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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
客厅的大门传来电子锁开启的声音,正在胡思乱想的牡丹一愣,转而放下琵琶走了出来。
从脚步声中,她能听得出来他有只脚不太好使,因此两只脚的落地力度不同。
她当然不可能专门为他走出来,至少她不会表现出这个意思,她走出练歌室之后径直朝唯一的那间卧室走去,仿佛没看到秦焱回来似的。
几乎要走到卧室门口时,她的脚步突然停顿一下,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个透明的小瓶子。
嗖!
瓶子在真元的承托下,飞到了秦焱面前,她走进卧室随手关上门:“吃下去,脚上的伤很快就好了。”
拿着那个小瓶子,看着关闭的卧室房门,秦焱皱了皱眉头:这个女魔头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她给自己的该不会是,顶级文明生产出来,连自己都无法识别的剧毒吧?她想毒死自己?
第1354章音乐的对决(。com)
火焰组合的演唱会进入第三天,气氛依然非常火爆,但相比前两天还是稍微差了一些,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毕竟,真正的铁杆粉丝大多第一天就来了,后来再过来的人会越来越少:尽管休顿恒星系来来往往的客商多不胜数,但是其中对音乐有兴趣的只有少部分,很多人就算不花钱都懒得把时间放在听演唱会上,更何况广场上多达百万个座位,最便宜的票价都需要数百个黑晶币?
其中靠前排的位置,除了少部分贵宾席的入场券是免费赠送的,想要购买前排作为已经不是黑晶币能做到的,而是需要更加珍贵的灰晶。
灰晶很珍贵。
按理说,没有谁愿意拿这种珍贵的战略资源,来观看这种‘毫无意义’的演唱会,可是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
就好比地球上有些人,为了追星甚至倾家荡产,在你看来这是极不合理的,但在有些人看来物有所值。
当然,跟地球上类似的情况有所不同。
地球上的演唱会,大多数民众都能看得起,只是愿不愿意把钱花在这上面。然而,这种用灰晶才能购买到的前排席位,却只有一些有钱人才能消费得起,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得到,哪怕一丁点这种战略级资源。
第一天,所有座位爆满几乎爆满。
第二天,上座率只有八成多。
第三天,上座率则剩下不到六成。
夜。
原本应该一片漆黑的天空,被璀璨的灯光照的一片绚烂,重金属摇滚的呐喊声响彻广场。
相比起广场上的璀璨灯光,其他地方虽然也是灯火通明,但光亮度却差了很多。
突然!
在广场左侧的一栋高楼天台上,一束束雪亮的灯光冲天而起,汇聚成一道规模不如广场舞台,但亮度却丝毫不差的光柱。这个变化来得极其突然,不过广场灯光太强音乐太吵杂,关键很多人的注意力都被舞台上的两男一女吸引,因此只有不多的人发现天台上的变化。
叮咚
琵琶在炎黄被称为弹奏乐器之王,究其原因正是因为,琵琶拥有比其他乐器更强的穿透力。
在安静的旷野上,哪怕只是普通人弹奏琵琶,其声音都能传到几里外。
现在弹奏琵琶的不是普通人,而是将真元融入其中,本身实力强大无匹的牡丹,其声音的穿透力可想而知。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弹奏乐器之王的优势,在吵杂的环境下优势突显,纵然重金属摇滚声音极强,依然无法完全遮蔽琵琶声。
这些观看演唱会的可不是普通人,他们同样都是武者,只是实力强弱不同罢了。
琵琶强大的穿透性音律刚出,超过大半的观众,目光纷纷投向一侧的高楼天台,其中不少人忍不住怒骂出声:他们花钱来看演唱会,当然不希望自己喜欢的音乐,被其他的不同声音干扰。
该死!
以牡丹敏锐的听力,立马听到了那些很不好听的喝骂声,她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但是在骂声刚起的时候,秦焱的声音就传来了:“把他们当成sb就行了,用不了多久他们肯定骂不出来——别忘了,你的梦想是什么?完成梦想的过程,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不是吗?”
好吧,她难得的忍住了。
琵琶声刚刚出现,古筝的音律随之激荡而起。
相比之下,古筝没有琵琶那么强的穿透性,但是音色更加优美,而且音域极其宽广。足足21根弦比起琵琶来,导致它的演奏技巧更丰富——这种乐器入门不难,不过想达到臻美却很难。
两种不同的乐器各有千秋,却又弥补了各自的不足,如同琴瑟和鸣,只有这种才能进行最完美的演绎。
剪一段时光缓缓流淌
流进了月色中微微荡漾
弹一首小荷淡淡的香
美丽的琴音就落在我身旁
果然!
随着琵琶和古筝演绎完,刚开始一二十秒的音乐,牡丹那优美无比,透着古典的清新悠扬的歌声响起,所有的骂声被都惊讶和窃窃私语所取代。
这与众不同的乐器,这如同清泉般的歌声,跟吵杂的重金属摇滚,形成了最为鲜明的对比。
“这是什么音乐?怎么从来没听过?”
“太好听了!”
“简直就像是天外之音”
“明显是跟火焰组合叫板的节奏。”
“你觉得哪个更好听?”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每个人的喜好各有不同,关键来这里的都是喜欢重金属摇滚的粉丝。
但是!
即便是再怎么喜欢吃的大鱼大肉吃多了,突然换上一碟爽口的青菜,也会带来不一样的感觉吧?
更何况,火焰组合的曲风并非唯一,在高等文明有很多,跟他们类似的歌手或组合,然而秦焱和牡丹的组合,无论曲风还是所使用的乐器,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这方面又占了一个‘新’字。
新奇的东西总是更能引人瞩目,这是人类对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天性,很明显秦焱抓住了这一点。
萤火虫点亮夜的星光
谁为我添一件梦的衣裳
推开那扇心窗远远地望
谁采下那一朵昨日的忧伤
如果说重金属摇滚是一道口味很重的大菜,那么这首仿佛清澈泉水的荷塘月色,就是一道口味清淡,却让人难以割舍回味无穷的山野小菜——大菜在哪里都能吃到,这种山野小菜却很难一见,吃过一次足以回味一生。
谁能走进你的心房
采下一朵莲
是那夜的芬芳
还是你的发香
随着牡丹的歌声结束,秦焱变得无比温柔的声音,开始了一段让人心醉的吟诵,这让这首更添清新。
女唱男咏。
这种模式并非没有过,但是能达到这种境界,能让人完全陶醉于歌曲之中,让人们眼前仿佛浮现出真实景象的歌曲,绝对称得上前所未有——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歌,是源自于自然的东西。
震惊的声音消失了。
议论的声音不见了。
甚至于,连重金属摇滚的声音也暂停了,因为火焰组合的两男一女,已经没办法继续唱下去。
他们三个人同样沉醉于,这首让人心旷神怡的歌曲之中。
广场只允许买票的人进入,但是秦焱和牡丹的这场演唱会,并不收取任何门票。以至于,当悠扬的歌声在夜空中传播开来,远远近近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关于跟火焰组合唱对手戏的消息,也如同长了翅膀似的传递开来。
原本死死锁定火焰组合的影音设备,几乎全都调转了方向,那些媒体工作人员如同闻到血腥的苍蝇一般,纷纷冲向那栋大楼的天台——还有什么比这更精彩的歌声?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价值的新闻?
终于,一首荷塘月色结束了,除了狗仔队发疯似的狂奔,已然围拢过来,把周围几条街都塞满了的人群,反而没有一丁点声音。
他们,全部沉醉于这首歌的余韵之中!
“我们成功了。”秦焱微笑着看向牡丹。
“我们”
向来都是整天冷着脸的牡丹,流露出从未有过的兴奋神色,甚至连声音都有些颤抖起来。
这一刻是她儿时的梦想,是她所期待已久的场景,在此之前她从不认为,这个梦想还有实现的机会。
现在,她的梦想实现了!
还有什么比梦想实现,更让人激动的事情呢?
“大家还想听吗?”秦焱用高八度的声音问道。
“想”
“再来一首!”
“太特么好听了,听一辈子都不会腻!”
“偶像,你们是谁?”
原本沉醉于余韵的人群中,顿时传来震耳欲聋的声音,于是秦焱的声音再次传去:“我只是个小配角,虽然我们是个团体,但你们只需要记住一个名字——她的名字叫做牡丹!在我的家乡,牡丹是花中之王,而她的歌声,也将成为所有声音中的王者,但这需要大家的宣传和支持!”
“再来一首好听的,好听我们才支持!”
“好!那就再来一首!”
这次先响起的不是琵琶而是古筝,同时响起的还有秦焱的声音:“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纵横。”
短时间内,秦焱不可能凭自己的能力,写出整场演唱会所需的所有歌曲,但是别忘了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颜清音本身就很红,却被他捧到红得发紫。
颜清舞和姜小樱原本籍籍无名,却被他送上音乐的最高神坛。
那些年,他写下了不知多少歌曲,其中就有占了三分之一以上比例的歌曲,是以古风呈现出来的。
其中,这首纵横正是他当年为颜清音量身打造,而颜清音也是凭借这首歌,拿下了劲歌金曲的年度金曲。
如果说荷塘月色是清新抒情的情歌,那么纵横就是热血激昂的战歌,这两首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都带有古典的韵味。
身披金甲赴疆场
谁笑红颜不如郎
看我荡尽贼与寇
纵横天下我为皇
刚刚从那清新婉约的气氛中走出来,所有人的情绪还没缓过来,小清新立马被热血沸腾所取代。
疆场!
厮杀!
惨烈!
这些听众所不知道的是,秦焱在歌曲的演唱顺序上,也有一番大道理。
先是用一首跟重金属摇滚,截然不同的抒情歌曲,让人们有一种翻天覆地的不同感觉,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但是,这首歌是没办法吸引所有人的,特别是广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之所以听火焰组合的歌曲,不就是因为喜欢重金属摇滚吗?
即便拿出最客观的态度,也只能说两方春花秋月各有擅长,这个叫牡丹的女歌手并不比火焰组合强。
但是,纵横随之而来!
第1355章你的手在干什么?(。com)
这虽然不是重金属摇滚,然而在气势上比重金属摇滚更甚一筹,让人感受到真正的热血沸腾。
重金属摇滚带来的热血沸腾,是因为狂放的音乐,而纵横带来的热血沸腾,却是因为音律和歌曲本身,所描绘的那种场景:显然,仅仅是狂放的音乐所表达的东西,跟这种描绘出如同现实场景的歌曲,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秦焱这种选曲的顺序,就是要‘斩草除根’,让那些支持火焰组合的人,也开始向他这边靠拢。
旨在告诉所有人:火焰组合不擅长的抒情我们擅长,火焰组合能做到的热血,我们做的比他们更好!
终于,广场大舞台上的两男一女,从优美的旋律中清醒过来,他们意识到有人在拿他们当垫脚石。
不行!
绝对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如果今晚被这两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人比下去,以高等文明的信息传播速度,最多只需要十天半个月,横跨千亿光年的所有高等文明,娱乐新闻上都会写下,他们被人打败的事情。
到时候,火焰组合的名气定然一落千丈,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一男一女,必定取代他们多年累积的名气。
轰
就在纵横演绎进入高潮时,重金属摇滚的轰鸣声传来,借助这种音乐特有的大分贝,试图把秦焱和牡丹的声音彻底淹没。
“该死的东西,我”听到有人打扰他们,牡丹脸色立马不好看了。
“做我们该做的事情,有人会帮我们。”秦焱传音道。
“嗯?”牡丹不明所以。
“用不了多久。”
秦焱脸上写满了自信,牡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信了他,全身心都投入到后续的演唱之中。
果然,秦焱的话得到了验证。
当重金属摇滚刚响起十多秒,人群中传来愤怒的吼声:“你们特么的再不停下,老子就要打人了!”
“就是就是,除了声音大一点之外,唱的都是毫无意义的玩意。”
“滚下来!”
“再打扰我们听歌,就把丫舞台都给拆了!”
“我靠!这是跟我们火焰组合粉丝挑衅的节奏么?”
作为一个人气非常高,几乎跻身一线巨星行列的组合,火焰组合这些年可不是白混了,秦焱就算再怎么牛逼,也不可能单凭这两首歌,就把人家的粉丝抢过来——特别是那些铁杆粉丝,他才不管别人唱得怎么样,只会义无反顾的支持自己的偶像。
有人阻止火焰组合继续唱下去,但也有很多铁杆粉丝大声叫嚣,更有甚者扬言要灭了秦焱和牡丹。
双方粉丝的数量对比如何?
显然,不需要一毛钱门票就能听到,而又比火焰组合明显强了不少的秦焱和牡丹,在拉走对方部分粉丝的同时,吸引了周围很多对重金属摇滚不敢兴趣的客商,在人数方面占了绝对优势。
双方眼看着就要发生冲突时,纵横总算一曲终了,秦焱的声音随即传来:“诸位,音乐是神圣的,不同种类的音乐也是没有好坏之分的,作为一个有素质的人,何必为了这种事起冲突呢?我们需要的是音乐,而不是打斗。”
咔!咔!咔!
由于在这里不能使用武者的能力,不能飞来飞去,而秦焱和牡丹在天台上,以至于到现在为止大家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也就在这个时候,刚开始冲向这栋高楼的狗仔队,终于抵达天台。
各种摄影器材发疯似的闪烁,不断记录着这个小型演唱会现场,同时狗仔队里面传来惊呼声。
“哇!这位就是牡丹小姐吗?太漂亮了!”
“想我纵横娱乐圈两千多年,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子!”
“这气质简直”
呼啦
狗仔们的叫嚷声,让拥挤在大楼周围街道上的听众,特别是其中的男性听众,全都露出如同饿狼似的眼神。
他们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总算反应过来了,发疯般朝大楼入口跑去——因为不能使用武者能力的缘故,他们一个挤一个,甚至有人被挤得摔倒在地,于是自然而然传来尖叫声和怒骂声。
也正因为如此,几乎跟火焰组合起冲突的场面也化解于无形,可问题是这栋大楼的天台,怎么可能容纳百万计的人群?
“好像很多人上来了。”牡丹皱眉传音。
“不要皱眉头,人家在给我们录影呢笑!一定要笑不是,别笑得太假了,微笑就好,笑不露齿明白吗?”秦焱传音回道。
“为什么要笑不露齿?”
“平时怎么笑无所谓,但是穿上这种衣服,就必须笑不露齿,只有这样才有那种优雅韵味。”
“我不喜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