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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天中难得的休息时间。听到走廊上又有皮鞋声响过,男鞋的低缓,高跟鞋清晰分明,然后是隔壁开门关门的声音,不久应该还会传来一些轻音乐。
呼兰走到阳台把窗户都关好,以免不小心听到什么。
和李蒙熟悉后,她挺佩服西方人的一些习惯的,他们会用运动去消除疲乏。比如说忙了一天了,呼兰只想卧在沙发里不动,李蒙却选择去打球,骑马,用运动去恢复活力,晚上他必会带回来一个邂逅的女子,有时固定有时不固定。呼兰有时候没关窗户会听到点调情细节,她就风浪不惊去关好门窗,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同时羡慕这个老外的体能。他也不累。
呼兰早上去遛狗的时候,李蒙就开始跑步了,晚上他还总比呼兰回的晚,家真的就只是他睡觉的地方——还不是一个人睡。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小过了,李蒙休假比呼兰多,有时候他会吧小过接过来带它去外面跑跑,小过也是动静结合的性子,和李蒙在一起它可以疯跑玩的很嗨,回到胡兰身边又能趴在地毯上陪主人聊天解闷。
李蒙曾很认真地说过,“真搞不懂你们为什么还那么喜欢国外的狗,过,绝对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小狗了,而且我从没见过这么好养的狗,它对食物没有特别的讲究,肠胃还不生病。不像我母亲养的那只小狗,每个月都要生几回病,走路都不愿意自己走。可我带过出去,有人说它只不过是条土狗,什么意思,我觉得很可爱嘛,怎么就土了,土不是落后的意思吗?”
呼兰当时笑道,“在你这个老外眼里,它自然就洋气了,不过我认同你前面说的优点,狗没有什么优劣之分,这里的土你只当‘本土狗’了解好了。”
和很多外国人相似,李蒙在中国人眼里很多地方会显得很直憨,他可能觉得呼兰是个比较不错的人,就常常告诉她自己的一些疑惑,而呼兰总能言简意赅地给他解释出来。比如说他认为很美的中国女孩,别人中国男子却说那只是很普通的姿色,只是在他这个老外眼里那个女孩是美的罢了,那个女孩并不符合本国人的审美,李蒙就纳闷了,问呼兰,那那个女孩到底还美不美呢?
呼兰说当然是美的,美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发自于心感受到的,那些所谓美的标准反而是后来强加上的一些东西,呼兰举例说她认识的一个女子就很美,可她却总认为自己微胖不符合时下美的标准,可事实上她比很多瘦人都美。
每次呼兰讲解,李蒙都很认真地听,有时候他会认真地说,“兰,你是个有自己的人,跟你在一起谈话很好。”
第71章 周末时光()
有自己的人?
呼兰被这老外生硬的语言给逗笑了,不过知道他是夸自己,也只得笑笑认了。李蒙似乎感觉到自己是一个进不到呼兰内心的人,就好像她每次听到自己说话就总是那几个表情,他也知道他的语言还是太生涩,而呼兰是个细腻又充实的人,也许自己对她而言太直板而粗糙了,不知道是因为藏拙还是什么,他开始尽量少的在呼兰面前评价什么。
但是偶尔有空的时候,他会煮好喝的咖啡,拿出他让助理跨了大半个城买到的甜点,来和呼兰分享。呼兰倒是也不讨厌他,再加上他煮的咖啡确实比星巴克里的还好喝,所以他成了她不多的社交人员中的一个。
又是周末,舒燕不停地发短信给呼兰报备自己的行程,胡兰知道她肯定是紧张了,她已经知道舒燕答应予博的事了,一大早舒燕就发来短信,说予博买好了东西来接她,还让叶广看见了,叶广的表情怪怪的,她问呼兰要不要跟叶广解释一下,可解释又显得有些别扭。
呼兰正不知怎么回答,门铃就响了,打开门是一身运动装束的李蒙。
“兰,你今天不去遛过吗,早上的空气很好。”李蒙那双浅颜色的眼睛,每到早上都显得熠熠生辉。
小过听到了开门声已经跑过来,还有一条后腿有些不灵活,但是已经不妨碍它撒欢儿了。它一纵一纵地像是马上就要冲出去,喉咙里“嗯嗯”了两声。李蒙看着它笑了。
“嗯”呼兰自己脸还没洗,“我想休息一下,中午再带它出去。”
李蒙看了眼急不可待的小过,蹲下抚摸着它道,“要不然我带它下去,遛完再送回来给你。”
“那,好吧,你等着我去拿绳子。”
呼兰弄好了把绳子交到李蒙手里,小过还回头跟她道了别,然后就跟着李蒙跑走了,一副恨不得飞下去的样子,呼兰回头刚走了两步就想起什么,立刻拉开门喊了一声,“哎!”
走廊里早就没人了,只听电梯响了一声,李蒙从里面拉着小过出来,“怎么了?”
幸好他还没下去,呼兰有些尴尬,就穿着睡衣站了几秒钟才说,“你你还得带小簸箕”
看着李蒙一身干净的银灰色运动服,呼兰更不好意思了。可小过下去肯定要排泄的,什么都不带到时候更尴尬。
“哦,那你去拿给我。”李蒙点点头,倒没有犹豫。
呼兰赶紧跑进去提了个袋子出来,里面是装好的小号宠物簸箕和小扫把,扫把上已经裹好了塑料袋。
“给。”呼兰递过去后,忍不住搔搔头笑着。
李蒙也笑了,“还是你想的周到,以前我都是要个塑料袋给它处理。”
说着拉着小过走,“走吧小麻烦精,我们下去。拜——”
“拜拜。”呼兰穿着拖鞋走回来,越发觉得这老外可爱了,也是,小过以前跟他出去玩应该也会拉。那他还真是挺随和的。
回到家打开手机又有一条信息,舒燕已经在动车上了,予博正跟她说一些她母亲的喜好还有他们的相识过程,舒燕感觉这位伯母不是个简单人物,从而更紧张了。
“反正是要她不同意,又不是让她喜欢你,还在意那么多干吗?ps你们家弟弟问了你就实话实说,不问也没必要解释什么。”
呼兰把信息发过去,慢慢吞吞地开始洗漱弄早餐,舒燕的短信沉寂了一会儿,应该是在背台词了,呼兰正咬着面包片,李蒙带着小过回来了,呼兰赶紧给开了门,两人都是精神抖擞,像是吸饱了早上朝阳的精华,呼兰却还是懒洋洋,虽然换了居家服也洗漱过,但整个状态还是周末标准松垮垮的样子。
李蒙往房子里打量了一眼道,“兰,我烤箱里烤着蛋糕,一会儿送过来给你尝尝。”
呼兰顿时觉得嘴里的面包片犹如糟粕,老实说李蒙对吃确实比她讲究太多了,虽说正餐可能口味不同,但点心却是相通的。
“你还会自己烤蛋糕?”
李蒙笑笑,“嗯,我奶奶烤的外面买不到,所以特意教了我母亲,这次来中国我母亲又教了我。”
“三代相传的蛋糕啊,那我一定要尝尝。”
呼兰觉得自己有口福了,把李蒙送出去,立马把剩下的面包片都收回去,她可要留着肚子。
又收到了舒燕的短信,她说已经到了,说予博的母亲是个挺白嫩的漂亮女人,比她瘦。初见到她的时候还算热情,她报出自己年龄的时候气氛有一瞬间的沉默,之后予博母亲还是很礼貌,但是话明显少了,然后她就借机去了洗手间给呼兰发短信。
呼兰还没想好怎么回,舒燕的短信就又过来。
“还好我不是真的予博的女朋友,要不然这尴尬和艰难简直了。”
呼兰看着突然有些不好受,舒燕是真的不介意吗?或者说她以为自己是不介意的吧,可这样任别人评判,还明知过不了关,其实谁都会有些不适吧。
正想着,门铃又响了,呼兰过去开门,李蒙托着蛋糕和一壶咖啡站在门口。
呼兰赶紧接过了托盘放在餐桌上,然后到处找杯子,李蒙显然是托盘上放不下了,只带了壶过来。
“还让你送过来。”呼兰有些不好意思,而且家里只有一套带着猫耳朵的卡通咖啡杯,还是上次和舒燕逛街的时候,买咖啡豆送的。想着李蒙平常用的那只黑色大杯子的简约,呼兰把杯子摆上后还是觉得不像话,“要不你再回去拿你的杯子?我平常喝咖啡没那么讲究。”
李蒙耸耸肩,“没关系。”
呼兰看他把整盘蛋糕都端来了,一时有些后悔,自己过去多好啊,也省的这么麻烦。
两个人坐下,呼兰闻着空气里蛋糕和咖啡的混合香气,一时忘了心中所想,一口滑嫩的蛋糕下去,舒燕仿佛通过味觉找到了幸福的错觉。
太好吃了!
“嗯!”呼兰说,不可思议地看着手中的叉子。
对面的李蒙一直在观察她的表情,此刻才哈哈大笑起来,呼兰有些不好意思,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的奶油道,“谢谢你,让我吃到这么好吃的蛋糕。”
“嗯,我想的没错,我应该让你吃到。”
李蒙说,呼兰没理解透这句话,不过李蒙说话有时颠三倒四,她也不细想了。
“其实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可以在阳台上享受好的甜点和咖啡,晒着太阳”
“吸着新鲜的雾霾。”呼兰忍不住接了一句。
李蒙笑开,看看她身后沙发上的书,“你喜欢契科夫?”
第72章 对爱情的态度()
呼兰回头看了一眼,沙发上是她昨天看忘收的契科夫精选,她谈不上特别喜欢哪个作家,有时候一个作家的著作她只看一本,契科夫算是看的比较多的吧,所以她不置可否的点了下头。
“我以为你是会喜欢简爱,或者傲慢与偏见那类书的女孩子。”李蒙说。
“嗯我初中的时候读过,当然,现在我依然很喜欢这两本书。”呼兰说,一边又吃了一大口,对味道依旧赞叹不已。
李蒙耸耸肩,“我也很喜欢契科夫,但是我的俄文不好,看的大多是英文版本。”
“你会俄文?”呼兰有些惊讶。
李蒙笑了,“这很奇怪吗,你知道在我们眼里,汉语实际上是最难学的吧。不过我的俄语没有汉语好我可以看一下那本书吗,我想看看中文翻译的感觉和英文的区别。”
呼兰起身给他拿了过来,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我有几本原版的英文书,一会儿吃过点心,你能用一个本国人的感觉给我念几段吗?”
“哦?可以,这是我的荣幸!”李蒙立刻拿出了自己绅士风度。又看了看手里的书,那是一本短篇精选集,他随口问,“这里面你最喜欢那一篇?”
“嗯——反复看的有很多,感觉比较特别的那一篇是迟迟未开的花。”呼兰又吃了一口道,没办法,她简直停不下来。李蒙的盘子里还有一半多,她的一块已经快吃完了。
“哦,”李蒙的眉尖却往上耸了一下,“这个人的笔触一向很男人化残忍化,哪怕是书写爱情。对你们女人来说,这个男人写的爱情故事是不是太残忍?像一个伐木工人栽种玫瑰,但是他又写的很好,不是吗?所以我姐姐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接受不了,她说契科夫为什么要写爱情故事,又为什么还要写的那么好?呵”
李蒙的说法倒让呼兰很感兴趣,她隐隐有共鸣,说道,“其实,伐木工人养出的玫瑰一样是玫瑰,而且更真实,没有那么多花边和包装围绕这也许也是它留给我印象深刻的原因。”
李蒙托着腮,很认真地看着对面的呼兰,“看来你很喜欢这故事。”
“嗯”呼兰承认了,在喜欢和不喜欢这个抉择上她一向不容易下结论,可这会儿她觉得自己是喜欢的。并说道,“因为里面人物的真实,爱情也很真实,带给人的感受自然也很牢靠,我就是看过了这个故事,才开始认真思考爱情这个东西。”
呼兰别了下头发,开始讲自己从未跟别人讲过的思考,“你看,爱情的产生最多的就是共鸣和互补。一个人如果和另一个人心意相通,互为知己,那就会很容易把对方看做是自己的特殊的人,自然也会容易产生爱慕,就像宝玉和黛玉,那是宝钗无法介入的亲密。再者就是一个人如果可以做到你自己做不到的事情,那会使你崇拜他或者爱慕他,就像马鲁霞,她柔弱,破产后无力挽回一切,包括自己的生活,托波尔科夫在她眼里却不一样,他聪明,有真才实学,有毅力,尤其和马鲁霞身边那些只会调情的执绔子弟,或和她哥哥完全不同,他能做到马鲁霞所有做不到的事情,这本身就是多大的魅力!我一个朋友追星,我觉得也是始于这个原因的爱慕。她说她喜欢那个男孩子,是因为他会管理自己,有决心和勇气,而那些都是以往的她所缺乏的东西。”
李蒙认真地看着呼兰,他面前的咖啡已经快凉了,突然道,“兰,我一直以为我们都是不会去思考爱情的人,虽然我们的生活方式不同。但是现在看来,我错了,停止思考的是我,你只不过是太认真。”
呼兰一愣,她不知道,她只是觉得她的单身习惯太重了,已经不会去爱一个人了。她也没解释,喝了口快凉掉的咖啡。
“兰,你会不会很看不惯我的生活呢?”李蒙突然道。
呼兰呆了一下,其实她只是觉得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态度罢了,不过一定要评价的话,她可能是不理解吧。
“你不相信爱情吗?”呼兰忽然问,以前她还可以认为他游猎于女人中间,是为了寻找爱情,可是现在他却说出了这种话,那他是什么心态呢?
呼兰有时在走廊上见过那些女人,大多年轻漂亮,一身名牌。眼里的高傲和身上衣饰的光彩相呼应。
李蒙耸了耸肩,“我以前谈过恋爱,但是那时候太忙了,爱情就像鲜花,需要悉心浇灌培养,不过即使如此也会因为各种原因不成功,所以在事业和爱情上,我最终选择了事业。到事业上升期的时候,我又遇到了一个女人,当时我已经不再想去爱了,可是这个女人的家世可以给我想要的一切,但是后来我依旧选择了自己打拼,到现在还算成功,觉得爱情反而是很不牢靠的东西。用时下你们这里流行的话说,我既然已经什么都有了,我就不用去要求我的另一半有什么,我可以自己充实自己,给得起那些女人她们需要的,对于女人,我只需要她们”
不知道是出于语言文明还是他表达不出来,李蒙很含蓄地止住了,但呼兰听明白了。确实,这种言论不光李蒙,很多国人有钱成功后也是如此,既然什么都有了,另一半只出性就可以了,那么就只剩下对性的质量要求了,越年轻,越靓丽,自然就越好。
呼兰又喝了口咖啡,觉得又凉又苦,她有些抗拒地皱了皱眉。
“怎么,你不能理解吗?”李蒙侧着头问。
“当然。”
呼兰想了想,还是说出来,“我不能理解,正如你说的,有的人找另一半是因为事业,或是单纯的房子车子,爱情反而是次要的,因为他们没有条件,谈不起爱,而一个什么都有的人也要这么说的话,我不禁怀疑爱情到底是给什么样的人准备的。既然什么都有了,对爱人的选择就可以敷衍,这句话听着就很有毛病啊!为什么偏偏对爱这么敷衍,到最后又回归到那么低的格调?用我们中国人的话,都三跪九叩了竟然懒得一哆嗦。而且一个对任何事都认真的人,难道真的忍受得了这样吗?”
李蒙不说话了,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呼兰,呼兰垂下眼,“对不起,我以后还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蛋糕吗?”
李蒙没有说话,他咳了一声,按着餐巾起身,“我想你是不喜欢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