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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我表哥问胖子。“鱼腩饭店。”胖子说。我们就一起来到鱼腩饭店。
刚到门口,我便看见一个人一瘸一拐的站起来迎接我们。当看到他的面孔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但是,他在我的脑海子留下的印象极其模糊,或者说只有那么一点点。我回忆了半天,仍然没有找出来那些印象来。而那个瘸子也在我脸上盯了又盯,只是不敢相认。
等我们坐好座位,我赶忙轻声地问胖子:“这个饭店的瘸子是谁?”“张鱼腩。”“他是什么地方的?”“也是你们xx乡的。”“他在这里干什么?”“这是他开的饭店呀,你怎么连这都不知道。
这个张鱼腩可是东湖大道这一代小有名气的人物,不管是黑道还是白道都吃得开。特别是白道,他的后台硬着呢。
“可是,我却觉得他很面熟。”“是吗?”“是的。”我说。“那我帮你问问。”那胖子就把饭店老板瘸子叫了过来,指了指我说:“他说他认识你。”
那瘸子走到我面前,端详我端详了很久,稍带怀疑地说:“你是xx庄的?”他这一句话一说出口,我更加坚信了自己的判断:“你是小多。”
“是啊,我是小多。”瘸子说道。“表哥。”我赶忙站起身来,握住他的手叫道:“表伯死的时候,怎么也没见你回去?”
瘸子也紧紧地握住我的手说道:“当时你表嫂生孩子,我走不开呀。”我们的这一番话让我姑家老表和胖子深感意外。我赶忙向他们做了一番解释。
原来,张鱼腩是我姑奶的孙子,因为是老亲,所以没怎么来往。我记得小时候我表伯带着他来我家住过几天,以后就没有再见过面。听我父亲说,我表伯是一个命苦的人。
第一百五十四章,表哥谈了女朋友()
他在年轻的时候,好好的两条腿,到了中年忽然瘫痪了。追料想他生了一个儿子竟然是先天性小儿麻痹症。这样的家境只能靠乞讨为生。
那时候,因为我祖父会做生意,我们的家境还算可以,又加上我表伯又是我母亲的娘家人,表伯常常得到我们的接济。
每次他到我们家,我母亲就会为他烙一个油馍。但是,他自己来的次数多了,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以后就渐渐地来的次数少了。
在人们的眼里,他们一家是麻绳捆豆腐……………………提不起来。而他的儿子小多更是当光身汉的料。谁能料到他还在澄海开了饭店,当上了老板,而且还娶亲生子了。
这也同时是我见了他不敢相认的原因之一。
表伯娶的是后婚,我表娘除了前夫的两个儿子以外,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鱼腩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
鱼腩和我二哥同年,比我大八岁。他年轻的时候,我还很小,所以够不上说话。如今,我们在此异地相逢,真让人喜出望外。我又给鱼腩指了指我姑家老表说:“这是咱四姑家老表。”
鱼腩和我老表相互点了点头,算是认识了。因为都是亲戚,鱼腩就让厨师又炒了几个菜,他也坐下来,陪我们一起喝酒。临了结账的时候,他还留了十块钱的人情。
有了这一层关系,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们几个就常常光顾鱼腩饭店。鱼腩也会适当的给我们一些优惠。来的次数多了,我们同时也认识了饭店的厨师………………一个说话开朗的胖子。
他叫王同河,和我邻村,家在唐河边上。
我表哥和我坐在的这个厂虽说有三个女孩子,但是起初却没有一个人去追。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表哥和其中一个聊上了。过了不久,那女孩竟然怀孕了。
后来成了我的表嫂。当同事们问起我表哥的经验的时候,他说刚开始的时候对她好,然后“霸王硬上弓”。第一次约会,我表哥就下手了。
那女孩没有反抗。就这样,事情就搞定了。可是,那女孩的父母也在澄海,听说女孩怀孕了,非要把她的腿打断不可。刚开始在屋里关了几天,女孩又偷偷地跑了出来,商量和我表哥私奔。
我表哥找到我跟我说:“我要走了。”我说:“你走了,我怎么办?”“你还是在这个厂好好干吧。”“可是,这个厂工资太低,我不想呆在这里。”我哭丧着脸说道。
“那我们两个一起去找鱼腩老表,让他帮助你找一个厂。”我表哥说。
然后我们就一起找到张鱼腩。鱼腩说:“刚好你们表嫂快生了,我的饭店缺一个人手,你就在饭店干两个月,等你表嫂月子以后我再帮你找厂。你愿不愿意?”“好吧。”我说。
第二天,我就在那个厂里结了帐,拿着行李来到鱼腩饭店。而我姑家老表也不映及还我的钱就带着女孩子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表哥的这件事在我的心里起了不小的波澜。我都纳了闷了,为什么别的男孩子追的女孩子都那么好追,偏偏我遇到的女孩子都那么难缠?
难道上天注定我该经历这些遗憾的爱情,过完自己遗憾的人生吗?或者我不懂得追女孩子的方法也未可知。这些事,我想了很久,仍旧得不出答案。
于是,我又想到了书。我就去到澄海的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研究女孩子心里和教你如何追女孩子的书。看了一段时间,我就把那些书束之高阁了。
其实,谈恋爱也是一门学问,但是许多人还就是参不透他,比如我。我原以为自己看了那些书之后,我自己已经会谈恋爱了,或者会追女孩子了,但是一到实际操作,我就会掉链子。
这一些在以后的章节里读者们将会看到。
现在还说我在鱼腩饭店的情景。因为之前认识,所以我刚到饭店门口,王同河就慌忙出来迎接我。等把行李安置好,稍作休息以后,他开始给我讲我们每天干活的内容。
鱼腩饭店早上卖包子,胡辣汤,中午和晚上卖焖面。同时也现做现卖。我的工作就是给王同河打下手。通常,我需要在先一天把面发好,第二天早上做包子,蒸包子。
大部分工友都是在早上七八点钟上班,所以每天早上五点半我的王同河就要起床,把包子包好,蒸笼架上,再烧上胡辣汤。
到六点半的时候,鱼腩也会从表嫂那边赶过来帮忙(表嫂带着几个女儿在另外的一个地方租房子),到了七点,是我们最忙的时候。拿包子,盛胡辣汤,洗碗筷,忙得不可开交。
上班的人大都形色匆忙,迅速地吃完早餐,向厂里走去,也有起得晚或者离得远的,干脆拿几个包子就走,一边走一边吃。
八点过后,饭店开始闲起来。这时候,我可以自由安排时间,拿出自己的文学书籍来看。
但是,我那个时候脑子很乱呀,我不知道为什么连那些文学书籍都看不下去。即便看了,也进不到脑子里面。我想要硬塞也塞不进去。
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一个女人,心安定不下来。你知道“安”字是怎么写的?它是宝盖头下面有一个“女”字。古人的意思是男人家里有了一个女人心才会安下来。
没有女人,男人的心是乱的。有三种比喻可以比喻没有女人的男人:天空的白云,没龙头的马,和断了线的风筝。
有一天,鱼腩来到饭店,见我又在看书,就过来问我道:“你爱好文学?”我还没有回答表哥的话,知道我底细的王同河接口道:“他曾经写过一部呢。”
“那你发表过一篇文章没有?”我表哥问我。“没有。”我说。“那你爱好文学还有个什么劲?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爱好过文学,还发表过一篇叫小河的文章呢。”
鱼腩说完这句话,我的脸红红的。见此情景,他也不想爱多说,就出去了。
小河?我表哥说他发表过一篇叫小河的文章,我也曾写过一篇叫家乡的小河的文章呢。那还是在上高中的时候。
我不是有一篇叫攀登的文章被我们语文老师大加赞扬了一番吗?事实上那篇文章只不过是有新意,也没有什么值得别人称颂的地方。
但是,我被老师那样一夸赞,就认为自己是李白复生,杜甫再世。,骄傲得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明明写不出来的东西,我却偏偏要去硬写。
家乡的小河就是我在这种心态之下的“杰作”。写完之后,我还亲自跑到语文老师的办公室,毕恭毕敬的交给他。
我原本想,我们的语文老师一定会像攀登一样对我大加赞扬的。没想到第二天,语文老师把稿件拿给了我。我拿起来一看,只见作文下面的批语是:不要太骄傲了,重点把学习搞上去。“
我看后心里很不服气,因为我认为家乡的小河写得不错,就在下课的时间让同学们传阅。当然,同学们看了以后也有说好的,也有说不好的,莫衷一是。
我们语文老师写的评语是想向我敲一下警钟,哪里知道我那颗骄傲的心却丝毫没有一点改变,以致于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遇到了很多坎坷,遭受了很多磨难。
“谦受益,满招损”乃是人生颠扑不破的真理。
第一百五十五章,离婚头()
我刚进鱼腩饭店没多久,饭店的生意忽然忙了起来。我表哥大概怕忙不过来,就又聘请了一位女孩来饭店。与其说她是一个女孩,倒不如说她是一名妇女。
虽然当时她不过二十六七岁。因为她的穿着非常朴素,上身穿一件灰色的夹克,下身穿一件蓝色的裤子,脚上穿着一双颜色有些老的球鞋。
同时,她的打扮也跟男人相差无二。一头短短的卷发下面长着一张有些老气的脸,皮肤上面长了不少肉疙瘩,颜色也是黑种透红。
她这个样子令人一看觉得她很有可能有四十岁,或者说结过婚,或者是已经有了孩子。
我的猜测没有错。她没在的时候,王同河告诉我,那女孩名叫李爱荣,和他一个村,是他老婆的一个远房堂妹。她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在澄海当了几年小姐,挣了一些钱,然后回家结婚了。
她嫁到我们附近的一个集镇上,那家本来在街上做生意。要说她嫁到这样的人家,应该算是掉到福窝里了,可是,她的脾气很不好,和刚结婚的丈夫天天吵架。
后来,不知道为了什么事,两个人又大吵了一次,那名男子竟然在吵架之后悬梁自尽了。
在这种情况下,还没有生孩子的她把就只有回到娘家。像她这样的经历也算是一种悲惨遭遇。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她的面前一定会浮现出丈夫临死前的模样。
所以,她一进饭店,就很少说话。只管默默地干活。
你可被小看了她,她的人缘好着呢。她刚进来第二天,就有很多女孩子来找她。那些女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看上去简直就像仙女下凡。
其中一个女孩子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叫梦丽,乍一听还以为是在梦里呢。那女孩长着一张小小的娃娃脸,眉毛描得弯弯的;她的睫毛很长,长着一双虽然不大但是却很灵巧的单眼皮儿;她的眼珠像扁豆子一样老是在眼眶里面打转,不时地观察审视着周围的一切。
那天,她穿着一件暗红色的鸭绒袄,脖子上面勒一条粉红色的围巾,脚上穿着高跟鞋,加上她苗条的身材,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动人。
在和李爱荣寒暄了几句之后,她又很亲热的和我打了招呼。我们还没有聊上几句,她对我就像久别重逢的老熟人一样亲热。
她说他很喜欢唱歌,我说我也一样。然后,她问我什么时候有空和她一起去卡拉ok厅唱几首歌。我说,晚上九点以后我才有空。
我们两个约好了时间以后,她又和李爱荣说了一句话,就走了。
到了晚上九点钟,那女孩已经在门口等我呢。我们于是找到了离鱼腩饭店不远的一家卡拉ok厅。那家卡拉ok厅设在一片空阔的地面上,上面用铁架搭着粉红色的棚子。
在棚子的一头正中间放着一个大电视,电视的两边放着两个大音响,下面放着影碟机。
电视机的前面一排排的摆放着一些橘红色的塑料凳子,整整齐齐的排着队。我和梦丽到了那里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在那里唱歌了。
但是,听那些人唱歌简直让人难以忍受。因为他们唱歌老是跑调。读者你该知道,跑调的歌曲又拖着长长的后音,声音又大,在空气中传入人的耳朵里面,简直会然你浑身起鸡皮疙瘩。
好不容易等到他们唱完了,我和梦丽才拿起话筒。我唱了一首傻妹妹,她唱了一首红红的雨。
只见她仰着头,微闭双眼,胸脯一起一伏,那只没有拿话筒的手不时上下挥动,从红艳艳的朱唇中发出感人肺腑的声音:“啊,红雨,红红的雨,让我如何能够相信,把自己给你………………”
我在一边听得如痴如醉,似乎连灵魂都出了窍。
那首歌唱完,我要求她再唱一首。她刚刚又拿起话筒,看到外面有一个女孩子招手叫她。
透过卡拉ok棚子里微红的灯光,我看得出来那女孩比她更漂亮。梦丽放下话筒走了出去。
那女孩在她身边嘀咕了几句,她们就一起起身走了。“怎么连招呼也不肯给我打一下。”我抱怨着走出棚子,垂头丧气的回到饭店。
第二天,我就向李爱荣问了她工作的地点,抽空去找她。听李爱荣说,那女孩在一个大排档当服务员。
那个大排档规模也不算太大,也设在露天处。我去的时候,梦丽正在给客人们倒酒呢。
看到我,她慌忙放下酒杯迎了出来。“你怎么找到我的?”她有点不敢相信的问我。“我问了李爱荣。”我见她好像有些不愿意的样子,说话就没有了底气。
“以后你不要再来找我了,”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们老板不让老乡来找我们。”“为啥?”我有些奇怪。“不要问为什么,反正你只记住别来就行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把我往外推。我走到大路边上,有些不甘心的回了回头。她已经离我有几米远了,见我回头,又慌忙一边摆手一边催促道:“快走吧,快走吧!”
我推着自行车,低着头,很沮丧的在街上走着。我觉得自己又失恋了。路两边的红灯酒绿,以及不时的从空气中传过来的那些动听的歌曲,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噪杂声一股脑儿的映入我的眼帘,传入我的耳鼓,让人觉得心烦。
忽然,我找到了一个安慰自己的理由,莫非是她装腔作势?对了,明天再来找她。
到了第二天,我就又去找她。和昨天一样,她又把我赶了出来。
第三天依旧。
到了第四天,我又去那里的时候,她的一位同事告诉我说,她走了。我就问那女孩子她去了哪里。那女孩说:“我也不知道。”
听女孩这样说,我就垂头丧气的回到了鱼腩饭店。
第二天中午,我表哥从表嫂那里过来了。他一见我就劈头盖脸的问我道:“你这几天是不是一下班就去找梦丽?”“啊。”我说。
“你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吗?”我表哥略显鄙夷的望了望我问道。”“不知道。”我懵懂的回答。
“小姐,知道吗?”我表哥说话的时候声音大了不少。“小姐是干什么的?”我又问。
“我的啥老弟,你这个书呆子真是呆到家了,连小姐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说白了就是妓女,鸡婆,靠出卖肉体挣钱。
“不可能吧。”我不大相信地说。“什么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虽如此说,但是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