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击,落点却是空的,没有触碰到任何东西。
唐云心里叹了一口气。
沈泽躲开了这一击,他惊魂未定,忽然尖叫一声,连连蹬腿,向后挪了三五步的距离。等到慢慢缓过神来,沈泽不由得惊怒交加,他来到唐云面前,一脚冲着唐云的脑袋狠狠踹过去:“老子留你一条命,你还要杀我!啊!我让你杀我!”
沈泽几乎将他心理的愤怒全都爆发出来,唐云的浑身挨了好几脚,意识已经渐渐模糊。
“我早就不想跟着那群疯子干了。”
“庆朝那帮疯子他们有能力把银子拿过来,却没本事运走。只好堆放在这里。你们在古楼里找到的,只有一半。那一半可以还给朝廷,还有一半,足足五百万两,就存在这军械库中。”
“你若是聪明一点,借我一身皮,我们合力把这批银子从中原运出去。”
“南荒从来都被朝廷的大臣们所唾弃,认为那是不毛之地。那群目光短浅的人根本不知道南荒的富庶,可以和江南道相提并论。”
沈泽说话的声音有些发颤,眼睛里闪过一丝兴奋的亮光。
唐云有些恍然大悟,他一直陷入一个误区,自从被沈泽抓住后,他便猜测沈泽是庆朝遗寇那一边的。将他们引到此处,也是为了埋伏他们。
实际上,他猜错了。这沈泽,还真是为了银两来的。
他不想在庆朝那边继续待着,于是编造了这样一个谎言。无论最后是唐云还是陆鹏元落在沈泽的手上,最后沈泽都会说这样一句话。
他需要一个能安全通过各个州府的身份。
重新找回五百万两,朝廷的关注力度势必会有所减弱。只要这沈泽再打上一个捉妖司的名号,就可以堂而皇之押送另外五百万两到南荒。到时候,天高任鸟飞。
沈泽想的很好。
他认为唐云也应该会答应的。
唐云是正三品官员,一年的俸禄才一百五十两。
五百万两,足够他在南荒做一个快活的富家翁,根本没有必要再为朝廷卖命。
沈泽好言相劝,他的笑容渐渐勾起,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庆朝遗寇和朝廷相互厮杀,没人注意的他,便可以带着银子顺利离开中原。
唐云缓缓抬起头,对着沈泽露出一个笑容。
如果说,刚来到这里的唐云,他绝对会一口答应沈泽。唐云根本不属于这里,对于君王的忠诚,远远比不过自身。
但唐云不是傻子,如此大的利益,沈泽不会多容忍一个人分掉。恐怕走出中原,便是他的死期了。
唐云准备先答应下来,相机行事。
脑袋里眩晕越发沉重,再这样下去,唐云估计一会自己连走的力气都没有了。
唐云说:“好,这件事,可以商量。”
沈泽哈哈大笑,说:“你也不要有其他心思,捉妖司的官服,我早就准备好了。女皇已经颁布旨意,凡是捉妖司衙门的一律优先通行。只要摆几具死人在上面,路上的关卡也不会细查的。等到了南荒,有你一份的!”
五百万两,不是个小数目。
沈泽的背后果然还有其他人,他们或许是一个小团体,早就准备好背叛庆军,从他们的手上把银子偷偷运出去。
沈泽拍拍手,却没有丝毫回应。
他忽然觉得奇怪,大叫:“都出来吧!”
依旧是没有丝毫的动静。
沈泽转过头。
嗖!
一杆长枪直直捅在沈泽的脑袋里,将他的脑袋捅了个窟窿。
鲜血,从沈泽的眉心,直接迸发出来。
第三十六章 真相()
就是这一瞬间,情况突急转变。
那杆长枪力度十分沉稳,从远处飞过来,直直刺入到沈泽的脑袋里。沈泽的眼睛睁得很大,依旧还是难以置信的目光盯着唐云。
这一刻,愤怒恐惧悔恨等等情绪全都聚集在眼里,但这些情绪也只是一闪而过,很快,那眼神开始变得暗淡无光。
油灯枯枝,沈泽的嘴巴张了张,连最后的话还没有说完,生命就直接消失。
他的计划看起来很周密,如果真的控制住唐云,说不定还真能押着银两离开中原。谁也不知道,沈泽的背后到底有多少人。说不定离开了京畿,便会有人接应。
一点这钱离开了朝廷的视线,再想要收回可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大周太大了,能藏住银子的地方,数不胜数。有了钱,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一切美好的计划,也是建立在活着的情况下。
死了,一切皆是乌有。
随着沈泽的死去,唐云明显感觉到背后男人的忽然停滞了一下,他的手无力地搭在唐云的肩膀上。
果然是沈泽一直在暗中操控着这一切,他不知道会什么妖法,能够让这些已经死去的人活过来。不过人已死,同样无法继续控制住这些死尸了。
嗒嗒嗒——
唐云在眩晕之中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过来,他喘着气从男人的禁锢中爬出来。唐云撑住最后的力气,抬起头,只是眼前好似有一片血雾一样,雾蒙蒙的,看的不是非常清楚。
唐云摇摇头,想要摆脱这眩晕感。随后他听见耳边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一刻唐云汗毛竖起,下意识地用手在身旁摸索着武器。
“别动,你受伤太严重了,要好好休息!”
是老罗的声音,唐云放松下来,任由老罗把他从地上背起来。
双脚离地,唐云感觉到眼皮有些发沉,他的精神已经支撑到最后的极限。唐云心里一阵苦笑,这样的程度,若是在当初的漠北,他一定会很习惯的。这才来京城没多长时间,却已经大不如从前。
老罗把唐云拖到一个地方停下,找了一个葫芦送到唐云嘴边。
唐云灌进一些凉水,水刚到嗓子眼里,唐云忽然一阵剧烈的咳嗽,把水全都给呛出来。
老罗拍拍唐云的背部,道:“你伤的很重,不过银子既然找到了,可以回去休息一会儿了。”
唐云苦笑:“哪有那么容易,给天子做事,有什么能力便要承担什么责任。陛下看中的是我的能力,若我没有本事捉妖,估计我也活不了多久了。”
“哈哈,大将军当初把你送走,可算是捶胸顿足啊。果不其然,这算是给朝廷送上了一个好苗子。”
两人说到这里,同时陷入沉默。
虽说当年都是在一起出生入死的袍泽,但现在也皆是各为其主。
“还记不记得单义那小子?”老罗把话题岔开。
“他怎么样!”唐云听到单义的名字,眼神放亮,变得精神许多。
单义和唐云一样,当初都是猎狼卫里的校尉。最初也是他们两个人临时做出决定,连夜偷袭赫连乐章的大营。
老罗指着唐云嘿嘿笑道:“你小子真给老子长脸啊,三百人就敢闯人家大营。他赫连乐章光护军就三千,外面更有十万铁骑庇护。你们能坚持到大将军来,也算是命大了。”
在漠北都护府递给大周朝廷的文案中,将唐云比作战神下凡,在敌军之中大杀四方,如入无人之境。
事实上,那样的人只活在传说当中。
漠北人自然是清楚当时的情景的,七个人,七把刀,靠在木墙边,身边围满了北荒人的尸体。已经分辨不出谁是谁了,他们摇摇欲坠,但却挺立不倒。
三百人最终就剩下七个,被救回的路途中,四个人没撑住。最终就活下三人,其中就有唐云和单义。
“单义现在可算是本事了,猎狼卫都尉就是他的新职务。如今领着一群小伙子,天天去北荒人那边捣乱。不过大将军最近比较担心西边的战乱,他现在不出意料,应该已经跑到西域那边去了。”老罗笑道。
听到单义没事,唐云放下心来。
来这世界,唐云朋友不多,单义算上一个。
当初杀死赫连乐章,唐云想要寻找老罗的尸首却没有找打,原来老罗早已经活了下来。
如今看来,大将军派老罗进入中原,混入到庆军之中已经是由来已久了。这件事情严密,因此唐云始终不知晓。
他一直以为,老罗已经死了。
直到一个以为死了很久的朋友,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唐云原本藏了一肚子的话,却不知道该不该说。
比如,老罗是怎么活下来的。
当时的情况,几乎是猎狼卫每个人用命给唐云填出一条路来,万军丛中,根本插翅难逃。
“唐云,如果真的有一天,大将军做了不臣之事。你要如何选择?”
老罗冷不丁的一句话,把唐云放在嘴边上的话生生给咽了回去。
这正是唐云一直担心的。
他在碌碌诸卿的背后被诋毁,被弹劾,也大多是他的身份。他来自漠北都护府,他是大都护罗景耀的亲兵。一个藩镇的亲信,竟然扭身一变成了大周的高官。
唐云在这个世界的十二年,都在漠北。
漠北有他的兄弟,他的朋友,他的一切记忆,都在北荒。
罗景耀想要造反,这是必然的。一个藩镇坐大,甚至逐渐脱离皇权的控制,他的不臣之心,已经昭然若示。
但双方交战,必然会是血海滔天。
唐云沉默了许久。
“老罗,你知道我是怎么来漠北的吗?”唐云开口道。
老罗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当然记得,当时正好轮到我去站岗。你小子一身奇装异服的打扮从荒漠里跑出来,要不是你一口流利的江南话,我差点把你当成北荒的奸细给杀了!”
唐云叹息一声:“对啊,我是从江南道逃出来的。”
“我和你们都说过,我不属于这里。”
“当我苏醒的一瞬间,我看见的不是如诗如画的江南美景。在我眼前的是北荒人的长刀,近在咫尺”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没办法。我不杀他,死的就是我。我没想吐,我看见他脑子里的血迸发出来,竟然感觉到兴奋。我当时提着刀,想要寻找下一个人。把刀捅进他的心脏里。”
老罗盯着唐云:“你是天生的战士,也是我见过成长速度最快的兵。”
唐云忽然笑道:“是啊,你猜我遇见的第二个人是谁?”
“是一个孩童,当时大雨倾盆。那是一个大概只有三四岁大的小娃子,坐在雨里嚎啕大哭。”
“他的父母就死在他的身旁,血都发黑了。”
“来了一队北荒铁骑,他们扛着明晃晃的刀,踏过孩童的尸体。那孩童直接被蹋成血沫。那张稚嫩的头颅,就滚落在我面前。而我,就只能看着,眼睁睁看着!”
唐云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
老罗沉声道:“你在漠北杀的北荒人够多了,就算是给江南道死去的百姓报仇,也足够了。”
“那你敢保证,大将军率军进了中原,不是血流成河,不是哀鸿遍野!”唐云怒声吼道。
老罗说:“有战争,百姓的伤亡是必然的!”
唐云忽然停住话语,他站起身,盯着老罗。
“得了吧,老罗。”
“你就告诉我。”
“你来这里,到底是什么目的?”
看向老罗,唐云沉声道:“我可没有告诉你,我来这里,是寻找税银的。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找到银子的?”
登时,万籁俱寂。
气氛变得沉闷许多。
噌!噌!
两人同时出刀!
老罗的速度更快,他的刀顺着唐云的胳膊横劈过去,抵住唐云的身上,重重划开一条口子。
嘭!
老罗一脚重重踹在唐云身上,唐云被这一脚,直接从这里踹了下去。
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一处高高的石台边上。
下方,便是汹涌的河水。
“你想用我教给你的刀法,来对付我?”
老罗俯视着唐云,脸上露出怪异的笑容。
噗!
唐云落入到水中,击打出巨大的浪花。
唐云的眼睛睁大。
他看见老罗,从怀里取出一张面具,戴在脸上。
那面具,没有复杂的纹饰,只有黑漆漆的眼眶。
老罗!
他,才是大巫祝!
无数河水漫灌,将视线模糊。
他看见老罗将手抬起来,神秘的咒语念诵出声。
河水,顿时沸腾起来。
无数只手,从河水里冒了出来,抓向唐云!
第三十七章 洒在漠北的血(上)()
通天元年六月七日,漠北荒原。
沙尘被风吹拂着,一遍又一遍覆盖在泥路上。两侧的巨石刻画岁月的沟壑,若非风沙流过,就好似静物一般。
飞鸟在沙土上行走,用尖尖的长嘴揪住土壤下爬动的虫子,正要囫囵吞下,却感知到了什么,起身飞走。
大地有了一丝轻微的颤抖。
以飞鸟的视角俯瞰下去,能够清除地看见,从远处的荒漠了忽然卷起一阵风沙。风沙之中人影晃动,一队骑手从北边的荒漠了驾马而回。
这些骑手,绝大多数身着兽皮甲,腰间配备弯刀,头上戴着毛茸茸的毡帽。
这是绝大多数北荒铁骑的打扮。
为首一人看样子是个老者,密集的络腮胡几乎遮住他整个脸庞,他冲远处望了望,忽然把手一挥,示意所有人停下。
骑手大概有五十来人,尽皆停住。
“往南再走几里地,就该是北荒大统领的防区。以北荒人的传信速度,估计现在他们也知道,原本的狼使已经被杀。这身皮,怕是用不成了。”
老者开口,虽然声音沙哑,却是标准的江南话。
“老罗,这时候北荒大军一般都在窝里歇着呢。他们就那几个要塞,咱们绕过去就能回凉州。”老者身边一个年轻的骑手说道。
老者把毡帽摘下来,手在脸上摸索了一会儿,从脸上撕下一块皮。原本苍老的皮肤,只是做了一个易容而已。
这张皮被撕下,老罗的脸被太阳晒得有些发红。
“把身上这身皮脱了,别到时候被其他弟兄误伤住。”老罗吩咐下去,五十名骑手很快把身上衣服褪下,换上几件破旧的布衫。
从远处看,这些人就好似一群普通的百姓一般。不过寻常的百姓,可却没有那时隐时现的杀气。
他们是猎狼卫,漠北的猎人,狼的噩梦。
“原地休息一炷香,唐云,把地图拿过来。”老罗吩咐道。
众人很快找到一处背阴的地方,高耸的石壁挡住烈日的灼烧。
老罗把地图展开,整张地图画在羊皮卷上,不少地方都被文字密密麻麻注释。老罗的手指并起来,顺着地图上的痕迹开始寻找。
唐云坐在老罗身旁,一个年轻人走过来,给唐云扔了一个水壶。
唐云没犹豫,拿起水壶灌了一口,没想到脸色一变,想吐出来又觉得不合适,只好忍住咽下去。这一下让唐云剧烈的咳嗽起来,他愤怒地盯了一眼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的脸同样晒得很黑,头发似乎曾经被剃光过,刚刚长出短短一层黑色的头发。
唐云长叹一声:“单义,你知道我喝不了酒的。”
“你可是北荒特有的美酒,你可别浪费了,不想喝给我。”单义笑嘻嘻地从唐云手里夺过水壶,一饮而尽,“这东西在中原能卖出天价,啧啧,北荒皇族才能享用的酒,现在还不是到了我的嘴里。”
唐云感觉到从肚子里传来一股灼热的气息,这种酒很烈,仅仅一口便感觉到有些来劲了。
“你别喝多了,你若是醉倒了,没人把你拖回凉州。”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