看她,便会笑着说还真像姐弟俩。

    这样又过去了半年。

    小县城不知从何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谣言:那个男孩儿其实是女人和女孩儿爸爸私通生下的。证据就是两个孩子长得那么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又恰巧住在一起。哪有那么巧的事!

    传来传去,终于传到了女人的耳朵里。

    听到谣言的那一天,女人却表现得异常平静。正好就穿着刚来到县城时穿的那件大红绸缎银白牡丹的旗袍。

    她第一次站在阳台上,看小女孩儿自己拍球玩。她看了很久很久,连孩子午睡醒来,揉着眼睛站在她身后也没有发觉。

    他还记得那时她的背影。轻轻扭着细腰斜倚在阳台上,一条腿伸直了,一条腿微微弯曲,只有脚掌点着地面。大红色的绸缎衬得头发乌黑油亮,皮肤欺霜赛雪。但是最最漂亮的,还是她舒展了一边手臂,虚扶在阳台上的手。手指是那么修长,根根骨节细巧圆润,阳光一照真仿佛白玉一般显露出一种通透的莹光。

    他正想要叫女人的时候,忽然听见女人笑了一声,像是嘲讽的,又像叹息地说,真是丑得让人伤心!

    那个时候的他年纪真是太小了,完全听不懂那样的笑声,只是觉得很奇怪。直到很多年以后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又听见那一声笑,他才慢慢地明白过来。

    那不是笑。

    于谦和哭了。眼泪无声地从眼眶里掉落,顺着脸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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