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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琰晨挑眉望了他一眼,突然启唇来了一句,“大哥这盘猪蹄……看来……味道不错!”
郑琰民一愣,莫名其妙的望着他。
朱樱腿一颤,差点栽到地上,脸上热血上涌,窘得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倒是裴佳玥,也不知她是听懂了还是怎么的,突然咯咯笑了起来,清脆的笑声惊起了柳梢上的雀儿,跟着一起欢叫着飞上半空。
朱樱不敢抬头,就怕郑琰民要追根究底的细问,幸好有园子里的丫鬟过来,邀请他们入席。
席位设置在园子正中的空地上,正前方位势略高,置了四个席位,此时还无人入座。
其下,以它为中心,分两边呈椭圆形摆了一圈案几,每个案几上放了两盘糕点,一壶酒,案几后放了两个蒲团,可供两人就坐。
男左女右。
清韵公主和朱樱被安排在右边第一的坐席,之下,各位贵女依照家族地位高低依次入席。
少爷们那边,亦如此。
第35章 斗诗()
往年芙蓉楼的斗诗会,太子和贵妃生的二皇子偶尔也会参加。
今年,两位皇子没来,其下三皇子早殁,四皇子从小体弱多病,成年后也一直在府中休养,很少离府。剩下的,活下来的八皇子、九皇子和十一皇子,还未成年,所以都未参加。
公主这边,大公主和二公主已出嫁,三公主清韵也是听了某个宫女提及,软磨硬泡才得了出宫的旨意,其他的公主们不是不得宠就是未成年,自然没有这样出来玩的机会。
所以,女席这边,裴佳玥和朱樱坐了第一席,男席那里,郑国公府占了第一的位置。
大家学着古礼,跪坐在蒲团上。
放眼望去,黑压压一群人头,竟大约有近百人。
帝京的贵女少爷们自然不止这些,不过来参加诗会的,女子大都在十四至十六左右,男子最多二十出头,都是年龄相当且未婚之人,也不知这是原有的规定还是约定俗成。
朱樱四处看了看,席中虽多数她不认得,但也有几个熟面孔。
靖武侯府除了她,二姑娘朱槿和大少爷朱少汶也来了,她弟弟朱少洵好武不喜文,这样的热闹自不会来掺合。
朱樱进来时,朱槿和朱少汶已见着她了,不过两人都只是远远的点个头,并未走近,似乎并不想与她这个大姐相认。
除了他们两位,朱樱还看到了她表哥宁浩禹。
二表妹宁秋妍并没来,朱樱听母亲说她已许了人,婚期定在冬月,大约因出嫁在即,被家人押着在家里绣嫁妆,没空出来。
她看向宁浩禹时,宁浩禹正好也朝这边望了过来,两人眼光碰在一起,只见他表哥似是很高兴般露出温暖柔和的笑容,朝她点点头。
伸手不打笑脸人,朱樱也不好立即转脸,只得亦轻点回了一礼。
待再收回目光时,眼角余光撇见宁浩禹回头与他同桌的男子附耳低语了一句,跟着那男子亦抬眼看了过来。
那男子不是宁家人,朱樱却印象颇深。
只因今日来的少爷们,不说个个玉树临风、风度翩翩,但多少也胖瘦得宜,看得过去,唯有那位男子,与众人不同。
他长得很胖,几乎有两个宁浩禹那么胖,一张脸就象圆团团、油光光的大饼,一脸的肥肉将一双眼睛都给挤没了。
可偏偏,这样一双绿豆大的小眼,却精神的很,时常贼眉鼠眼的往贵女堆里瞄去,那垂涎欲滴的样子既让人恶心,却又无法忽视。
朱樱不知道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混进诗会里,偏还跟她表哥坐在了一起。
此时,那双令人不快的眼睛望向朱樱,已没有看其他贵女的倾慕,而是一脸的厌恶。
第一次朱樱对别人厌恶的目光高兴得很。
满心庆幸。
不再理会那边,伸手提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女席上的是果酒,对朱樱来说,如同喝水一般。
一边喝着,一边眼尖的见到对面的郑琰晨亦提起酒壶倒了一杯,可在他要端杯时,却被郑琰民按住了。
朱樱听不见他说什么,只见郑琰晨似乎想坚持,他却一直摇头不允,郑琰晨只得作罢,放了手,伸直腿,也不象刚才端坐着,懒洋洋的歪在坐垫上,抬了头百无聊赖的四处张望。
朱樱手一顿。
不能饮酒,不外乎两种情况,身子不适,或是受伤,难道……
细细一想,来时郑琰民骑马,郑琰晨坐的是马车;进园子时,郑琰民步伐稳健,郑琰晨却走得极慢;再结合那日在宫中,自己还困惑不过几日一个重伤者就活蹦乱跳的,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有一个解释。
那日,她救的不是郑大少爷,而是郑二少爷,郑琰晨。
朱樱洒然一笑,想通了这事,也就放下了。
不管是大少爷还是二少爷,朱樱从没想过要挟恩以报,要郑国公府回了这恩情,所以知道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反正那事在她心里已过去了,她是不会再提及的。
在大家四处观望、窃窃私语及饮酒取乐的档口,正中的四个席位终于有人落座。
那四人朱樱虽不认得,却从她左手边的两位贵女低语中了解到,第一位坐的是翰林院侍讲学士林大人,第二位和第三位皆是楚山书院讲学的博士,这三位都是长须飘飘、德高望重之人。
唯有第四位是个相貌普通的中年人,长得富态和气,朱樱猜测此人莫非是芙蓉楼的东家,再细听那两位姑娘谈话,果然如此。
芙蓉楼的东家姓金,在帝京经营多年,也算是帝京有名的富商大户。
金老板见大家已就座,上前说了几句感谢众人对芙蓉楼的关照等客套话后,就宣布斗诗会正式开始。
由林大人出题。
林大人抚着颌下长须,看了园子一眼,呵呵笑道:“大家就以这园子里的景或物作诗一首吧。”
“随意什么物都可以么?”有男子高声问道。
“嗯,都可以,只要是这园子里能瞧见的都可以。”
话音一落,下面一片嗡嗡声。这个题目的范围很广,朱樱只见大家均抬头四下观望,有性急的,更是起身离席,四处走动起来。
诗赛只有一柱香的时间。
在林大人话落时,已有丫鬟将准备好的香点燃,插在置于正中显眼位置的铜炉里。
朱樱和裴佳玥都是来看热闹的,此时一边吃着糕点,一边瞧着那些人或抓耳挠腮,或冥思苦想,甚觉有趣。
如她一同看热闹的也有几位,其中就有郑琰晨和坐于她表哥身边的大胖子。
至于郑琰民,朱樱想起刚进园子时,有贵女说“郑大少爷一来,今日魁首不作他人想”那话,实在好奇郑琰民会写些什么。
却见那郑琰民既不朝四下望,也没冥思苦索,只拿了酒杯一杯杯的喝酒,似乎是专门来饮酒的。
眼看着香已过半,多数人都已落笔,有人都已完成了,那郑琰民却动都没动。
朱樱不由暗暗为他着急。
正恨不得起身提醒他时,就见他将酒杯一放,朝后面一挥手,站于身后的小厮忙上前将纸张铺好,笔墨置于一侧。
郑琰民提起笔,蘸了墨,想也不想,挥毫而下,洋洋洒洒,一蹴而就。
写完,笔丢,香完,时间正好。
第36章 夺魁()
诗稿送上去,由林大人和两位博士一起评阅,分男女,各取一二三名。
等待评阅的功夫,旁边站着的丫鬟小厮纷纷上前,撤下先前的糕点,换上几碟芙蓉楼精心酿制的佳肴,有要酒的也会送上美酒。
众人喝酒聊天,与左右随意攀谈,一时好不热闹。
朱樱与裴佳玥亦小声说着话。
她左侧第二席的两位似乎一位是端敏王爷家的郡主,一位是崔家的女儿,刚封县主的五姑娘。
两个傲娇、目中无人的小姑娘,自始至终都没瞧过她一眼。
既然别人不肯屈尊纡贵,朱樱自也不会凑上去自讨没趣,反正她来的目的就是陪好清韵公主,公主高兴了,她的任务也完成了。
大约两刻钟的时间,林大人他们交头接耳一番后,终于做出了选择,宣布了名次。
男子里,郑琰民果然得了第一,第二是崔家四少爷崔景墨,第三的是永安伯家的少爷;女子,得第一的是内阁学士许家的大姑娘,朱樱听得她向恭贺她的姑娘们柔柔回复的声音,竟正是那说郑琰民会夺得魁首的女子。
让朱樱没想到的是她二妹朱槿居然获得了第三名。
怪不得二妹平日清高得很,原来还是有些才气的。
名次一宣布,只听得身边的崔五姑娘朝着对面娇声欢呼,又娇滴滴的唤了一句,“四哥。”一脸的骄傲。
崔四少爷?
朱樱猛然想起昨日在暖阁里偷听到的话,不由凝目朝对面看去,那崔四坐在第三席,听了崔五姑娘的娇呼,笑着朝这边点点头。
果如二婶所说,长得斯斯文文,白白净净,虽不如郑家兄弟俊美,却也自有一种文弱的君子之风,在男子里也算出挑的。
那崔景墨朝他五妹招呼过之后,发现朱樱也在瞧着他,一愣之下,竟朝朱樱也微微点了点头。
倒弄得朱樱颇不自在,只得面无表情的将眼光转开。
名次排定后,有小厮将获得名次的诗稿挂在了旁边的柱子上,供大家赏阅。
有人大声念出了郑琰民的诗作。
“不斗秾华不占红,自飞晴野雪濛濛。百花长恨风吹落,唯有杨花独爱风。”注①
他写的是杨花。
朱樱眼力不错,坐在那儿也能看清诗稿上的每个字,只觉字体飘逸俊秀,诗风豪放自如,就是她这样不通文墨之人,也看得出其中的好。
尤其是那句“百花长恨风吹落,唯有杨花独爱风”,仔细咀嚼,反复诵读,竟似写进了心里去。
仿佛自己已变成那朵不起眼的杨花,已随风而去。
生而默默,去时悠悠,纵无人爱护喜欢,又如何,有风相送,有水相陪,一朵杨花,大约也无憾了。
静静的坐在那里,不知是喜,还是忧,一时,竟有些痴了……
“朱姐姐……”
直到裴佳玥轻轻推了推她,她才发现,周围的人竟差不多全散去,而郑家兄弟也走到了自己面前。
“大少爷才学卓绝,让人佩服。”站起身,朱樱很诚挚的赞道。
郑琰民微微一笑,脸上既无骄傲自满之色,亦无故作谦逊之态,淡淡回道:“少将军能喜欢,在下很高兴。”
“大表哥最厉害。”裴佳玥仰着脑袋,一脸崇拜的望着郑琰民。
郑琰民还没说什么,旁边郑琰晨嘴一撇,轻嗤一声,“哼,当然厉害了,猪蹄么……”说着,微挑的眼角斜了朱樱一眼。
猪蹄,猪蹄,这男人真小气,被他捉了小辫子,就抓住不放了。
朱樱气恼的瞪了他一眼,暗自庆幸郑琰民一直蒙在鼓里,且没有追问。
原以为比了作诗,这斗诗会就完了,其实并不是这样。斗诗只是其中一环,斗诗完后,还有琴棋书画、射箭投壶等比赛。
园子很大,所以这琴棋书画、射箭投壶各占了一处,每处都有精于此道的高人做评判。各人可按自己喜好参加,也可四处观赏游乐。
朱樱随着三人四处转了转,在棋和书画处各站了站,郑琰民大约已在诗会里拔了头筹,不想再出风头了,所以并未参加。
远远的看到男子射箭处,郑琰民笑道:“少将军若参加,定让咱们男儿汗颜。”
朱樱细看了看,男子射箭共有三关,第一关是射十米外的草靶,这关很简单,多数男子能通过;第二关草靶移到了五十米外,有些难度,第三关,却是将五十米处的草靶换成了垂挂在树下的铜钱,这一关,似乎目前还未有人能过。
朱樱暗忖,以自己的本事,一箭将悬挂铜钱的红绳射断,或是穿透铜钱中心将铜钱钉在后面的树杆上,都是轻而易举之事。
要知她的箭术在军中亦是名列前茅。可她的本事是用来在战场杀敌,而不是用来显摆的,所以看了看之后,她笑着摇摇头,“大少爷过奖了。”
郑琰民似是知她心意,亦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正要再往前走,突听得一阵悦耳的琴声传来,一直显得兴致不高,懒洋洋打不起精神的郑琰晨神情一振,高兴的笑道:“终于有我用武之地了,走,咱们瞧瞧去。”
说完,领头往琴声的方向走去。
穿过花瓣飘飞的桃林,尽头,依着地势在临水处建的一座亭子里,有绿衣少女正双手抚弄着七弦古琴,清灵飘渺的琴音从指尖滑落,带着股泉水滴落石间的韵律,很是动听。
旁边或站或立,有十数人,还有人如他们般一边赏花一边从桃林那边缓步而来。
花瓣随风而舞,衣袂因风而动,流水潺潺,琴音渺渺。
朱樱只觉得大约这是人间最美的景致。
一曲终了,郑琰晨抢上前,“爷可是不会随便弹的,今儿兴致好,抚上一曲,你们有耳福了。”
他是对着朱樱三人说的。
旁边本要上场的青衣少年浓眉一缩,黑了脸,正要发怒,却被身边的同伴拉住衣袖,再见是郑国公府的少爷,只得忍了气,带着怒容退到一边。
郑琰晨可不管这些,在帝京,他是嚣张惯了,除了崔三偶尔能让他吃瘪,还没人能奈何他。
只见他目中无人的走入亭中,在水盆里净了手,转身在琴凳上坐下。
调了调音后,神情专注的弹奏起来……
注①:《杨花》,唐,吴融作。借用原作,特此注明。
第37章 琴音()
朱樱从没见过,一个人眨眼之间会有那么大变化,仿佛突然变了个人一般。
她与郑琰晨是第一次见,又只相处了不到半日,郑家两兄弟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按说应很难分辩才是,但她都不用看,就能清楚的区分两人谁是哥哥,谁是弟弟。
只因两人性子实在是相差太远。
那郑琰晨自第一眼起,就给了她放荡不羁、吊儿郎当的不好印象。
都说男儿当站如松、坐如钟,而他似乎就没好好坐过、站过,每次见他都是歪着半边身子,懒洋洋没有筋骨一般。说话,也难得说一句好听的。
可此时,当他坐在琴凳后,神色一敛,专注的表情里竟莫名的有一种难得的庄重。
虽与他哥哥的云淡风轻不同,却也同样让朱樱有种初见的惊艳。
他双手落在琴弦上,修长莹润的手指,或拨,或挑,时快,时慢,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那双手真漂亮啊!
朱樱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手。
细腻若瓷,白皙如玉,修长十指比女子的柔荑还要柔软,偏骨节分明又带着男儿的一丝刚毅,如春葱,如茭白……
朱樱再也找不到好的词语来形容它了。
只觉石亭、绿水、周围的人群全都似消失不见了般,眼中,只有那双上下翻飞,如蝴蝶一般轻灵的玉指。
琴音淙淙,尤如山涧的一脉泉水流入耳中,再一路淌入心间。
初时缓缓,叮叮咚咚,春风细雨般润物无声,心头如暖阳初照,耳边似情声呢喃,叫人不觉沉醉其中;
继而,突高亢起来,仿如万马奔腾,杀声四起,让人恍如回到了大雍关……
号角连声,人马喧闹,朱樱似听到耳边有士兵奔来相报,“敌袭。”她登上城头,放眼望去,黑压压望不到边的人头,有敌将在城下嚣张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