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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之大、改变如此之多,我不知你都经历过什么,我好奇,也被你蛊惑,我就这样沉迷在你的所有中,根本无法自拔。”
杨大郎离得程夏近了一些,借着外面的月光,能清楚的看到她脸上的红晕,就像是薄醉之人脸上染上的一般,让人一见就微熏了起来,杨大郎翻身覆在程夏的身上,“你怎么可以撩拨了我,却始终不给我回应呢?”
“我,我没有,”程夏不自在的推拒着杨大郎,奈何他纹丝不动,“你,你先下来。”
“程夏,”杨大郎俯首在她颤抖不已的睫毛上印上轻轻的一吻,“我是你相公,你是我娘子,已经过了三个月了,我已近忍够了,我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不要让我再继续的守活寡了好吗?”
被他痴迷又深情的眼神蛊惑,程夏一点反应都做不出了,她觉得这样的杨大郎让她一点招架的能力都没有,只能沦陷其中。
程夏轻轻咬着自己的下唇,含羞带怯的看了杨大郎一眼,只一眼,就让杨大郎彻底失去了抵抗力,他沉沉的俯身,对着程夏殷红紧抿的唇就印了下去。
第164章 荷花酒()
外面突然传入一声轻咳,程夏猛然间回过神来,看着杨大郎的脸近在咫尺,马上要落在自己的脸上,赶紧推开他翻过身来。
程夏抚摸着自己滚烫的脸颊,心里扑通扑通乱跳个不停,她根本不敢回头看杨大郎的反应。好险,刚刚要不是外面的商洛发出动静,他们就要,擦枪走火了吗?
程夏不住的拍打自己,真是的,她什么时候抵抗能力这么差了,竟然沦陷在杨大郎的三言两语之下,明明叮嘱过自己不得在古代谈恋爱的,她怎么给忘了呢。
古人的思想和现代人有着太大的差异,程夏信奉的一夫一妻制在古代形同另类,而古代人坚持的三妻四妾,程夏又接受无能,所以他们根本就不适合在一起。
想到此,程夏脸上的灼热也慢慢消减了下来,对啊,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怎么三观相合的在一起呢。
不过,程夏压抑住乱跳的心脏,她想,若是杨大郎也坚守‘一生一世一双人’,那她是不是也能考虑一下呢?
突然,有一双坚强有力的臂膀穿过自己的腰肢将她搂在怀里,程夏身体一僵,动也动弹不得。身后的杨大郎叹息一声,让她紧紧的贴在自己的身前,粗嘎着嗓音说,“我不勉强你,但你要给我机会,好吗?”
程夏抿唇不语,她考虑了多久,杨大郎就耐心的等了她多久,最终,程夏转过身来面向杨大郎,羞怯却坚定的说,“我会考虑。”
杨大郎面上一喜,将她圈在自己怀中,激动的说,“好。”
就这样在清醒状态下被杨大郎抱在怀中睡了一晚,第二日在他怀里醒来的时候,程夏竟然觉得有些莫名的满足,好像来到明朝后一直有些空落的心的一角被填满了,心都充实了一些。
门外又有了敲门声,程夏见杨大郎动了动身子,赶紧闭眼装睡。杨大郎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右手无意识的拍着程夏的背让她安心睡别被打扰了,自己则披衣下床去开门。
程夏见杨大郎出去,马上翻身坐起来换衣服。大清早的,也不知道是有什么事。
程夏跟着杨大郎到了门口,一看,是小武,上次他跟陈氏过来还没上山,只在山脚下等着,这次竟然自己找上来了,程夏笑笑,“小武哥,有什么事吗?”
小武不好意思的挠头笑笑,“老板娘让我来接少爷回家。”
哎?杨大郎和程夏对视一眼,纷纷好奇,他怎么知道商洛在这呢。
没等问出口,就见商洛精神抖擞的走到门口来,颇有些嫌弃的对小武摆摆手,“说了不用管,非要来,我不会自己回去吗?”
小武垂眉敛目恭敬的站在一旁,也不说话,意思却显而易见。
商洛烦躁的瞪他一眼,为什么不愿意回家,就是要处处受限,去哪都不能由着自己的心。
算了,商洛回头对着程夏笑笑,“程姑娘,我这次来的匆忙,什么都没带,不过我有一样好东西,保证你以前没见过也没尝过,绝对稀有。”
“哦,什么?”程夏倒真有点好奇了。
“我也不知道那叫什么名字,朋友给的,有两样呢,等我下次来带给你。”商洛一脸神秘。
“好,”程夏笑着点头,“回去记得替我跟商掌柜和寒姨问好。”
送走了恋恋不舍的商洛,一时间又剩下他们两个人,程夏虽然没有抬头看杨大郎的目光,却知道他的视线一直黏在自己的身上,自己去哪他跟到哪,直把程夏看的不自在起来。
匆匆吃过早饭程夏就要往外跑,一看杨大郎要跟着,程夏赶紧制止,“我去摘点荷花和荷叶回来,你不用跟着我。”
“我陪你一起,”杨大郎接过程夏手中的背篓,拉过她的手就往山下走,直到了山下,见到来来往往的村民,才将程夏的手放开,跟在她身后走着。
到了冬湖,程夏看着满目的荷花心情好的不得了。杨大郎怕她掉进去,只让她在湖边摘荷花,程夏摘了几朵大的,又采摘了一些荷叶,看着装满了背篓,这才心满意足的往回走。
“你要做什么?”杨大郎不解,上次程夏用荷花做菜他吃的很是心满意足,便以为她又要做菜呢。
“酿荷花酒,”程夏神秘的笑笑。上次去市集,她见到有卖酒曲的,一时好奇就买了下来,心想有机会试试酿酒。现代的时候程夏并没有机会自己酿酒,但是她见老爸酿过,自己酿造出来的荷花酒、桃花酒味道甘醇,和市面上卖的酒比又多出了不少的质朴和鲜美,程夏对那个味道很是怀念。
最重要的是,酿酒需要酿造很长时间,或者需要窖藏在地下几年。不知为何,今日醒来程夏就有了这样的想法,她觉得在清献村待的时间不长了,所以想留下点什么,等到以后想念这里了,还能回来挖一坛荷花酒喝。
一路回了半山腰的竹舍,程夏见杨大郎非要跟着自己,一步都不肯离,便干脆将清洗荷花的工作交给他去做,让他将荷花瓣瓣都清洗干净,自己则去和了酒曲和清洗糯米。
看杨大郎将荷花花瓣清洗干净了,程夏便将蒸馒头用的蒸笼拿了过来,在蒸笼上铺上一层厚厚的笼布,在笼布最底层洒满一层的荷花,荷花上面铺盖一层的糯米,糯米上继续铺荷花,再夹杂糯米,这样铺垫好了就上锅去蒸熟,保证糯米充分吸收荷花的清香和甘甜。
在等待蒸熟的过程中,程夏将一块酒曲捣碎了,然后用水掺和搅拌均匀,等待一会用。
杨大郎看着程夏有条不紊的步骤,看的是赏心悦目,“商洛说的没错,看你做东西是一种享受。”
程夏一愣,不解的回头看向杨大郎,“你听到他说什么呢?”
见杨大郎点头,程夏更是不解了,“我怎么觉得,你跟这个商洛之间,好似认识一般?”
杨大郎轻笑,“他也就比你大一点,我怎么就能认识这么点的小孩。”
“切,”程夏嗤笑,“瞧你说的,跟自己多老一样,对了,你到底多大了?”
“二十二岁,”杨大郎没有隐瞒,既然决定让程夏好好接受他,那在他接受范围内的她的所有疑问,他都会解答。
程夏算了算,她今年十五岁,也就是说他们差了七岁,这在古代也算是不小的差距了。程夏突然窃笑一声,杨大郎伸手拎住程夏脖颈处的衣领,“你笑什么?”
“没,没,”程夏抿唇不语,只仓皇着说,“好了。”
将蒸笼端了下来打开,一股糯米加荷叶的清香扑面而来,好闻极了,程夏心满意足的深呼吸一口,然后拿勺子将糯米翻搅几下晾晒一会,这就是所谓的摊饭了。
晾晒了一会之后,就将搅拌好的酒曲均匀的洒在糯米上,静置一会。
家里有一个大的陶瓷罐子,程夏用白酒清洗干净了端过来,将所有加了酒曲的糯米和荷花放到陶瓷罐子里放好。
“这是要做什么?”杨大郎按捺不住的问。
“你现在看到的第一步就做好了,将这个罐子窖藏一个月,一个月之后取出来,里面就有不少的酒水了。用笼布将其中的糯米和荷花过滤出去,只留下纯粹的酒水放在罐子中。然后将罐子周围覆盖上容易点燃的麦糠之类的东西,用火点燃了,这就是炙酒了,炙酒结束之后,再彻底的窖藏起来,封存个一年两年的,就能取出来喝了。时间会很长,但是放置的时间越长,味道就越甘醇好喝。”
程夏看杨大郎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做,至于能不能做成,那就不知道了。”
“那你以前见谁做过?”杨大郎淡淡的问。
“我爸爸。。。。。。呃,家里的老人做过,我在旁边看过。”程夏差点咬到舌头,怕杨大郎追问,赶紧转移了话题,“其实同样的步骤还能做很多的酒,比如玫瑰、枇杷、槐花,很多常见的东西都能酿酒,味道也很好。”
程夏是看过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的,里面关于酿酒记载了很多,齐民要术中关于制酒曲的法子记载了八例,关于酿酒法则有四十多例,程夏在这酿制荷花酒,一面是参考老爸曾经的做法,另一面也仔细回忆了下齐民要术中的记载,她也是断然不敢随便下手随便做的。
杨大郎沉吟了片刻,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程夏刚想将陶瓷罐子搬到房后放好,就听到杨大郎说话了,“汉书平当传中有记载:稻米一斗得酒一斗为上尊,黍米一斗得酒一斗为中尊,粟米一斗得酒一斗为下尊。以前读的时候还没什么深刻体验,今日看你酿酒,反倒学到了不少东西。”
程夏看着杨大郎将古书知识信手拈来的样子,心里突然一窒,她抱着罐子的动作一顿,不由得开口问,“你早晚是要离开的,是吗?”
杨大郎悠悠的转头看向程夏,认真的说,“你若不走,我就哪也不去。”
程夏险些又沦陷在杨大郎深情的目光中,趁着还没沦陷的当口赶紧抱着罐子跑了。
放好罐子回来,就见林琇来了,程夏笑着抱过小龙,“怎么了?”
小龙迫不及待的替林琇回答了,“大娘大娘,阿奶让你和大伯回家,说是有事。”
第165章 不合时宜的玉米()
程夏一顿,“发生什么事了?”
林琇看程夏拧眉的样子赶紧笑笑,“不是坏事大嫂,是娘喊你们回去吃饭,今日是娘的寿辰。”
咦?程夏和杨大郎对视一眼,脸上都挂着和煦的笑容,“原来是这样。这阵子家里就没什么好事发生,也是该办点喜庆的事高兴高兴,你等等。”程夏说完抱着小龙就进了屋,出来的时候手上拎着几块肉,小龙怀里则抱着一袋子大米,此刻正兴奋的看着林琇,“娘,大娘让我拿着的,可重了呢。”
林琇摸了摸小龙毛茸茸的脑袋,笑了,“娘现在就开始准备了,说咱一家好好吃一顿,让我们早点回去帮忙呢。”
“好,”程夏嘱咐杨大郎将房间里仅剩的一条鲤鱼拿了,回去也好做个糖醋鲤鱼吃。
不过是几日没来,再次回来,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杨猎头和翠花也搬出去了,现在的杨家只有陈氏、杨二郎、林琇和杨丽华在了。
陈氏正在厨房忙碌,一见程夏和杨大郎过来,赶紧擦干净手迎了出来,程夏刚想脱口而出‘祝你生日快乐’,好在自己脑子还灵光一些,赶紧止住只说了句,“娘,今日您生辰,别忙了,我来吧。”
“好,”陈氏高兴的说,视线从杨大郎身上一扫而过,然后将身上的围裙解下来递给程夏,“你小姑一早就等你过来,非说吃你做的饭,我做的还不吃呢。”
看陈氏好像瞬间老了几岁的样子,程夏心里也不是滋味,将小龙交给陈氏,便和林琇一起进了厨房。
程夏看到灶台上放着的东西,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这是什么,她没眼花吧,竟然是玉米!
她明明记得,玉米是在明末才传入中国开始种植的啊,现在虽说是明朝中后期,但距离明末时间还早啊。
玉米本来是印第安人培育的主要粮食作物,生产于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和秘鲁沿安第斯山麓一带,后来哥伦布环游世界到了古巴,发现了玉米,并在1494年将玉米带回了西班牙种植,后来玉米才逐渐传至世界的各地,成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
眼下是1487年,哥伦布都还没环游世界呢,玉米哪里来的?
玉米在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记载,出现在明朝嘉靖三十四年成书的巩县志上,称其为“玉麦”,后来嘉靖三十九年平凉府志称作“番麦”和“西天麦”。可是嘉靖的老爹、那个喜爱菊花的朱佑杬还没娶老婆呢,这太不对劲了,时间对不上啊。
林琇看程夏盯着那几个东西发呆,不解的开口问了句,“嫂子,你认识?”
“你不认识?”
这次换程夏好奇了。不认识怎么摘回来的?
“我真不认识,这是娘从院子后头摘的,也不知道怎么就长了这东西,娘今日才看到,觉得也是好兆头,就摘回来看看能不能吃。”林琇一五一十的解释。
这样啊?程夏颔首,崇安县这块地还真是个宝,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都能种出来,番茄也好,菠萝也好,现在还有玉米,真是个风水宝地,无怪乎能生出柳永这样的人才出来。
既然有玉米,那怎么能浪费呢,程夏也不去考虑那些不合常规的事情了,本身她的存在就是诡异,这样一想,什么也都能解释的通了。
既然有玉米,那怎么能浪费,香甜玉米粒、黄金玉米烙、玉米排骨汤、玉米蘑菇南瓜浓汤、香菇玉米肉片粥、番茄虾玉米笋统统做起来。
林琇看程夏撸着袖子干劲十足的样子,不由得笑了,“嫂子,这东西叫啥啊?”
程夏使劲抿嘴防止自己将‘玉米’二字脱口而出,她忍了忍才说,“我也不知道,但是你看它颗粒金黄,一粒粒和珠玉似的,我们就给它取名叫玉米好了。”
苍天啊大地啊,我信口胡诌的,真的只是赶上了,哥伦布大哥你别怪我。程夏在心里默念着。
林琇还没说什么,程夏就听到一声轻笑,抬头就看到杨大郎饱含笑意的盯着她看,眉眼间还一片赞赏,“玉米,好听。”
程夏被他看的脸红,不自在的驱赶他,“你去陪娘说话,别在这碍眼。”
看杨大郎走了,林琇赶紧凑到程夏身边,暧昧的挑眉笑笑,“嫂子,我怎么觉得你跟大哥之间不太一样了呢。”
“哪,哪有不一样。”程夏一面剥玉米粒一面不自在的说。
林琇学着程夏的样子将玉米一粒一粒的剥下来,歪着脑袋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就觉得你们俩跟以前不一样了,大嫂你说,”林琇小心的碰了碰程夏的胳膊,“是不是要有小娃娃了?”
程夏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她使劲咳了几声,“谁跟你说的?”
“小龙啊,”林琇说的一脸的坦然,“昨个小龙回来我们好奇的紧,问他怎么舍得回来了,小龙说不能耽搁大伯和大娘生弟弟妹妹。”林琇想到小龙昨日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就想笑,小家伙还煞有介事的跟她和陈氏说,以后不能去打扰大娘生弟弟妹妹,惹得陈氏笑的合不容嘴。
“误会,都是误会,”该死的杜仲,你最好别来,否则老娘一刀剁了你。
程夏手起刀落,咔擦一声将玉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