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眸,像极了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就那么一刹那,少女的目光跟邓爽辉的不期而遇,好像碰撞出了四溅的火花,对方若无其事的对他笑了笑,像很多熟悉和不熟悉的人之间的那种礼貌性的微笑。
然后她自然而然的又把头扭了回去,不为他停留片刻,这会儿,邓爽辉的心按耐不住的直跳,如果不是他用强大的意志力节制着,心都像快要跳出来了一样。
他被她电了,不,是他的臆想告诉他,他被这个女孩电了一下。
他嘴巴里还含着食物,可惜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了,吸引他的不再是美食,而变成了美女。
他出神的已经呆滞了,连张着的大嘴巴都悬在了半空中。
素素用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才回过神来,他惊觉的赶快掉转头,看着素素不住的笑,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犯傻了,低头准备吃剩下的馄炖,却发现一只放在勺子里的馄炖已经凉透了,他不好不吃又不想把凉了的馄炖吃下去。最后的几个馄炖是什么味道他已经品尝不出来了,满心的都在想着刚刚的那个姑娘。
饭终于吃完了,邓爽辉站起来付账,已经被素素抢先付了帐。
这里的街道不是繁华区域,虽然刚刚傍晚,街上的行人并不多。沿着静谧的小路,两个人一起向家的方向走去。
素素很奇怪,不是对他很有好感吗?怎么他那么痴迷的看一个姑娘,自己竟然不吃醋呢?莫非她并不喜欢他,只是对他有好感而已。
现在北宫凌墨每天都要去公司上班,而胡双玉自然和他朝夕相处,秘书嘛,跟总裁的接触会很多,胡双玉为了利用得天独厚的优势,每天都很准时的去上班,去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北宫凌墨收拾办公桌,看看钢笔的墨水还有没有,没有的话就要及时的给它填满,那只进口的钢笔看起来不是很特别,却也比较昂贵,北宫凌墨常常在工作中要用到它,可能用的比较手顺,用了大概两年了也没有换过别的笔。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还是胡双玉在他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他至今没有扔掉,是不是说明他还记挂着之前两人的情分呢?
文件需要整理一下摆放到书桌的左上侧,这方便北宫凌墨左手去拿,然后放到跟前,由用手来批示签字。这个细节是别人所不了解的,对于他拿明星做对比的事情,有些太牵强了,一来,人家明星有自己的事业和花不完的金钱,不需要靠富家女做靠山,二来,人家只不过是爱上了一个女人,恰巧这个女人是富家女而已,仅此而已,跟他邓爽辉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关于这个论断,他的同事小刘已经多次反驳他。
邓爽辉对名利的追逐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打着跟富家女结婚的旗号去达到他坐享其成的目的,这未免有些卑鄙。
很多歌寂寞的晚上,他会想起夏静初,想起和夏静初正在谈恋爱的男人北宫凌墨,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深爱过夏静初而且现在还念念不忘的男人,邓爽辉的心情真的没有他的名字那么爽。但是直到今天,他也没有后悔过拒绝夏静初向他求婚的事情。
因为夏静初不是富人家的千金,所以,不可以。
“门口过来一个人,你快看。”素素的话打断了他。
邓爽辉抬起头往门口瞅了一眼,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女从门外往他们这边走来,邓爽辉坐的位置靠近收费的窗口。
眼前的这个少女手里还拿着一个碗,大概是比较爱干净吧,她不用饭店的碗筷,仔细看去,扎着一个常见的马尾辫,看上去很清爽,为什么会先说她的马尾辫呢?因为还没等邓爽辉看清她的面目时,她已经背对着他了,虽然天气有点寒意,爱美的姑娘还是穿着连衣裙,是那种厚料的裙子。
素素觉得这个裙子很好看,也很面熟,好像是在某一个电影里面女主角穿过,说来也奇怪,这个姑娘把明星款的衣服穿在身上,竟然比明星穿起来更有韵味。这太难能可贵了,明星的脸大多是化妆师的精工之作,而这位姑娘是出水芙蓉,不经任何的修饰和装扮。
随着她的到来,正在吃饺子的客人们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好像一眨眼就会从自己的眼前消失一样。
而姑娘好像是被这种眼光注视习惯了,竟不觉得难为情,她大大方方的跟店员打着招呼,边把自己的碗交给了厨房的师傅。
她白净的脸上写满了安详,不像是生活在这个浮夸的社会里的人,说她出水芙蓉,一点儿也不假,她的气质确实跟大家所认为的美女不太一样,她长相好看,又具有很多美女没有的沉静。可能是跟这里的店员比较熟悉吧,站在一边微笑着跟收银员聊了几句。她的声音非常悦耳好听。
素素并没有像邓爽辉一样这么专注的看着这个姑娘,她继续埋头吃她碗里的汤圆,慢慢嚼着,再喝一口汤品味一下鲜美的味道。
好像只用勺子喝汤有点儿不大过瘾,她索性把碗端起来放在嘴巴前,咕嘟咕嘟的喝了很多汤。
她像是很满足的样子把碗筷放下,凑近了邓爽辉低声的对他说:“她经常来这里,大家都称她为馄炖西施,来这里吃饭的人常常是为了能看到她才来这里吃饭的。”她话还没说完,已经抿着嘴禁不住的笑了。
大概是笑男人的痴吧。
邓爽辉听到这句话就更想看看女孩的真容面貌了,他的身子微微像左边倾斜,试图再把脖子伸长一些,至少能看到她的半张脸。
是的,他只能看到女孩一半的脸,标准的瓜子脸,从体型和侧脸分析来看,她应该没有双下巴,额头处是柔顺的刘海,是齐刘海,马尾辫在背后随着她身体的转动而摇曳着,甚是好看。
她偶尔会回过头来往他这边看一眼。这下,他终于看到了她那双让人过目不忘的眼睛,虽然没有小燕子的眼睛大,却比她灵动了很多,闪闪发光的眼眸,像极了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就那么一刹那,少女的目光跟邓爽辉的不期而遇,好像碰撞出了四溅的火花,对方若无其事的对他笑了笑,像很多熟悉和不熟悉的人之间的那种礼貌性的微笑。
然后她自然而然的又把头扭了回去,不为他停留片刻,这会儿,邓爽辉的心按耐不住的直跳,如果不是他用强大的意志力节制着,心都像快要跳出来了一样。
他被她电了,不,是他的臆想告诉他,他被这个女孩电了一下。
他嘴巴里还含着食物,可惜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了,吸引他的不再是美食,而变成了美女。
他出神的已经呆滞了,连张着的大嘴巴都悬在了半空中。
素素用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才回过神来,他惊觉的赶快掉转头,看着素素不住的笑,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犯傻了,低头准备吃剩下的馄炖,却发现一只放在勺子里的馄炖已经凉透了,他不好不吃又不想把凉了的馄炖吃下去。最后的几个馄炖是什么味道他已经品尝不出来了,满心的都在想着刚刚的那个姑娘。
饭终于吃完了,邓爽辉站起来付账,已经被素素抢先付了帐。
这里的街道不是繁华区域,虽然刚刚傍晚,街上的行人并不多。沿着静谧的小路,两个人一起向家的方向走去。
素素很奇怪,不是对他很有好感吗?怎么他那么痴迷的看一个姑娘,自己竟然不吃醋呢?莫非她并不喜欢他,只是对他有好感而已。
现在北宫凌墨每天都要去公司上班,而胡双玉自然和他朝夕相处,秘书嘛,跟总裁的接触会很多,胡双玉为了利用得天独厚的优势,每天都很准时的去上班,去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北宫凌墨收拾办公桌,看看钢笔的墨水还有没有,没有的话就要及时的给它填满,那只进口的钢笔看起来不是很特别,却也比较昂贵,北宫凌墨常常在工作中要用到它,可能用的比较手顺,用了大概两年了也没有换过别的笔。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还是胡双玉在他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他至今没有扔掉,是不是说明他还记挂着之前两人的情分呢?
文件需要整理一下摆放到书桌的左上侧,这方便北宫凌墨左手去拿,然后放到跟前,由用手来批示签字。这个细节是别人所不了解的,
第330章 美男1()
这个细节是别人所不了解的,如果不给其他秘书交代的话,很可能会弄成反方向,这样会给北宫凌墨的心里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他的习惯不会轻易改变,这既是对他时间的极大浪费,也是增加他发脾气的砝码。
连这种小事情都做不好的人,真该回家睡觉去。
所以每次只要公司招了秘书之后,胡双玉少不了要叮嘱一下诸如此类的这些细节。
一天的工作就这样开始了,就像太阳每天早晨都会从东方升起一样,今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大家都一如既往的忙着各自的事情,胡双玉一会儿殷勤的给北宫凌墨递上一杯不加糖的咖啡,一会儿又给他续上泡好的茶叶水。忙的不亦乐乎。
人忙碌起来的时候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北宫凌墨抬头看表的时候公司的人已经都下班了,偌大的一层总裁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存在。
内心不免舒展开了,寂静的晚上,他还在加班加点。
因为爸爸生病的原因,积攒了很多问题等着他去一一处理,如果这些事情得不到及时的处理的话,很快就会有一大团的问题摆在他的面前,所以今天晚上下班之前,务必要把这些事情做完。
努力工作天天向上,只有这样,北宫凌墨才多少感觉自己面对父亲的时候不那么内疚,他要勤勤恳恳的工作也算是对爸爸让他重新回到公司的回报吧。
虽然自己一生下来就是一个别人眼中的富二代,可是富二代不光只是花钱大手大脚买高贵大气上档次的奢侈品,别人没有看到的是富二代同样会比别人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仇富的情绪让人们以偏概全,似乎在大家的眼里,所有的富二代都是一个样子,其实,作为公众眼里的富家子弟,背负着更多的责任和更高的目标。
像素凌墨,他一样要向打工者一样认认真真的工作,小心谨慎的面对每一个细节。虽然现在他们有花不完的钱,但是追寻更大的目标已经成为了他工作的动力。有钱的人发展到了一定的时候,不再把挣钱就有钱花当做最高的理想,他可以把多余的钱用来开展不同领域的事业,来解决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也可以去做科技研究,推动科学领域的发展,当然做慈善事业向来是北宫集团集团比较看重的项目。这么多年来,他们也一直不断关注着北宫集团集团的慈善基金。
正在埋头苦干,胡双玉走了过来。
北宫凌墨吓了一跳。“哎呦吓死我了,你走路的时候怎么连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呢?我还以为是鬼呢。”
“哈哈哈,如果真是鬼的话,估计你已经吓的大呼小叫了,胆小鬼,所以嘛,知道你一个人会害怕我才在这儿陪着你啊。”
“都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去?”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胡双玉经常会在他加班的时候来一个这样的问题。
他们的谈话好像答记者问的方式。
“马上就好了,等一会儿就回去。”北宫凌墨没有更多的言语。他说着话的功夫依然在低头看文件,偶尔还会皱眉,或者会信心满满的样子,看到敏感的地方,他会把纸张放到距离眼睛更近的地方。
“你是不是还饿着肚子呢?”胡双玉根本不看他变化多端的表情,那些头疼的文件,她也懒得去关注。
她更关心的是他的身体。当然吃饭的时候可以陪着他聊天,还有他工作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他面前絮絮叨叨的。所以她必须找一个可以让他从文件中转移注意力的事情,让他脱离无聊枯燥的文件夹。
“是的,反正也快完成手头的工作了,一会儿回家跟家人一起吃。”他有意要疏远她,言下之意,我今天很忙没有时间请你吃饭,虽然已经答应过你要请你一顿的,虽然这件事情还记在心里,今天晚上不可以。
而且,他说的回家不是回爸爸妈妈的家,而是中午吃饭的时候已经跟夏静初说过了晚上下班之后要回她的住处吃饭。
北宫凌墨说话的时候正好肚子演奏起了交响乐,咕噜咕噜的响声在这个寂静的楼层不断响起,北宫凌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都饿成这样了还在工作,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还是先吃点东西吧,你看那边,我把外卖都买好了,要不一起吃一点?”顺着胡双玉手指的方向,北宫凌墨看到办公室外的长椅上,放着一兜一兜的几个食品包装袋。
北宫凌墨有点儿拿不定主意,本来手头的工作剩下的也不多了,就可以回家跟夏静初一块共进晚餐了。
拒绝吧,好像也没有足够的理由,总不能把实际情况都说出来吧,北宫凌墨了解女人,所以不想掀起女人之间的斗争,一顿饭的事,还是答应了吧。
看到北宫凌墨迟疑的点了点头,胡双玉很是高兴。
胡双玉把大大小小的食品袋拎到了会客厅。这里是北宫凌墨偶尔吃饭的地方。
办公大楼的外面有很多小吃店,基本都是外卖,这个地方的写字楼比较多,所以据说外卖声音一直都很不错。
虽然用不了几个钱,看起来也比较丰盛,米饭套餐里往往都会有老鸭汤素菜和荤菜搭配。味道吗,还别说,真会让人上瘾。据说除了有鸡精味精各种调料之外,还会有不被人知道的大烟熬制成的调味品,这在食品界是一个不成文的决定,即使你平时在路边摊上买个包子,里面也会有这种东西存在。据说小贩乐此不疲的用这个东西是因为食物的口感会更鲜。后来经过有关部门的暗访调查,曾让这些违法操作的店铺关门整顿。
再后来又传出了炖汤里面会放一些春药之类的东西,喝过之后会让人神清气爽,倍儿有精神。这事还曾经被媒体追踪报道过,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北宫凌墨想着这些有点想笑又笑不出来,现在的人为了追逐名利,把良心都放到了一边。除了监管部门的不力,很多人的利欲熏心更是可怕。这个细节是别人所不了解的,如果不给其他秘书交代的话,很可能会弄成反方向,这样会给北宫凌墨的心里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他的习惯不会轻易改变,这既是对他时间的极大浪费,也是增加他发脾气的砝码。
连这种小事情都做不好的人,真该回家睡觉去。
所以每次只要公司招了秘书之后,胡双玉少不了要叮嘱一下诸如此类的这些细节。
一天的工作就这样开始了,就像太阳每天早晨都会从东方升起一样,今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大家都一如既往的忙着各自的事情,胡双玉一会儿殷勤的给北宫凌墨递上一杯不加糖的咖啡,一会儿又给他续上泡好的茶叶水。忙的不亦乐乎。
人忙碌起来的时候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北宫凌墨抬头看表的时候公司的人已经都下班了,偌大的一层总裁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存在。
内心不免舒展开了,寂静的晚上,他还在加班加点。
因为爸爸生病的原因,积攒了很多问题等着他去一一处理,如果这些事情得不到及时的处理的话,很快就会有一大团的问题摆在他的面前,所以今天晚上下班之前,务必要把这些事情做完。
努力工作天天向上,只有这样,北宫凌墨才多少感觉自己面对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