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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依苏也不客气,抓过碟子的点心,张口便大嚼。
味道不错。
一个是胡麻饼,是以面粉为主烙制而成,上面撒有芝麻,色泽黄亮,皮酥内软,吃得满口酢香;一个是水晶饼,外形看上去晶莹透亮,如同水晶石一样,起皮掉酥,凉舌渗齿,甜润适口;一个是金银夹花平截,是白如银的蟹肉加黄似金的蟹黄做成的花卷。
大概是因为夏依苏太肆无忌惮,吃相太狼狈,一点也不斯文,元峻宇终于抬起他高贵的头来,扫了她一眼。
夏依苏眼角的余光,看到他一张无比精致近乎完美的面孔,平静如水,瞧不出一丁半点的喜怒哀乐。
夏依苏撇撇嘴。
这家伙年龄不大,可就是会装,凡事都装了漠不相干!
元峻宇的目光没有在夏依苏脸上逗留多久,只是淡淡的,云淡风轻那样的一扫而过。然后他又再低头,又再继续看他的书,当了她不存在。
元峻宇的无视,让夏依苏很不忿。
再怎么着,她也是个绝色美人胚子一个吧?青春无敌,娇俏可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这元峻宇,好歹也是个男人,好歹也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干嘛就对她无动于衷?一点兴趣也没有?
据说,美色当前,能够做柳下惠的男人,一般有两个原因:一,生理功能不健全,像了人妖那样;二,对女人不感兴趣,是同性恋。
鬼知道,这个四殿下,是两个原因中的哪一个?
抑或,两个原因都有?
夏依苏不是没有挫败感的——尽管,元峻宇不是她的菜。颓丧之中,夏依苏把挫败感化为食欲,大朵快颐,风卷残云那样,把桌上的几碟点心全扫荡了去。
(未。完。待。续)
第34章 值得一玩2()
吃完了点心,她又再吃干果。
干果的味道也挺不错。荔枝,桂圆,蒸枣,银杏,砌香樱桃,姜丝梅儿,玫瑰金橘,香药葡萄,糖霜桃条……各有各的味儿,酸的,甜的,各有特色。
夏依苏的胃口奇好,大概是这几天中药喝多了,调理脾胃和肠道的功能,感觉到肚子特别饿,因此吃得奇多。
没多久,她又再风卷残云,毫不客气的把干果一扫而光。
吃了一大堆的东西后,口干了。
还好有茶。
只有一只杯子,那是元峻宇的。夏依苏饶是再大胆,也不敢用他的杯子,谁知道他有没有HIV,或肺结核,或乙肝,诸如此类的传染病?万一搞不好,通过唾沫传染给她,那她岂不是倒大霉?
眼珠子一转。
夏依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抓过茶壶,仰起脖子,张大嘴巴,“咕噜咕噜”,直把茶往嘴里灌。
半壶茶灌进肚子后,夏依苏才心满意足,用衣袖擦擦嘴巴,一边把茶壶放回原处。
元峻宇还是低头看书,不理她。
他不理她,她也没辙,她总不能厚颜无耻扯他的衣袖,让他跟她聊天吧?怎么着,她也是有自尊的对不?
夏依苏无聊得要死,又没什么事儿做,于是要坐相没坐相的,懒洋洋地靠在软座上,自得其乐地吹着不成调子的口哨,痞气十足。
她先吹坦泰尼克号主题曲《MyHeartWillGoOn》,然后又再吹LadyGaga的《JustDance》。吹口哨好半天后,她又再哼歌:
“……我曾经爱过这样一个男人,他说我是世上最美的女人。我为他保留着那一份天真,关上爱别人的门。也是这个被我深爱的男人,把我变成世上最笨的女人。他说的每句话,我都会当真……”
哼着哼着,夏依苏猛地住了嘴。
靠啊,她干嘛要唱这歌?这是贱女人的歌!如果有机会回到二十一世纪去,她才不会像歌中那个女人这样蠢,也别想让她原谅郑一鸣这个不要脸的男人!哼,她没拿菜刀把他的人头砍下来足球踢,已算是他的好运气。
夏依苏改哼了另外一首老得掉牙的歌: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什么叫情什么叫意,还不是大家自己骗自己,什么叫痴什么叫迷,简直是男的女的在做戏……”
无意中一抬眼,夏依苏看到元峻宇下抬起头来,目光轻飘飘的落到她脸上,完美的嘴角,微微扬起一抹弧度,似笑非笑。
夏依苏不理他,又再继续哼:
“……是男人我都喜欢,不管穷富和高低。是男人我都抛弃,不伯你再有魔力。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
哼完后,夏依苏意犹未尽,又再阴阳怪气地道白:
“你要是爱上了我,你就自已找晦气!哼哼!我要是爱上了你,你就死在我手里!哼哼!”
(未。完。待。续)
第35章 值得一玩3()
夏依苏说得咬牙切齿,面目狰狞,就仿佛郑一鸣就在跟前,她对他说似的。
再一抬眼,看到元峻宇还在看她,一双细长的桃花眼,黑森森,幽磷磷,带着一抹探究的味儿。夏依苏被他看得有点恼羞成怒,不禁野蛮因子发作,顿时恶向胆边生,冲着他没好气嚷嚷: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人儿吗?”
元峻宇一副慵懒的神情,慢条斯理说:
“不是不见到美人儿,我不过是没见过像你这样美丽高贵,落落大方的美人儿而已。”他这话,完全是讽刺。
夏依苏仰起了精致的下巴,大言不惭:
“美丽高贵,落落大方——这两样,怎么着我也占了大半。美丽——只要不是瞎的,都知道我长得不错,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是美人胚子一个;高贵——我占了高,在女人当中,我个子不算矮了,可以说得上是高挑;至于落落大方——我全占了。我言谈举止自然大方,坦率,潇洒,不拘谨。”
元峻宇肩膀一颤,差点儿没能把持得住爆笑出声来。他好不容易克制住了,逐回复云淡风轻,盯着夏依苏看了好一会儿后,突然问:
“你的名字,真的叫夏依苏?”
夏依苏用45度角瞥了他一眼,“哼”了声:
“当然,还有假的么?”
元峻宇自言自语:
“奇怪。”
夏依苏有点心虚,赶紧问:
“奇怪什么?”
元峻宇瞥了她一眼:
“为什么叫夏依苏?”
夏依苏眨了眨眼睛,一本正经地说:
“因为我姓夏,名字叫依苏,因此我叫夏依苏。夏天的夏,依恋的依,苏东坡的苏。”——这完全是废话,说了也等于是没说。
元峻宇也没有生气,凝视着她的一双眸子愈发幽深。一会儿后,他浅笑收回视线,动作优雅的倒茶,轻轻喝了一口。
他又再不紧不慢的问:“你以前到过京城?”
夏依苏回答得飞快:“没到过。”
元峻宇慢悠悠的又问上一句:“你到京城来了,你的家人找不到你怎么办?”
夏依苏暗中翻了个白眼。
这家伙,又来套她口风了是不是?真狡猾!明明是他没征求她的意见,不由分说就强行将她带到京城的,又不是她主动提出要搭顺风马车随他一起来。
当初他怎么不说,她到京城来了,她家人找不到她怎么办?如今快走了一半路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才故意提醒她,什么意思嘛?
夏依苏也不笨,立马配合,哭丧着脸说:
“四殿下,我失忆了,想不起来以前的事了,也想不起来我有没有家人。也许,我是个流浪女,无亲无戚也说不定。”
元峻宇双眉轻挑,淡淡的问:
“失忆?”
夏依苏继续哭丧着脸:
“是呀,那天——呃,就是初次见到四殿下你那次,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接着又给你一招生猛凶狠的飞毛腿把我从锦塌上狠狠踢下去,当时,我的头重重地摔到地上,脑袋‘轰隆’一声巨响之后,便一片空白。”
(未。完。待。续)
第36章 值得一玩4()
夏依苏又再可怜兮兮的说:
“估计,我的脑子就是这样很悲惨地被摔坏的,之后便把以前所有的事儿都忘记了,什么都记不起来了,除了我名字之外。”
虽然没有明说,但言下之意,还不是因为元峻宇?如果不是他,她也不会悲惨地落到失忆的地步。
元峻宇微微地抬眼,目光不着痕迹往夏依苏脸上搜索一遍。随后他的身子缓缓往后面一靠,一边说:
“哦。”
夏依苏眨巴着眼睛,装可爱。人家是堂堂的殿下,当今皇帝的儿子,讨好他只有好处没坏处是不是?因此她谄媚那样的问:
“所以四殿下,到了京城你会收留我吧?”
元峻宇懒洋洋地问:
“收留你?我为什么要收留你?”
夏依苏提醒他:
“我救过你呀,冒着一命呜呼哀哉的危险为你挡上了一箭是不是?怎么着,你总得报一下下恩吧?”
元峻宇微微眯起了眼,轻笑一声:
“我没让你救是不是?”
这话把夏依苏噎得够呛,顿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白眼狼啊白眼狼,这家伙,真是天生的白眼狼!
夏依苏咬牙切齿想着,她这个顶级倒霉蛋,怎么这样悲催?舍命为他挡上一箭,把他从死神手中拉回来,不说一声“谢谢”,反而问“我没让你救是不是”,好像她救他,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一样。
这一刻,夏依苏不是不后悔的!
当初她干嘛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救他?真是吃饱饭给撑着的没事干!
元峻宇这个白眼狼又再一笑,声音轻飘飘的:“既然我没让你救,是你非救不可,我也无话可说是不是?这事儿可与我不相干,我为什么要对你报一下下恩?”
什么鸟人?
这些话,亏他也能说出口!堂堂的殿下,竟然是一个大无赖!夏依苏气得不行,狠狠地瞪元峻宇,巴不得眼中能飞出一把飞刀,来个见血封喉,对这个超级无赖毫不留情“咔嚓”掉人头,然后再将他五马分尸,扔到河里喂鱼去。
人渣!
人渣中的人渣!
看到夏依苏气绿的一张脸,元峻宇脸上的笑意愈发浓郁。顿了一顿,他慢条斯理地问:“如果我愿意收留你,你能为我做什么?”
这家伙,好不势利!
但看在事情还有转机的份上,忍夏依苏辱负重地把一口憋屈气硬生生的咽到肚子里去。像保证什么似的,立马说:
“我可以为你洗衣服,还有扫地什么的。”
元峻宇摇头:
“我府中有大把的奴仆,我不缺为我洗衣服扫地的下人。”
想了一想,夏依苏又再说:
“我可以保护你的安全!虽然你武功很高,可暗箭难防是不是?等下次有人再拿箭偷偷摸摸射你的时候,我可以再飞身挡上去,舍命相救!”
元峻宇一脸惋惜,还是摇头:
“下次不会再有人拿箭偷偷摸摸射我了。”
夏依苏急了,冲着他嚷嚷:
“难道收留我一段时间,会死呀?真是的。”
元峻宇悠悠的问:
“一段时间……多久?”
(未。完。待。续)
第37章 值得一玩5()
夏依苏脱口而出:
“一两个月吧。”
元峻宇眼里,冷不防闪过一抹冷光,那凉森森的寒意,仿佛一柄雪亮的寒刀那样。夏依苏一愣,正眼看他的时候,那抹冷光已飞快隐没,电光火石之间,他已回复了云淡风轻,漫不经心那样拿过茶盏,低头,轻轻喝了一口。
夏依苏有一瞬那的疑惑。
刚才是她眼花了?抑或,是幻觉?
喝了一口茶后,元峻宇抬起头来,凝视着夏依苏。隔了一会儿后,他嘴角微微勾起,轻描淡写那样的问:
“为什么是一两个月。”
夏依苏眼珠子一转,然后说:
“不告诉你。”
元峻宇轻轻一笑。他不再说话了,拿起书,又再专心致志地看。
夏依苏急了,追了问:“喂,到底行不行啊?我可不可以在你府中住一两个月啊?”
元峻宇也不抬:“好。”
夏依苏大喜:“真哦!”想了想,不放心,她又再说:“四殿下,你说话可要算数!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驷马难追。”
元峻宇又再抬起头来看她,冷不防问:
“你读过书?”
夏依苏差点儿脱口而出说“读过,我还是名牌大学生,大二刚结束,开学就大三了”——还好聪明,反应快,硬生生的把这些话咽了回去。
那又怎么样?
落到古代,根本就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况且,她又不懂繁体字,更不会呤诗作对什么的,跟文盲差不多。
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夏依苏才说:“没……没读过。”
元峻宇说:“哦。”
他又再低下头看书。
夏依苏巴眨眼睛,又再装了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说:“四殿下,到底我可不可以在你府中借宿一两个月啊?我不会住太久的,就一两个月,行不行?”她又再说:“四殿下,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赖着不走的,我说话会算数,真的!”
元峻宇声音淡淡的:“好。”
夏依苏吁了一口气,顿时眉开眼笑。
为什么要元峻宇收留一两个月?因为她身无分文,且又没一技之长,她一个姑娘家,娇生惯养的富二代,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能流浪大街头做乞丐的份。如今首要的事情,就是先找个地方住下来,然后熟悉熟悉周围环境,了解一下风土人情,再然后想着今后的日子该如何过。
既来之则安之是不是?
既然哭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只能勇敢面对了。
南城到京城,路途遥远,骑马和坐马车,需要两天时间。黄昏时刻的时候,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众人停了下来,安营扎寨。
那些侍卫,都是些年轻的小伙子。虽然马不停蹄行走了一整天,倒也精神抖擞,安扎下来后,留下一部分人挖土灶做饭,则兴致勃勃去附近打猎。
夏依苏累得贼死,骨架子都要散掉。
下了马车,她来一个甩甩头,屁股扭扭,脖子扭扭,踢踢左腿,伸伸右腿,活动活动一下身骨的运动。
随后,她周围溜达溜达。
(未。完。待。续)
第38章 值得一玩6()
其实四周围也没什么好溜达的,除了一望无际的山,就是看不到尽头的树木,没什么风光可欣赏。
夏依苏无所事事,无聊得很,无意中抬眼,看到不远处拴着的马匹,突然来了兴趣,忙不迭走过去。
走到前面的一匹红马跟前。
歪着头,瞅着它。
这匹马很漂亮,全身火炭红,除了脑门的一块白色“月芽”状之外,通体没有半根杂毛,两只大眼睛炯炯有神,脖子上的鬃毛整齐稠密,马尾强劲有力,浑身闪着亮光。马背上,是雕花的马鞍,锃亮的马镫。
“嗨,你好。”
夏依苏跟马打招呼,和它套交情。这红马高傲得很,并不搭理她,只管低头吃它的草。夏依苏没有气馁,又再嘻嘻笑说:
“认识一下,我的名字叫夏依苏——夏天的夏,依恋的依,苏东坡的苏。”
背后,忽然传来“嗤”一声笑。夏依苏回头一看,原来是元峻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夏依苏没好气,横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