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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这个叫兰凌雪的小姑娘身体里了,你会不会害怕,我来自未来?”
安志远摇了摇头,把目光紧紧地盯在兰凌雪的脸上,就怕她不相信自己的态度,兰凌雪倒不会不信他,如果不是对他有把握,兰凌雪也不会如此冒失的把真相说出来,她对他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那一分的意外,是她不敢下的赌注,不然也不会拖了这么久,才跟他交待了,
“可我很害怕,我害怕这个自己不了解的世界,会不会接纳我,会不会排斥我,我害怕我没办法适应这个世界,因为,我来自几百年以后,我叫兰凌。”
第274章 穿越百年()
兰凌雪被安志远握紧的手,有些微微的疼,兰凌雪却感觉很安心,她也把自己反握的手紧了紧,让两只手攥得发白,骨节突出,
“我在山里被爹娘找到了,我不认得他们,但从心里,就感觉到了和他们的亲近,对于跟他们回家,我没有排斥,我真的很幸运,在自己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时候,被一对最可亲的父母认回了家,他们疼我,爱我,不能容忍我受一点儿的委屈,哪怕因此跟自己的爹娘翻了脸,就只是为了把我护住,我还有什么不能付出的呢,我想让他们幸福,想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所以,即使祖父、祖母对我不好,爹娘不好,我都忍着,我想要快点儿长大,然后能帮到爹娘,也能让弟弟不再受委屈。”
“我领着弟弟上山割猪草,采野菜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这挂项链。”
兰凌雪再次把兰花坠子摊在掌心,
“它当时正躺在我撞到的那株大树下,失而复得的喜悦,让我整个人都鲜活起来,因为,这挂项链,是我上一世的妈妈留给我的,你知道妈妈是什么意思吗?”
安志远摇摇头,他刚刚听兰凌雪说了兰爸爸、兰妈妈,这应该是对爹娘的称呼吧,只是,他不敢肯定,
“妈妈就是娘亲、母亲的意思,爸爸就是爹爹或父亲的意思,在我们那个时代,就是这样称呼父母的,而这一挂兰花坠子的项链,就是妈妈留给我的遗物。”
兰凌雪把手指蜷起来,把兰花坠子紧紧地握在了掌心了,捏得太深,硌得掌心生痛,可那种清楚的痛感,让兰凌雪对母亲的思念轻了些。
“遗物,是我理解的意思吗?”
安志远轻声问到,
“嗯!”
兰凌雪点点头,然后侧了侧身,把自己的头靠在了安志远的肩上,她现在需要些力量,才能把自己的故事讲完,
“我在上一世,爸爸妈妈因公早早的就故去了,我成了孤儿,但好在,爸爸妈妈给我留下了一些钱物,他们的单位,噢,也就是类似你们现在的衙门,他们给了我很多照顾,让我能够顺利的活下来。”
安志远很疑惑,
“你的意思是说,你的爸爸和妈妈在一起当差?然后两个人一起去世的?”
在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里,还没有哪个女人能到衙门里当差的,就算是有女人出来挣钱,也不外乎就是做个奶娘、丫鬟什么的,当然了,得把那些个卖身的女人刨除在外,她们那个不能算做当差,
“是呀,在我们那个世界里,人与人是平等的,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有着相等的权利。”
那得是个怎样的一个世界呢,安志远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出。
“但那个世界里,照样也有些极品的亲戚,我家里那些叔叔伯伯们,也是一样的想要谋夺我家产,好在有社会上的那些好心人帮助我,我才一路读完了小学、中学、大学,直至走上了工作岗位。”
看到安志远侧着头看自己,兰凌雪就耐心地给他解释着,
“我说的小学、中学、大学,就像咱们现在这里,学子们考的功名一样,秀才、举人、进士,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也不完全一样。”
没想到兰凌雪会有这么高级的文化程度,若是按照凌雪的意思,那凌雪现在不就应该算是进士的级别了,
“我就是比喻,并不是按这个级别来的。”
看到安志远的星星眼,兰凌雪赶紧解释着,就怕安志远真把自己想像成了那种学历高到没边的人了。
“你不用谦虚的,凌雪,就看你平时懂得的那么多,我也该猜到,你不会只是因为学着认了些字,就有了这么聪明的脑子,现在想来,跟你从前念过书,是分不开的。”
这个兰凌雪还是同意,知识改变命运,这在上一世,可是真理一样的存在,
“你别打岔,让我继续说。”
兰凌雪横了安志远一眼,那带了点妩媚的眼梢,让安志远立刻心里一荡,赶紧点着头,示意着凌雪继续,
“反正,虽然有些坎坎坷坷,我也算是顺利地长大了,而这个坠子,就是我妈妈,噢,也就是我前一世的母亲,留给我的唯一的纪念,我从来都是贴身戴着的,现在又把它握在了手里,我就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既然它能在这个世界里出现,那么,我就猜测着,我能来到这个世界,也许跟它有关,不然,我一个孤零零的灵魂,如何能把这个项链带来这个世界的,不是太诡异了吗?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我对于上一次人生的一个念想,所以我得好好的保留它。”
兰凌雪把兰花坠子塞进了胸前的衣服里,然后隔着衣服用手感觉了一下,很清晰的感觉,它在。
感觉凌雪把自己靠得很紧,所以安志远松开了两人之间相握的手,然后把手臂伸长,把兰凌雪圈在了自己的身侧,
“我们去那边坐着聊吧,那边有椅子。”
安志远在刚才巡视的时候,就看到了树林边有一块地方,堆着一箱箱的、一撂撂的不知道什么东西,现在听凌雪一说,他就赶紧圈着凌雪,朝那边走去,到了跟前儿才知道,这就是个宝库哇,什么财宝都有,让他这位侯府的世子爷,看得都是眼花缭乱的,
“这些宝物都是哪儿来的?”
凌雪说过了,她的空间在刚拥有的时候,只有六种蔬菜,她好不容易才靠着这些菜起家的,那这些宝物肯定是后得的了。
“这些都是赵连清走南闯北的时候帮我搜罗的,他刚开始是觉得,要给我攒嫁妆,所以在外面看到好东西,就想着帮我买回来,或者是用我们的出产,跟别人换回来,日子久了,这东西就越攒越多,而且,有些东西,就像堆在这里这些,我也没法儿拿出来当嫁妆,毕竟,这些东西,都是不属于我们北方这边的,我和我的家人又都没怎么出过门,我怕有人误会这些东西的来路,所以,只好搁置在这里了。”
对于这些东西没办法拿出空间去,兰凌雪还是有些遗憾的,她可是超级喜欢这里的物件的,有很多,还是西洋那边传过来的,跟现代的饰物有些相似,所以兰凌雪就更加的喜欢,或许是因为有些思念的情绪在里边,这些都是赵连清在边境的海口城市淘换来的,这么搁着,不能摆出去,真是很可惜。
“搁置着正好,你现在嫁进了侯府,以后拿什么东西出来,也不会惹人眼了,等我们家孩子长大了,不管儿子、女儿,都给分些,也不可惜了它们藏在空间里这许多年。”
安志远倒是不介意这是媳妇的收藏,反正,媳妇的就是自己的,
“你倒想得美。”
对于安志远如此的不见外,兰凌雪也只能叹他一声厚脸皮,不是说这个时代的男人,都很大男子主义的嘛,媳妇的陪嫁什么的,可是半点儿也不会动的,
“反正早晚是孩子们的,我又不贪这些,有什么关系,你的儿女,自有你心疼的,到时候不用我说,怕是你自己就颠颠的出来显摆了。”
可不是么,安志远这么一说,兰凌雪也想起来,这个时候的嫁妆,可不都是留给孩子们的嘛,丈夫是不会惦记,可哪有当娘的不惦记孩子的,自然就是全都要留给儿女了。
“好了,好了,全都给你的孩子们留着,这样行了吧!”
兰凌雪嘴里没好气儿的堵了安志远一句,心里却是美滋滋的想着将来,
“那凌雪你得要加油了啊,可得要多生几个,不然这么多物件,怕是分不完呢。”
兰凌雪再也忍不住,使劲儿地拧了下安志远腰间的软肉,还真是个厚脸皮的,
“啊,疼死了,你谋杀亲夫啊。”
安志远装腔作势地大叫着,兰凌雪已经被他逗得咯咯乐了,那些想起前世妈妈的忧伤,去了一大半,拉了安志远坐在旁边的一对椅子上,不理他耍活宝,继续着自己的讲述,
“我把坠子依旧挂在脖子上,带回了兰家的老宅子,结果在当天晚上,我就梦见了一片长着蔬菜的田地,我还摘了个红彤彤的大柿子呢,醒过来的时候,就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举起手一看,我手里竟然真的是抓着一个大柿子呢。”
“我仔细的想了半天,之前都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就觉得,只有可能是这个坠子了,一定是它的原因,我就抓了坠子在手心里,然后就祈祷自己到空间里去,结果胸口就狠狠地疼了,我吓坏了,可还没等我想明白呢,我已经进到空间里了,站在空间里的泉水边,我看到了那个巴掌大的兰花石碑,这明明是我第一次进来的时候没有的,因为它的造型是那么的眼熟,我不可能忽略它的,我就伸手从衣领里拉出了我的兰花坠子,结果……”
安志远一下子想起了那个石碑的手感,
“结果玉质的兰花就变成了石头的?”
兰凌雪伸了大拇指,给他点了个赞,
“可不是,手里的兰花坠子,再不是从前那个翠玉的兰花坠子了,已经变成了现在这个石头的质地,只是,我舍不得把它丢了,无论它是石头的,还是玉的,都是妈妈留给我的纪念。”
有些记忆,随着时间会变得模糊,有些记忆,随着时间会变得深刻,
“我就猜想着,这个玉质应该是能量,也是钥匙,当它找到了与它相合的主人时,它就开启了通往空间的门户,而这个门户,是需要主人和它之间的心灵感应的,我不用做什么多余的,只要我心思一动,就可以自由的出入这里了,有了这个宝贝,也不枉了我几百年后的这次穿越。”
第275章 我们的高科技()
安志远可不同意兰凌雪这样的说话,把媳妇好好的往自己怀里搂了搂,
“几百年后的这次穿越,你可不是为了它,而是为了我,只是为了遇见我,你才会跨越这几百年,不过,你上辈子,可曾遇见了什么让你心动的人?”
安志远没敢问兰凌雪有没有结过婚,他的心里也是很忐忑的,真怕媳妇心里有人了,那自己还真得好好加油了呢,一定要在这一世,抹干净媳妇上一辈子的记忆,
“哪有什么心动的人,我上辈子可是剩女呢。”
兰凌雪也真是不甘心,看看这辈子,早早的就嫁人了,十五岁呢,在现代也只是个初中生而已,而上辈子,自己已经是快要三十岁的人了,偏偏在感情上面,一无所获,
“圣女?”
好像只有仙家什么的,才会有这样的称呼吧,莫非自家媳妇还真是个小仙女不成?
“什么圣女,是剩女,剩下的剩,我穿到这里来的时候,已经二十七岁了,却还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所以,我们那边都戏称我们这样的大龄未婚女子叫剩女,不过,我们那里本身结婚都晚,三十岁之前未婚,不算是新鲜事儿。”
一猜安志远就是会错了意,可说到自己快三十了还未婚,好像是没人要一样,兰凌雪也少不得解释一番,而且,一想到自己两辈子加起来,都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未免有点老牛吃嫩草的意思,她的心也是有些惴惴的,不知道安志远会不会介意自己竟然娶了个这么大年纪的女人,
“噢,不是圣女就好,我还怕你哪天长了翅膀飞走了呢。”
哪知道,安志远对兰凌雪是不是剩女,多大年纪了根本不赶兴趣,他只担心自家媳妇,不要突然有一天,消息了踪影便好,听了这话,兰凌雪也多少安下心来。
“哪儿来的那么多圣女,神仙鬼怪只是传说而已。”
兰凌雪又一想到自己的穿越,她突然拿不准这个世上到底有没有神灵了,只好闭了嘴,不再纠缠这个话题,
“志远,我从前生活的那个世界里,也跟咱们现在这个世界是一样的,人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也不会飞也不会飘的,都是用两条走路,什么仙女之类的你就甭想了。”
兰凌雪靠在安志远的肩上,跟他讲着现代的社会,那个她曾经生活了将近三十年的,几百年后的那个时代,
“我们那个时代,科技很发达,有很多先进的设备,能帮助我们完成这些曾经遥不可及的愿望,我们那里发明了飞机,只要人坐上去,它就能带我们飞到天上,比鸟儿飞得还要高,你想要去哪里,它就能带你去哪里,你会发现,世界变得超级小了,就算你想要飞到别的国家去,也只不过是几个时辰的事情。”
能飞到天上的工具,安志远很是向往,
“那你现在能造出来吗?”
如果自己也能坐上那样的东西,在天上飞上一圈,这辈子也不会再有什么遗憾了,
“你想得倒美,以为那东西靠嘴就能说出来的嘛,它很复杂的,需要很多高科技的材料,高档次的技术,高精密的仪器,就连人工,都需要用最高级的,我哪里做得出来。”
安志远也就是突发其想,也没有把这事儿当真,
“那你们那里还有什么那个……高科技的东西呢?”
现学现卖倒也像模像样,兰凌雪就笑着夸奖他到,
“我家夫君就是聪明,我这么一说,就知道那些都是高科技的东西了。”
安志远被媳妇夸了,就嘿嘿地笑起来,很是得意。
“我们那里还有摩托车,汽车,这些都是代步用的,就像你们现在骑马代步一样,但马是会累了,还需要人照顾它,汽车和摩托车都是铁制的,不用担心它会累,也不会担心它会损毁,不是太强烈的撞击,它是很坚固的,你只要给它加满了油,它就会自己跑起来,那速度,马儿是赶不上的,我们有一种赛车,就像你们这里专门用来比赛用的马匹一样,也是特制的,那种赛车跑起来,像风一样快。”
兰凌雪不知道如果形容它的速度,每小时四百迈,安志远是听不懂的吧,所以,她只好说它跑起来像风一样,
“马儿跑起来也像风一样的。”
安志远有些不服气,
“马儿跑起来是很快,但它毕竟是有血肉的,会有极限,汽车当然也会有极限,但它的速度,最少是马儿跑起来的三、四倍的速度。”
兰凌雪也不知道自己形容的对不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反正就是跑得很快,安志远被媳妇说得心痒痒的,如果自己能感受一下那样的速度,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那你们那里,还有什么是这里没有的呢?”
安志远已经被媳妇的描述给迷住了,如果自己能去到那个地方,哪怕只是让自己去转一圈,感受一下,就算是折上十年的寿命也是愿意的,当然了,他这样的想法可没敢让媳妇知道,不然,媳妇非翻脸不可,
“当然有了,我们那里最神奇的就是电了,晚上的时候,我们那儿是不用点蜡烛的,墙上有个开关,只要一按,屋子里就亮了,而且像是白天这样的亮,不像这里点上蜡烛,看个书都会伤眼睛,做针线