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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婚宠:军少别傲娇!-第3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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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位置上。

    之后,两个人又喝了几杯。

    “嘶……好辣!过瘾!明礼,多喝点呀!我跟你说,这里的火锅汤底可是一绝。”

    一桌的火锅配料,大部分全部都进了陶夭的肚子。

    陶夭瞧就不是个细心的主,她就没看出来季明礼一晚上几乎没怎么动筷,还很热情地给他盛了一碗汤底递过去。

    季明礼看着被递到眼前的,上面飘着红色辣椒的汤底,身上就传来一阵痛痒,仿佛被过敏支配着。

    “来,尝尝看呀。真的很好喝的!骗你是小狗!”

    季明礼:“……”

    他之前吃过抗过敏的药了,只是喝一点点,应该不会有问题?

    盛情难却。

    季明礼眼底掠过挣扎,到底还是没没放拒绝对面之人的热情,伸手接过,用汤勺浅浅地喝了一口。

    一股燎原之火毫无预兆地窜上他的喉咙,季明礼脸上神色不便,他借着喝茶的动作,冲淡喉间的辣味。

    “怎么样?味道是不是超赞的?”

    季明礼神色太过平淡,完全没有一般人被辣到后的反应,陶夭完全没有瞧出他不能不吃。

    对上陶夭亮晶晶的期待的眼神,季明礼嘴边的那句“有点辣”生生地咽了回去。

    清淡的茶水入喉,季明礼“嗯”了一声。

    得到肯定的答复,陶夭笑得更加开心了,“看,我推荐得没错吧?还有好多呢。我再给你盛一碗。”

    季明礼:“!!!”

    在喝下第二碗麻辣汤后,季明礼已经感觉到背部还有手臂上一些肌肤在发痒了。

    季明礼脸色微变。

    糟糕,之前买的过敏药似乎没能起到效果。

第410章 【傲娇410】摸一把公狗腰() 
“麻辣不辣”开在大学城附近,消费群体也大都是S音乐大学的师生们以及隔壁的科技大学。

    吃一顿火锅对于生活费还要靠家长赞助的学生们而言到底算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此除非寝室或者是社团聚会,一般情况下前单身狗们很少会选择来火锅店,相对而言情侣会来得比较频繁。

    章宜岚也很抓住这些学生情侣们的心思,除了食材保证新鲜,还有汤底是一绝外,餐厅内的灯光设计也都比较昏暗,营造出足够暧昧、浪漫的气氛。

    陶夭本来就不是细心的人,加上包厢内灯光比较暗,她完全没发现季明礼额头沁出的冷汗,以及脖子、手背上冒出的红色斑点。

    在陶夭再劝季明礼喝第三杯汤底之后,季明礼总算以有点撑为由婉拒了。

    陶夭目露惋惜,这样的人间美味,你竟然才喝了两碗就饱了,实在太没有口福来了的意思。

    季明礼哭笑不得,却也总算是松了口气。

    陶夭一个人把剩下的汤底还有底料全部都给兜底了。

    季明礼看着桌上叠起来的空碟,多多少少有些惊讶,这位陶小姐的胃口应当是他认识的女性当中最好的了。确切来说,恐怕大部分男性都望尘莫及。

    实在想象不出陶爷倒追男人到底是这么一副场景,钱多多没忍住,借着送水果的名义进了包厢一趟。放下水果盘时,视线还时不时地偷瞄了季明礼几眼,看得季明礼很是有些莫名。

    在钱多多放下水果盘,还慢腾腾地赖着不走的时候,陶夭借着吩咐钱多多再拿一碟生蚝的功夫,附在她的耳畔不疾不徐地警告道,“够了啊。再看下回你要是逃课,爷我就不帮你签到了啊~~~”

    软肋捏在人手里,不怂不行。

    “两位慢用。”

    钱多多面带微笑,麻利走人。

    ……

    每张桌子上都贴着支付二维码,在季明礼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对着桌子扫二维码时,陶夭连忙伸出一只手,挡住二维码,“别,说好了,我请客的。”

    “好。”

    季明礼无奈,只好把手机给收起来。

    陶夭于是拿起放在桌上的手机抢先一步把钱给付了

    扫完二维码,陶夭忽然想起自己刚才好像瞥见明礼手背红红的,像是被蚊子给咬了似的。可是现在才初春,按说包厢里应该没有蚊子才对。而且就算是有,那她也应该会被咬啊,怎么她就一点感觉也没呢?

    陶夭想要确认一下季明礼手背上的红点点到底是不是蚊子咬的,要是真被蚊子给咬了,她好去找多多要点止痒水过来。

    陶夭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问了。

    季明礼微微一愣。

    一整个晚上下来,季明礼基本上已经能够确定眼前这位陶小姐并不属于那种心思细腻的女生了,因此对于对方竟然注意到了自己国民的手背,季明礼有些微讶。

    包厢里当然没有蚊子,他手背上之所以会有红色斑点,是过敏症状而已。

    为了避免对方愧疚,季明礼撒了今天晚上第三个谎,“嗯?应该是光线的缘故吧。”

    一晚上就连撒三个谎,对于笃礼、慎行的季明礼而言可以说是创下历史记录了。

    季明礼语气太过自然,加上刚才的惊讶根本不像是装出来的,陶夭不疑它,很快就将这件事给抛诸在了脑后。

    开春之后,云城的白天渐渐地长了起来。

    季明礼下了课,来赴陶夭的约时,夕阳才刚刚下山,天色还很亮堂。

    陶夭和季明礼走出火锅店时,钱多多跟章宜岚母女两人都不在前台,想来是到了晚上的点,店里的客人明显多了起来,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外面的天色也已经全部都黑了,街上亮起了街灯,夜色如天鹅绒般迢迢垂挂,可见两人这一顿火锅吃得还时间还挺长。

    “明礼,你在这里等我一下。一下下就好。我很快就回来噢。”

    两人从店里走出,陶夭忽然出声道。

    季明礼不明所以,看着陶夭往巷弄里跑去。

    “铃——铃——”

    不一会儿,季明礼的身后,传来自行车的铃声。

    季明礼转过身,就看见陶夭按了自行车的刹车,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大拇指比了比自行车的载人后座,朝他明艳、爽朗地笑道,“上车。”

    季明礼看了看陶夭那辆女士自行车的后座,一时间竟然有些茫然,一时间竟然没能领会对方的意思。

    “哈哈!放心,不会把你给摔了的!相信爷……嗯,我的意思是说,相信我的车技!”

    陶夭又按了几声自行车铃声,催促季明礼上车。

    “你车应该还停在S大吧?快点,上来,我送你回去取车!”

    这是陶夭临时想出来的主意。

    胎SOLO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遇上一个长相、声音都这么合自己胃口的,她实在不想这么快就跟季明礼分开。以送对方回去取车的名义,骑自行车载对方穿梭在小吃街的大街小巷,S大的教学楼,宿舍楼,再时不时地加快速度,或者是假装骑不稳,要对方搂紧她的小蛮腰什么的,简直不要太赞!

    哈哈,她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很奇怪,他明明不是一个不懂得如何拒绝他人的人,偏偏,面对陶夭那双热情、纯粹的眼睛,拒绝的话竟是怎么都说不出开口。

    陶夭一再催促,季明礼实在不好拂了对方的好意。

    一米八七的个子,坐在女士自行车后座,大长腿实在有些无处安放。

    陶夭也发现了这一点。

    两个人一上一下,两两对望。

    “不然……”

    “要不……”

    几秒钟后,两人同时开口。

    “你先说。”

    陶夭让季明礼先说。

    季明礼本来想说要不就算了,他可以自己一个人走回去,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一旦他真的那么说了,对面的人的眼神很有可能会黯淡下去,于是,说出口时,成了与意愿截然相反的意思,“要不……换我来骑?”

    在瞥见陶夭骤然晶亮的眼神,季明礼莫名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他也随之弯了弯唇。

    ……

    陶夭坐到了后座,季明礼成了骑车的人。

    这辆女士自行车是钱多多的,大一时买来方便上下学用的。陶夭比一米六出头的钱多多高了快半个头,她坐在骑座上时,双腿都有些憋屈,何况是身高一米八七的季明礼。

    “噗嗤。”

    季明礼那双大长腿太招摇了,他往自行车座上那么一跨,就跟大人骑儿童自行车似的。陶夭没忍住,笑出了声。

    怎么以前没发现这车这么迷你啊!

    季明礼从来没骑过女士车,本来就有点羞赧,陶夭这么一笑,季明礼更是目露窘迫,耳根都染上了一层薄红。

    夜色昏暗,陶夭倒是没瞥见季明礼通红的耳根,只是看出了季明礼窘迫的她连忙试着止住笑意,“好啦!我不笑,不笑就是啦!”

    为了表示诚意,陶夭还用手把嘴巴给捂上了,只是笑意还是从她的眼神里跑了出来。

    季明礼无奈,“坐上来吧。”

    “好勒!”

    陶夭往后座一坐,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季明礼腰的两侧。

    她倒是想直接搂上去来的,这不是,怕把人给吓跑了么。心急可吃不了热豆腐。

    腰间传来温热的触感,季明礼身体一僵,身后响起陶夭雀跃的声音,“走咯~~~出发咯!”

    季明礼只好把注意力全心全意地放在骑车这件事上,一脚踩在脚蹬上,另外一只脚也跟着踩在另外一只脚蹬上,自行车迎风向前驶去。

    这辆车本来就是女士自行车,陶夭坐在后面刚刚好,只要把双腿稍微翘起就可以了,不会像季明礼那样,大长腿根本无处安放。

    谁骑车,谁坐车的问题解决了,在骑自行车上路后,两人又面临了新的问题——

    两条腿季明礼在国外读研究生期间曾经有过一段时间骑自行车上下学的经历,回国后大部分都是以车代步。长时间没有碰过自行车,一个人骑时可能尚且游刃有余,在后座载人的情况下,难免就有些力不从心。

    季明礼在骑上后没多久就发现了这一点,只是一想到如果这个时候他提出不如由他自己一个人步行回去,陶夭瞬间黯淡的眼神,莫名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自行车歪歪扭扭,艰难地在路上行驶,好几次都差点撞到人。

    陶夭一开始还抱着不可言说的心思,想着趁季明礼专心骑车的时候,她就在后面悄咪咪地摸一把腰,小脸贴季明礼的后背上,感受一下小说里描述的靠在男人结实的后背之类的情节,由于自己实在太不稳,陶夭彻底没了吃豆腐的心思,注意力全在给季明礼指挥路况上了。

    “啊啊啊!前面有车子过来了!明礼,小心!!小心!”

    “快,快,按喇叭,啊,不不不,我的意思是铃他,铃他!”

    “快撞上了,撞上了!妈呀!你倒是摁自行车铃啊!操!该不会是这破车的铃铛又坏了吧?”

    季明礼在吃火锅时,因为过敏,出了些冷汗,被风这么一吹,难免有些都晕,加上多年都没有碰过自行车,又从来没有过载人的经验,扶稳把手已经有些吃力,何况再分神去摁自行车铃。

    钱多多这车饱受主人跟大力陶爷的摧残,其它零件都修过好几回了,这铃铛更是时好时坏的,陶夭只当是这铃铛又间歇性失灵了,她只好在后面充当一回人工喇叭,扯着嗓子喊,“新手上路,让一让,让一让啦!”

    季明礼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陶夭嗓子清亮,别说,她这么一喊,效果俱佳。

    自行车过处,两边的行人纷纷避让。

    季明礼起初觉得窘迫得不行,到了后来,看着纷纷避让的行人,以及身后陶夭一路洒下的清脆声音,心底竟然升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新奇来。

    会骑车的人,即便是很长一段时间没骑,在一开始的生疏之后,上路不久就会找回熟悉的感觉来。

    季明礼的自行车骑得越来越稳,渐渐地,不需要陶夭再用她的嗓子来开路了。

    两边是不断倒退的街灯霓虹,骑车的人是心上人。

    陶夭盯着季明礼结实的腰身,一点一点,把脸蛋给凑过去,悄悄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

    可能是老天也有意帮他。

    前面有一个大坑,天色太黑,季明礼没注意。自从车在过坑时,车身剧烈地颠簸了一下。天赐良机,陶夭果断圈住了季明礼的腰身,嘴里也适时地“哎呀”地叫出声。

    刚才的坑确实挺大的,听见陶夭的惊呼声,季明礼紧张之下,连称呼都忘了改过来,更没有注意到陶夭圈在他腰间的双手,“陶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就是被吓了一跳。”

    陶夭连忙道。

    陶夭这话要是被钱多多跟徐以渔他们给听见了,肯定能把白眼翻到天上去。

    什么时候自行车过个坑能把窜天入地的陶爷给吓住了,这不扯呢么?

    闻言,季明礼道,“没事就好。”

    陶小姐没事就好。

    有惊无险地过了大坑,季明礼稍微放松了神经。于是,圈住他腰身的那双手臂的存在感陡然变得强烈了起来,隔着衬衫薄薄的衣料,他甚至能够感觉到背后之人吐出的温热的气息。

    季明礼稍微放松的神经又陡然紧绷了起来。

    陶夭这会儿正美滋滋地贴着季明礼的后背呢,自然察觉了季明礼忽然僵直的身体。

    妈呀,季老师的反射弧这么长的吗?

    可爱到犯规啊!

    不过这会儿季明礼既然已经有所察觉了,陶夭也不好再搂着人不放。楼一会儿还能解释她刚才是被吓到了,所以条件反射地做出了这样的举动,要是一直搂下去就不妥了。

    在自行车彻底趋稳之后,陶夭就松了手,之后也没有继续再搂上季明礼的腰。

    圈在腰间的温热消失,季明礼陡然松了口气。

    S音乐大学已然在望。

    季明礼对S大学的路况熟悉一些,自行车的速度也明显加快了一点。

    再长的路也都会有走到尽头的时候,何况小吃街跟S大本就相距不远。

    自行车在季明礼授课的那栋多媒体教学楼下的停车场停下时,陶夭“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扶在季明礼腰身的手。

    季明礼并未察觉陶夭眼底的不舍,所以当陶夭挥手跟他告别时,他点了点头,说了一声路上注意安全后,便弯腰坐进了驾驶室,头也未回地开车离去。

    陶夭一直等到季明礼的车子消失在视线当中,这才慢腾腾地抚摸上车座,想到季明礼的臀部坐过这车座,自己还用手摸上去,陶夭触电似地缩回了手,红晕却在她的耳根蔓延开来。

    ……

    季明礼是易过敏体质,因此,他的家中常年备有抗过敏药。

    平时,季明礼过敏病症发作后,只要一吃过敏药特效药就能好,不知道是不是陶夭的那两碗麻辣锅底太过霸道,这一次竟然没能起作用。

    冲过澡,总算洗去身上一身的火锅味的季明礼,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看着脖子上,胸口到处蔓延的红色斑点,微微拧了拧眉心。

    季明礼换上真丝睡衣,打了一通电话给堂弟季墨白。

    云城特殊局,法医部,尸检房。

    “死者面部有青色肿胀,眼结膜有针尖状出血点,口腔内黏膜,颈部,也有损伤跟出血点。身上有多处软组织挫伤,伴有表皮脱落皮下出血,身体未见开放性损伤。初步判断:死者死前曾与人发生激烈冲突,遭受过捂口、掐颈。大腿内侧以及私处有撕裂痕迹,不排除死前遭受过姓侵并且被灭口的可能。更多的细节,要等解剖后才能得出结论。阮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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