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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种种迹象可以说明,小琴和我在澄海认识的其他的女孩子一样喜欢坏孩子。那么,我是不适合她的。再说了,她说她想在我们三个中间选一个,我很有些看不起她?
为啥?我是一个高傲的人,自以为自己将来可以当大作家,小琴看不上我,只怪她自己没有眼光。
我当时想,小琴呀,你真是瞎了眼,那老四和老银只不过就会偷一把自行车罢了,别的还有什么本事?他们这样撑死只能算小混混,很小很小的小混混而已,你却舍弃一个作家想和他们谈,真不知道你是在那么想的?
有了这些想法,我打算做出一些事来让小琴看看。我要让她看看,除了她之外,还有没有女孩子喜欢自己?
她不是说女孩子有选择的权利吗?好,女孩子有选择的权利,男孩子也有选择的权利不是吗?我也要在那些对我有好感的女孩子中间选一个。
刚好在我有这个想法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的发生让我在我们厂里面名声大噪。
有一天晚上刚下班,管工跟工人们说,明天厂里停电,放假一天。工友们一听,一下子沸腾起来,车间里顿时欢声雷动,有敲桌子的,有拍板凳的,有和同事拥抱的等等不一而足。
回到宿舍,洗漱完毕,大家都兴奋的不想睡觉。我所在的那个宿舍,男孩子和女孩子就只有一墙之隔。我们很少的几个男孩子被挤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
上边和外面全部住的是女生。小琴和爱平则住在另外一间宿舍。
我们那个宿舍住了五个人:我。搬运工大个,杨立等。由于没事可做,我突然心血来潮,来了兴致,想写一篇文章来发发感慨,就拿出自己的一本日记,在上面写了起来。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二十有三,人生已过三分之一也。然仍碌碌无为,惶惶不知终日,心甚痛惜。
十七岁的梦想直到今天才不得已而打破,为情为爱,否,只为无路可走也!
(我所说的梦想自然是文学梦,我当时有些想放弃文学,所以说,不得已而打破)
曾经犯过多少不可饶恕的罪孽(指我给父母带来的灾难),曾经为爱伤透了心,曾经伤过别人,也曾竟被别人伤过,如此才知“情”之一字,害人之极哉。
爱恋过的人诸如国珍,小兰,凤琴,小瑞以及干姐王凤莲(我当时根本没有喜欢干姐王凤莲,为什么又会加上她呢?我也不知道,现在想来,可能是为了凑人数吧。文人大都喜欢夸大其词,我也一样。)
至如今之恋人小琴,磕磕碰碰,经历过不少风风雨雨。于是,相信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书中的山盟海誓,信誓旦旦以及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诺言都是假的。。
下完以后,我想去上厕所,就随手把那个日记本扔到了床上。等我回来的时候,那个日记本已经落到了同宿舍的搬运工大个的手里。他正站在宿舍空出来的那段位置,当着众人的面把我写的那一段朗诵起来。——
刚刚朗诵完,从人群之中走出来一男一女两个人来。
第一百五十章,比才艺()
那男的个子矮矮的,大约有二十出头年纪,两只手里抱着一把吉他;女的倒是挺高大,显然要比男的大很多。那女人身材苗条,穿着一件白色带红点的连衣裙。
我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只听那女的大声说道:“要比才艺,我们俩也算一个。”说着,她向那个男的招了一下手。于是,那男孩子拨动琴弦,那女人在那里一边跳舞一边歌唱起来:
“星星还是那颗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山也还是那座山,河也还是那道河。…。说实话,别看这女人长得不怎么样,这歌唱得实在好听,调也拿捏得很准。
她刚刚唱完,大家都鼓起掌来。听人们议论,这一男一女是江西的,女的本来有老公,是和男孩子一起私奔出来的。
接着,他们又演奏了几首,那女人觉得累了,就想歇一歇。
这时候,搬运工大个(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他生得高大,大约有一米八五左右,所以叫他大个)站出来说:“她唱累了,我们总不能这样冷清吧。有哪一位会唱歌的再出来唱几首让大家伙听听。”
读者,我跟你说过,我喜欢唱歌,而且自信唱得很好,这种自信就像我对文学和我长得帅自信一样。我们一家出这方面的人才,虽然当不上歌星,但是唱起歌来就是能博得大家的好评。
人有点本事都想让大家知道,我也一样。
于是,我就站了出来:“好!现在我为大家演唱一首心雨。我不要搭档,我一个人既唱男声又唱女生。”于是,我就模仿着女生的声音用心用感情去唱这首歌,当轮到:想你想你想你,最后一次想你的时候,我又改成男人激情高昂的声调。
这首歌唱完,宿舍里一刹那间鸦雀无声,大家伙都被我的歌声深深地打动了。
就这样安静了有一分钟,众人都为我鼓起掌来。这时,人群之中有人高声叫道:“再来一首,再来一首。”我就又为大家唱了一首再也不能这样过。
我为啥会选择唱这几首歌?这件事还要回到四道五年以前。我十八岁那一年为了那篇流浪回来以后,我父亲在我家的场地里种了几分瓜地。
等那些瓜快成熟的时候,他让我住在瓜庵里面看瓜。由于天气炎热,我在瓜庵里面睡不着,每天没事干了就走出瓜庵,站在瓜地地头,对着空阔的田野高声歌唱。
我那时最爱唱的歌是小虎队的爱和刘欢的再也不能这样过,另外还有庾澄庆的让我一次爱个够。小虎队的爱那一年最流行。
但是,那首歌刚刚到收音机上没多久就被我学会了。我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唱那几首歌,只为自娱自乐,没有其他的目的。当然,我也曾幻想这有一个沈从文的边城上面的翠翠来听我唱歌,或者有个仙女听完我的歌以后被感动而下凡跟我结婚。
但是,这一切都是痴心妄想。
我要告诉你的是,除了心雨那首歌是我刚学会的以外,那几首歌我五年前就会,熟的不能再熟。虽然说不上倒背如流,但是最起码能说上“闭上眼睛都会。”
另外,再加上我感情丰富,我把那几首歌演绎的出神入化(有点吹牛?)
当我刚刚唱完小虎队的爱,激起了江西老女人的不满。她提出来要和我比赛。我从鼻子里面冷哼了一声,心想,你算是找对人了,唱歌那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我于是又唱了一首涛声依旧,她又唱了一首我的祖国。…
我们还没有比出结果,有人告诉我说,外面有人找我。我出来一看,原来是我表哥。他来是想问问我在这里怎么样。我告诉他我在这里挺好的。
只是有一个人总是用凶狠的目光瞪我。但是,那个人也只是瞪我一下而已,也没有对我不利。
我表哥就问我那个人长什么样,我就把那个人的摸样大致向他描述了一下。他说那个人他认识,他等一下给他交涉一下就行了。
读者,这就是我当初忍让我表哥的好处。如果那时候为了小琴的事他在我身上练习拳击我还了手,我们反目成仇,不仅我俩都没有脸面见我们双方的父母,而且在我的面前还多了一堵墙。
我当初选择了忍让,那表哥后来可能想想自己办的不对,这不又来关心我了?
但是,我不知道他是真关心我还是来想过来找小琴?不管怎样,我也不打算细究此事了。
等我会完表哥回到宿舍的时候,大家都做鸟兽散了。
第二天,以前老是用眼睛瞪我的那个人主动来到我跟前跟我说:“超是你老表?”“啊。我回答道。”他让我照顾你一下。”“你们来认识?”我问那个人,“是的。”那人回答。
说完这一番话,以后我在那个厂里有什么事,那人就会为我打开方便之门。
晚上刚刚下班,我正坐在门口养神,突然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那女孩身高也就在一米五左右,头上戴着一朵粉红色的布花,满脸的稚气和天真。
她走到我面前,然后蹲下身来,望着我的眼睛问道:“那咋不跟小琴一起出去看电影?”我一听气愤地说:“人家小琴跟她男朋友一块去了,我跟去干什么?”
“她不是你女朋友?”“是啊,可是又变心了。”接着,我就把追妻三人行的故事告诉了她。
“那两个男孩子我见过,都没有你长得好。”慧敏接着我的话说,“长得好有什么用?咱又不会偷自行车,人家小琴喜欢坏孩子。”
我无可奈何的说,“你对她那么好,一会儿给她烧开水,问她‘渴不渴’,一会儿又给她买糖吃,那样体贴关心,你又长得那么好,她咋会变心呢?”
说实话,我对小琴怎么样我自己都忘了,而这个女孩为什么知道的那么清楚,看来她关心我不是一天两天了。于是,我没好气的对她说:“她要变心,我又有啥办法?”
慧敏听我说完,赶忙站了起来,跑回宿舍拿了一个电热杯,一下子递到我手中:“你帮我烧一杯茶。”说实话,我虽然跟小琴闹了一点别扭,但是总还是有些牵挂难舍的。
况且,这么小的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和自己谈恋爱呢?想到此,我就把电热杯还给她然后说:“你还是自己烧吧。”
慧敏听我说完这句话,脸色变得很难看。
慧敏刚走,我看到有三个女孩子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聊天儿。那三个女孩子有两个长得很像,另外一个很单薄,个子也很高。
我仔细一听,她们聊的是关于当姐姐妹妹的问题。其中那个长得单薄的女孩子让两个长得很像的女孩子中那个较小的女孩子叫她姐姐,那女孩却让她叫她姐姐,两个人叽叽喳喳,争论不休,一会儿又推推攘攘,疯狂不止。
我想,她们两个大概是同一年出生的,或者年龄不相上下,才会有这样的口舌之争。
于是,我就走了过去:“你们两个怎么都想当大的,怎么我只想当小的?”“为什么?”那两个女孩都瞪大了双眼。
歪着头问我道,“一般情况下,在一个家庭,都是大的照顾小的。当小的最容易得到别人的照顾。”
“既然这样说,那你敢不敢喊我们两个一声姐姐,叫她一声大姐,叫我一声二姐。你要是敢叫,我们俩就去给你买好吃的。”
第一百五十一章,乱花渐欲迷人眼()
这时,那个单薄的女孩子问我道。看他们两个的年级也都在十六七岁,让我喊他们姐姐,他们还以为我不敢呢。我有什么不敢的?
于是,我说:“有什么不敢的?我真叫了,你们可要说话算话。”“你真叫了,我们真去给你买糖。”我一听果然厚着脸皮向那位稍微胖一点的女孩叫了一声大姐。
向那位单薄女孩叫了一声二姐。“那我姐姐他该怎么叫?”胖女孩问那位单薄女孩。“就让他叫大大姐吧。”
这时候,我才明白她们两个为什么长得那么像?原来她们真是姐妹俩。然后,大姐,二姐把我领到大姐的姐姐跟前,我就称呼了那女孩一声大大姐。
接着,她们就把我领了出去,给我买糖吃。
在买糖的过程中,她们三个都见空插针的和我对眼神,我实在应付不过来。如果让我自由选择的话,我可能会选择大姐,因为她更加温柔,更加可爱。
但是,大大姐却也有些喜欢我。并且,从他们口中我得知,她们家姊妹三个,没有男孩子,家里很有钱。
于是,我很想入赘到她们家。但是,我不喜欢大大姐,她说话很不好听,缺少女人那种特有的娇俏劲。但是,她总对我很热情。而我心里也有点喜欢二姐。
她属于那种很有气质的女孩,好像做事很大气。这真有点“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味道。
我还没有决定自己该跟那三个女孩哪一个谈的时候,慧敏又来了。
第二天我刚下班,慧敏又到男生宿舍找到我让我帮她烧水。俗话说:盛情难却。
当人总不能老是伤一个人的心吧。昨天慧敏让我帮她烧开水我都没有给人家烧,今天可不能再拒绝人家了。想到此,我就帮她把电热杯插到插座上面。
可是,刚好这个时候外面有一个人叫我,我就出去了。我回来的时候,刚好和慧敏撞了一个满怀。“那刚才不是给我烧水吗?烧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谁喝了?”我说。“我自己拿过来了。”慧敏说,“给我烧水也不知道操点心。”说完,小嘴一撅,气冲冲的回宿舍去了。
又过了一会儿,我正在宿舍看书,慧敏端着一碗自己吃了一半的饭走进来问我:“你饿不饿?”见我不吱声,把那半碗饭一下子塞进我怀里:“把这半碗饭吃了,吃完以后可别忘了洗碗呢。”
“好吧。”我说。我拿住慧敏递过来的饭碗,三下五除二便把那碗饭吃了个精光。然后把碗一洗,找到女生宿舍还给她。
我刚把碗递给慧敏,大姐二姐,大大姐就围了过来。她们要和我打牌。我问她们打什么牌。她们说,双升级。我于是就坐在大姐的床上和她们打起牌来。
打了一会儿牌,我感觉困了,就推托有事,走了出来。我出来后,找了一把椅子坐在宿舍空出来的那段位置。这时候一个高大丰满,脸上好像长着粉刺的女孩子向我走过来。
她走到我面前,也搬了一把椅子坐下来,问我会不会看手相。我知道她的意思是想让我摸她的手。女孩子假若想让你摸她的手,她又不好意思明说,就故意说让你帮她看手相。
虽然我知道有那么多女孩子有可能会喜欢我,但是,女孩子再喜欢你,娶不到家里就不是你的媳妇。所以,我当时的想法是来者不拒,只要有女孩子对我有意思,我就给她机会。
想到此,我就对那个高大女孩说:“我会一点点。”她就伸出自己的手来。
但是,他的手却很粗燥。古人在比喻女人的手的时候,往往喜欢用“纤纤玉指”。而这一双手则是“粗树枯枝”。看看她的手,我觉得讨厌,就随便诌了几句,然后扯个理由会自己宿舍去了。
又过了两天,仍旧有几个不知道姓名的女孩子不断地找茬和我说话,抛媚眼,弄得我脑子很乱。
我想了又想,决定发出自己的丘比特之箭。我既然想选择对象,又不能直接对人家说,就只有发挥自己的特长————写情书。
我在写情书之前曾经犹豫了好几天,因为我想看看小琴这边还有没有希望。读者当然要问了,你这段时间和这么多女孩交往,那小琴她知道不知道?
你在上班的时候你们还说话不说话?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小琴很有可能知道我和其他女孩交往的事。第二个问题,我们在上班的时候很少说话,或者根本不说话。
但是,我和爱平还是说话的,当然,我也会从爱平那里打听小琴的近况。爱平告诉我说,小琴这几天和老银,老四打得火热,每天一下班就和他们一起去看电影,说不定都睡在一起了。
这句话对于我来说可是一个大大的刺激,我觉得我不能再像和王利敏在一起的时候那样被动了。于是,我下定决心发出自己的丘比特之箭。
我于是开始写情书。在情书中,我和以前一样,仍旧大谈特谈自己的文学理想,问问他们哪一个愿意支持我的文学事业。你知道我都给那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