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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龙葬剑传-第5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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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白龙新收下的离合剑则一直放在身旁,白兄弟喜欢,王汉平自然开心的不得了,现在见白龙对离合剑大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意思,王汉平算是为这把宝剑寻了一个英气十足的主人,心满意足。

    行了一夜的风雪路

    王汉平和白龙手脚四肢都有些冻僵,好在屋内的炉火烧的旺,常峰特地添了许多干柴,屋内温和如春,舒适宜人的很,白龙偏爱冷凉,所以还是离炉火稍远,王汉平望着自己的云端重戟出神,白龙发现似乎进了落云城以后,王大哥总有一些心事重重的样子。

    白龙饮尽的酒盅里面的温酒,温酒入了冰凉的肠胃,舒坦的不能再舒坦了。

    常峰端着几碟子精致的小菜,多切了些肉食,并且又贴心的烧了壶酒一并端出来,见到王汉平站在墙角处望着自己的云端重戟怔怔出神,常峰道“想必这杆就是云端重戟吧,果然是天子所赐的破敌长枪啊,长丈三,重百斤,长枪顶端特地精炼成杀伤力十足的重戟小丫,今日一见,果然非同凡响,这样的云端重戟也就大元帅这样当今天底下当之无愧的大英雄能够使用的了。”

    这可不是拍马屁,常峰说的真是情真意切。

    王汉平听了一高兴扭头看向端着酒菜从后屋出来的常峰道“你知道很详细嘛。”常峰一脸兴奋道“大元帅有所不知,我的父母都是当年跟着老城主一起南征北战的,父亲虽然在军中名声没有那么显赫,却也做过都尉先锋等职位,只不过后来战死沙场,父亲生平常说大元帅的英雄事迹,生前常说生子当如王汉平,乃真英雄也,还常常教诲我说做人就要学王汉平男儿生世间,便要为英雄,这些话父亲都是常常挂在嘴上的。”

    王汉平听得心头一暖,想不到浩威军之中还有如此崇拜自己的都尉呢,可惜常峰的父亲战死沙场,否则说不定王汉平会结识一个同有英雄志向的好兄弟呢。

    常峰年岁不大,也就十六岁出点头吧,还没有白龙大呢,就和岳天豪一样,还是个娃娃将军呢,后来询问,常峰果然虚岁十七冒了点头,年岁真是不大。浩威城敢用这样年轻的娃娃士兵,看起来浩威城还真是家家户户从小习武,人人精通武艺,少时便可以投身行伍做悍卒了,这在其他军马之中是想都不敢想的,这样小年纪的士兵怕是在其他军马里面上了战场都要尿裤子了,在浩威城这里都能够戍守城门了,差距不可谓之不大啊!

    王汉平和常峰一起落座,常峰诚恳客气道“大元帅,白少侠,您二位且尝一尝我的手艺,饭菜烧的不太精致,却算得上可口,您二位赶了一夜的风雪路,想必现在一定是肚中无食饿坏了吧,赶快尝一尝。”常峰递过去两双木制筷篨。王汉平和白龙接了过来。

    说实话对于行了一夜风雪路的王汉平和白龙两人来说,现在还真是如常峰说的饿坏了,但是却没有落筷,王汉平说道“常兄弟,你的好意我和白兄弟心领了,只不过。。。。实不相瞒,现在营中刚刚经历的一场血战,营中钱粮打紧,这次出来带了八百大钱全做了你堂兄的带路费,一文不剩,现在能有一个安稳妥帖的住处已经是很感激不尽了,这顿饭食还是算了吧。”王汉平面露难色,实在是没钱难倒英雄汉啊。

    常峰一听赶忙说道“大元帅说的哪里话,到了这里就和到了家中一样,我常峰可不是小气抠门的人,别说一顿饭食了,就是教我连续招待大元帅和大元帅的兄弟数月,我常峰也是心甘情愿,我常峰从小便从父亲口中听了不少大元帅的英雄事迹,得了许多教诲,一直心向往之,想要见一见心目中的大英雄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今日能够见到大英雄已经是荣幸了,哪里还敢有金钱这样俗物的奢求呢!”

    王汉平一听,面对满桌精致的饭菜,为难说道“这。。。。”

    常峰一脸义气道“大元帅,赶快落筷吧,大不了下次有机会常峰到了落云城,大元帅赏脸赐杯水酒喝一喝。”王汉平听了哈哈大笑,和白龙落筷尝菜喝酒,酒菜甘美,饱了行了一夜风雪路饥肠辘辘的肠胃。

    王汉平喝了半壶酒,全然没有一点醉意,白龙也只是感到身子乏累,王大哥精力却较之自己要好的很多,看起来长年累月的行军奔杀已经让王汉平练就出来过人的体力,就这等看似不会乏累的体内居然王大哥还说自己败在怪猿手底下是因为体力输了一大截,可见怪猿真是一头打不倒的怪物啊,体力居然比已经异于常人的王大哥还要充沛,真是不敢想象。

    王汉平心里面高兴,可能是因为没有想到到了浩威城这里还有人能够如此盛情的接待自己,真是有一种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喜感在其中。

    王汉平拉着常峰的肩膀道“常小兄弟,你年岁不大,不过却极重义气,我王汉平非常欣赏你的为人,要不要做我王汉平的兄弟?”

    “真的吗?”常峰一听,双眼泛光,炯炯有神,一副简直不敢相信的样子,连连问了三遍,王汉平哈哈笑道,灌了一口酒道“当然了,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王汉平的小兄弟了。”常峰赶紧拜了王汉平做大哥,一旁的白龙也咧嘴微笑,王大哥又收了一个很讲义气的小兄弟,还是在浩威城这里,日后定能有个照应,还告诉常峰不用那么客气,都是自家兄弟,直接称呼他为王大哥就行。白龙也比常峰稍微年长一些,便也叫白龙为白大哥。不过白龙没有比常峰年长多少,多少有些虚名了,引得三人连连发笑。

    白龙放下酒盅道“你可比你那位拉车载酒的堂兄要盛情热络多了。”

    “堂兄啊,他是我的远方堂兄,比我年长十五岁呢,但是我堂兄弟二人关系要好的很,堂兄早年便在高岭这附近线路上面载客引路,一直干这个活计,对我也很是照顾,后来我为了报答堂兄,便和堂兄在这趟线路上面里应外合,负责接应从浩威城外带进来的中原人,这些年赚了不少的油水。其实白少侠你可能对堂兄有些误会,堂兄是年长爱财,但是却也是仗义之人,堂兄知道我从小便崇敬仰慕大元帅才舍命接下来这趟活计,就是为了我能见一见心目中的大英雄,白少侠你可能有所不知道,浩威城中对大元帅和细柳营的人不只是严防死守,可以说是严密盘查,只要发现是细柳营的人,尤其要是大元帅的话,立刻围捕追杀,绝对不会手软的,就算是带领入城的人也会受到牵连。堂兄为人这么多年在高岭这趟线路拉车带路一直小心谨慎,这次为了我能见一见心目中的大英雄,已经是破例把你们二人带入城中来了,那可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的。”

    白龙默然不语,扭头看向王大哥,王汉平手中悬空握着酒盅,微微点点头,看起来常峰说的不假,只是白龙还不知道为何浩威城会和细柳营结下这样的梁子呢?

    心中虽然有疑问,但是白龙不愿意破坏了此时此刻酒桌上面的温润暖意,热酒暖身比什么都强,反倒不想知道那么多了,都已经陪王大哥入了浩威城这座龙潭虎穴,白龙便不去想那么多了,何况白龙对于这样的犯入险境可是还感觉到无比的兴奋呢。

    常峰的手艺真是不错,王汉平和白龙已经连连吃了好多,温酒也喝了不少,这次混入浩威城,说实话就连王汉平都做了硬闯的心理准备,而至于闯入城中以后王汉平实在是一点打算都没有,根本就是抱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心思前来的,却没想到还能遇到城中有人接应,风雪之中不用在城中被人追捕也是一件大好事情,王汉平扭头望了望门外院子中的风雪,今夜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先避一避风雪,以后的事情等明日再说。

    常峰好奇问道“王大哥,您不会不知道您是城中禁足的人,浩威城是细柳营的禁地,您怎么就敢两个人来浩威城呢,这次冒着风险来浩威城所为何事啊?该不会也是为了贺喜而来吧。”

    王汉平放下酒盅。

    “贺喜?给老城主贺喜吗?当然了,那马车上面的二十大坛好酒就是我带来的见面礼,说起来和城中的那个老怪物也多年没见了,他纵横大漠的时候,我还是徐天明手下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将军呢,和他老人家比起来,实在是有些不足挂齿了,一晃浩威城和细柳营的恩怨都已经过去三十年了。”

    王汉平站起身,面对着抵在墙角的云端重戟,目光凝滞,似乎回忆起来风雪之中的当年事,就是那段谁都不肯再提起,再提起也没有什么用的往事致使浩威军在三十年前彻底脱离朝廷,老城主请辞戍守大漠边陲,扎根高岭,从此再不肯踏足中原半步,也正是当年那段往事导致浩威城和细柳营三十年来老死不相往来,如同死敌一般彼此对待,王汉平每每想起便心头一阵发恨。

    “我这次来浩威城。。。。就是为了了结三十年前的恩怨的!”

第906章 朋友() 
一高一大两个背影趁着风雪之中的暮色返回边城,入城以后两人衣帽上面,眉须之间几乎都挂了大片的晶莹冰挂和呼吸出来的碎冰,几乎是两个“冰人”一前一后的走进阁楼的一层,已经认不出来人脸了,小个子一步抢先跳进来来不及搓手取暖便先发出人声道“娘了个球的。。。。。外面实在是太。。。。太冷了。”得得瑟瑟的一句话证明他还活着,然后直接从肩膀上面摔下来一头已经冻僵的大狼,摔在地上的大狼已经被完全冻僵,摔在地上“噗通”一声,吓得众人一跳,毕竟这么大的一头狼谁都没见过,体长居然将近一米那么长。

    众人围过来看,这条体长近一米的大狼从额头开始一条深深裂痕,挂上了一条狼血凝成的冰流,十分醒目,一双泛着绿光的狼眼还未闭合,目光凶狠无比,虽然已经死掉冻僵但是仍旧凶光毕露十分吓人,叫人完全不敢接近。

    最醒目的是这条体长近一米的大狼额头上面和胸口处各自的一撮白毛,尤其是胸口处的一团白毛显得格外扎人眼睛,高岭平原上面多狼,尤其是野狼山谷那面,处处都有野狼的出没,野狼并非冬眠的野物,所以冬季也会出没,高岭上面的旅人行路的时候除了要提防剪径劫掠的匪寇,还要担心饿了肚子出来觅食的野狼,因为高岭狼多,野狼通常都是成群结队行动的,所以高岭平原上面常常听闻有野狼袭击商旅车队的事情,年年多有人死在野狼嘴下,只是叫人略微奇怪的是,按理来说,高岭平原上面的野狼多数都是清一色的灰皮野狼,像这种额头和胸口各挂着一撮醒目白毛的大狼真是太过于罕见了。

    小个子是刀小开,这条体长近一米的大狼是白龙一剑砍杀的,但是却是刀小开从城外一直背回来的,肩膀上面垫了一块厚毛毡,然后把整头大狼直接抗在肩膀上面的厚毛毡上面的,风雪之中深一脚浅一脚步履蹒跚的扛回来的,白龙绝对是袖手旁观不肯出手,因为白龙怕荤腥的狼血把自己厚皮袄里面的圣绣白龙给染脏了,狼血脏,味道重,一旦沾染上了,是洗不下去的。

    刀小开把大狼摔在地面上,自己也累趴下了,一屁股坐在冰凉的地板上面。石头已经让外面所有的下属全都撤回到二层的阁楼的一楼里面了,这个二层阁楼的一层十分宽敞,足够容纳百人,剩下的这几十人住在里面绰绰有余,还有很大的富余呢,石头已经下令今夜不用观望守城了,都知道这是无用功,所有人都不想再看到有夜里被冻死的情况出现了,毕竟夜间高寒刺骨,在外面撒泡尿的时间,裤裆里面的鸟都能被冻伤,这是命根子,以后使不了了,咋看咋不值得,现在几十人全都跑到一楼的大屋里面,然后再点上几大团的篝火,外加石头今天一天也没闲着,带着手下几十人再一次走遍了整座小城,把整座小城的民宅里面的被褥全都搜罗过来了,昨夜一人盖了三层还发冷,今夜一人身下多铺几层能好些,搜罗来的倒是什么都有,上百件的厚棉衣,几十件破烂掉棉絮的披风,还有几件厚皮裘,被褥也搜罗来了不少,拿来给现在活着的这几十人取暖足够了,王汉平昨夜盖的几层被褥都不能用了,都已经被血给浸湿了,石头带人又给大将军换了几层新的,暖和的很,小城不大,但是剩余的生活物资不少,看起来这座小的可怜的边城现在呈现出这种一人没有的萧条景象还是有待推敲的,或许可能是城中的几十户人家躲避战乱,提前搬家到关内去了,走的也很匆忙,或者就是压根行原路没想带上太多。

    大个子的白龙也跟着走进来了,白龙的御寒性要比刀小开好的很多,但还是冻得瑟瑟发抖,怀中抱着离合剑,出城一趟走了一场风雪之后,白龙怀中的离合剑更显得雪亮锋利。

    白龙进屋,嘴角一丝寒气渗漏,半晌对着屋内众人说道“转了一天,啥都没有,回城的时候,碰到这么一头,顺便砍了,想想办法,做点可口的肉食吧。”

    白龙抱着离合剑径直走向一处烧的最旺的篝火旁边,旁边人立刻闪身,这位孤高剑侠模样气派的白龙在这些军营猛汉眼里宛若剑仙一般的存在,自然是要心怀敬意的。

    刀小开赶忙跟过去,也坐在了篝火旁边,舒舒服服的烤火,一脸心满意足,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饥肠辘辘的众人看着被摔在地板上面的大狼,瞠目结舌之际也有人疑惑发问道“狼肉能吃?”

    白龙轻轻抬头,微微翻了一下眼皮,发现刀小开正在看自己,白龙便又低下头,本来已经冻得麻木失去感觉的手指渐渐在篝火旁边恢复感觉,一边用手指摩挲怀里面的离合剑一边喃喃自语道“我没有吃过。”

    刀小开也同样似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抬起头面对众人咧嘴道“虽然我也没吃过。。。不过我想大概和狗肉差不多吧,狗肉我可吃过,当年在扬州的时候,那里的狗肉可是天下独一味,相当有名呢,但是具体怎么做我就不太熟知了,我俩负责把这头大狼猎杀扛回来,你们负责做还不行吗?”

    一群龙驹军的青年壮汉都和此刻他们的统帅将军桐石头一样歪着脑袋,不少人说道“做倒是可以,可是这么大一条狼怎么做谁知道?做坏了浪费了这么大一坨肉啊。”另外还有人说“哪里吃过狗肉啊,别说吃了,也没见别人吃过,更没有见别人做过啊,城中也不让吃狗肉啊。”刀小开才猛地想起浩威城的辛酸建城史,当年桐老城主逃亡流落高岭平原,一开始居无定所,着实过了几年游牧民族的生活,直到后来率众环山建立浩威城才算是在高岭平原上面立住了脚,可是浩威城百姓爱出城游猎,牵黄擎苍,鹰犬在游猎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浩威城中的百姓也大多对于加重饲养的鹰犬很深,就和战马一样,往往都是战马鹰犬病死老死以后都要好好的厚葬一番,哪里还肯杀之食用呢,这可是和地处在中原腹地最为繁华的烟花扬州一带的百姓大大不同,哪里的百姓根本无处狩猎,自然对于黄犬一类的家畜重视程度不够,除了一些当地的豪绅富户人家会圈养一些性情凶猛的犬类来看门护院或者行使恶仆的功能,其他寻常百姓养之无用,所以多用来当做一顿可口肉食食用了,甚至总是不惜各种污秽之词来形容家犬,这类词汇不胜枚举,比如:恶犬当道、狗仗人势、狐朋狗友、蝇营苟且、行若狗彘、痛打落水狗、狗眼看人低等一系列污言秽语。当然了,家犬在中原地带地位不高,刀小开觉得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世道恶人太多,尤其是那些为霸一方的豪绅大户,仗势欺人经常放狗咬那些贫苦百姓贫民百姓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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