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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贴心的话惹得沈家老太太直夸,“我们致远就是懂事儿。”结果小家伙倒是不好意思了,嗖的跑出去了。(未完待续。)
139天下乌鸦一般黑()
拿着金镯子,小家伙一路跑到里正家。
林晓刚把红烧肉放到锅里,半碗白糖下去,惹得周围的妇人们一阵咋舌。
“啧啧,炖肉放了这么些白糖,我还是头一次见呢。”可真够败家的。
“怪道人家说她做饭好吃,这东西可劲祸害,能不好吃吗。要是我啊,让我放那么多的豆油,再砸这么一碗白糖下去,那做饭也能好吃。”
林晓本就长得漂亮,再加上大家伙都吹嘘她做饭好吃,就惹得许多人嫉妒,这不,说酸话的一大堆。
彭王氏也觉得林晓这白糖放的太多了,却没有在人群中跟他们瞎咧咧,反而道:“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做法,既然是里正请了林家妹子来做饭,那就是她做饭好。这可是请县里的捕快老爷吃饭,要是做不好能高兴吗。”又没用你们家的白糖,都瞎心疼什么啊。
彭王氏因为识文断字,再加上长得漂亮,平日里本就不受妇人们待见,就有人阴阳怪气的道:“我也没说什么啊,就是头一次听说炖肉放白糖的,那白糖多金贵啊,家里来客人才端一碗白糖水,这得多不会过日子啊。要是我啊,就不会娶这样的媳妇,太败家了。”
“就是,听说她那表哥都去走镖了,脑袋别在裤腰上赚钱,她还这么败家。谁娶了这样的女人谁倒霉。”
林晓跟没听见似的,懒懒的看了他们一眼,“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们家有银子,我愿意糟蹋,跟你们有一文钱关系?”一群闲的蛋疼的女人,懒得搭理他们。
眼见自家小徒弟跑过来,林晓笑眯眯的迎上去,“致远,瞧你跑的一头汗,师傅给你擦擦。”
妇人们没想到林晓一个小丫头还敢跟他们一群人顶嘴,互相看了看,嘀咕道:“什么师傅不师傅的,早晚嫁给徐朗,她还不如直接叫儿子了。”
“就是,小小年纪跟男人出来瞎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一次他们压低了声音,似乎很怕林晓听到。
彭王氏无语的看了他们一眼,“人家的家务事,关旁人什么事儿,自己把日子过好得了。”整日里扯老婆舌,这就是她不愿意跟这些妇人多来往的主要原因,说不到一块去。
“听说你们家老彭跟着徐朗走了,这就帮上了?”有妇人酸溜溜的道。
另外有人帮腔,“谁说不是呢,瞧瞧人家好的,跟亲姐妹似的。不过老彭家的,不是我说你啊,你真不应该让你们家老彭去,虽说赚的银子多,这也有风险啊,万一有个好歹……”
彭王氏的小脸吧嗒撂下了,“不会说话别说,没人逼你。”乌鸦嘴。
别看彭王氏长得娇娇弱弱的,这一动怒还真有几分气势。她冷冷的看了他们一眼,“我们家老彭是男人,决定的事儿哪有娘们插嘴的份,你们要是能做主回家做你们男人的主去,少管我们家闲事儿。”砰地一声放下洗好的菜盆,转身出去了。
在这屋里待着气闷,真是够了。
几个妇人脸面上过不去,面面相觑,“她这还生气了,至于吗?”
“仗着漂亮就小气吧啦的,什么人呢?”
“哎呀,别跟她说了,没瞧出来吗,看着徐朗他们家有钱,这都上赶着呢。”
“话说,徐朗家靠什么赚钱,听说他们家买了三十亩地呢,也没见他们干啥啊?”
“不知道,瞧林晓那做派,穿的不咋地,派头可不小,像是家里日子好的,人家还会弹琴呢。”
“会弹琴咋了?瞅她那邪乎样儿就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人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就不能这么彪呼呼的,顶多就是个丫鬟的命。”
……
屋子里议论纷纷,还真被他们猜到了几分。
林晓不知道屋里的热闹,看着小不点儿拿来的镯子,奇道:“这是哪儿来的?”做工精细,纯金的东西,可挺漂亮的。
“给师傅戴。”小家伙费劲巴力的把镯子套在林晓手上,笑眯眯的道:“刚刚家里来了一个个叔叔给的,好看,都给师傅戴。”
“叔叔?”什么叔叔?
林晓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徐朗出事儿了?
“嗯,就是一个骑马的叔叔,说爹救了他……”还没等小家伙说完,林晓已经风一般往家里跑了。
彭王氏出来看到忙喊她,“就快吃饭了,你做什么去?”
“嫂子帮我照看一下致远,我回家看看。”林晓已经跑远了。
彭王氏忙过去照顾孩子,“你师傅也是的,怎么就跑了。”她嫁过来快两年了也没个孩子,特别喜欢小孩子,“致远,饿不饿?大娘带你吃饭去。”
“我不饿。”小家伙摇头,“家里来个叔叔,师傅就回去了。”
来个叔叔?
彭王氏心一动,“那咱们也回去看看。”村里人多口杂的,别回头徐朗听到什么风言风语的,她还是去看看比较好。
林晓回到家听沈康氏说了事情经过,才知道只是一个路人。没能问出什么有用的消息,林晓拿着那包首饰犯愁。
也不知道徐朗这是救了什么人,出手这么大方。
她把金镯子摘下来,和那包首饰一起藏起来,正好彭王氏带着小不点儿回来。知道没什么事儿,彭王氏也松了口气。
“走吧,还有活没忙完,咱们去帮忙吧。”
林晓心情有些低落,突然有点儿想徐朗了。
“算了嫂子,我就不去了,左右我就红烧肉做得好,你帮我跟何家婶子说一声儿。”也不知道少年到没到京城,可别京城繁华晃花了眼不想回来了。
彭王氏看出她心情不好,就点了点头,“那成,你先歇着。”那边还没忙完,她得回去帮忙。
莫名的心里有点儿堵得慌,林晓拿出琴弹,曲子悲凉,听得小不点儿都安静了。
天擦黑的时候沈家的大门被人敲响,林晓看着脸色难看的彭王氏,愣了。“嫂子,你不是在里正家帮忙吗?这是怎么了?”
彭王氏之前还强忍着,见到林晓眼圈一红,眼泪就落下来。“妹子,你说他不就是一个小捕快吗,怎么能不把人当人看……”(未完待续。)
140少年我认识你()
“嫂子,出了什么事儿?”
林晓强压着火气,柔声道:“嫂子你放心,别管是谁,欺负你都不好使。”老彭大哥那是跟徐朗出去的,林晓自觉有义务照顾好嫂子。
彭王氏本不是那种喜欢哭哭啼啼的女子,擦了一把眼泪,冷静道:“是我失态了,妹子别见笑。”一下子冷静下来,她自觉尴尬。她本就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反倒劝起林晓,“本也没什么,是我太敏感了,不过让我给县里的捕快老爷敬酒,是我脾气太倔了……”
林晓一听就不乐意了。
“什么玩意?不过两个捕快,连品级都没有,吃个饭竟然还学人家找人作陪,臭不要脸的,他当他是霸道总裁啊!”林晓没冲动的找人报复,反而问道:“嫂子,这事儿里正也不管管?”这可是自己村里人啊。
彭王氏苦笑,这事儿就是里正催促的,什么心思她也清楚。倒不是说何文年就真的想让她怎样,不过陪着官老爷喝酒,她好好的良家媳妇,也是做不出这种事儿的。
怕事情闹大,彭王氏含糊道:“人家是官,里正能说什么。”没硬逼着她已经算是照顾了。
“感情不是他们家人,他可不是不能说什么吗。”何文年那人,林晓看的清楚,别的本事没有,欺软怕硬,还喜欢和稀泥。你指望这种人能让村里日子好起来无异于痴人说梦,他顶多做个和事老罢了。
彭王氏想说什么,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就叹了口气。
“谁让人家是捕快老爷呢。”再小的官那也是衙门口的人。
林晓气急反笑,“不过一个衙门的小吏,拿着鸡毛当令箭,什么玩意儿。”彭王氏就算不说她也知道,以彭王氏的姿色,漫说是这小小的黑熊岭,就是在整个鱼粮县城都是拿得出手的,里正叫他们去做饭本就没按什么好心。
果然,这天下乌鸦一般黑。亏她之前还觉得那姓顾的捕快是什么好人呢。
姓顾?
姓顾的就没有好人,一个捕快一个土匪,真是……都特么是土匪。
林晓不好问彭王氏被怎么欺负了,她虽然鲁莽,也知道这年代女人名声重要,转而道:“那嫂子回来,他们同意了?”如果他们主动放人,林晓还考虑饶他们一次。如若不然……哼哼,别怪她林晓出手不客气了。
“这不是于举人在吗,他说了话,我才得空出来的。”彭王氏擦擦眼睛,“让妹子笑话了,我没事儿了。”其实也没怎么样,就是心理委屈,想找个诉诉苦。
“嫂子说什么呢,把我当外人了不是。”林晓劝了两句,“别太在意了,咱们以后离他们远着点儿就是了。民不与官斗,咱们惹不起。”劝人的话她很明白,可心理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儿:
回去的路上把他们胳膊腿打折了似乎不大好,那就让他们做一段日子的噩梦吧。呵呵,不是喜欢女人吗,那就让他们彻底喜欢个够。
彭王氏坐了一会儿,正好沈康氏叫林晓吃饭,林晓留下她,“就知道你也没吃饭,跟我们一块吃。”
发生了这种事儿,彭王氏本来没心情吃饭,结果林晓硬拽着她,“怎么?遇到两个人渣还不吃饭了?可别为了旁人的错误惩罚自己。走,吃饭去。”简直是生拉硬拽。彭王氏拗不过她,“我自己走就是了,你别这样。”心情到底因此好了许多。
正吃着饭呢,沈家的大门被人推开了。
林晓瞟了一眼院子,发现来人是个半大青年,瞧着也就十五六岁,一身儒生袍,长得白白净净的,有几分腼腆。
等等……
林晓再仔细看两眼,总觉得这人有点儿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长得不像是村里男人晒的通红,青年一身干净的长袍一看就是读书人,再加上这有点儿呆萌的气质……林晓想了半天,就是没法跟记忆中的人挂钩。
难道是明尘的记忆?
正犹豫呢,沈康氏出去了,“这不是厚学吗,私塾放假了?”
“沈家嫂子有礼了。”来人客客气气的行礼,“回沈家嫂子的话,是私塾放了几天假。”说话也斯斯文文的,跟他气质很配。
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林晓眼珠乱转。
彭王氏低声道:“你没见过这人,这是里正家的大儿子,何厚学,在县城的私塾读书,平日里很少回来。这孩子不像里正,做事一板一眼的,是个守规矩的。”却不知道变通,有点儿书呆子的感觉。当然了,这话彭王氏是不会说的。
“厚学读书好,将来肯定是个秀才老爷。”难得沈康氏夸了两句,转而道:“你来是有事儿啊?”他们家跟何家可向来没什么走动的。
何厚学又作揖,“回沈家嫂子的话,刚刚彭家嫂子在舍下帮忙,闹了些误会,父亲大人特叫我来解释一下。不知道彭家嫂子可在?”
林晓听他说话文绉绉的,有点儿牙酸,戳了一下饭碗,故意道:“今儿菜里醋放多了,怎么这么酸呢。”她声音脆生生传出老远,很怕谁不知道似的。
门外那少年一愣,扭头往屋里一看,正好林晓抬头,他看清楚林晓的脸,当即小脸就是一白。惊呼道:“怎么是你!”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由白转红,呆呆的看着林晓,像是看着……怪物一样。
林晓下意识的摸摸脸,眯着眼睛道:“我长得有那么惊悚吗?”你至于那么大反应吗?
转念一想……不对啊!
“你认识我?”
何厚学下意识的点头,随即想到什么,猛的摇头。
“不认识,不认识,恩,真不认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他反复嘟囔。
早知道在这里会遇到这位姑娘,何厚学说什么都不会走这一趟的。
林晓都被气乐了,“我说少年,你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架势,是觉得我脑洞太大会相信你的鬼话吗?”她挑挑眉,故意打趣他,“我想起你了,的少年!”(未完待续。)
141那天,初恋了()
是的,林晓想起来了。
在近距离看到少年那一张呆萌的脸,她就想起来了。
曾经在文远书行看到的那个跟掌柜的讲价的少年,也就是因为那次契机,她才决定画书卖给付问琴,狠赚了一笔。
没曾想里正的儿子竟然是个喜欢看小本本的,啧啧,这消息,不要太劲爆!
林晓一想到何文年知道这消息后吃屎一样的表情,就觉得心头畅快。
何厚学那边却如坠冰窟,傻傻的看着林晓,“你……你说什么……我……我不懂。”少年眼神闪烁,带着一丝无辜的慌乱。
遭了遭了,上次帮室友买书被这姑娘看到了,她不会误会那书是自己买的吧?虽然他有偷偷看过几眼,可真就是几眼啊……少年欲哭无泪,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晓笑眯眯的看着少年一系列的变化,愈发觉得这少年太过呆萌,一点儿都不像他爹老奸巨猾的。她坏心眼的想着:难道是抱养的?
要是被何文年知道林晓的想法铁定得找她拼命。
“不懂啊?那要不我仔细说说文远书行你跟掌柜的讲价的情景?”林晓坏心眼的逗他,果然,听了这话何厚学变了脸色,“不……不用了。”他脸色难看,瞧他抿着嘴,似乎下一刻就能被逼的哭出来。
自己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好?
林晓难得收起恶趣味儿,一本正经道:“你来这是有事儿吗?”她思维太跳跃,让人一时间接受不了。
何厚学呆呆的看着她,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还挺萌的。
林晓咯咯的笑,指着他笑道:“你怎么比我徒弟还有趣。”这么大的人了还能这么萌,也是醉了。这家伙,要不是扮猪吃虎,就是真的太单纯了。
不过想想何文年那老奸巨猾的家伙,能养出这么单纯的儿子?林晓表示不相信。
“我……我是来……”何厚学结结巴巴的,忐忑的看了一眼林晓,又看了看沈康氏,这才理顺了思路。“我是来看看彭家嫂子的,我娘让我把饭菜送来,今儿辛苦彭家嫂子了,让你受委屈了。”他客气的作揖,不带一丝做作。
这显然让大家伙好感大增,彭王氏更是道:“何家兄弟客气了,我也没什么,叫婶子别担心。”里正媳妇是个好人,村里人对她印象都不错。
“不,是我们家的错,没照顾好嫂子。”何厚学显然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一个劲的道歉。
彭王氏那边又一个劲表示自己没事儿,两人不停作揖行礼,林晓打了个哈欠。
“你们要是再这样客气下去,都黑天了。”两人这才尴尬的停下来。
何厚学递过篮子,“这是饭菜,送来的晚了。”说话功夫又要作揖。
林晓看出来了,这家伙不是扮猪吃虎,是真的一个书呆子。
“行了,甭客气了,东西拿来吧。”不客气的接过篮子,一看里面的饭菜都不错,就点点头,“行了,我把饭菜折出来,碗筷你带回去。”
何厚学就站在窗户前,屋都没进,一个劲的点头。“好,好。”拿眼睛偷偷打量林晓,见她没有威胁的意思,算是彻底放心了。
大家都站在窗户跟前,沈康氏似乎怕尴尬,介绍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