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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她眼眸一转,看向素问,漫不经心的道;“外面没有人吧?”
素问微微一愣,立即道;“没有,这儿清静的很。”
白蒹葭眼眸流转,可不是,她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湖边水榭,窗外是碧云湖,本来就极为清静,又因为白朗吩咐更没人敢来这边,虽然如此,仍是淡淡的道;“风大,关了窗户吧。”
素问虽然说是她身边的一等大丫头,但是实际上当年素问学医初成把重病的白蒹葭抢回来的时候,白父有心想要收素问做义女的,只是被素问拒绝了,只是安静的跟在她身边伺候她看顾她的身体,名为主仆,实际上却是情同姐妹,素问虽然寡言少语,而且自己是小姐素问是丫头,但是实际上素问一直把自己当作亲妹妹看待百般疼爱的。
她如今拿定了主意,便看了素问慢慢的将所有窗户都掩上,把汤药接了过来,一口喝了下去,重重的将空碗放在旁边,凝视着素问一字一句道;“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素问见她表情严肃,双眸如星如冰,脸上有几分外露的果断决绝,脸上也不由自主的严肃了几分,道;“小姐请说。”
“我想离开凌家。”
素问一愣,看向满脸决绝的白蒹葭。
少女的姿容,在月下清丽如仙,黑色的长发披散在雪白的衣衫上,黑发雪肤,乌眸朱唇,宛如一瓣单薄的桃花好像随时会随风而去,但是她的眸子,却好像天上的星子一样闪着果决的光,她脸上的表情,让素问一瞬间就明白了白蒹葭的决意。
那种白家人一脉相承的,一旦决定了就不会改变的意志。
“这不是已经不在凌家了么”那个念头太过惊世骇俗,竟然让素问下意识的否决了。
“不,我的意思是。”白蒹葭抿了抿唇,直视素问的眼眸,坚定的道;“我要离开凌家,以后不再是凌家媳妇,”
这个意思是和离两个字刚闪过素问的脑海,就被否决了。
怎么可能,小姐不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她和离所带来的后果,素问相信白蒹葭一定比自己更清楚。那么,小姐的意思是
一个念头刚浮现在素问的脑海,就听到了少女清冷如冰珠的声音。
“诈死之事,未来的身份生活,由你来安排。”
素问吐了口气,低声道;“我知道了。”
虽然只是极为清浅的四个字,但是听得清清楚楚的白蒹葭却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
然后她看着素问忽然抬起脸冲她微微一笑,“小姐,我很开心。”
她素来冷漠淡然,如今一笑却如春花初绽,水仙含露,让人心摇神曳,见之忘俗。
我很开心,你愿意把这事托付到我的身上,愿意你明明做的是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却还是愿意让我知道,让我为你奔走谋划。
一个已为人妇的女子,要诈死离开夫家,这种事情哪怕传出去一丝一毫,都会让活生生的逼死那个女子,甚至教养出那个女子的娘家都会让人怀疑家风教养。
更何况那个女子还是白家的嫡小姐,夫家是鬼帅凌绝尘,腹中还有凌绝尘的嫡长子。
这件事情,绝对是惊世骇俗的,所以最开始听到白蒹葭要离开凌家的时候,素问甚至下意识的否决了这个念头。
但是白蒹葭却对着自己这种信任,让素问觉得,就算是死了,也值得了。
第16章 苏南()
素问,是白蒹葭身边最值得信赖的人。素问身为她的贴身大丫鬟,跟她形影不离,要骗过凌母几人容易,要瞒过一直在她身边精通医术的素问很难。
虽然很难,但是真的打发了两个小丫头趁素问忙碌的机会偷偷逃走的机会还是有的,但是她逃走之后的身份路引也是个极大的问题。
白蒹葭反反复复的推演了不知道多少算计,其中最大的问题是
依白蒹葭对素问的理解,就算自己真的瞒过素问诈死脱身成功,让素问知道自己的死,依素问的性子,觉得自己没有照顾好白蒹葭导致一尸两命,十有八九会引咎自刎陪葬。
他的父兄,虽然宠爱她,但是白蒹葭也要考虑父兄的立场,就像她重生之后就不会因为自己事情耽误白抒怀的仕途一样,这些事情,她可以告诉素问,但是她绝对不会告诉自己的父兄,虽然父兄会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但不会像素问一样决绝。
看着素问如春花初绽的笑容,白蒹葭重重的松了一口气。
白蒹葭醒来之后,只考虑了一个时辰就已经决定自己不会再想在凌家呆下去了,所以她很快就决定了装病离开凌府,但是离开凌府容易,她一个孕妇,真的要毫无破绽的彻底离开凌家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而一旦生下了凌慎之,甚至她有孕的事情一旦传扬出去,她要带着凌慎之离开凌府都不可能了,毕竟就算是再穷困的农家,也会将男孩儿视为命根子。
但是要她跟重生之前一样,孝顺凌母到凌母病死,然后多方筹划远嫁了凌纤纤和费明珠,本来以为可以过几天舒心日子。结果还是落得慎儿身死,自己伤痛之下触柱身亡的下场,如今好不容易重生,要眼睁睁的看着凌慎之因为背负凌家嫡子的身份而死在战场,白蒹葭是决然不肯的。
她并不在意凌绝尘,虽然十几年的夫妻,外人也说是举案齐眉,但是她却明白实际上,他和凌绝尘之间并没有多深的感情,他重视她背后的白家尊重她是掌家正妻,很少过问家里的事情,她则敬重他是为国而战的将军,虽是举案齐眉,到底没什么恩爱缱绻,甚至说白了,凌绝尘一年到头在京都居住不超过三个月,这三个月里,他们往往一天说过的话都不超过十句。
甚至更直接的说一些,白蒹葭和凌绝尘一年所说的话,还没有白蒹葭和凌慎之一天所说的话多。
感情淡漠,可想而知。
在马车上的时候,白蒹葭就决定了要诈死脱身的方法,多方考虑之后,白蒹葭最后还是告诉了素问。
她拥有的时间很短,不会超过四个月。
只要她的肚子藏不住了,总会有些风言风语出去,那样就算是凌母在不喜欢她,也会将她接回去。
只要生下了凌慎之,她照样是有嫡长子傍身的正室夫人,尊荣至极,但是她想带着凌慎之离开凌府,不在步入上辈子的后尘,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他们现在,就是要在那些风言风语还没有开始之前,从这个地方脱身。
白蒹葭看着素问的笑颜,心里知道这诈死脱身之计算是成了八九成,也不由自主好像放下了心中的大石,极轻松的笑了。
弦月如钩,碧波如镜,笑靥如花。
她虽然看错了凌绝尘,但是好的是她没有看错素问。
只要素问愿意帮她,她有信心事情会处理的很漂亮。
漂亮到——如果她和素问不说,所有人都会以为白蒹葭天花而亡。
素问的微笑只是一刹那,瞬间又恢复了她冷淡自持的模样;她偏头想了想,看着白蒹葭道;“至少要一个月,其中半个月我为你调养身子,至少等你身子稳妥了,再考虑诈死之事,孕事初期最是不稳,如果出了什么事情,在外头也不好调养。”
白蒹葭点了点头道;“依你说的。”她看了素问一眼,心心念念这么久,一时放下心来,刚才喝的安胎药里也有些安眠的药草,此时药力上来就觉得有些困倦,揉了揉眼睛,就看见素问把外间暖阁的窗户打开了些许,回头道;“毕竟这地方风大,夜里寒凉湿气又重,我当时就觉得这地方太清静了没有杏花林那边好,不过这房间还好,行事也方便些。小姐你可想好去那里了?”
白蒹葭微微一笑,将书卷放在书案上压住,打了个呵欠,慢慢说道;“听说苏南那一带气候温热,很适合居住,又是鱼米之乡,人杰地灵的,小时候我从书上读到就总想去看看接天莲叶映日荷花,只是如今得了机会,倒想去看看。”她那样的身份,别说去苏南了,就算是离开京都,也不过是去寺庙里祈福罢了,前世她活了近三十年,大半辈子都消磨在了凌府中。
素问看她接口的极快,不由笑道;“你倒是都打算好了。不过苏南的确是个好地方,既适合小姐你养病,也适合小少爷读书。”
白蒹葭躺在床上也不管素问能不能看到就点了点头,道;“素问你有什么好地方么?”,只觉得倦意越来越重,慢慢的眼皮已经合上了。
眼看白蒹葭已经困得不成样子,素问道;“只是如今姑爷正在南方驻守,向风城离苏南不十来日的路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白蒹葭摆了摆手,不以为然的道;“我们在苏南寻个小地方住下来就是。再说我们去苏南,慢慢走也要两三个月,那时候他早就回京都了,以后人海茫茫的,那里那么容易撞见。”再说她就算到了苏南,也自然是要安稳养胎深居浅出的,而年底向风城大捷之后,凌绝尘就离开了南方被调往了北方,如果她筹算没错的话,等她生完凌慎之,凌绝尘早就回京都去了,然后后面十几年都没回过南方,虽然会和凌绝尘共处南方大概几个月,但是几个月后可是天南地北再不相见,安全的很。
她向往苏南已久,可不愿意为了凌绝尘这么一个人就轻易放弃,将白蒹葭已经疲倦不堪眼睛都闭上了,素问遂不再言语,守了一阵子,才关了窗户,为白蒹葭掖了掖被角,收了药碗退了出去。
第17章 泥人()
初夏时节。
向风城里有一种特有的泥土,微微带着深浅不同的红色,用这种泥土通过特殊秘法烧制后呈现出天然不同红色的浓淡层次,浓艳鲜亮。
每年烧出来最好的泥人是要送进宫里的,五年前向风城的县令小姐亲制的一套蟠桃会泥人蒙了太后青眼,亲点成了贡品,更是让向风城的泥人成为了在京都里被人追捧的珍惜物件。
这种奇特的土壤只有向风城有,所以向风城里也依靠这泥土发家致富,每年的泥人大赛也是极为热闹的,甚至有远在京都的人都会特意赶来。
“这个只要一贯钱!如果这位大人你要呢!再加上这个亭台,只多收你一百个钱!”
摊铺老板是个很伶俐的青年人,浓眉大眼的,笑吟吟的看着站在摊子前的男人。
手掌宽大,虎口处有着多年磨出来的老茧,小小的泥人在宽大的手掌间让人怀疑是不是下一秒就会被捏碎了。
男人身上的青衫虽然简单,但是布料却是上乘,裁剪手工——依货郎走南闯北的经验也不由暗暗的喝了一声彩,这裁剪手工,暗纹刺绣,就算是京都里最好衣坊天工坊的绣娘也没几个比得上,也不知道是那家的小姐耗费心血做出来的。
不过再看那男人,货郎就明白了,他见过无数人,但是这样的男人,也是第一次见。
身材高瘦却不会让人觉得柔弱,反而给人一种豹子蕴含着无限力量的矫健感。
眉宇之间见风雅,那人眉目间虽然疏离淡漠,但是容色清俊,剑眉入鬓,墨眸却如秋水寒潭一样无底无情,嘴角微抿,带着一股难以接近的冷傲。
除了一袭青衫,别无长物。
这样的男人并不需要多余的饰物陪衬,他本身已经是一抹夺目的风华,站在那里便有任何人无法忽视的存在感。
相比大手那是一对小巧的泥人,女子含笑垂目,羞涩之态尽显,正伸手将一朵牡丹簪在发间,玉手朱袖,青丝红花。
一个男子却站在她背后低头擦剑,脚下踩着一只死老虎,英气勃勃,眼角却微微撇向女子,神情温柔,轻怜密爱。
因为用了向风城特殊的泥土,两个泥人身上的红衣都十分浓艳绚丽宛如新婚礼服,看上去甜蜜温和的气氛弥漫。
那男子眼神温柔一瞬,收回手低声道;“给我包起来。”却又是开始声色不露的冷然,让货郎怀疑那瞬间柔情是不是自己看错了。
不过既然生意成了,货郎也不多说,埋头拿出一个木盒子,就听一个声音大叫道;“简哥哥,看这个!”
一个娇小身影猛然冲了过来,从摊子上顺手就将那一对娃娃拿了起来,喜滋滋的跟后面跌跌撞撞的跑过来的男子道;“我要这个!”
人流拥挤,简青树好不容易才从人流里挤了出来,就看着心上人笑嘻嘻的看着自己。
他仰慕云香雪已久,见一对泥人讨了她喜欢,立即掏了荷包出来,拿出一块小小的碎银扔在摊子上;“我们要了。”
云香雪嘻嘻一笑,将那泥人捧在手里,爱不释手的样子。
货郎看看摊子上的碎银,为难道;“这位公子,这对泥人已经有人要了,你们不如再看看别的。”
云香雪眨了眨眼睛,扫了一眼摊子,笑道;“我就喜欢这对泥人,别的我都不喜欢怎么办?反正我们都给了钱了,就是我们的了,他看上了又怎么样,难道敢跟我抢不成?”
说到抢,她眉头微挑,眼神明亮,嘴角含笑,虽然带着几分刁蛮,但是抵不过人长得漂亮,眼波流转,甚至动人。
货郎不由心里暗暗叫苦,他自己看出这后来的男女来头不小,但是那先来的看那打扮气质也不是普通人,这两人争起来,夹在中间为难的是自己。
不由将求饶的目光投向先来的青衣男子。
云香雪也不由将目光偷偷落在那男子身上,顿时心中一动,长得果然比她所见过的大部分男子都风流俊朗,就是眉宇间那种不将她放在眼里的冰冷疏离实在让人讨厌。
云香雪出生不凡,从小就被娇惯坏了,任性刁蛮,又有简青树在后面捧着宠着,更是霸道起来,最受不得别人看不上她,眼看那男子风华,心中虽然漏跳一拍,就算长得好看又怎么样!但是——这一身傲气真是让人讨厌!
青衣男人很快摇了摇头;“罢了。”他声音轻缓,不疾不徐带着一种沉稳的力量,却让简青树意外的觉得有些熟悉。
“她怎么会看上这种东西,是我一时心迷了。”
因为那个泥人的神情,有几分像她才让他想收起来,人不在身边,能看几眼泥人有些念想也是好的,更有几分私念,将这男泥娃娃送回去自己收着女娃是不是可以假装是定情信物。
但是那泥人如今捧在那锦衣华服的贵族小姐手上,才让人明白,这泥人做得再好,又怎么比得上那人。
那人从小什么奇珍异宝没有见过,又怎么会看得上这路边的泥人。
他一生冷硬无情,唯独那人是他心头的软肉,想要去捧在掌心当作明珠,都怕自己掌心粗糙碰疼了她。
握了握手掌,算起来家书这几天就要到了,还是要去寻访些特色玩意儿才是,他时间不多,不能在这里浪费,转身刚要离开,就听见云香雪叫道;“什么叫做这种东西!”
本以为这男人不敢与自己相争,但是如今听他说起来,倒是好像这东西他看不上眼才让给自己一样。
不由低头看了那对娃娃一眼,只觉得女子当时觉得温柔如今尽是软弱,那男子也普通的很,只觉得怎么看都不顺眼,不由恼羞成怒,双手一松,就将那对泥人往那男人身上砸去。
青衫微微一晃,便将那对泥人拿到了手上,男人回过脸来,淡淡的道;“何必和这些东西撒气。”
云香雪跺足叫道;“我和谁撒气管你什么事情!你跟我说清楚,什么叫做这种东西!?”
“呵。”一声轻笑,人已消失在了人流之中。
带着简青树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