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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斗士]少爷们的探案集-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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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我们不会向外说出去的。“撒加说。

    麦修斯便继续说:“想必两位应该知道我的出身不是世袭贵族,而是以工作业绩跻身于伯爵的行列的。我于一九一六年出生于爱尔兰的都柏林。当时父亲在都柏林开办了一家纺织厂。因此他依靠自己的财力,送我到了当地的圣帕特里克神学院读书,那个神学院传授基督教的知识。父亲是个虔诚的信徒,他也希望我在毕业之后成为一名牧师。”

    “可是在我十五岁那年,也就是一九三一年,父亲的纺织厂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因此我不得不中断学业,可是父亲依然要求我实现‘家族中必须出现一名牧师‘的梦想。为了谋生,也为了实现理想,我便坐上了去中国的轮船。因为父亲的朋友,一位名叫托马斯的牧师在中国南京的圣保罗教堂中工作,所以,我便来到了中国,并且在圣保罗教堂中做起了小会吏。”

    “来到南京之后,我被这座城市繁华与落后并存的状态深深地吸引了。您不要取笑,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孩子,我很喜欢花朵,香水,美食,新衣服和漂亮的同龄人,而这是教堂给不了的。”

    说到这里,麦修斯尴尬地停住了,撒加释然地笑笑:“哪个孩子不是爱吃爱玩呢?”

    麦修斯也松了口气,继续说:“来到南京三个月之后,有一次,我从教堂中偷偷地溜出来,想要去街上买些甜点。就在那时候我认识了安迪。我还记得,那是个霞光满天的傍晚。”

    “安迪?”艾俄罗斯蹙眉道。

    “是的,一个漂亮的中国男孩。是个衣着褴褛的卖报童,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和眼角上挑的黑眼睛,肤色是典型的,属于黄种人的麦黄色,很漂亮。我买了一份报纸,并且一直凝视着他,他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于是我便又多买了一份报纸,并且对他说,一旦有新的报纸就卖给我,我会时常照顾他的生意。”

    麦修斯伯爵说着,在冷硬的脸庞上也现出了一丝笑容:“我们很快就熟悉了,我仅仅比他年长三五岁,少年之间总会有一种摆脱种族之间的隔膜的东西存在。在熟悉之后,我们互相交换了名字,其实他的名字叫做‘ago’;我叫他安迪。他的母亲…………一个住在贫民区的好心妇人………也并没有反对我叫他安迪。”

    “你确定他真的叫做‘ago’?”凝香听到了麦修斯伯爵的故事,兴致勃勃地插嘴道:“也许他叫’二狗‘呢。”

    “闭嘴,凝香,就算他叫‘二狗‘,在伯爵先生这里,也是’ago’。”撒加训斥道。

    于是凝香吐了吐舌头。

    麦修斯笑笑,说:“安迪称呼我为‘maygege’;我知道这是中国人对于稍微年长于自己的男人的一种称呼,因此我也就接收了这个奇怪的称谓。他说他的父亲在他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原本可以维持的家境顿时变得颓靡起来,母亲只能给人做仆人,洗衣服补贴家用,他也不得不放弃名叫’私塾‘的私人学校的学业,去卖报赚钱。对于这个身世不幸的美少年,我产生了一种妄想:我想要照顾他,用我一生的时间。”

    “安迪却不想要进教堂当修士,对于他来说,教堂的生活和他格格不入,过于沉闷。我只好尽我所能地帮助他,我所认识的中国字也不太多,因此我便努力地学习中国文字,又将这些文字告诉他。安迪在成年之后,我也正式成为了一名牧师,托马斯便拜托了几位当时在南京有头面的官员,让安迪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虽然薪水不高,但足以维持生活了。”

    “在我见到他六年之后的一个夏夜,安迪急躁地拿着一份报纸找到了我。原来战争已然开始。安迪父亲的家乡已经生灵涂炭,安迪便去从军。之后,他随部队开拔到了前线。而我留下来,照顾他的母亲。”

    “那是一场以惨烈这个词都难以形容的战争,人类之间的残杀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安迪音讯全无,我们,连同安迪的母亲,安迪的邻居躲避在教堂之中。”

第301章 惊情百年() 
惊情百年3

    虽然麦修斯叙述的语调相当平淡,不像那些经历过战争的人类幸存者在提起战争话题的时候,肆无忌惮地宣泄悲伤。可是艾俄罗斯知道他心里也相当痛苦,是那种眼睁睁看着人类自相残杀与被杀,自己却救不了所亲近的人的痛苦。

    麦修斯停顿了一下,说:“在那场战争之中,我第一次为我的无能为力而担忧。那个时候的我除了祈祷和照顾好躲藏在教堂中的人,什么都做不了,当战火熄灭的时候,托马斯建议我们躲藏到安全区去。我和躲藏在教堂中的人们不停地走,以便躲避敌军的追杀。饶是如此,还是有人掉队,掉队之后就凶多吉少了。”

    “我们在安全区中躲藏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风平浪静,后来逃到安全区的人说,大街小巷都流淌着鲜血,平民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被随意侮辱之后被杀。其实不用他们多说,我们都知道外面已经变成了多么恐怖的地狱,血腥的气息和尸体腐烂的气味一直盘旋在城市上方。”

    他在沉痛地叙说这段故事的时候,迪斯马斯克和沙伊达来到桌旁,迪斯马斯克兴致勃勃地听了片刻,插嘴道:

    “唔霍,麦修斯,这就是你不吃血的原因吗?”

    “什么?血族不吃血?”沙伊达打开折扇,用扇面遮住半张脸,小声疑问道。

    “麦修斯伯爵是血族伯爵中唯一不吃血的。”迪斯马斯克的八卦天赋完全被挖掘出来了,他将头转向后辈,开始将他的所得一股脑倾倒出来:“当然你肯定要问血族不喝血如何维持生存,事实上,我们血族和魔族差不多,不过血族更喜欢吃流食和血。所以,血族用橘子汁,葡萄酒,威士忌,中国白酒,伏特加,蔬菜汁,牛奶甚至米粥来代替血液是完全没问题的,但但是!这就像是喜好吃肉的人发愿终生吃素一样,要有极强的意志力才能做到,何况普通的流质饮食完全比不上能量丰富的血液”

    “迪斯马斯克。”撒加轻轻地咳嗽一声,说:“西南角的餐桌上有你最喜欢吃的瑞士奶油卷。”

    迪斯马斯克知道撒加是想要支开他,他也懂得看人眼色,知道不能继续自讨没趣,于是便离开去找瑞士奶油卷了。

    麦修斯尴尬地笑了笑,继续说:“我们从安全区撤出之后,南京基本上已经成了死城。在逃难的时候,我唯一牵挂的就是安迪,我不知道安迪怎样了,我希望他不要成为俘虏,因为成为俘虏之后,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杀了。那时的我我一直都在向上帝祈祷,我希望安迪能够平安归来,如果不能,那也请让他光荣地战死。”

    “转眼之间就过了八年,在一个月朗星稀的秋季夜晚,安迪回来了。他长高了,也变得结实了,举手投足都像是一个军人,唯一不变的是他那张脸依然漂亮。战争结束了,安迪还活着,我非常高兴。于是我们便开始策划我们未来的生活,我打算过些时日,将安迪带到爱尔兰去。安迪由于参加过战争的缘故,也在官方部门中找到了一件待遇优秀的差事。我和安迪,将我所居住的公寓布置成了一个相当温馨的小家,安迪的母亲也搬了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不过,安迪的行踪隐秘了许多,他经常去各种各样的地方,去见他那些不同的朋友们。”

    “就像发情期的野猫那样?经常出去见那些猫朋友?”沙伊达咯咯娇笑着,对坐在距离麦修斯伯爵不远处的凝香说。

    毫无疑问,她是在指桑骂槐。

    麦修斯伯爵没有理睬她,而是继续说:“在我询问安迪的时候,安迪便向我承认:他有了自己的信仰,而且他相信他的信仰能够帮助人们将国家变得更好,而他所做的就是实现那个信仰,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说,他也没有说在这八年之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我隐约感到安迪会有危险,但是我当时没有理睬直觉给我的警告。我那时候相信,直觉仅仅是女人们毫无逻辑,对于事件毫不理解的时候做出的判断,男人,尤其是一个牧师,是不应该被直觉所干扰的。”

    “您说得对极了。”沙伊达讽刺道。

    于是艾俄罗斯不得不站起来,对沙伊达做了个手势。

    “后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撒加看向那块雨花石,问。

    “是的。”

    麦修斯停顿了半晌,说:“一九四六年的圣诞节早晨,安迪去上班,那天安迪穿着一件深灰的厚外套,白衬衫和蓝色马甲,一条长长的银白围巾拖在身后。我便去教堂中布置圣诞树。一直到晚上九点钟,安迪还没有回来。我便有些心神不宁,这个时侯,安迪的邻居跑到教堂里,对我说,安迪被捕了,他的母亲则是被警探们带走了。”

    “我原本以为安迪仅仅是在办公室里或者是什么地方与人起了口角,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斗殴。于是我便赶往警署,找到一个同我熟识的li警官,li以惊讶的表情和慎重的语气告诉我关于安迪的真正身份。并且劝告我放弃努力:想要将安迪从监狱中救出来绝对是痴心妄想,安迪不说出某些事情,就会被杀。我那时候一派天真,我以为只要安迪能够改口信仰基督,说出他知道的事情,我再用些钱打通关节,就能把安迪救出来。”

    “我的努力最后还是失败了。我花了钱,只将安迪的母亲救了出来。在救出安迪的母亲的当天,li警官给我打了个电话,他小声对我说,安迪出事了,在雨花台。”

    “天啊!”艾俄罗斯轻轻地惊叹道。

    撒加则是似笑非笑地盘算着什么事情,也没有说话。

    “没想到您的中国小王子竟然是那种人!“沙伊达鄙夷地说。

    凝香很没好气地踩了她的脚一下,于是沙伊达便将折扇拍在了他头上。

    “沙伊达,好像你什么都讨厌的样子。“凝香咕哝道。

    “是啊,我讨厌一切以为自己是救世主但是战斗力却仅仅有五的渣子。”沙伊达说:“战五渣就不要参与政治和战争了,所以战争和政治都是让女人走开的。”

    凝香松了一口气:“原来你是讨厌战五渣和女人啊那就是不讨厌我咯?”

    沙伊达坐在桌旁翻白眼。

    麦修斯点点头,说:“我又以自己身为爱尔兰牧师的身份,花了一些钱打通关节,官方终于允许我去认领尸体了………太阳下方无新事,有时候金钱和身份比什么都有用。但是从那一刻起,我的记忆完全陷入了空白状态,一位宪兵带领我去认尸。他在布满石子的地上指着一具尸体,说那就是安迪。是的,我知道,那就是他,子弹击中了他的心脏,他的发间和脸庞全是血迹和伤口,他没有穿外套,马甲和衬衫上整块整块,都是殷红的血。安迪,我的中国小王子,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我希望他能够去天堂,可是圣经中说过,异教徒是上不了天堂的,他只能永生永世地,在地狱之中受苦。”

    “我将脸贴在他的头发上,他的拳头紧紧地握着一件东西,我将他的手掰开,便发现了这块雨花石。”

    麦修斯伯爵停顿了一下,说:“当我为安迪举行葬礼之后,我便将自己锁进忏悔室里,一遍一遍地,询问着高高在上的基督……………为什么我如此虔诚地信奉上帝,最终却遭到这种结局。托马斯为了开导我,便对我说:同性恋者和异教徒不能进入天堂,也许安迪的死正是主对他的惩罚。”

    “他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便走开了。我回想起他的话,实在是难以掩饰心中的愤怒:为什么人类会为了愚蠢的信仰和获得权力而自相残杀?为什么安迪会遭遇到如此不幸?”

    “我便拿起一把刀,狠狠地刺穿了十字架上的耶稣的心脏,鲜血顿时从耶稣的雕像中喷了出来。那些鲜血刚好浇淋在我身上。在那一瞬间我想起了不莱姆斯托克的惊情四百年,也许每一座耶稣像都能够流血。从那一天起,我感觉到自己变得很奇怪,我的身体开始变冷,变得比教堂的大理石墙壁还要冷,并且对于鲜血产生了强烈的渴望。但是,每当我想要索求鲜血的时候,我的眼前便会出现血迹斑斑的安迪”

第302章 惊情百年() 
惊情百年4

    “真是个怎么说呢?让人很感动的故事。”撒加赞同地点点头,而凝香却对此不以为然。

    “什么啊?不喝血的原因竟然不是因为回想起战争的惨烈。”他嘀咕着对沙伊达说。

    “我很欣赏这样的男人。”沙伊达用价值高昂的,下黑上红的丝绸扇子半掩红唇,咯咯地笑着说:“而且大多数女人都喜欢这样的男人,因为女人的目光总是狭隘的,她们总是期望男人一心一意地只爱她,而不爱更为宏大的事物——啊,从生物的本性方面来说,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男人爱了别的事物,会对她和她的后代的生存有威胁呢。女人啊,真是可悲,她们只注重眼前的一小片天空,永远也留不住到处播种的男人。”

    “你说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迪斯马斯克毫不客气地批评道:“沙伊达,作为前辈我可要批评你了嘿,你可不能背叛你的性别,否认自己的性别,可不是自信的表现。”

    “是么?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意大利人多自信。”沙伊达用凉飕飕的语气说。

    “不要再提二战时期的意大利人了好吗?!”迪斯马斯克怒道。

    “凝香,算啦,我们去跳舞。”

    沙伊达说着,拉上凝香便跑到了舞池里,悠扬的夏日华尔兹立刻变成了富有节奏感的iwantmytearsback。

    艾俄罗斯用眼角的余光看着撒加,心想这小子又有事儿做啦。果不其然,撒加立刻答应道:“好的,伯爵,您想要找回安迪,对吗?这倒是有点棘手,您应该知道,人类之中,拥有强韧的灵魂的人类并不多,大部分人类死后,灵魂就会分散成碎片。那些灵魂比较强韧的人类,便会去冥界。如果您的朋友,也就是安迪还在冥界的话,那就容易找了,如果他已经转生了,那是不容易寻找的。不过无论如何,我都会尽力的。”

    “谢谢。”

    伯爵郑重地答应着。

    宴会还在进行着,艾俄罗斯却没有什么兴致了。他觉得撒加答应下这件委托来未免有点轻率,不过

    艾俄罗斯想了想自己的账单,侦探社已经有不少时日没有好好地开张了。如果再没有一个阔绰的顾客过来,艾欧里亚就要继续欠警署食堂里的餐费。此外水电费,符咒,笔墨之类都要用钱。

    一文钱能够整死英雄汉。

    于是艾俄罗斯不得不悲愤地向‘实在是没钱’的现实状况妥协,而接下这个帮吸血鬼伯爵找基友的委托。

    “不过确定真的是基友而不是女友?”艾俄罗斯在心中疑问道:“我感觉这个叫做麦修斯的家伙有点痴呆,该不会一直都没有分清安迪是男是女吧?”

    “想什么呢艾俄罗斯。”撒加突然将脸凑到他面前,于是艾俄罗斯很如他所愿地被吓了一跳:“撒加,不要随便吓人好吗?”

    “谁让你摆出一副直着眼睛的智障的样子?”撒加说着,向他伸出手来:“我们还是去跳舞吧,现在不要想这些事情了。”

    “我跳男步。”

    撒加便毫不客气地揭短道:“我知道,这不是你的自尊心作祟,因为你只会跳男步。”

    “”

    “你等一会儿,我去换一条裙子。”

    “这不是变装舞会吧笨蛋。”

    “你没看过我穿裙子的样子可真是可惜,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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