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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九歌一向温润的狭长眸子看着洛冥轩离去的背影,忽然变得深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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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晚卿沿着公路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小腿酸痛再也迈不开步子,终于停了下来,弓着身子双手放在膝盖上,大口的喘气。
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喜欢长跑,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出来。
出了一身汗,心情顿时舒畅多了。
目光触及自己的双手,蓦然想起洛冥轩趁机轻薄她的那一幕,苏晚卿的眉头又拧了起来。
抬起头,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公共公园,她缓步向前走去,首先找到卫生间,在水龙头前用洗手液搓洗了很多次,直到她觉得双手干净了才停了下来。
最后,她在靠近公园湖泊的长廊边的石凳子上坐下,双目无神地盯着碧波万顷的湖面,看着花花绿绿的可爱游船,看到父亲或者母亲带着孩子在游船上嬉戏。骗人的吧,妈妈竟然为了那样一个变态的男人而打自己……她明明是那么温柔那么慈爱的一个母亲……怎么会……
看到苏晚卿脸颊上的五指红印和泪水,苏九歌顿时意识到刚才自己的行为有些过火了。
“晚卿!疼不疼?”洛冥轩立刻紧张地走上前来,伸出双手捧起苏晚卿的小脸,深蓝色的眸子里充满了怜惜,“对不起……都怪我……”
心头涌起愤怒,洛冥轩转过头,脸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对着苏九歌,就连声音里也充满了戾气:“九歌!你怎么能打她?我允许了吗!”
就在这时候,洛冥轩的手被狠狠地甩开,手背被那朝思暮想的小手打得生疼。
“不用你假好心!洛冥轩,大骗子!我讨厌你!”苏晚卿接连往后退了好几步,同时反手擦了擦眼角的泪,她才不要在这种讨厌的人面前哭!
“晚卿!”苏九歌本来略有歉意的心,顿时被打消了,她一脸痛惜的表情,“四年了,想不到你竟然变得如此……”
说着,苏九歌一脸柔情似水的表情,挽住了洛冥轩的胳膊。他那么骄傲的人,此刻定然气疯了吧。
“放手!”洛冥轩一脸戾气,深蓝色的眸子里聚满了阴鸷,甩开攀附在他身上的苏九歌,语气说不出的烦躁,“女人,你给我闭嘴!”
因为愤怒和委屈,苏晚卿高挺的胸脯剧烈的起伏着,她尽量地抑制着已经濒临崩溃的情绪,恭敬地对着洛冥轩和苏九歌鞠了一躬,道:“对不起,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语毕,就头也不回的跑出了酒店的大门。
这种地方,这种气氛,凡是有那个男人的地方,她都不愿意多呆一刻。
洛冥轩见状,也急忙跨出一步,想要追上去。
但是身后苏九歌再一次拉住了他的胳膊,声音里带着乞求:“轩,小孩子正在叛逆期,你不要怪她……”
洛冥轩深深吸了一口气,尽量使得自己的情绪缓和下来,轻轻地拨开了苏九歌的手,什么也没有说,跟着苏晚卿离开的背影,追了上去。
苏九歌一向温润的狭长眸子看着洛冥轩离去的背影,忽然变得深邃起来。
**。**。**。**
苏晚卿沿着公路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小腿酸痛再也迈不开步子,终于停了下来,弓着身子双手放在膝盖上,大口的喘气。
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喜欢长跑,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出来。
出了一身汗,心情顿时舒畅多了。
目光触及自己的双手,蓦然想起洛冥轩趁机轻薄她的那一幕,苏晚卿的眉头又拧了起来。
抬起头,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公共公园,她缓步向前走去,首先找到卫生间,在水龙头前用洗手液搓洗了很多次,直到她觉得双手干净了才停了下来。
最后,她在靠近公园湖泊的长廊边的石凳子上坐下,双目无神地盯着碧波万顷的湖面,看着花花绿绿的可爱游船,看到父亲或者母亲带着孩子在游船上嬉戏。
第31章 青梅竹马,宁浚宇(1)()
那么温馨的场景,羡慕得她几乎快要掉出泪来。
她是多么渴望拥有一个普通的温暖家庭,一个严肃在外温柔内敛的父亲,一个唠唠叨叨平凡暖心的母亲。
本以为,已经习惯了孤独。但是当孤独以另一种姿态到来时,她还是难以招架。
这种时候,真的想找一个知心的朋友倾诉一下。
这么想着,苏晚卿拨通了一个人的号码——
“喂?浚宇哥,我是晚卿。嗯,我迷路了,在一个公园里。你能来借我吗?”
“什么?晚卿你迷路了!”电话那边传来宁浚宇焦急的声音,“你坐在那里不要动,等我开车来接你。”
苏晚卿握紧了手机,点了点头,声音糯糯软软的“嗯”了一声。
“你告诉我附近有什么标志性建筑,我立刻开车来接你!”
“附近吗……”苏晚卿站起来四顾了一下,道,“哦,对了,公园的西边有一座很高的楼,至少六七十层,顶上面有一只棕色的石雕大挂钟。”
“好,我知道了,是环西路。晚卿,你千万不要乱走,等我。”
挂上电话之后,苏晚卿的空落落的心里总算生出了几丝暖意,幸好,她还有朋友。
宁浚宇是她的青梅竹马,相处的时间,已经有十四年了。
小时候,晚卿和妈妈的日子过得非常拮据,不得已的时候,苏九歌甚至给人当过女帮佣。
苏九歌年轻的时候是个边缘少女,十五岁就莫名其妙的怀孕了,就是因为如此,才会过得特别艰辛。
在苏九歌十九岁的时候,机缘巧合,得到了去x市长宁家当女佣的机会,她索性带着四岁的晚卿,一起住到了下人的宅子里,省得街坊邻居们总是说她是个不正经的女人。
就是在那个时候,晚卿认识了宁市长的公子,五岁的宁浚宇。
从此以后,晚卿就成了宁浚宇的玩伴加伴读。这一伴,就是六年。
宁少爷,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晚卿觉得他一点儿也不像传闻中的那么怪异,非常好相处。
六年之后,在宁家夫人的举荐和帮助下,苏九歌在“夜天使”高级俱乐部成了首席主唱。
宁夫人心知肚明,这一对母女,威胁着她的丈夫和儿子,所以她要把她们弄走。
晚卿不知道妈妈是不是真的曾经和宁市长有染,但是离开宁家的那一刻,妈妈是笑着的。
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晚卿母女俩的生活开始得到改善,外婆也逐渐接纳了她们,但是街坊邻居对于这个“在夜总会工作的不正经女人”的印象,又更加坏了几分。
离开宁家之后,据说宁浚宇还为此和宁夫人大闹了一场,最后宁浚宇硬是转到了晚卿所在的中学读书。
小学,初中,高中,他们一直都是同学,玩伴。
宁浚宇,是苏晚卿最好的闺蜜。他们无话不谈。
宁浚宇比晚卿高了一届,高考的时候,他还特地询问了一下晚卿的意思,得知她想考x大的表演系之后,再次不顾家人的反对,成绩极其优异的他,把国家最好的大学b大,改成了稍微次一点儿的x大。
第32章 青梅竹马,宁浚宇(2)()
他现在就读于x大表演学院的编剧系,在大学第一年,他创作的剧本就已经被知名导演看上,并且获得了当年的新人华表编剧大赛金奖。
晚卿还记得颁奖典礼的那一天,在电视上,主持人问他怎么会在编剧一途上如此有天赋,宁浚宇的回答。
“我有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她想学表演,所以我觉得我就做一个出色的编剧好了。我的愿望就是,以后我写出来的每一个故事,都能由她来当女主角。”
“天赋不敢当,我只是希望能有一个好的开端,为她的将来做好准备,所以,新人华表编剧奖,我来了!”
想着想着,晚卿的唇角扬起一抹笑容,就像叶片柔舒的含羞草。
等到九月份开学了,宁浚宇就是自己的学长了,有了他的照应,在x大表演学院的日子,忽然间变得值得期待起来。
就这么发呆了大约二十分钟的样子,一辆酒红色的宾利停在公园的西门,一个穿着红色格子衫的俊美少年从车子上下来之后,一脸焦色地就往公园里跑,一边跑还一边四顾着看。
到了最后,他竟然丝毫不在意公园里来来往往的行人,直接开始扯着嗓子大声呼喊。
“晚卿——”
“晚卿,你在哪儿?”
“晚卿——苏晚卿——”
距离得老远,苏晚卿就听到了宁浚宇的呼喊,她站起身子,刚想挥手应和,看到周围那么多人,稍微感觉有些丢脸。
于是,她只得赶紧向着宁浚宇的方向跑了过去。
在公园西边的一条林荫小道上,宁浚宇站在小道的左边,焦急的目光在看到跑得气喘吁吁的苏晚卿的时候,顿时缓和了下来。
他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他身上的气质很复杂,除了书卷气之外又带着一丝空灵。
宁浚宇的俊秀是非常独到的,只需一眼,就能让你在茫茫人海中迅速地捕捉到。
他几个箭步上去,伸出手揉了揉她有些凌乱的头发,语气中带着几分埋怨:“你呀,真是让人担心。”
苏晚卿有些不好意思地低着头,小猫儿一般享受着被摸摸头的温暖,樱唇里发出娇嗔似的嘟囔:“浚宇哥,对不起嘛。”
她把他当竹马,当哥哥,当闺蜜。
他把她当青梅,当妹妹,当挚友。
“跟我说说,晚卿,到底怎么了?”宁浚宇的下颚比较圆润,看上去很有亲和力,他是单眼皮,小眼睛,但是眸子非常温润,“你怎么会一个人跑到西环路来?”
两人沿着林荫小道,并肩散步。雨后的阳光很漂亮,在细长的树叶剪影中闪着细碎的光芒。
一向对宁浚宇无所不谈的苏晚卿,第一次,对即将说出口的话,犹豫了。
怎么开口?
说她的妈妈因为情人洛冥轩打了她?
说洛冥轩一而再再而三的对自己轻薄?
妈妈的情人对自己意图染指,这么羞耻的事情,就算是浚宇哥,也会觉得恶心吧,也会看轻自己的吧……
第33章 青梅竹马,宁浚宇(3)()
思及此处,到了喉咙口的话,又被她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没……没什么的。”苏晚卿决定撒一个谎,“我被x大的表演系录取了,妈妈很不高兴,打了我一巴掌。”
会撒谎,是因为内心虚弱。
晚卿对宁浚宇,是从来没有撒过谎的。所以这一回,他也毫不犹豫地相信了她的说辞。
“怎么会这样?”宁浚宇的眉头皱了起来,看上去就像古时清秀的书生,眉宇间有着一股化不开的愁,“苏阿姨她现在不已经是天后级歌手了吗,又和srtwr娱乐帝国总裁洛冥轩关系匪浅,按说,她应该是不会反对你进入娱乐演艺圈的。”
苏晚卿低下了头,不敢看宁浚宇温润的眼睛,道:“妈妈说娱乐圈太复杂,不适合我。”
这句话倒是真的,苏九歌曾经和她说过。
“这话倒是不错。”宁浚宇点了点头,一副颇为赞同的样子,他清俊的脸上扬起一个温柔的笑颜,“复不复杂也是因人而异的。晚卿,放心吧,有时间我会和苏阿姨聊聊的。”
“让我看看你的脸,哎呀,好明显的五指印。”宁浚宇伸出手,轻轻地抚上苏晚卿的脸,又接着抚上了她宛如童话一般的琉璃黑瞳,“咦,眼睛也肿了?都那么大了,还那么爱哭怎么行。”
听着宁浚宇颇具调侃意味的话,本来心情不佳的苏晚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就在这时候,“咕噜噜”的声音从苏晚卿的肚子里传了出来,她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水嫩的红唇微微嘟起。
宁浚宇见状,他抓住晚卿纤细的胳膊,小眼睛里溢出温润的笑意:“走,我们去吃辣翅尖儿。”
苏晚卿是个标准的肉食主义者,最爱吃的食物是鸡翅,尤其是鸡翅上精华的翅尖儿部分。
相处多年,她的喜好宁浚宇自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虽然喜好肉食,但是苏晚卿绝对属于那种怎么吃都吃不胖的类型。而且因为常年吃肉的关系,营养状况很好,该凸的地方总是凸起的特别明显。
听到“辣翅尖儿”几个字,苏晚卿咽了咽口水,刚才中饭的时候又急又气,再加上那么一阵长跑,此刻肚子是饿的不行了。
晚卿跟着宁浚宇,上了他酒红色的宾利,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看着不断倒退的都市繁华盛景。
宁浚宇是一个极具个性的男孩子,他对于生活有着属于自己独到的品味,所以,他很挑剔。
他对于红色有着一种近乎执拗的喜欢,红色系的衣服,红色系的头发,红色系的跑车。
他对于吃也非常有讲究,就像此刻,他带着晚卿进了一家名叫“kopiluwak”的咖啡店。
至于辣翅尖儿,在街边的任意一家饭店都能买到,刚才,宁浚宇就在一家口碑不错的饭店买了一大盒子的辣翅尖儿打包带走。
“kopiluwak”的店面不算大,具有浓厚的印度尼西亚风格,飘荡着热带丛林的音乐,就连侍者的装扮都是丛林化的,非常别致。
第34章 青梅竹马,宁浚宇(4)()
要了一个靠窗的位子,晚卿就开始大快朵颐起来。宁浚宇叫了两杯kopiluwak咖啡。
宁浚宇坐在对面,神色优雅地品着咖啡,一脸的享受,并且大加赞叹:“果然不愧是世界上最稀有最香醇的咖啡,比蓝山之流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晚卿听了这话,立刻好奇地抬起头来,拿起杯子,轻轻戳了一小口,顿时,她觉得自己的舌头都快要幸福地晕死过去了。
“好好喝哦,浚宇哥。”晚卿也露出了一脸幸福的神色。
“在印度尼西亚的热带丛林,到了咖啡浆果成熟的季节,农民就把棕榈猫放入咖啡种植园。”宁浚宇一边细细地品味着醇美的咖啡,一边给苏晚卿讲解这种顶级咖啡的来历,“等那些棕榈猫吃饱之后,农民们就开始寻找猫粪,幸运的话,就能从棕榈猫的粪便中挑出未被笑话的咖啡豆,然后收集起来,磨成咖啡,就是我们所喝的kopiluwak了。”
“噗——”苏晚卿没控制住,一口咖啡没咽下去,直直地喷到了桌子上。
“你是说我们喝的咖啡使用猫屎做的?!”晚卿难以置信的声音甚至算得上尖利。
宁浚宇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道:“没错啊,就是这种不堪入目、匪夷所思的工序,才成就了世界上最昂贵的咖啡。”
晚卿的脑袋耷拉下来,感觉不到咖啡的香醇,只觉得阵阵反胃,就连最爱的辣翅尖儿都失去了吸引力。
她放下了筷子,宛如梦幻一般的琉璃黑眸有些艰难地从那杯kopiluwak上扫过,眼角抽了抽,糯糯软软的声音里含着几分委屈:“我不吃了。”
“浚宇哥的品味还是一如既往的那么……奇特。”晚卿纠结了半天,总算想出了一个比较和谐的词语。
“哈哈哈。”宁浚宇非但没有觉得尴尬,反而开心地大笑,单眼皮小眼睛都挤在了一起,成了一条温润的缝儿。
苏晚卿对此表示相当的无奈,不禁抱怨道:“浚宇哥还是那么喜欢捉弄人家。”
宁浚宇好心情地解释道:“晚卿,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就是生活。有时候,就算过程再怎么匪夷所思,再怎么不堪入目,结果也能出乎意料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