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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宝宝是恶魔-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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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孺本人除了做学问之外,在政治上并不高明,他给建文帝谋划的计策要么迂腐,要么不合时宜,但是,方孝孺的气节却是一般人无法企及的,在建文帝出逃后,方孝孺就抱定身死社稷的愿望,朱棣把他请入殿中,和蔼的问:“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辅成王耳。”欲借助方孝孺,然而,方孝孺不为所动,针锋相对的说:“孝孺曰:“成王安在?”朱棣答:“彼自焚死。”孝孺再问:“何不立成王之子?”朱棣说:“国赖长君。”孝孺还问:“何不立成王之弟?”朱棣已经疲于应对了,只好说:“此朕家事。”然后让左右请方孝孺起草即位的诏书:“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死即死耳,诏不可草。”一种说法是方孝孺写了四个大字:“燕贼篡位。”朱棣大怒,把方孝孺下狱,并且威胁方孝孺要诛灭他的九族,方孝孺冷淡的说:“十族不惧,况乎九族?”朱棣动员方孝孺的弟子三番五次的去劝说方孝孺,争奈方孝孺不为所动,朱棣的耐心失去的限度,最后果真下令诛杀方孝孺十族,为历史所罕见,方孝孺临死做诗道:“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鸣呼哀哉兮庶不我尤。”他的两个女儿先于他自杀殉节。明万历年间,明朝政府给方孝孺建立表忠祠,褒奖他的忠烈和节义。
    景清、胡闰之死也是非常悲壮的,景清为人正直、敏达,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初为北平参议,朱棣和他谈话,“言论明晰,大称赏”,所以,朱棣进南京之后,对景清一直准备重用的,然而,景清立志与方孝孺等人死节,所以,一日,景清暗中藏了利刃准备杀掉朱棣,不幸被发觉,朱棣大怒,责问其故,景清说:“欲为故主报仇耳。”朱棣气极了,把景清的牙齿打掉,景清含血大骂,鲜血直喷到朱棣的衣服上,满朝的大臣都为之惊呆。朱棣立命将景清剥皮实草,尸体凌迟。然后,“籍其乡,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而著名的杀人方法“瓜蔓抄”就是从景清的身上开始的。这种办法比之屠杀十族范围还要广大,比如景清和山东的刘固通信,于是刘固一家九族被灭。刘固兄弟遇害之时,也是愤怒到了极点,居然夺过屠刀,连杀刽子手十余人。最后才壮烈而死。胡闰是大理寺少卿,为讨平朱棣日夜谋划,朱棣恨之入骨,杀他的时候居然采用了“灰蠡水”来剥胡闰的皮。根据《明朝小史》卷四的记载:“文皇既抄没一族,男女二百一十七人,所居之地,一路无人烟。雨夜闻哀号声,时见怪。”负有探访建文下落的礼部左侍郎胡濙都看不过眼去了,回来向朱棣报告,朱棣沉默无一语,许久才解。
    此外,徐辉祖和梅殷的下场也值得一提。徐辉祖在得知金川门之变后,跑到徐达的庙里大哭不止,就是不去迎接朱棣的法驾,气得朱棣把他抓起来,徐辉祖出示朱元璋颁给徐达家里的铁券,上面有功臣免死的字样,朱棣无可奈何,而且也碍于自己的妻子徐氏和徐增寿的面子,只能把徐辉祖禁锢了事,徐辉祖于永乐五年忧郁而死,万历中录建文忠臣,庙祀南都,以辉祖居首。后追赠太师,谥忠贞。梅殷是朱元璋的女婿,尚宁国公主,他是汝南侯思祖从子,善于谋略,熟悉弓马,朱元璋一直对他非常器重,许以辅佐皇孙的重任,梅殷不负朱元璋的厚托,当朱棣遣使假道于梅殷,以进香为名。殷答曰:“进香,皇考有禁,不遵者为不孝。”朱棣大怒,复书言:“今兴兵诛君侧恶,天命有归,非人所能阻。”梅殷更狠,割使者耳鼻纵之,曰:“留汝口为殿下言君臣大义。”朱棣沮丧不已。后来又“绝舟檝以遏燕”,朱棣进京后,梅殷吞兵淮上,朱棣逼迫宁国公主写信给梅殷让他投降,梅殷见大势已去,朱棣亲自接见,问梅殷:“驸马劳苦。”殷曰:“劳而无功耳。”朱棣暗恨之,其后,朱棣密令心腹前军都督佥事谭深、锦衣卫指挥赵曦借上朝的机会把梅殷推入水中淹死。宁国公主大哭向朱棣索取丈夫,朱棣无法,只好杀人灭口把潭、赵杀掉报之于公主:“驸马殷虽有过失,兄以至亲不问。比闻溺死,兄甚疑之。都督许成来首,已加爵赏,谋害之人悉置重法,特报妹知之。”言外之意也是暗示公主不要纠缠此事,公主只好忍气吞声作罢。其实,公主本人也是一直反对朱棣的,史称“主闻成祖举兵,贻书责以大义。”只是由于兄妹的名分所关,且公主又是女流,朱棣才不便下手加害而已。
    这场异常惨烈的屠杀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告结束,朱棣亲手导演的这幕悲剧比之乃父朱元璋的屠戮功臣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作为守节的建文文臣秉承了南宋以来的理学思想中的气节一章,宁折不弯的举动也被世人所敬仰,包括此后的甲申之变中明朝的士大夫不复这种刚烈的表示了。虽然,这中间不乏愚忠的成份,但是,这种不屈服于暴力的精神一直以来都是我民族很可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值得给予肯定和认同。即使为朱棣百般遮掩的史书作者也承认:“由是观之,固未可以成败之常见论也……忠义奇节,人多乐道之者。”
    公元一四○二年七月朔日,朱棣在建文群臣的血泊中祭告天地,在奉天殿正式登极,接受朝贺,诏告天下。改明年年号为永乐,是为明成祖。
    第一卷 牛刀小试,生财有道 第一章 苏州恶少
     更新时间:2010…9…10 2:26:56 本章字数:3501
    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
    处处楼前飘管吹,家家门外泊舟航。
    这首白居易的诗描写的就是姑苏城的景色了,自古以来,苏州之秀美富庶闻名于中华。如今正是大明朝洪武九年,国家太平,百姓安居。姑苏城经历元末战火之后,又是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色!
    苏州大街上人来人往,有推着小车来城里做生意的、有富家公子哥千金小姐出门闲逛的、有各路走江湖耍把式赚钱的……称得上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当今皇帝虽然不大看得起商人,可是自古以来商人都是不可或缺的,只见那些穿着布衣的商户敞开嗓门招揽客户,直喊得声嘶力竭……
    “啊……瞧一瞧看一看了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这儿有上等绸布,扯上几尺,眼瞅快要过年啦,给家里大人小孩做上几套衣服哎,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用我的布做了衣服,男的穿着精神百倍,姑娘家穿了端庄秀丽……”新开的一家绸布店门口,一个穿着青布衣的中年掌柜卖力的喊道。
    “在下兄弟两人,从北到南行走江湖,家传的武艺练得不敢说炉火纯青,也有几分真本事。各位乡亲父老,待俺大哥给大伙儿露一手胸口碎大石,觉得好的给几个赏钱,小人这就献丑了!”说话的青壮汉子呸呸两声在左右手各吐了口唾沫,从地上抓起一柄大锤,他口中的大哥早已光着膀子平躺在一条长凳上,胸口压着一块大青石,怕不得有小百斤重?只见那汉子大喝一声“开”,大锤带着风声猛然落下,随着围观众人一阵惊呼,那青石碎成几块散落在地上,那大哥却若无其事的站了起来,捡起地上的铜锣,笑呵呵的讨着赏钱!
    “鬼谷子第三十六代传人在此,占卜凶吉,趋吉避凶,能看风水宝地,能观人之福祸。算得不准可砸我招牌……”街角走来一个瘦高瞎子,一手高举着旗帜,另外一手中拐棍轻探着地,声音倒是极为宏亮。
    “今年过节不收礼啊,收礼还收龙泉窑的刻花碗啊……”
    忽然从街尾传来一声怒喝,这喝声怒是怒了,总觉得有些中气不足,听声音像是个年轻人,若不是久病缠身,那就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不过喊出来的话倒是极有气势:“丫丫个呸,拿假珍珠诓你家三爷,打死你个不开眼的!”
    不知道是谁家小媳妇大姑娘喊了声:“哎呀妈呀,沈家三少来啦!”
    说时迟那时快,街尾一个中年男子抱头鼠窜,身后四五个年轻小伙子追着便打,为首那个少爷模样的,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袍,腰间挂着个晶莹通彻的玉佩,左手指带着一枚硕大的翡翠戒指,右手大拇指套着个碧绿的玉扳指,一身富贵之气逼人而来。他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年纪,生的有些瘦弱,脸上泛着微微的淡青色,一看就是纵情酒色之徒。不过这少爷站在街尾,指挥五个穷凶极恶的家仆将那中年男子打得趴在地上死死抱着头不敢起身,倒是颇有几分气势!
    打得一会,那少爷心满意足,喝道:“算了,今儿个风和日丽,本少爷的心情不错,就放他一条生路,去吧!”
    少爷满以为这番话能博得满堂彩,哪知道抬头一看,偌大的街道跑得空空如也,砸胸口的大锤丢在地上,不知道是谁家姑娘的绣花鞋被人踩掉,白生生的鞋面被踩的黑乎乎一片,方才还招揽客人的绸布店、杂货店纷纷关上店门,只有那个算命瞎子,战战兢兢,手中拐棍都被人挤掉,跌跌撞撞的朝前摸索着走去,一不小心绊倒在方才耍把式的胸口碎的大石头上,摔了一跤,顿时惊叫起来:“三少,老汉也是混口饭吃……”
    那少爷索然无味,随口道:“这苏州城是越来越不好玩了。”
    一个跟班笑道:“少爷,咱们不如去丽春院溜达溜达,听说新来个扬州头牌,叫韦……什么来着?”
    “韦春花!”另一个跟班讪笑着凑了过来,顺手把少爷有些灰尘的袍角拍了拍。
    “好,就她了!”那少爷怪叫一声,带着几个跟班得意洋洋的朝丽春院方向走了去。
    此时正是日上三竿的时分,那少爷走得远了,街角一家小酒店偷偷开了门,露出个脑袋左右观望了一下,狠狠的往地上吐了口痰:“呸,白日,真是个败家子!”
    …………
    “今儿个早起,就听见喜鹊鸟儿叫个不停,奴家琢磨得有喜事吧,果然啊,哎呦呦,这是什么好风啊,能把三少爷送到咱们丽春院来!”一个浓妆艳抹的远远看到那少爷走了过来,扭动着腰肢款款迎了过去,手中香帕挥得芳香四溢,虽说是徐娘半老,不过风韵犹存,转眼间就挽住了三少爷的胳膊,幽怨的抛了个媚眼:“听说三少爷前不久刚刚纳了妾室,想必是新人胜旧人……三少你好狠的心呦,咱院子里的女儿们可想死您啦!”
    那三少爷名叫沈子成,在这苏州城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他爹沈万三是大明第一富豪,凭一己之力就助朱元璋修了三分之一座应天府城,两个兄长沈茂、沈旺都在朝为官,家财万贯又是官宦人家,这沈子成从小就是骄横惯了的人物,欺行霸市,横行乡里。苏州城里提起沈子成的大名可止小儿夜啼。
    沈子成嘿嘿一笑,随着朝丽春院里走去,口中说道:“唉,本公子近来家事缠身,身体又有些不适,倒是冷落了院子里的姑娘们,真是罪过,这不今儿个有空,就赶紧过来了么!”
    火烫的身子紧紧的挨着沈子成,走进大门,手帕一挥,高声叫道:“女儿们,三少爷来啦,快点出来吧!”
    只见人影闪动,柳绿花红,沈子成转眼间被十多个少女围住,或哀怨,或欣喜,或撒娇……这边儿双峰紧贴,那边手臂缠绕,脂粉香气冲得沈子成一时间飘飘然起来,耳中听得皆是莺莺燕燕的,大手到处都是温香软玉的所在,心中不由得大喜,搂过身边一个少女,深深一吻,叫道:“今天伺候得少爷满意,个个都有重赏!”
    这群女子一听重赏更是卖力迎奉,沈子成身后的跟班给使了个眼色,耳语几句。会意,急忙分开众女,引着沈子成来到二楼一间清净的房间,媚笑道:“三少爷稍坐片刻,春花姑娘刚刚起身,即刻就来伺候三少爷!”
    沈子成笑着点了点头,那给沈子成倒了杯茶,便先行退了出去。
    沈子成洋洋得意,他名叫张志超,本是后世一个寻常大学生,两天前不小心遭了电击,竟然重生在大明初年富豪沈万三之家,还上了沈万三的三儿子沈子成的身。重生之后不由得喜出望外,沈家家产无数,别说就一个败家子在糟践,就算再来十个八个败家子一起糟践,只怕两代人都挥霍不完。
    更叫他开心的是,重生之后,不但保留了后世的记忆,还留下了沈子成的记忆。不久前,沈子成莫名其妙得了一场重病——张志超料想就是因为这场病才要了沈子成的命,自己也有机会重生在沈子成的身上。
    为了这场病,沈万三刚刚给他纳了一房小妾冲喜,那是沈家经常关照生意的“振武打行”掌柜许长河之女许芝兰。那女孩不但人长得清秀端庄,更是个贤惠乖巧的姑娘,尤其难得的是,还是个黄花闺女,要知道这黄花闺女,在后世可比熊猫更罕见。沈子成醒来之后,乐开了花,可惜还没来得及跟自己的小妾温存一下,今天刚能起床,就被往日的跟班们拉了出来……
    反正这辈子是来花钱享福的,先出去花天酒地一番,沈子成的记忆都在呢!口袋里有的是钱,古时候的窑子从来都是在电视上看过,可是没机会来啊。今日是重生之后,能起床的大喜日子,也应该出来耍上一番。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过去沈子成恶少的名声实在太臭,不过重生之后的沈子成也不在乎这些,反正是重生来当阔少爷的,名声臭又能怎么样?只要有钱花就行。把鱼翅当粉条吃;把人参当萝卜嚼;天气冷了,床上铺的可是真虎皮;要是一开心,能把十颗南海珍珠砸成粉给许芝兰擦脸,这份奢侈,就算是后世的大富豪也没多少人做得到吧?
    正想得开心,房门外传来个甜的腻人的声音:“三少爷,春花前来伺候您啦!”
    沈子成心痒难耐,光听这声音就是娇媚入骨,小妾许芝兰虽然漂亮,可惜终究是老实了点,怎么看怎么是个良家妇女的典范。到底是窑子里的姑娘够风骚!沈子成急忙叫道:“进来吧!”
    房门轻轻被推开,走进来个女孩,不过十七八的年纪,长得细皮白肉,一双媚眼一转,简直勾魂摄魄,她穿着一身翠绿色长裙,轻移三寸金莲,只盈一握的细腰带着某种奇异的诱惑扭动着走了过来,福了一福,轻启朱唇,唤道:“奴家春花,三少爷好!”
    沈子成哈哈大笑,快步走了过去,扶起韦春花:“小美人不必多礼了!”大手将她腰肢一揽,便按在她温软的小腹上,心中大乐,两人便朝桌边走去。
    那知道三少一来,必然大把撒钱,着实伺候的卖力,这头春花刚刚进去,那边酒菜便流水般的送了过来,将一张小小圆桌放得满满当当,又温了一壶上等女儿红进来。沈子成和韦春花两人推杯换盏,说些笑话,逗得那女子吃吃娇笑,更是勾搭得沈子成浑身骨头都麻麻……
    正要真个销魂一番的时候,忽然楼下吵闹起来,沈子成皱了皱眉头,正要叫领着龟奴赶人。忽然有人敲了敲房门,却是沈子成的跟班张奎的声音:“三少爷,不好了,如夫人带人请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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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牛刀小试,生财有道 第二章 抄家惨剧
     更新时间:2010…9…10 2:26:57 本章字数:3722
    两顶暖轿放在丽春院的门前,八名穿着黑衣的轿夫规规矩矩的站在一旁,两边还站着五名家仆,为首一人身穿青色小夹袄,留着两撇八字胡,满脸精明强干之色。苏州的百姓多半都认识他,这便是沈府的大管家沈财。
    “还请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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