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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男孩子大了做父母的操心,那孩子大了也一样。那女孩已经24岁了,眼看着我家这方面没有一点反应,就急着出手。
刚巧我们村有一个男孩子,他和我同年同月,比我小三天。他也没订婚,听说我姐夫那个朋友家女儿待字闺中,就托人去提亲。那男孩子虽说没有我长得帅,但好歹盖了三升二的楼房。又加上媒人的一番美言,两家一拍即合,竟在当年当月结婚了。
这对于我来说,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更叫我遗憾的是,我听人们说那女孩在出嫁的时候犹豫了好半天也不肯上车,那意思是还在牵挂着我呢。
但我的姐姐就是这样一个没材料的人。虽然她操的是好心,但却办了坏事。她的原意是不让我愿那女孩,她下广东去女孩多的厂帮我物色一个。
但她这话刚说出口,就被我姐夫否定了。我姐夫的意思是怕她出门久了会看上别人,跟人家跑了。姐姐就听了姐夫的话,把我晾在那里。以至于若干年后的今天,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对我姐姐和姐夫颇有微词。
第九十二章,打渔姑娘()
我对他们的意见有三:一,我姐姐不该武断的来帮我和我父母做决定,她最起码应该让我和女孩见一见,只要我俩没意见,该办的也就可以把事情办了。
至于她怕女给我母亲气受以及不管她饭吃,我认为纯属她自己乱猜疑,而且不懂人性。一个人,就怕你喜欢一个人,那么你就会喜欢她的一切,爱屋及乌这个词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她只要喜欢我,也会尊敬我的母亲。至于回娘家管饭,只要有你弟弟在,你还怕吃不到饭?
二,关于我姐姐去广东我姐夫反对的事,我姐姐也有不妥之处。她最起码敢于反对一下,我只要求这一点。假若她敢于和我姐夫吵几句,为我说几句话,我心里也许就没那么抱怨她了。
她最起码应该这样说:“建明的事是我戳坏的,我再不去帮他弄一个,我兄弟能不恨我吗?”她若果这样和我姐夫顶撞一句,我心里也许就没有那么烦了。可她什么也没说,而是真正做到了“三从四德。”
三,最让人可气的是那女孩对于我搞文学创作表示理解。这一条比良秀的表姐不强一百倍。可是,我姐姐。…让我怎么说呢?
我受过千般苦,万般难,好不容易遇到了知音,却又被我亲姐姐断送了,你说我能不生气吗?
更让人不平的是,那女孩的父亲也特别喜欢我。他女儿都嫁到那家了,他有事没事总还是来找我谈心。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一年多,直到他女儿生了孩子,他才不来我家了。哎,想想真是遗憾呀!但是,人生的遗憾又何至于此呢?
我的第三次相亲是我自己门上的一个堂姐给我介绍的。她介绍的是她婆家的一个女孩。她跟我说,女孩很勤快,就是眼有点毛病。我问毛病大不大,她说,一点点。
我就要求见见。没想到,等我去到她家见到那女孩,令我大失所望。那女孩的左眼分明是瞎了,还说一点点,要是大毛病,岂不是两只眼睛都瞎了?刚坐下来没说上几句话,我就要求告辞回家。
第二天,那位堂姐追到我家说,那女孩对我的印象特别好,问我愿不愿意,如果愿意,当月就可以结婚。我的答复是:打光棍也不同意。
而事实上,在做这个答复之后,我还后悔过一阵子。为什么呢?当然还是为文学。我是这样想的:虽然她是一个残疾人,但是这样一个女孩嫁到我家后一定任劳任怨,也不挑剔。
如果这样的话,我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我爱好文学的事向她说说,说不定她能理解和支持我。我为了文学,真的什么都舍得下,真的什么都不在乎。
可问题是,我的文学不成功还可以,假若我成名了,我能守住一个残疾妻子不变心吗?我想我是守不住的。男人有本事了以后连好好的妻子都敢抛弃,更别说一个残疾人。
假若有一天我真的抛弃了人家,难道不会遭人们唾弃吗?有了这许多的想法,我也就不那么后悔了。
但是,几年以后,那位堂姐来我家说,女孩嫁到了另外一家,生了个儿子。她说这话当然有些讽刺我的意味。生个儿子有什么了不起?假若我成了家,我才不管生个儿子还是女儿呢。
跟你说实话,我喜欢女儿比喜欢儿子更厉害呢。但谁知道我将来的命运如何?
就这样,和二哥一样,我的三次婚事全部胎死腹中。
一个到结婚年龄的儿子被晾在家中,换做哪家当父母的都会心急如焚的。我父亲整天唉声叹气,母亲更是愁容满面。
有一天,父母专门找到我,询问我对婚姻的想法。
我跟他们说,我这些年一直没有忘记文学,想找一个支持和理解自己的人。与此同时,我还向他们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我几年之前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一位作家成名的故事。那故事说,一位作家在成名之前,也是穷困潦倒,举步维艰,而他写的作品又不被人们认可,甚至连一篇“豆腐块”都没有发表过。
一天,感觉前途无望的他烧毁了所有的文学书籍,跑到一个小河边,一纵身跳了下去。
没想到他命不该绝,刚好被一名打渔姑娘救了起来。
姑娘就问他轻生的缘由,作家就向她讲了自己爱好文学终究一无所获的经历。姑娘说,如果他不嫌弃,她愿意支持他。于是,作家跟着姑娘到了她家。
他们之间的浪漫故事从此开始了。姑娘每天打鱼去集市上卖,作家在家中啃书本,搞创作。就这样,在爱情的鼓励下,作家的作品渐渐地被一些杂志和报刊采用,并且因为一篇长篇而一举成名。
作家成名后,女孩却失踪了。那作家费尽心思找到她,并问她离开自己的原因。姑娘说,自己现在已经配不上作家了,“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从未舍得碰过姑娘一指头的作家在万分激动之余打了她一耳光,气愤的说。
于是,两人相互拥抱着痛哭了一场。
最后,事情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我不知道这段故事是有人故意杜撰出来引人眼球,还是真有其事,我也不知道那个作家究竟是谁?他的名气大不大?他现在在干什么?反正那件事在我的心里激起了不小的波澜。
这段故事深深地铭刻于我的记忆深处,深深地打动了我。所以,在我的梦中,在我追求文学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打渔姑娘的身形。
她的品行,她的高尚,她的情操,深深地震撼了我。我多想也找一个这样的女孩呀!
于是,在我那颗饱受创伤的心里,有了一个未来伴侣的形象——打渔姑娘。
“我就要找到这样一个姑娘,否则,宁可单身。”讲到最后,我对母亲说,“娃呀,那说这也可以。可是,假若你找不到这样一个姑娘,文学有干不成,你以后老了难道不想找个依靠吗?”
“那你帮我捡个女儿吧。”我对母亲说。母亲一听,气愤的说:“要捡你自己捡,我不帮你。”
我理解母亲的心思。一般情况下,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去抱养别人家的孩子呢?况且,我当时还那么年轻。但是,我深深明白,我要选择文学这条路,就必须有所付出。
那琼瑶不是也没生孩子,那刘晓庆还没结婚呢。
不管我怎么想,怎么说,母亲始终不肯帮我抱养一个女儿,而我也不得不为自己的前途想想了。
是啊,假若文学干不成,假若当不了作家,假若再娶不来个媳妇为自己生个一男半女的话,拿自己老了靠谁呢?为了文学宁愿去死吗?但假若到时候又死不了了呢?
这些都是原因之一。还有一条原因就是其实我也是一个很贱的人。这个“贱”有很多时候让我对文学失去了信心。因为我是用一个作家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我不愿一个作家做出一些下贱的事。
可是我往往又控制不了自己。这个“贱”就是我通常会想女人。我想的时候不是一般的想,而是很想很想。…
假若我能像一些成大事的人一样,在干事业的时候能把想女人的念头抛至一边,那就太好了。可是,我实在没有那种骨气和毅力。
这种特点,也常常使我自相矛盾。我常对自己说,张建明,你不是爱好文学吗?你不是想当作家吗?你不是想成大事吗?既然这样,就不该为女人所束缚,就不该想女人。
可每当我下定决心不让自己去想女士时,我的另一半脑子却偏偏忍不住去想它。我就这样在自我矛盾中过了一天又一天。
第九十三章,大街上追美女()
终于有一天,我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我抱养女儿的初衷不改变,然后偷偷去买一个充气娃娃。这样,想女人又有地方发泄了,老了也有了依靠了。
这样安排,自己可以安安心心的看书,干文学事业了。但是,我是个性格内向的人,心中只是这样想想,又不肯告诉别人。况且,自己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怎么去买充气娃娃。
假若我跟父母说,一则羞于张嘴,二则父母也不会同意。所以,我只有把这种想法深深埋藏在心底。
但是,我的这个想法在不久发生的一件事后彻底改变了。
那是夏季里的一天。我们一家人正在院子里乘凉,父亲摇着蒲扇坐在椅子上,母亲用一个手巾拍打落在脸上的蚊子,我睡在一张小竹床上看天上的星星。…
正在此时,只见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太婆穿着一双布鞋向我家走来。她刚来到院子里,我们就站起来跟她打招呼。
你知道这女人是谁?她虽然这么老,但因为辈分小,还只是我的嫂嫂,但她男人不和我一个姓。我们这种关系也是牵扯上的。不管怎样,我得称呼她嫂。因为她姓x;就叫她x嫂。
这女人早年丧夫,凭着顽强的毅力把几个孩子拉扯大,要说也是一个挺有本事的人。但是,女人要和别人拉关系,靠真本事的不多,多半是靠脸和x股。而她在年轻的时候就靠上了当生产队保管的有才才有机会占了不少便宜。
她知道用色相x引有才,当然也有另外的女人眼馋。那女人就是老徐。老徐也是一个尖酸刻薄的女人。他们既然“爱”同一个男人,又主动投怀送抱,难免会碰到一起。
于是,卖石灰的见不得卖面的,双方都恨对方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对方死掉才解恨。这一年,两个女人都怀孕了。姓徐的女人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应康,而姓x的女人后生了个儿子,为了能把姓徐的女人的儿子咒死,为自己的儿子取名猪娃。
她的意思是她家的猪娃把人家的糠吃掉。因为人们都知道,猪娃吃糠。
你知道老天爷有多长眼!那个应康自从出世以后一直健健康康,而猪娃刚生下来就是一个病秧子,还没活到五岁,就一命呜呼,到西方极乐世界去了。
这段故事一直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人们都说,猪娃吃糠,糠没死,猪娃被噎死了。
这就是这个老女人的历史。为了争一个野男人的宠,恨不得另外一个女人死掉。这不由让人想起古代宫廷里面嫔妃之间的争斗。
可是,人家的争斗是名正言顺的为自己的男人,而她们的这种争斗仅仅是为了一个野男人,仅仅是为了得到一点好处,就显得更下贱。
这样一个女人到我家能有什么好事吗?完全没有。她一来就操的想看人笑话的不良之心。她跟我母亲说,我们村西边公路上有一个神经病女人,让我母亲把她领回来当我的媳妇。
这对于我来说,实在是一种极大的侮辱。读者,我跟你说过,我为文学可以忍受一切。但这件事却是一件忍无可忍的事。
你知道我当时是怎么做的?她刚说完那些话,我忽地站起来,跑到厨房去拿菜刀,我要砍死他!那老女人虽说老了,眼倒是挺亮。她见我拿了一把菜刀出来,竟慌不择路的跑开了。
我本来还想去追,被我父亲将菜刀夺了下来。
这件事在我的心里留下的创伤直到现在还没有复原呢。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义愤填膺。你说我爱我的文学,招谁惹谁了,可是有些人却偏偏要跟你过不去。
但是,这件事令我从文学的痴梦中清醒过来,它让我觉得,娶个媳妇已经迫在眉睫。那么,暂时放弃文学,先生办法找个老婆再说。既然没人给自己提亲,就自己生办法。
那么,我该去那里找老婆呢?人们常喜欢说,去大街上拉一个。对,就去大街上拉一个。在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回忆起了一些事情。
那就是还在几年之前,我和好朋友良秀一起去赶集,良秀老是喜欢找那些单身的靓妹主动去帮人家干这个干那个。你还别说,由于良秀长得帅,还真的有女孩子愿意让他帮忙并对他有意思。
我决定按照他的办法试一试。那天一大早,我就穿衣起床,穿上一套干净的衣服,蹬上一双崭新的皮鞋,将头发专门用水洗了一遍,然后梳成中分头,打上了莫斯和发胶,骑上我家那把破自行车,向集市上奔去。
那天正是逢集,我到地方的时候,那集市上已经来了不少人。我找个地方把自行车一寄,就向集市中心走去。
我知道大部分的女孩子都喜欢逛卖衣服的地方,卖围巾的地方和卖化妆品的地方,我就专门找这种地方。名义上是讨价还价,事实上是在寻找猎物。
我晃晃悠悠来到了菜市场。这时,有两个手拉手的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两个女孩年龄大约都在十七八岁,一个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另一个穿着水红色上衣,紫色牛仔裤,看上去成熟而丰满。
我一边装着买东西,一边东张西望的跟着她们两个。
我们一前一后在菜市场走了一截路,我感觉确确实实只有她们两个,没有大人和男人,才敢下决心冒险试一试。
你知道我怎么做的?学良秀。去帮她们的忙。正想时,那名穿红色连衣裙的女孩蹲下身来要去买茄子。我等她挑好以后,慌忙从菜贩手中夺过他的秤说:“让我来帮他称。”
那菜贩用狐疑的眼睛望了望我,然后又望望身边另一个卖菜的。那另一个卖菜的是一位老年人。他头上裹着头巾儿,身上穿的衣服并不干净。他见那人望她,用害怕的眼神瞟瞟我,然后点了点头。
我眼前的这名菜贩慌忙把称塞到我手里。他大概以为我是街上的小混混吧。其实他们不知道,我在向菜贩要称的时候,那心里可打鼓打得厉害呢。
那女孩显然知道我在讨好她,菜也不要,起身走了。
第九十四章,()
然后,她们两个又一起去买土豆,我也和刚才一样去帮助她们称,那个穿着连衣裙的姑娘也照例不要菜。
就这样,我们挪了四五家菜摊,那位穿着连衣裙的姑娘干脆不买了。可是,那位穿着牛仔裤,体态较为丰满的姑娘却挑好了一堆辣椒要去称。
我本来看不上她,但是却想试一试。就又走过去拿起菜贩手中的称帮她称,那女孩没有拒绝我。我称完那些辣椒以后用右手捏住秤砣来到菜贩眼前对他说:“你看看,刚好是四斤,一斤一毛五,四斤六毛。”
菜贩听后点点头,嘴里不住叫道:“嗯,嗯。”我见菜贩没有对我拿他称的那件事抱怨我,就仰起头来对那位穿着牛仔裤,体态较为丰满的女孩说道:“六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