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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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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啥老弟,你这个书呆子真是呆到家了,连小姐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说白了就是妓女,鸡婆,靠出卖肉体挣钱。

    “不可能吧。”我不大相信地说。“什么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虽如此说,但是她们这些人也值得同情。”我又想显示自己的菩萨心肠。

    “值得同情?”我表哥很不屑的瞟了我一眼,“如果说她们这些人值得同情,那么全天下的人都值得同情。她们都是自己犯贱,图享受,鬼才会同情他们?”

    我一听表哥的话,心又一下子跌入了深谷。在我心里,梦丽是那样的清纯可爱,她唱的红红的雨又是那样的亲切感人。我很难把一个歌唱得如此好的女孩跟一个妓女画上等号。

    我表哥很显然看出来了我的心思,怕我不死心,就对我说:“你知道梦丽为啥离开那个大排档?”“不知道。”我说。

    “就是因为你经常去找人家,她才换了地方。”我表哥说完,又撇了撇嘴。

    “哦,是这样。”“是啊,就是这样,所以你以后不要再去找人家了,也不要再打听她工作的地方了。这种人不值得你爱。”我表哥说。

第一百五十六章,追离婚头() 
但是,我有我的想法。我爱好文学,想找一个支持自己的人,管她是妓女还是干什么的。读者,这就是我这个人的愚笨之处。我觉得我爱好文学简直爱疯了,那些当小姐的,靠出卖肉体为生。

    怎么会看得上我这个书呆子?况且,就算她看得上我,我也该鄙视她。就像我表哥说的那样,这种人不值得我爱。可是,我当时竟然有那样一种想法。

    想在想来,自己当时真是太糊涂了。

    没想到,几天以后,我又遭遇了一位小姐。那天上午,吃早饭的人都上班去了,我也没有什么事干,就坐在一张椅子上面养神。

    我刚刚闭上眼,从饭店外面进来一位美女。那美女穿着一件浑身是毛的粉红色毛衣,头上带着一顶帽子。

    她刚刚来到饭店,就来到我身边,一屁股坐在我腿上,用两只手紧紧地搂住我的腰,喃喃道:“好哥哥,请我喝饮料吧。”

    读者们应该知道,我可还是一个处男,我哪里见过这阵势?只吓得屁股尿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刚好在这个时候,王同河上完厕所回来了。一见到这场景,王同河慌忙走了上来,他神色严厉地对那女孩说道:“快滚开!人家是好人,你可不要把好人给教坏了。”

    他说完这句话,那女孩才讪讪的离开我,然后走出了饭店。

    她走之后,王同河跟我说:“她们这样的人怎么下贱到这种地步,你可千万不要让了他们的当。像她们这种人,你没有钱他们根本不会喜欢你。”

    王同河虽然这样说,我反倒有些恨他,我是一个没有沾过女人的人,那女孩刚才抱住了我,我最起码也可以抱她一下。

    不管她是什么人,我好歹也算抱过女人。这样,在和别人一起吹牛的时候,我也好大吹特吹一番。可是,王同河却坏了我的好事。

    现在想来,事实上自己也是一个很下贱的人。但是,读者,我跟你说,我不是没有女人吗?我不是也想女人又没有碰过女人吗?越是这样,对于女人这种神秘动物我就越发感到好奇。

    我一好奇,就不分美丑,更别说她是什么人了。外面没有人可以追了,里面近在眼前不是有一个吗?为何不试试运气?

    读者,我以为我不想找一个处女当女朋友吗?我想得很。但是,我当时已经23岁,再有两年,都“过杠”了。

    最重要的是,我最好的朋友梁秀都已经有了孩子,还有一个和我关系一般的也比我小一岁的小华也成了家。在我的心里,有一种巨大的压力。

    我还有一种恐慌感。我怕自己真的会当光棍。当光身汉的日子不好过呀!开开门,一个人。那种冷冷清清的日子是怎样的一种煎熬?

    所以,我打算追李爱荣。虽然我知道她比我大四岁,但是是女人都会生孩子。她要是跟了自己,三年两年的为自己生个一男半女,那么自己的那颗心不就没有那么恐慌了吗?

    但是,就这样一个“后婚头”也成了抢手货。

    我还没有开始追李爱荣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有了男朋友。听王同河说,那男孩子家里盖的是三生二的楼房,只是人太老实了。

    他每天都会骑一把人力三轮车把李爱荣送到鱼腩饭店。至于他们有没有住在一起,我实在不知道。

    我虽然知道那李爱荣有男朋友,但是我决定去抢。女孩子在还没有结婚之前谁都有机会不是吗?读者该知道,我以前认识了那么多女孩,要说也算是有一定的恋爱经验的。

    我就在和她一起干活的时候有意无意的摸一下她的手,或者碰一下她的身子。那李爱荣明明知道我有时候是故意在碰她,不过她也不气恼,但是也没有显得有多兴奋。

    不过,有时候她也会微笑着望一望我。这一点点“恩赐”就让我感觉浑身轻飘飘的。

    王同河看出来了事情的端倪,就把我们两个的事情摆在了桌面上。由于他等于是她的姐夫,所以就直截了当的跟她讲了我们两个的事。

    李爱荣答应王同河说她可以考虑考虑。她说,假若她想跟我在一起,首先要把她的那个男朋友推掉。

    为了疏远那个男孩子,她也不坐她的三轮车了。把所有的行李都拿过来放在鱼腩饭店里面。

    到了晚上,她就去和另外一名女孩子睡在一起。

    可是,有一天,那个男孩子还是来找她了。她寒着脸,神色严厉的把那个男孩子骂了一顿,那男孩子沮丧地走了。

    那个男孩子走后,我不知道她心里是什么滋味,我自己心里却很难受。我多想走上前去拉住他,让他留下来,让他们和好。在有些情况下,我真的想当好人。

    我真的不愿意因为自己而去伤了另外一个男孩子的心。特别是在我知道了那个男孩子和我一样老实,一脚踹不出仨屁来。

    我任凭自己打光棍,也想成全他们。可是,我当时只是这样想想,始终没有勇气走上前去。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个繁星满天的夜晚,那男孩子被李爱荣骂了之后垂头丧气的骑着那把人力三轮车一下一下吃力的向前蹬的样子。

    每当想起这些,不由得让人心酸!“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居士皆欢颜”,“安得美人千万个,使得天下光棍皆有伴。”可是,我的这种想法也只能是一种愿望,广厦没有了可以去造,女人没有了去哪里找?

    拒绝了以前的男朋友以后,我和李爱荣的关系逐渐明朗化了。王同河每天笑眯眯的拿我们两个开玩笑。有一次,他跟一个来饭店吃饭的人说:“我们饭店有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你们干嘛不多来光顾几次?”

    那个人听完王同河的话以后问他:“谁是金童玉女?”王同河用手指了指我,又指了指李爱荣,然后说:“这两个不是金童玉女吗?”

    那个人听后低着头不说话。可能是他不认同吧。我虽然可以被称为金童,但是李爱荣绝对称不上玉女。为此,我倒是有些嫌弃她。

    我在想,若干年以后她生了孩子,相貌你一定会变得更老,是不是会被别人说成是我的妈妈。俗话说的号。女大五,赛老母。而李爱荣比我大了整整四岁。

    我们家的前面住着一户人家。那家的主人是一名公办教师。他的父亲娶的是“童养媳”,比他大五岁。

    有一天,一个外乡人到他们家收废品。那女人先过来,她拿了一些烂塑料薄膜让那个收购废品的称。称完之后女人又想起来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卖,就进里屋去找。

    此时,她男人刚好出来了。他拿了一些铁制东西,如钉耙翅子,断了的镰刀头,用坏了的菜刀等等。

    收废品的也帮他称了。当他伸手去向那个收废品的要钱的时候,那收废品的跟他说:“先不忙着算,你妈又进去找了。”

    他这话说完,那位教师的父亲当时就臊红了脸:“那是我女人,我妈早就死了。”那个收废品的一听,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总之,我当时想起这件事,心想自己是不是太着急了。因为毕竟自己才23岁,虽说家里穷了一点,但是自己长得这么帅,难道就这样和一个老女人过一辈子吗?

    我正这样想的时候,我的竞争对手过来了。那李爱荣前几年在澄海混,认识了不少人。有一天,一个膀子宽大,个子高大的男子来找她,身边还带了一个和他个子差不多高,略显单薄的男子。

第一百五十七章,偷情() 
他们都在毛巾厂织毛巾。那个时候,当一名织毛巾的师父是很了不起的,常常被人们在背后竖起大拇指夸赞。

    那个宽肩膀把李爱荣叫出去说了一会儿话,又指了指那名单薄男子。李爱荣点点头。然后,他们就走了。我知道事情不好。

    按说我之前有过嫌弃人家李爱荣的想法,现在应该不烦恼才是。可是,我当时竟然醋意顿生。

    我问李爱荣:“可以嘛,有人给你介绍男朋友了。”“不是,”她说,“我们只是熟人。”“你骗人!”我说。然后,我眼泪丝丝的走到一边去了。

    李爱荣也不理我。我们两个打冷战打了几天。我以为我这样臭狗屎蹲她,她可能就不会跟那名男子见面了。

    没想到,有一天,我看到他们两个在离鱼腩饭店不远处的一栋楼的一个围墙脚窃窃私语呢。我当时只感觉耳根发热,头脑发胀。

    “爱荣!”我不甘心这么轻易的败给情敌,就在走到离他们不远的一个地方叫了一声。

    我当时推着一把自行车,自行车的后座上面放着一本杂志,杂志里面夹着两只寒光闪闪的匕首。因为没有盖严实,他们都露出了刀尖。

    那两把刀尖就像两个贼一样伸出头来观察这周围的一切。

    李爱荣听到叫声马上跑了过来,那名男子也随后跟来。但是,他只追李爱荣追了几步远,就停了下来,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我自行车后座上面的两把匕首。

    也许他是以为我想杀他呢。其实他并不知道,我的胆量比他还小呢。

    我问李爱荣:“怎么了?变心了?和他谈上了?”李爱荣一听,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小见,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心很乱,我怕我比你大得多了,你以后会嫌弃我。而他刚刚离了婚,年龄又和我差不多,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冷冰冰地说。“那你拿这东西干什么?”李爱荣忽然瞥见那两把匕首的刀尖。她猛然之间冲了过去,拿起杂志,把匕首抖落了出来:“你拿着东西是什么意思?”

    “我………………”“你是不是想杀人?来呀,我们两个都在这里,你杀吧。”她说着,哭得更凶了。

    我气急了,“腾”的一声把自行车摔在地上,找个地方坐下来,抱着头开始痛苦起来。

    我一点也不恨别人,只恨我自己。我恨我自己为什么心里嫌弃人家,而人家跟了别人自己又会瞎吃醋?我恨自己明明知道不可能的事为什么还要去勉强?

    总之,我不敢沾“情”这个字,一沾上他,我就会体无完肤,遍体鳞伤。究竟有一种什么东西能治好我的这块心病呢。我想了很久想不出答案。

    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李爱荣和那名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只有那一把自行车孤零零的躺在那里。

    在我前面不远处,有一本杂志,在微风的吹拂下向上卷着,哗啦啦地响。杂志两边是那两把闪着寒光的匕首。我多想用它们在自己的心口上面或者肚皮上面刺上一刀呀。

    从此一了百了,从此不再谈恋爱,从此不再被女孩伤害,从此不再为情所困。可是,我又舍不得死,也下不了狠心。

    其实,李爱荣和那名男子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我先前根本不知道他们两个在一起,我买那两把匕首也不是为了杀他们两个准备的。遇到他们两个在一起,也只是一种巧合。

    从此,我和李爱荣没断也等于断了。虽然我们在一起干活,却很少说话。可是,她到最后也没有嫁给那名男子。这是后话。

    李爱荣在鱼腩饭店干了没有半个月就走了。她刚一走,我表哥又请来了一名女孩。这个女孩长得稍微有些胖,个子大约有一米六左右。她留着中分头,那头发不长不短,散乱的遮住了前额。

    她的五官也算端正,但是算不上是一个靓妹。若要打分的话,按10分制也就能打六七分。她是我们附近村上的,和我表嫂关系极好。

    而且,她和我也有关系。她是我们村上一个媳妇的妹妹。另外,我还和她哥哥上学的时候是同学。

    有了这两层关系,我们刚见面就无话不谈起来。但是,这个女孩子显然很喜欢我,老是当着众人的面夸我长得漂亮。

    不仅如此,她更是主动地有意无意地摸我的手或者睁着一双眼睛像要吃人似的望我。我于是决定追她。但是,王同河却告诉我说,她有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是我表哥一个村上的。而且,他那个男朋友的父亲和我小舅的关系很好。

    一听说这些事,我就又不想追她了。就生尽办法疏远他。可是,那女孩不依不饶的老是在我跟前发骚。

    我有一次跟她说:“你不是有男朋友吗?”“是啊。可是,我嫌他个子太小了。”“他有多高?”我问。“还没有我高。”她说。

    她这样一说,我的心又开始动摇了。我决定给她机会。有时候和她对眼神,有时候摸她的手。鱼腩不在饭店的时候,我们还抽空偷偷地拥抱在一起。

    特别是到了晚上饭店不忙的时候,我们两个就一起出去玩。那女孩毕竟是过来人(听说她已经和她男朋友住在了一起),表现得很是胆大。

    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她总会主动抱我,还眯着一双眼睛,踮起脚尖,将性感的小嘴凑了过来。

    在这种时候,即便再胆小的人也知道该怎么做。我就弯下腰来,把自己的嘴压在她的嘴上。我们俩往往在一起拥抱亲吻很久才离开。

    有一天,她突然跟我说,她住在离鱼腩饭店有一里多地的一个地方,几排几巷,门牌号是多少,她让我晚上十二点去找她。

    这个傻子也知道她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我那天心里非常紧张,不是把筷子放错位置,就是把碗碟弄得乱七八糟。

    我不住的看着饭店正中间挂着的那个自鸣钟。”当,当,当。”怎么才10点钟。但是,这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了。

    因为那个女孩是给我表哥帮闲忙的(不要工钱干活叫帮闲忙),所以很早就走了。

    我在想像着她那时一定是在家里打扮自己,或许刚刚洗碗热水澡,就那么披散着头发,穿着睡衣裤,听着轻音乐在那里等我。

    一想到这些,还没到12点钟,我就迫不及待的去找她。我找到她告诉我的那个门牌号,敲了敲门。

    “谁?”一个颤抖的声音问道。“我。”我也颤抖的回答。“等一下。”她说。然后,我听到细细翠翠的声响,她可能是在穿衣服吧。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那女孩头发散乱的走了出来。她刚到门口,我就扑上去抱住了她。

    “先不要急,”她一边用手扣开我的手一边说。“去买两份饭过来吃吃再说吧。”“好吧。”我说。

    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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