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沿着校外一条长长的马路紧紧的贴着墙前行,似乎只有那样我才会觉得安全,但是校外同样有着不安全的因素,那天我记得刚走出校园不久,拐进一个胡同,我就觉得完了,有几个校外的同学把我前后都堵了。
没想到若干年后,曾经劫我的老大却成了我的小弟,真tmd世事难料,那小子叫飚强。
如果那时候飚强能知道以后我会混的比他好,些许他能放我一马,但是谁你妈对未来能未卜先知呢。
我被他们几个夹在中间,飚强很屌的样子,叼着烟,故意斜着眼睛,上下瞟我,然后把嘴里的烟往我脸上唾,我一歪头躲过脸,烟头却掉进了我衣服里,我七上八下的在身上扒拉,就像一个被电击了的猴,好在没多久烟头就灭了,但还是在胸窝处烫了一个疤。
这是我身上的第一个疤,而以后身上不断的新添了很多疤,一次比一次触目惊心。
当时正是放学的时候,有很多同学路过这里,远远看见绕道走了,没有一个人管我这个可怜虫,我真的恨他们,他们一点见义勇为的精神都没有,书都白念了,这就是现实吧,总有那么多人欺负人,也有那么多人视而不见。
飚强他们几个把我身上搜了一个流够,把我的书包翻的像狗呲牙,把里面所有的东西倒在地上,也没有找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他们丫真是傻b,我都翻了好几年也没找到什么有用的,我不信他们丫就比我强。
飚强不甘心,问我有钱吗?我还没来得及摇头,有个小个子照我脸上就一巴掌,清脆有力,我当时反而镇定了,肯定是妈和舅舅的数次暴打磨练了我的定力,我反而没那么害怕了,我说没有。
飚强看着我,最后指着我鼻子骂;“小b崽子,明天拿5块钱来,我们搁这儿还等你,你要不拿”
第3章()
飚强话没说完,另外一个狐假虎威的小b个儿过来又要扇我嘴巴,我忙说拿拿拿我明儿就拿给你们。
那时候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识时务者为俊杰。
小时候的这段经历导致我有一天不得不站起来反抗而一发不可收拾,我想有压迫就有反抗这句话真是名言。
回到家我为那5块钱急得焦头烂额,首先我想找我妈编个瞎话骗点儿,但后来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不是说我妈智商有多高能一下识破,而是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能从她那儿骗到钱了,之前为了有零花钱已经把我能想到的辙都用光了,再说三天两头儿要钱肯定让她生疑,再说了每次虽然从她手里能要到钱,可也要挨一顿胖揍,她总是一边打一边生气地数落我是赔钱货,我就不明白了我怎么成赔钱货了,赔钱也不是他们制造的我嘛。
一个晚上让我搞到5块钱,真是挠头,那时候5块钱对于我来说真是个天文数字,这彻底的难倒了我,我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也就是那时候我学会了思考这玩意儿,你知道做个有智商的混混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知道我妈的钱在大衣柜的一个抽屉里,她经常没事儿的时候好数钱,而这个时候的她才显得最是安详,一副很陶醉的样子,数钱的女人原来是那么美的,虽然那点钱不用那么见天儿数,女人真傻,数了也不会多,但是她还是花很长的时间,有很多次我都觉得她要神经了。
为了从抽屉里拿到钱,我一晚上没睡好,我不认为那是偷,至今为止,我除了变着法的拿那个抽屉里的钱从来没有偷过别人一针一线,这也是我残缺的人生聊以自慰的一点吧。
早上我一大早起来,跟往常一样佯装去学校,然后折回来密切关注我家的动向,那时候我们住在一个大杂院里,只要守好门口一个关键位置,我家的情况一目了然,我妈和往常一样磨磨蹭蹭收拾好去上班,她也就是在国营单位敢这样,要搁现在早被炒了八百回鱿鱼了。
好不容易熬到我妈出了门,我兔子一样蹿回家,拿出连夜做好的铁丝钩子,那时候我小小的年级就体现出了惊人的心灵手巧,也为童年能掌握一门技术而沾沾自喜过,看来无论什么时候多一门手艺都是有用的,老话说的真没错,技不压身。
妈那一堆钱全是毛票,非常费劲,我一张张的勾出来,还要把里面的钱不能弄乱了,你说这手艺要不好能成吗。
好不容易弄到5块,时间过了大半,早上的课算是白瞎了,这也是我小学第一次翘课,后来发现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现在才明白人家为什么说第一次是那么重要了。
虽然第一次翘课被罚站了一节课,但还是终于把飚强的事儿对付过去了,晚上回到家提心吊胆,怕东窗事发,好在我妈那晚没有数钱,后来搁了好几天她数钱居然没有发现,我才发现了这中间的秘密,原来她脑子真的不好,记性极差,数钱其实就是为了当时数钱的那种感觉,至于说数字其实并不重要。
小学就是在这样提心吊胆四处糊弄的日子里居然让我度过了,我对上学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于说能不能上初中我真没有什么感觉,但我迫切想离开小学的主要原因就是想摆脱飚强他们,那种要离开的迫切感远比我考上初中还要让我激动。
没想到初中还是一个jb样。
3
1995年我们家搬到了西直门这边,对,就是你们听说的世界上最大的迷宫西直门桥附近,当然那时候西直门桥没那么迷。我也在这边的中学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活。我的中学是个寂寞的过程,我身在其中,但我不觉得孤单,因为大家都一样。
中学的枯燥生活没有一天让我觉得有新意,死气沉沉的,学习好的孜孜不倦地学着,学习不好的也忙忙碌碌的玩着,而这两者之间的人不断的拉大了距离,我总是在这两者之间摇摆徘徊,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主见不会墙头草随风倒的人。
唯一的惊喜就是,我终于成为了一个杀手,如果打飞机算杀人的话!
自慰的经历,还得从我的英语老师说起。她是我所有老师中唯一的一位女老师,当然也很漂亮,比起2班那个教物理的傻老娘们来说确实堪比天仙,尤其她总爱穿一身白裙子。
事故就是从白裙子开始的,那天我们第一节上英语课,我本来就对这个课没有任何的好感,我对一切外国的东西都充满了抵触,但唯一期待的是据说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个女的,这在我们男生中有着不小的影响,那时候我们这些男生,对凡是充满异性色彩的东西都充满了遐想和期待。
女主角在我们殷切的期盼中终于闪亮登场了,之所以说我们的眼神是殷切的这是有证据的,证据就是我们班的女生,他们对我们不屑一顾嗤之以鼻还冷言冷语,你看,女生天生就是有嫉妒心的,不管大小。
门被推开了,我能感觉到教室里的骚动一下子安静的落针可闻,女主角像一团白色的水蒸气悄无声息的站在了讲台上,滴溜溜的眼神扫视着我们,似乎要看穿我们那一个个正派的面皮下包藏的那些阴暗的心。
我不敢正面看她的脸,足可见当时的我依然是多么的懦弱,我顺着她白皙的脖子往下慢慢滑,我确定我当时的眼神一定不是很淫荡,但是一定有不怀好意的成分在里面,请原谅那时候的孩子吧,80后的生活是多么匮乏而枯燥的。
我看到她白色的裙子里鼓鼓的胸,面红耳赤,没敢多停留,就一直将眼神滑了下去,请注意这里,要命的东西出现了,我看见了她的腿,本来女人的腿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她的腿却有着惊人的了不起。
她来的时候应该是被外面的雨浇着了,裙摆下面有泥点还有一大片湿了,她的腿就藏在那个里面,若隐若现的,一会儿出现一会儿隐蔽,那时候的我并不懂很多修辞去形容一条这样的女人之腿,我只能说当时对于我来说真的太美了,那条腿真的太漂亮了,一节课我一直就死盯着她的腿看,她的腿走到讲台前沿,我的心都会提起来,我生怕她一个不小心滑下讲台崴了脚,但是她很娴熟,又走了回去,来回的走,而我被走的七上八下,我已经听不见她在说什么了,只看见两条白皙的腿来回在我眼前晃悠,以至于我差点就晕眩了。
女老师的腿是我见过世界上最美的腿,无人能敌,后来我也见过很多很多女人的腿,但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的腿能代替女老师在我心目中的位置,慢慢长大,我才明白,那是一种性的初萌。
我相信我们班的男生几乎都对女老师有过意淫,我承认我也有过,但是后来我慢慢发现这是多么龌龊的一件事儿,我再也不那么想了,甚至我仇恨别人也那么去想我的女老师,尤其我看到那些男生看着女老师的眼神,我就仇恨的不得了,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们这帮禽兽。可是我没杀他们的资本,我只能等,慢慢的等,但是我在心里不断的保护着我的女老师的圣洁,无论如何,她在我的心中是无比圣洁和崇高,至今都是。
爱屋及乌,因为喜欢女老师,我努力的学着喜欢英语,但是我发现我是个天才,天生的蠢才,我那么努力但是我的英语依然没有多少起色,而我心目中圣洁的女老师也从来没有用很正式的眼神垂青过我,这让我原本高潮的情绪慢慢一落千丈,最后终于到了破罐子破摔的地步,但我觉得唯一对得起她的就是,我从来没有翘过她的课。你知道一个老师能成就一个学生,但也会扼杀一个学生,这都主要取决于老师的态度。
我们家搬到西直门后我们有了一套2居室,这兴奋坏了奋斗了半辈子的我爸和我妈,他们几乎高兴的有大半年睡不着觉,我妈更是变得神经兮兮了,大半夜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想着法的把屋子要好好装修一番,有几次半夜上厕所差点儿把我吓尿了,我觉得他们真的是为了房子的事儿变得神经有些不正常的,这就是我们的父母,可怜而可悲,一辈子为了巴掌大点地方把所有的快乐都搭在上面了。
他们无论如何装修屋里,我的房间是不让他们动的,我特别讨厌一个房子里满满当当装满了各种东西,而且还不断的往里面塞,简直觉得房子不是用来住人的,而是用来堆东西的。
我妈说我是垃圾。幸亏是我妈,我就忍了吧。
第4章()
在我一直的抵抗和坚持下虽然挨了一顿臭鞋底,但最终我还是赢得了可喜的胜利,我的房子没有招致残酷的填充,这让我觉得那顿打是我一生中最值得的了,也是从那时候让我明白,抗争是能吃到甜头和鞋底子的。
虽然从上初中以后我妈打我的频率越来越少,但这并没有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们似乎变得更加陌生了,除非万不得已我们是一句话都不说的,一年说的话加起来都没有一部韩剧的对白多。
搬到楼房最大的一个好处是我有一天热的没办法的时候发现的,我家住在12层,家里那时候并没有空调,夏天的晚上热的楼房里的人个个张着嘴大口大口的喘气,我不但要光着身子喘气还要把窗户打开透风,景色就是这样被我发现的。
对面楼有个女孩总穿着三点在她的卧室里走来走去。为发现这个奇异的景象我有几次差点没从梦里笑醒,现在大家知道我是多么三俗的一个人了吧,但是请原谅我吧,对于那个年代没什么乐趣的我来说,这是一辈子的典藏。
那时候的我对每天回家变成了一件多么渴望的事儿,从来没有过,当然后来发现,那个女孩不是每天都在的,摸出一个规律,只有周末的时候她才在,而且不是每个周末都有幸能看到她穿着三点的,有时候也穿睡衣,那时候我着魔的每周早早的都要守在窗户前,比现在的粉丝们敬业百倍。
我不知道她的姓名年龄体重,可以说一无所知,但我能看出来她比我大,而且不是个学生,但也不像上班的,她的一切都让我好奇,但是那时候的我也就是好奇而已,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做些什么,只是一个小男孩的坚守罢了,这也是我那时候除了我的英语老师以外唯一一个有好感的女孩,殊不知这个女孩在我的以后生活中却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
人真是tmd说也说不清。
初中除了这两件有意义的事儿,还有一个就是我在体育上发现了自己惊人的不同。我爆发力好,尤其短跑冲刺速度快,长跑方面也优于其他人,有耐心,就是说我在体育方面是个天才,这次不是蠢才,而这个优势却非常惭愧的在以后混战生涯里给了我无比多的帮助和好处,我现在相信上天造人的时候真的是公平的,根据每个人的不同,上帝都会给你一些配套的技能,正如我要做一个顽主,就给了我一个能打架的身体。
阿门,你真牛b。
1995年11月14日夜后,在北京盛传一个关于公交车神秘失踪的灵异事件,传的沸沸扬扬,是那段时间讨论最多的话题,我们班也不能幸免的被这个事件搅得人心惶惶,平时那些自认为胆大包天的男生们也在下了晚自习后不敢一个人回家,成群结队的搭伴儿而行。
我依然孤身一人,不是我胆儿多大而是我根本就是一个孤独的人,无伴而搭,再说,确实我也不信什么鬼呀神的事儿。
恶鬼也怕恶人磨。
我们班还有一个女生也没有伴儿,这主要是她太姿色平平了,那时候就体现出颜值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儿来了。
有一天下了晚自习,那个女生忽然堵住我的去路,说:“咱俩能搭伴儿吗?”
我左右看了一下四周并没人,才确定她是跟我说话呢,我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其实我在衡量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她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给你买烟,每天都买一包。
我说我不抽烟。
她踌躇了一下,说:“那你说什么条件。”
我想了想,还真没有什么一下让我想起来的条件,那时候已经没有外校的学生跟我要钱了,不是我多么强大,是我那时候个子随着年龄居然猛的长了起来,这让那些本来要钱的人看到我这个样子有些改变主意了,其实那时候我还是很懦弱的,要是有人真跟我要钱,我想我一定还是会给他的。
女生看我不做声,可能是被传言吓得够呛,居然哭了起来,好像我欺负她了似的,我说算了算了,等我想好条件再说,今天先搭伴儿。
其实后来我发现我才是多么蠢,她家跟我家根本就是两条道,说是搭伴儿其实压根儿就是我送她,靠,然后我还得一个人回去,这个当上的真不浅,但是那时候别看我还没发育全,但已经有男人那种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气势了,也就打碎牙往肚里吞了。
我几乎有一段时间都担当了一个护花使者的角色,虽然路费由他报销,但是我觉得那还是很吃亏的一件事儿。
更让我吃亏的是我居然被她强奸了。
说起这件事儿我真是恨得牙痒痒。那天送她下车后她踌躇了一下,把我拉下了车,我当时惊讶的不知所措,她说前面的胡同有些黑,她怕,你把我送过去吧。
我都下了车了还能怎么样,就只好没好气的送她到她家楼下,到她家楼下她说:“上去坐一下,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你看女人就是这么得寸进尺。
我问:“什么好东西。”
“你上去就知道了。”
她生拉硬拽把我拉上楼,我一直好奇她能有什么好东西给我看啊,md,诸位,好奇不光能害死猫。
到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