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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笑囧穿:贪财小蛮女驾到-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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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无言问:“夏姑娘,这话怎么说?”

    夏依苏说:“据说,泪痣是三生石上刻下的印记,连转世都抹不掉的痕迹。有泪痣的人,是因为前生死的时候,自己爱着的人抱着哭泣,泪水滴落在脸上从而形成的印记,作为三生之后重逢的信号。”

    谢无言怔怔的看着她。

    夏依苏又再说:“有泪痣的人,如果今生找不到前世那个爱着自己的人,偿还前生欠下的眼泪,那么今生泪痣便会陪伴,注定会流下很多的眼泪,哭是在乞求今世的爱,痛是在交换来生的情。”

    泪痣,又叫苦情痣。

    相传人死后,过了鬼门关便上了黄泉路,路尽头有一条河叫忘川河,河上有一座奈何桥。

    有个叫孟婆的女人守候在那里,给每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孟婆汤,凡是喝过孟婆汤的人就会忘却今生今世所有的牵绊,了无牵挂地进入六道。

    或为仙,或为人,或为畜。

    孟婆汤又称忘情水,一喝便忘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遗忘得干干净净。

    可也有人不愿意喝下孟婆汤。

    那些有泪痣而不愿意喝下孟婆汤的人,必须要跳入忘川河,受水淹火炙的磨折,还要等上千年才能轮回的煎熬之苦,转世之后会带着前世的记忆,带着泪痣寻找前世情未了缘,完成前世未了的心愿。

    盼:来生,再续前缘。

    愿:来生,还能再见。

    (未。完。待。续)

第214章 不是什么好鸟1() 
夜里夏依苏睡不着,跑到湖泊附近去听瀑布声。

    夜深人静,瀑布的声音极清晰。

    仿佛,一场交响乐演奏音乐会。那铿锵如战鼓的声音,是瀑布直落湖泊深处;叮咚叮咚的响声,是石缝间漏下的涓涓细流;悠扬的声音,来自湖水拍打岸边的岩石;细言细语的喃喃,是风裹着细细的水丝抚摸潭边婀娜多姿的树木。

    月色很好。

    满天星光灿烂,月亮小半弯,倒影在清波浩淼的湖水中,仿佛笼起一片轻烟,朦朦胧胧,给人不真不切,不尽不实,如同坠人梦境。

    夏依苏坐了很久。

    她思绪,回到二十一世纪,很久很久以前。郑一鸣坐在他出租屋的小阳台里,弹着吉他,唱歌给她听。

    他喜欢唱一首他自己作的歌:

    “……一朵花,开出两种颜色。一段情,只有两个结果,一片云,去留自己难把握,爱于不爱,都是一种折磨。也许前世就是我的错,你追到今生也不放过。情感的纠缠,让我逐渐沉默,把爱藏在心中,无论如何也不能说。

    亲爱的,虽然世俗将我们相隔,我心中永远留着你的柔弱,也许这一世也理不清情感纠错,爱情只能开花无法结果,但我们毕竟痴爱过。

    亲爱的,虽然风雨逼我们分离,我心中永远印着你的影,也许这一生也无法相聚,你我之间始终差着一步的距离,让我们来生再相遇。

    让我们来生再相遇……”

    这歌,叫《让我们来生再相遇》。

    郑一鸣低头,弹着吉他,轻呤浅唱。他眼睛微微的眯着,眼神散淡,那一刻,碰巧傍晚的夕阳落下来,洒在郑一鸣身上。

    他的头发就被镀上了一层金边,脸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边,耳朵上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边,而郑一鸣整个人,就有了金属雕像一般的容颜,有晚风吹过来,吹起他额前垂下几缕的头发,仿佛,置身在画中,美轮美奂。

    夏依苏记得,她当时问:“为什么要来生再相逢?难道今生不能在一起吗?”

    郑一鸣说:“今生不能够在一起,只到祈祷来生了。”

    夏依苏追了问:“为什么今生不能在一起?”

    郑一鸣没有回答,只是叹了一口气。

    夏依苏想,如今她穿越到了这个朝代,算不算是来生?如果算的话,郑一鸣还真是无处不在——太子元峻武有着郑一鸣一模一样的相貌,楚家浩有着郑一鸣忧郁的眼神,就是丁云豪,他的原名,竟然叫郑一鸣。

    看来,她跟郑一鸣,还真是相遇了。

    只是“郑一鸣”,已是支离破碎,一个变三个。

    此时夏依苏的身后,悄无声息走近一个人。身形高大,挺拔,他修长的影子渐渐的靠近,一点点把夏依苏的纤细的影子吞噬,然后完全覆盖。

    夏依苏没有回头,也知道是谁,

    除了丁云豪那混球,还会有谁?

    夏依苏不理他,看她的瀑布,想着自己无所谓的心事,当他是透明。丁云豪在夏依苏身后站了好一会儿,看到她一动不动,也没有吭声,于是大咧咧的走到她身边,一屁股的坐了下来。

    丁云豪是个丑帅型的男人。

    充满邪恶的强大气场,举手投足之间透着桀骜不羁的因子,有着一股豪气冲天,狂野不拘,猖狂的味儿浓郁——这范儿,称为男人味。

    虽然五官长得有些强差人意,但却有着小麦色肌肤,高人一等的轻薄身子板,完美的身材。根据我的目测,他估计有近190cm的身高,宽肩,细腰,翘,臀,别人无法企及的长腿,如在二十一世纪,是走T型台的标准模特儿身材。

    夏依苏对这类型的男人不感兴趣。

    她喜欢的男人,有着忧郁的气质,骨瘦风轻,眼神散淡,迷离——以前的郑一鸣,就是因为这样才打动她的。

    丁云豪问:“睡不着?”

    夏依苏无视这个白痴的问题,不回答。心里想,废话!如果她睡得着,半夜三更的,她吃饱饭给撑着的没事跑到这儿来干嘛?

    看到夏依苏不说话,丁云豪又再问:“想些什么?”

    夏依苏还是不答。

    丁云豪倒没有生气,咧嘴一笑:“聋了?还是哑了?”

    夏依苏本来想继续不搭理他的。想想,忽然心生恶作剧,恨恨地说:“既没聋,又不哑!我想着,如何躲过你那些巡逻的手下,然后逃出山寨,远离你一双邪恶的魔掌。”

    丁云豪笑:“你想出山寨,也不必躲着我的手下,你尽管大摆大摇的出去,也没人会拦你。”

    夏依苏一愣:“真?”

    丁云豪又再咧嘴一笑,声音里有着一种残忍的意味:

    “当然是真!只是没怪我不提醒你,这山路蜿蜒崎岖,迷宫似的兜兜转转,而且方圆几十里没人烟,就算不迷路,可也不敢保证,会不会遇到老虎,或狼之类的凶狠动物?如果你想成为它们的腹中餐,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太瘦了,也不急于一时,怎么着,也要养得白白肥肥,让老虎,或狼,美美的饱吃一顿吧?”

    夏依苏傻了眼。

    看来要逃出丁云豪的魔掌,还真不容易。

    丁云豪说:“雪兰——”

    夏依苏没好气,咬牙切齿说:“我不是乔雪兰,我是姓夏,名字叫依苏,夏天的夏,依恋的依,苏东坡的苏。”

    丁云豪转头,拿一双深邃莫测的眼睛窥探着她,仿佛有什么东西闪烁着,一张鞋拔子脸神情古怪。

    好一会儿后,他说:“夏依苏,真是好名字!我心里一直疑惑,失忆后的你,如何懂得给自己取这个名字?”

    夏依苏“哼”了声:“干嘛要告诉你?”

    丁云豪说:“就算你没失忆,可是,当时你才三岁。一个三岁的小孩子,哪能记得什么事?”

    夏依苏问:“你说些什么?难不成,我三岁的时候你就认识我?”

    丁云豪不答,而是说: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十三年过去了!十三年前的元宵节,我把你带到了南城;十年前,你六岁,我在梅林山庄养伤,整整一年时间,我教了你一套剑术。这套剑术,你倒还记得,那天在大街头,我看到你借了卖艺人的剑耍舞,挺似模似样。”

    (未。完。待。续)

第215章 不是什么好鸟2() 
夏依苏张大嘴巴:

    “我……我的剑术,是……是你教的?”

    丁云豪回答得理所当然:

    “要不你以为是谁?你的养父,只懂文,不懂武。”

    夏依苏又再问:

    “那天,你……你看到我在街头耍舞剑?”

    丁云豪看她,声音忽然变了,变得颤危危,像老牛一样沙哑的嗓子,慢悠悠地问:“姑娘,要不要算卦?”他又再颤危危的说:“我给姑娘算一卦,不收钱……我这么大年龄了,难道还会哄你不成?”

    夏依苏跳了起来,指了他,不可置信:

    “你……你……那个算卦老人是你?”

    丁云豪声音又再变回来:

    “怎么样?我的化装术还不错吧?”

    何止是不错,简直是出神入化了。

    还真想像不出来,那个头发花白,两鬓如霜,额上刻着一条条深深的皱纹,颧骨高高突起,打皱的脸像核桃皮似的,一双向里凹陷的眼睛,有点无精打采的算卦老人,便是丁云豪这混球。

    月光下丁云豪的那张凶脸,有一丝勉强掩饰着的残暴神色,一双小眼睛闪烁着,更显邪恶,他说:

    “你抽的第二四签。下下签,暗藏的桃花星:月宫嫦娥迷途。你的命不大好,命犯桃花,如果想保命,你就少招惹男人。”

    夏依苏咬牙:“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招惹男人了?”

    丁云豪嚣张:“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

    夏依苏说:“呸,你是青光眼,患视力障碍症,看出来的东西不但变形,还黑白颠倒,混淆视听。”顿了顿,她又再说:“就算我招惹男人了,那又关你什么事?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要你管?”

    丁云豪把头一仰,极其粗鲁地放声大笑了起来,笑声在夜深人静里,极其刺耳,就像漫天乌鸦乱叫一样,他边笑边说:

    “雪兰——”

    夏依苏纠正他:

    “我是夏依苏。”

    丁云豪说:“叫你夏依苏,也没什么不可。夏依苏,你想知道些什么?如果好奇,不妨直接问,别转弯抹角,我想告诉你的,我自会说,不想告诉你的,你怎么套也套不出我的话来。”

    夏依苏的小心思竟然被他看穿了。这混球,也不是省油的灯,既然能做人家的老大,自然是有两把刷子。

    夏依苏红了脸,一阵尴尬,咳嗽了一声,终于问:“你到底跟我是什么关系?”

    丁云豪说:“你是我还没过门的压寨夫人。”

    夏依苏“呸”了一声:“你说正经点的行不?”

    轮到丁云豪咳嗽了一声,他转换了话题:“你说,明天四殿下会不会拿翡翠壁来换你?”——这是他第二次问这话了。

    夏依苏回答得飞快:“不会。”

    丁云豪问:“这么没信心?”

    夏依苏说:“他干嘛要拿翡翠壁来换我?”

    丁云豪说:“你是他喜欢的女人。”

    夏依苏又再次“呸”了一声:“胡说八道,他干嘛要喜欢我?真是的!虽然我长得不错,可比我长得美的女人大把——不说别的,就说他的三个夫人,个个都是能把几条鱼沉死几只雁掉下来的美人儿。”

    丁云豪问:“还有人比你长得美?”

    这话,说得挺有学问,吹捧到了最高境界。

    夏依苏白了他一眼,又再说:

    “那个林夫人,是一个美到极致的女子,特别是她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要多惊艳便有多惊艳;黄夫人挺性感的,她胸前的那两团肉,哇靠,别说男人,女人看到了眼球也要掉下来;还有那个伊夫人,可是个绝色美人儿,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四殿下见了——呃,好像不怎么笑逐颜开。但她,真的是很美,美得就像传说中的狐狸精,我站在她旁边,衬得像灰姑娘——灰头灰脸的姑娘。这三个美人儿,四殿下都怎么不放在心上,而我是哪根葱?他喜欢我?真是天大笑话!”

    丁云豪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终于明白四殿下为什么会喜欢你了——因为你不把他放在眼里。男人总是这样,喜欢挑战新的事物,没有到手的东西就越想得到,越是得不到就越是会激发兴趣,非要得到手不可——男人对女人,也如此。”

    夏依苏反问:

    “你对秋香也如此?”

    丁云豪沉默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说:“秋香是我的救命恩人。十年前,我在南城郊野外,被一群官兵追杀,受了重伤,逃窜到一个山木里。秋香才得七八岁,正在附近割草,见到我,吓了一跳,她让我跳到旁边一个枯井,然后把草铺在上面。官兵很快追了上来,她胡乱指了一个方向,我才得以成功逃脱。就是那次,我在梅林山庄养伤了一年时间。过了几年,我又再回到南城,辗转打听,才知道她被卖到满香院。”

    原来这样。

    这丁云豪,也算不得是个无情无义的人,至少,他肯冒着生命危险,跑到知府花园去要救秋香。

    丁云豪又再回到了刚才的话题:

    “我听我手下的探子回来报,你被我劫走后,林夫人和黄夫人因为违反了四王府的规矩,被挑断了脚筋,各打三十板子,随后驱赶出四王府了。”

    夏依苏张大嘴巴:“真的?”

    丁云豪说:“四王府规矩不少,其中一条,只要是四王府的人,无论是谁,如果擅自勾结外人,不管这个外人是谁,身份地位如何,出自什么动机,就得受到惩罚。表面上,林夫人黄夫人跟楚大小姐串通,犯了规矩,所以受到惩罚,但实际上,四殿下这样做,无非是为你出气。”

    夏依苏很不以为然。

    人家元峻宇可没那么好心,会为她出气。林夫人黄夫人是太子殿下送的,他借了这机会,趁机铲除而已。

    话说回来,这家伙也够心狠手辣。

    不过是屁大的事儿,也把人整得要生不能,要死不得。夏依苏心中庆幸,还好她不是四王府的人,以后都不用呆在四王府,要不,万一不小心犯了些什么,自己是怎么死的,也糊里糊涂,不明不白。

    不过她脱了虎穴,却又进了狼穴。

    丁云豪这混球也不是什么好鸟,跟元峻宇是半斤八两。夏依苏想,总之他遇到他们两人,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未。完。待。续)

第216章 太腹黑了1() 
城外五里坡。

    戌时时分,日头西沉。天空中有着一大片灰色的云彩,悠闲地浮在苍蓝的天上。被太阳暴晒了一整天的大地,酷热还没完全散去,偶尔吹来一阵风,也是热气腾腾。

    有一个兵娄挑来一担茶。

    因为太热了,众人一涌而上。

    有一个小兵娄,倒了满满一大碗茶,毕恭毕敬捧到丁云豪跟前,脸上挤上讨好的笑容:“老大,请喝茶。”

    丁云豪随手把茶递给夏依苏。

    夏依苏接过:“谢谢。”

    仰起头,伸直脖子,“咕咚咕咚”的,一下子就灌下去了半碗。拿着剩下的另外半碗茶,夏依苏眼珠子一转,突然间就想起在二十一世纪电视里那个著名的广告——踢完足球满头大汗的运动员,仰起头来豪迈地喝上几口,然后将剩下的浇到头上去。

    于是,夏依苏一时兴起,心血来潮学了那个很狗血的经典动作,一手叉着腰,腿也叉得很开,痞气十足地把半碗茶高高抬起,慢慢的倒在头上。

    她的头发披散了下来,茶淋到头顶,顺着头发滴下来,很爽,很过瘾。

    未了,夏依苏意犹未尽,把淋得半湿的头发甩一甩,水珠纷纷四散,飞溅到旁边站着的丁云豪脸上,身上。

    丁云豪“哈哈”大笑:

    “夏依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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